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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258亿美元,较1月末上升65亿美元,升幅为0.20%。 2024年2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经济长期向好态势将持续巩固和增强,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4-03-20/gansu/2024/0320/1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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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遵义市分局召开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宣导会,遵义市相关银行及涉外企业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遵义市分局就《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中关于资本项目便利化的政策措施进行详细讲解,并与参会银行和企业开展交流互动。 2024-03-20/guizhou/2024/0320/1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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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在京全国性中资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联国际有限公司、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丝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质量,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和《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制度》),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0年版)》(以下简称《核查规则(2020年版)》)进行修订,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以下简称《核查规则(2024年版)》,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对《制度》中新增的报表增设核查规则。例如,新增对E02表(境外建设项目概览表、境外建设统计表)中“合同签约币种”“签约主体类型”“实际承包主体类型”“业务类型”“建设项目所在国家”等内容的校验;新增对E03表(运输收入统计表)中“目的地/运抵地”“出发地/启运地”以及“本月收入”的校验。 (二)根据日常核查实践新增核查规则。例如,新增对A系列直接投资报表中境外被投资机构在当地缴纳的税金、年末从业人数等字段的校验;新增对Z01表(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中申报主体所属行业代码为非金融企业时,该申报主体不应填报“SWIFT代码”的校验。 二、删除的主要内容 (一)删除已实现系统前端校验的相关规则。对于已通过《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汇发〔2022〕13号文印发)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系统前端实现校验的核查规则,《核查规则(2024年版)》不再重复体现。 (二)删除不适用于《制度》要求的相关规则。如《制度》将E01表(货物、服务、薪资及债务减免等其他各类往来表)填报币种由美元调整为原始币种,因此删除《核查规则(2020年版)》中对代扣代缴税及其他费用间的金额关系校验规则。 (三)删除重复校验同一业务的相关规则。如将《核查规则(2020年版)》中,对同一境外特殊目的实体(SPV)在A01表(对外直接投资表)与Z03表(投资关系表)中的信息一致性情况的校验精简为一次。 三、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对特殊业务备注说明的要求。如H02表(为居民托管业务统计表)中,在对同一投资工具代码下投资工具类型上下期不一致的校验中,增加“摘牌”或“退市”的备注说明。 (二)调整核查规则的错误/疑问数据类型。对于现实中确有特殊情形的业务,将数据类型由错误数据调整为疑问数据。 (三)按照《制度》调整核查规则中指标名称。如A系列直接投资报表的利润、所有者权益等相关指标,B系列证券投资报表的申报主体身份、证券代码、产品代码等相关指标,均根据现行《制度》调整。 四、其他调整 各申报主体应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系统中及时查看系统核查结果,并及时修正相关数据。系统核查时间从原每月15日、16日、18日、22日和30日(2月为28日)调整为每月13日、16日、18日、22日和30日(2月为28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94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级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机构、非金融企业以及其他指定申报主体。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的疑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应遵照本通知开展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核查,核查方式和方法不限于本通知的规定。各申报主体应参考本通知,并结合自身业务实践探索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586,68402488,68402234;传真:010-68402316。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修订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2024-03-20/gansu/2024/0320/1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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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际收支处召开全处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全区人民银行系统“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方案》,深入领会肖龙沧行长在全区人民银行系统“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动员大会讲话精神,对国际收支处及相关条线工作开展“基础工作规范年”的工作部署。 袁晶副处长结合国际收支处各条线工作实际,就落实开展“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全处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开展“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的必须性,增强制度观念、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开展“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作为2018年处内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落实。二是仔细梳理国际收支处各项基本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基础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岗位风险点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如有问题要及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时报送中支内审处。从完善各项制度、健全工作流程等方面夯实基础性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做好中心支局的指导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业务条线工作监督、指导、检查和考评工作,及时掌握中心支局各条线“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给予意见并重点辅导,合力做好外汇管理各项基础性工作。 2018-04-28/neimenggu/2018/0428/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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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大兴调研之风的号召,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互助共建,近日,外汇管理科党支部联合货币信贷管理科党支部与建设银行乌海分行深入乌海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开展“银企互动,服务实体经济”主题党日活动。 会上,企业财务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企业的主要产业链产品、出口意向及近期预计发生的跨境资金流动等情况。货币信贷科党员讲解了跨境人民币便利化政策在货物贸易、跨境融资等方面的结算优势。建设银行乌海分行业务人员结合企业实际介绍该行在跨境结算业务、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和贸易融资产品及配套的金融服务。随后,针对企业提出的跨境收支业务堵点、近期利润汇出等问题,外汇管理科党支部党员给予逐一解答,切实解决企业实际业务需求。 