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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管理外汇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融机构应持续加强服务实体经济汇率风险管理的能力建设 (一)引导客户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支持企业管理好汇率风险,综合考虑产品类型、客户分类和套期保值需求特征,为客户办理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和套期保值需求相一致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降低生产经营不确定性。注意引导客户遵循“保值”而非“增值”为核心的汇率风险管理原则,聚焦主业、套保避险。 (二)坚持实需原则,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和“尽职审查”原则灵活展业。在与客户达成合约前,根据客户拟叙做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的基础交易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灵活运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适合度评估、交易背景调查、业务单据审核、客户声明或确认函等一种或多种方法确认所办业务是否符合实需原则。 (三)持续提升基层机构外汇衍生品服务能力。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加强面向企业的外汇政策传导,提供精细化和专业化的套期保值服务,充分响应企业对基层外汇服务的需求。 二、丰富对客户外汇市场产品 (一)对客户外汇市场新增人民币对外汇普通美式期权、亚式期权及其组合产品。已具备对客户期权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可自行开展上述新产品业务。 本通知所称普通美式期权,是指期权买方可以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任何一天或到期日前约定的时段行权的标准期权。亚式期权,是指期权结算价或行权价取决于有效期内某一段时间观察值的平均值,分为平均价格期权和平均执行价格期权。 (二)金融机构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可根据客户外汇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灵活选择反向平仓、全额或差额结算等交易机制。用于确定结算金额使用的参考价应是境内真实、有效的市场汇率。 对于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项下的损益、期权费,境内客户应以人民币结算,境外客户可以选择人民币或外币结算,但不得将损益、期权费分别按本外币结算。 (三)金融机构基于实需原则为客户办理外币对衍生品业务,反向平仓、差额结算产生的损益,可为客户办理相应的结售汇。金融机构不得协助客户开展规避外汇管理规定的外币对衍生品业务。 (四)金融机构与客户开展近远端人民币金额相同、外币金额不同的人民币外汇掉期产生的外汇敞口,可以纳入结售汇综合头寸统一管理。 三、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升外汇市场服务水平 (一)银行间外汇市场新增人民币对外汇普通美式期权、亚式期权及其组合产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应做好技术支持和市场服务。 (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可根据市场需求扩大银行间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的币种覆盖范围,上海清算所可根据市场需求拓展人民币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的期限和币种覆盖范围。 (三)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善银企服务平台,实现企业电子化多银行询价、交易和全流程管理,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便利企业外汇交易和风险管理。 四、扩大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范围 具备资格银行可向合作银行提供相应产品资格的人民币对外汇合作衍生品业务服务,包括合作远期结售汇、合作外汇掉期、合作货币掉期。符合《银行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细则》(见附件)要求的合作银行可按规定开展合作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 前款所称具备资格银行指具备相应衍生产品资格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包括尝试做市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合作银行指境内不具备经营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五、支持银行自身外汇风险管理 (一)银行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符合下列情形的,银行可自行审核并留存有关真实性资料后办理,但应提前20日书面告知所在地外汇局分局: 1.符合《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要求,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政策性注资情形除外。 2.外资银行因法人化改制或发展人民币业务需要将外汇资本金结汇。 (二)银行因政策性注资背景产生的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仍按照《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办理。 (三)银行在境内办理以人民币计价的即期贵金属(包括但不限于黄金、白银、铂金)买卖业务,以及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从事的黄金和白银现货延期交收业务,在境外市场平盘贵金属交易敞口而形成的外汇敞口,可自行办理自身结售汇交易平盘。 (四)银行自身项下的黄金进口、利润、资本金(营运资金,不含政策性注资)、直接投资等形成的外汇敞口,可按照实需原则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并应自行留存有关真实性或支持性材料。银行自身项下衍生品交易视同对客衍生品交易纳入银行结售汇统计。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贵金属业务汇率敞口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8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8〕3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以及辖内有关金融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2022-05-23/jiangxi/2022/0523/1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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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支持外经贸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促进外经贸企业稳健经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汇率风险管理重要意义,聚焦“急难愁盼”出台针对性措施。汇率变化直接关系外经贸企业议价能力、成本效益,对企业生产经营具有多维度影响。