2023-08-10/neimenggu/2023/0810/1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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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宣传外汇知识,让市场主体尽知便利化政策内容,2023年4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锡林郭勒盟中心支局借助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契机,组织开展了外汇知识系列宣传。在锡盟民盛购物中心广场,外汇局人员齐上阵,身披宣传绶带,生动讲解国际收支申报、外汇便利化政策等内容,受到市场主体的欢迎,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这次“金融为民 外汇助企”宣传活动,是锡林郭勒盟中心支局服务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以实际行动落实金融服务“五大任务”,助力外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今后锡林郭勒盟中心支局将继续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等外汇知识宣传落实,为全盟涉外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023-05-22/neimenggu/2023/0522/1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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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巴彦淖尔市中心支局召开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动员会,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回顾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波澜壮阔的奋斗实践。巴彦淖尔市中心支局局领导沈永禄要求:“作为基层单位,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准确理解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把五中全会精神融入到我们的工作中、生活中,争做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2020-12-16/neimenggu/2020/1216/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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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外汇局内蒙古分局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支部联组学习会,肖长江副局长参加会议并作重点发言。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开幕式上作的大会报告和在闭幕式作的重要讲话。各处党支部书记及青年党员代表分别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发言,畅谈学习心得,坚定贯彻决心,明确落实措施。 2017-10-26/neimenggu/2017/1026/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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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指南(中文版) 2024-03-20/gansu/2024/0320/1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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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2023年吉林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新闻发布会。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金融研究处、国际收支处有关负责人就2023年吉林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情况、绿色金融发展情况、外汇收支基本情况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吉林银行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和做好“专精特新”企业金融服务等方面情况。人民日报、中国日报、吉林日报等12家媒体受邀参加。 2023年吉林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情况 2023年,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建设的工作要求,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深入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增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供给,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支持实体经济领域化险,为吉林经济企稳回升、持续向好提供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实体经济金融供给实现量增价降 一是信贷总量实现合理增长。持续深化实施“1+3+N”促进信贷稳定增长工作机制,印发金融支持建设现代化新吉林的指导意见,制定《金融供给增效行动实施方案》,出台“金融助推吉林全面振兴四十条”,深入实施金融助力经济发展“十大行动”,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2023年,吉林省社会融资规模增量3634.33亿元,同比多增1097.03亿元。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78万亿元,同比增长5.5%,增速连续20个月居东北三省首位。二是社会融资成本实现稳中有降。持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督促辖内金融机构落实好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要求。指导金融机构提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能力,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给予贷款优惠利率,促进市场主体综合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2023年,吉林省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56%,同比下降46个基点,处于有统计以来的历史最低水平。 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实现有效传导 一是再贷款、再贴现持续增量扩面。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创新“再贷款+信贷产品”模式,创设吉林省再贷款合格质押品池,切实发挥央行低成本资金撬动作用。2023年,全省再贷款发放额达542.97亿元,同比增长6.02%,再创历史新高,办理再贴现167.36亿元,同比增长25.89%。二是各项创新型货币政策工具有效落实。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向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提供激励资金1.45亿元,撬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81.2亿元;运用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等创新货币政策工具发放优惠利率贷款115.79亿元。三是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发行量较去年大幅增加。细化合格审慎评估标准,为法人机构获取发行大额存单、同业存单资格提供有力支持。2023年全省累计共发行大额存单、同业存单1127亿元,较上年增加390亿元。 金融支持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精准有力 一是着力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牵头开展科创金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建立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引导银行机构优化内部机制建设和专业化服务模式,着力扩大科技型企业信贷投放规模。开展“专精特新”金融上门服务月活动,持续深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速32.8%,同比提高27.8个百分点。二是大力支持制造业发展。会同省工信厅召开全省制造业政银企对接会,制定出台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和金融支持汽车产业集群上台阶政策措施,引导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全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5.2%,同比提高6.3个百分点,其中,汽车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67.4%。三是深耕细作“三农”金融服务。制定出台吉林省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实施意见、金融支持粮食安全政策措施,开展金融支持“一县一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肉牛养殖、边境县等专项行动,强化对“三农”重点领域和主体的金融支持,全省涉农贷款增速9%。四是持续提升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能。