支 持企业学会用好汇率避险工具、提升汇率避险能力,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六稳”“六保”特别是稳外贸、保市场主体的实际行动,具有十分 重要的意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分支机构要及时摸排汇率变化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认真研究解决企业开展汇率避险和人民币跨境结算中的 “急难愁盼”问题,结合各地实际细化出台针对性措施,增加有效政策供给,为银行展业、企业享惠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二、加强宣传和培训,帮助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各地要积极开展多样式、有实效的宣传和培训活动,继续用好各类公开资源,通过专家授课、座谈交流 等活动,利用新媒体、纸媒、银行网点等渠道,创新短视频、图解等形式,扩大宣传培训受众面。鼓励银行为企业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与其套期保值需求 相一致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通过签署风险中性声明函、定期推送信息等方式,提示企业遵循“保值”而非“增值”为核心的汇率风险管理原则。及时纠正“赌”和 “炒”的投机心态,引导企业聚焦生产经营,固本培元增强抗风险能力。 三、完善汇率避险产品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便利性。各地人民银行、外汇局分支机构要鼓励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针对企业特点“因企施 策”,提供契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服务。鼓励银行持续提升基层机构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服务能力,创新产品和服务渠道,支持中小银行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 服务,满足企业多元化汇率避险需求。进一步便利企业在跨境贸易投资中使用人民币,鼓励企业通过人民币跨境计价结算规避汇率风险。支持银行通过单证电子化审 核等方式简化结算流程,提高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效率。有序开展跨国企业集团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化试点 等,支持银行围绕实体经济需求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跨境人民币投融资服务。 四、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服务中小微外经贸企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银行分支机构合作,通过举办对接会、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实地走访等方 式,促进银企汇率避险业务对接。有条件的地方可梳理企业信息,为银行“一对一”精准服务提供支持。鼓励银行积极拓展“首办户”,扩大汇率避险、人民币跨境 结算业务覆盖面。各地人民银行、外汇局分支机构要鼓励银行针对中小微外经贸企业特点创新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通过内部考核评比激励等方式,引导加大中小微 企业支持;鼓励中小银行通过与有资质银行合作等方式,充分发挥距离近、情况熟优势,为当地中小微企业提供精细化、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五、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前提下,为企业提供业务培训、信息服务等汇 率避险方面的公共服务。各地人民银行、外汇局分支机构要鼓励银行、担保机构让利实体经济,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避险成本。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通过专项 授信、数据增信、公共保证金等方式,减少企业授信占用和资金占压。鼓励银行优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平台,提高业务办理便利性,减少企业“脚底成 本”。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分支机构要加强工作协同,推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等更好发挥作用,共同支持外经贸企业提升汇率避险能 力。各地在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经验做法、意见建议请及时报送商务部(财务司)、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和外汇局(国际收支司)。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5月24日 2022-05-30/jiangxi/2022/0530/1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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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贸决策部署以及总行、总局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23条措施,外汇局江西省分局坚持金融为民理念,强化责任担当,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为导向,推试点、破堵点、解难点,主动靠前服务市场主体,全力支持江西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推试点,有序推进便利化政策在全省落地 将更多中小银企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2022年,外汇局江西省分局印发《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2022年版)》,优化银企准入评估体系,让更多银行和企业享受外汇便利化政策红利。2022年上半年,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已在全省所有设区市落地,全省共有便利化试点银行9家,享受便利政策的企业数量同比增长11.8倍,中小企业占比达58.5%,相关业务笔数和金额同比分别增长4.5倍和80.2%。 打造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流程。为减轻银企试点备案工作量,加快备案工作进程,外汇局江西省分局创新编制《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工作全流程标准化模板》,明确各级外汇局工作职责、银行备案流程、评审要点、监测管理及评估等相关内容,有效指导优质企业贸易便利化工作在全省有序开展。 二、破堵点,不断畅通便利化政策传导渠道 进一步提升跨境业务数字化水平。外汇局江西省分局着力提升经常项目电子化进程,引导更多银行研发电子单证储存平台、设计风险预警系统,通过审核电子单证等在线化、无纸化方式,助力企业提升经常项目跨境收付款效率。目前,全省共有21家、超过七成银行已开办电子单证业务。 进一步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分局领导多次带队下沉一线,赴辖内各地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重点跨境电商企业及相关银行开展外汇助企纾困调研,支持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和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三、解难点,及时回应市场主体“急难愁盼” “线上问线下访”用心用力解难题。外汇局江西省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普汇行动队”、“云课堂”线上宣讲、“早春调研”“比学赶超”“活水润余”系列活动,精准对接需求企业,提升外汇便利化政策供给有效性。今年以来,全省先后印发宣传手册三千余份、开展便利化政策宣传、专题座谈、专家授课、走访调研等累计上百次。 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攻坚破难题。