召开金融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组织金融机构全面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四张清单”,加快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全省小微企业贷款增速10.7%。牵头多部门开展“金润吉林”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重点企业名单共享推送机制和多级联动常态化对接机制,全省累计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316场,促成融资209亿元。 企业债务融资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得到积极发展 一是债务融资工具得到快速发展。建立企业债务融资政策引导、多方联动、优选入库、业务协调、宣传培训五项机制,开展企业债务融资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对“入库进录”企业实行重点培育、跟踪服务。全年发行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96.5亿元,同比增长69.5%。二是积极推动图们江区域跨境人民币使用。持续开展首办户、百户重点企业、大宗商品领域、对俄贸易重点企业等四项专项行动,通过东北亚博览会、俄罗斯商务日等平台开展政策及产品专题宣传26次。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额499.1亿元,同比增长18.4%,其中,对俄跨境人民币结算额同比增长77%。 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用切实发挥 完成全省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平均下降66个基点。下调五个城市首套房、各城市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指导金融机构投放保交楼专项借款58.3亿元、保交楼配套贷款27.5亿元。推动长春市成为全国第三个获批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试点城市,争取低成本资金120亿元。 下一步,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等重要会议部署,认真落实人民银行总行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继续执行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强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政策合力,为吉林经济稳增长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一是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精准有效。完善“1+3+N”信贷稳增长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金融助推吉林全面振兴四十条”。引导金融机构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基本匹配。扩大再贷款合格质押品池参与机构范围和规模,充分运用再贷款支持法人金融机构提高信贷投放能力。优化存款期限结构,推动降低金融机构负债成本,促进企业融资和居民信贷成本稳中有降。 二是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深化宣传对接,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持续加强粮食安全金融保障,深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开展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系列行动,着力加大民营企业信贷供给。指导金融机构探索养老金融新模式,创新丰富金融产品体系。推动建立全省房地产企业白名单制度,推动长春市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试点深入开展,继续引导银行机构利用好“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 三是推行债务融资工具创新举措。开展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宣传对接活动,扩大民营企业债券支持工具覆盖面。对符合发债要求的民营企业进行一对一辅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继续发挥吉林省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五项机制,积极推动吉林省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快速发展。实现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取得新增长。 四是以推进人民币边贸使用赋能向北开放合作。深入推进“重点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提升行动”和“跨境人民币业务破冰提升行动”,积极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首办户”,推进跨境人民币使用扩面增量提效。优化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案,将开展小额、高频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边贸企业纳入优质企业名单,推动边贸企业贸易结算便利化。 2023年吉林省绿色金融发展情况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认真落实生态强省建设战略,围绕“增量、创新、提优、赋能”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推动绿色金融服务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提质增效 一是绿色贷款保持强劲增长。印发《金融创新加速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绿色金融工作推进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截至2023年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2705.5亿元,较年初增加657.7亿元,增速32.1%(剔除绿色贷款信息甄别影响因素),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6.6个百分点。二是绿色债券加快发展。2023年,全省累计发行绿色债券35.6亿元,支持电力、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等企业获得低成本绿色转型发展资金。推动全国首单绿色碳排放权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落地吉林,注册额度10亿元,首单发行6200万元,票面利率2.6%。推动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发行全省首单绿色中期票据,发行规模10亿元。三是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带动减排效果明显。印发《关于吉林省内法人机构开展碳减排支持工具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吉林银行、长春发展农商行、白城农商行3家法人机构纳入政策工具使用对象范围。推动东北地区首笔碳减排支持工具贷款成功发放,指导吉林银行向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发放1500万元碳减排支持工具贷款,利率2.55%,低于全省同期各项贷款利率264BP。2023年,在政策工具引导下,全省发放碳减排贷款41亿元,带动年度碳减排量273万吨。 绿色金融发展基础持续夯实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制定印发《关于实施金融供给增效行动的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债券市场支持吉林省经济绿色转型发展服务工作的通知》,强化政策设计,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将更多信贷资源配置到绿色低碳领域。二是有序推进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印发《吉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推动第一批25家试点机构完成环境信息披露,促进优化机构自身经营活动和投融资活动对气候环境的影响。三是推动成立绿色专营机构。通过组织召开专项座谈会、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能力建设,鼓励新设或改建直达实体的绿色专营机构。截至2023年末,全省已累计成立29家绿色专营机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四是优化绿色金融评价。对127家法人和20家非法人金融机构按季开展绿色金融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 2023年吉林省外汇收支基本情况 2023年,吉林省跨境收支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总额为263.9亿美元,同比增长4.5%。其中,涉外收入77.9亿美元,同比增长1.3%,涉外支出186亿美元,同比增长5.9%。收支逆差108.1亿美元,同比扩大9.4%。分项目看,经常账户涉外收付款250.6亿美元,同比增长5.2%,发展势头良好的汽车支柱产业充分发挥我省进出口稳定器作用,带动货物贸易跨境收支实现198.5亿美元,同比增长3.9%,其中货物贸易跨境收入更是创下历史新高,达到6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涉外收付款9.8亿美元,同比下降17.1%。银行结售汇总额为169.8亿美元,同比下降0.9%。其中,结汇47.1亿美元,同比下降16.6%,售汇122.8亿美元,同比增长6.8%。结售汇逆差75.7亿美元,同比扩大29.3%。 2024-03-01/jilin/2024/0301/22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