针对便利化政策落地过程中市场主体反映较为迫切的问题,外汇局江西省分局联动各地市中心支局,不断加强与政府、银行、保险机构的沟通协调,强化主动办、专业办、便捷办正面服务,对问题进行逐项研究、个案答疑,探讨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共同破解难题和困境。 案例一 大幅缩短业务办理时长 赣州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半数业务为预付货款,以前企业须在完成报关40日内,提供报关信息至银行补办核验手续。该企业纳入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范畴后,不再需要向银行提供报关单核验。 案例二 为新业态企业提供跨境结算便利 在辖内银行分支机构尚不具备凭电子交易信息办理业务资质的情况下,外汇局江西省分局引导银行通过匹配交易信息和物流信息为新业态企业江西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办理资金结算,帮助企业及时收回货款,保障了企业资金的流动性。 案例三 给老百姓个人用汇难题出实招 针对客户5000美元西联汇款退汇历时一个多月仍未入账、百元破损外币现钞在银行存钞被拒、15万瑞士法郎借款的退汇处理存疑等业务诉求,外汇局江西省分局及时回应并安排专人跟进,同市场主体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积极协调指导银行解决,尽可能减少了客户的经济损失。 2022-07-18/jiangxi/2022/0718/1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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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家超行政长官、王灵桂副主任、尹宗华副主任,陈茂波司长,尊敬的香港和内地财经界的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之际,受易纲行长和郭树清书记的委托,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向新就任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李家超先生表示热烈的祝贺!今天是“债券通”运行五周年,很高兴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与两地的新老朋友们相聚。 2017年,在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周年之际,连接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债券通”正式上线运行,成为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里程碑。 五年来,“债券通”运行平稳高效,为内地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和开放、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能量。五年来,境外投资者持有中国债券总量以年均约40%的速度增长,目前持债总规模约3.7万亿元。中国债券先后被纳入彭博巴克莱、摩根大通和富时罗素等全球三大债券指数,反映了中国债券市场不断提升的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也反映了全球投资者对于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金融市场持续扩大开放的信心。 借今天这个机会,公布两项新的金融对外开放政策。 一是启动香港与内地的“互换通”。这是在“债券通”的基础上,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连接,参与两地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一项机制性安排,有利于满足投资者的利率风险管理需求。 二是建立人民币与港币之间的常备互换安排。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将双方已建立的货币互换机制升级为常备互换安排,升级后协议无需再续签,也即将长期有效,互换规模从5000亿元人民币扩大至8000亿元人民币,互换流程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更加便利。这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第一次签署常备互换协议。 这两项政策刚刚已在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等网站发布。“互换通”和常备货币互换安排的启动实施,将进一步提升两地金融市场的联通效率,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和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中央政府支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经验表明,扩大开放是实现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目标的强大推动力,也是进一步提升中国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关键之举。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很多有利的条件和独特优势,是内地金融市场开放的重要窗口和桥梁,也是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先行先试”的重要试验场。 继续坚定不移地扩大中国金融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繁荣发展,是中央既定的大政方针,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与香港的务实合作,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推动中国金融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最后,祝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取得新的辉煌成就!谢谢大家! 2022-07-21/jiangxi/2022/0721/1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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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根据外汇管理规定变化和调整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以下简称《评估内容》,见附件)。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计算公式为: 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合规经营评估指标得分×(100-本期评估最终确定的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分值)%+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得分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评估内容》,公平、公正地对辖区内银行进行评估。 三、各全国中资性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四、《评估内容》自2021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年度开始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20年)〉的通知》(汇综发〔2020〕35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1年9月26日 2021-12-21/jiangxi/2021/1021/1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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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6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713亿美元,较5月末下降565亿美元,降幅为1.81%。 2022年6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境内外汇供求延续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通胀预期、全球经济增长前景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显著上涨,主要国家金融资产价格大幅下跌。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减少,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全球经济增长放缓,通胀居高不下,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增大,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但我国坚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韧性强、潜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07-20/jiangxi/2022/0720/1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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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九江市中心支局着力优化中小微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让不敢引导尝试外汇衍生产品的中小微企业尝到汇率风险管理的甜头。一方面聚焦“首办”,组织辖内银行重点走访未办理过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中小微企业,上门服务解难题;另一方面围绕“让利”,引导辖内银行减免费用,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套保成本。今年上半年,九江市新增外汇套期保值“首办户”企业46家,全部为中小微企业。 日前,该局与地方政府沟通合作,在德安县出台汇率避险奖励实施方案,明确给予签约汇率避险产品的外贸企业资金奖励,进一步减轻了中小企业汇率避险成本压力。 2022-07-28/jiangxi/2022/0728/1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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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鹰潭市中心支局赴江西百盈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汇聚力量 盈接发展”送外汇政策进企业宣讲活动。主要了解企业的生产发展历程和未来规划,就企业的外汇业务需求和难点举行了座谈交流,并进行了汇率风险管理、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和便利化政策宣讲。 2022-03-23/jiangxi/2022/0323/1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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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名单 2022-07-29/jiangxi/2022/0729/1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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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搭建的银企业务平台,用科技赋能外汇服务,助推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江西作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主要应用场景的全国首批试点地区之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坚持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重点工作部署,通过银企对接、上门走访的形式,有效落实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推广工作。 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让跨境企业融资更便利 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集业务便利办理与风险管控于一体,为企业提供了融资业务便利办理渠道,加快企业资金融通,帮助企业平均提前回笼货款约60天,提升了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平台以“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和“出口信保保单融资”等应用场景为切入点,通过整合国际收支、报关信息、出口信保信息等监管数据为企业融资资料的核验提供可靠保障,降低了银行业务风险,便利企业办理出口贸易融资业务。 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让银行办理更高效 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通过建立银企端对端的可信信息交换、有效核验和银行间贸易融资信息实时互动机制,实现资金收付、质押物凭证、融资申请、放款等在内的多种信息共享,进行融资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便利银行快速准确办理企业融资项目审核和信贷授信查证,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办理融资业务可节约2-3天的业务审核时间。同时还有效解决传统国际贸易融资中贸易背景真实性鉴定困难的问题。银行通过服务平台融资信息互动,既可满足企业实际融资需求,又能有效遏制重复融资风险,实现用户隐私、业务共享和穿透式监管的三重保障。 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让跨境金融市场更有活力 今年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服务省内出口企业90多家,通过平台融资金额达6亿美元。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多次组织召开省内金融机构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工作推进会,指导和督促辖内银行积极响应外贸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融资需求,全省20多家金融机构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为企业办理了跨境贸易融资。同时联合各外汇业务银行走访了多家重点外贸企业主体,深入江西紫宸科技、高信前沿科技等公司,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外汇业务情况,实地宣传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功能,促进银企对接。今年8月,成功指导农业银行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为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发放江西省内迄今最大单笔金额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1300万美元。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江西跨境金融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2022-09-14/jiangxi/2022/0916/20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