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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1年四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1年四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继续稳步增长。截至2021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7466亿美元,较2021年9月末增加501亿美元,增长1.8%。外债增长主要源于境外投资者持续增持境内人民币债券。 外债结构进一步优化。从外债币种结构看,2021年末,本币外债余额占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的比重为45%,较2021年9月末上升1个百分点,本币外债占比的提升有利于降低我国外债的币种错配风险。从外债期限结构看,2021年末,中长期外债余额占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的比重为47%,与2021年9月末持平。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外债增长主要得益于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和对外开放持续扩大。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8.1%,经济增速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经济总量突破110万亿元人民币,稳居世界第二;引资规模再创新高,实际使用外资114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9%;货物贸易量增质升,货物进出口总额为39.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4%。 外债管理改革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21年,外汇局进一步扩大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等,多措并举为企业提供跨境融资便利、降低融资成本,助力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2021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5.5%,债务率(外债余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77.3%,偿债率(外债还本付息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5.9%,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4.5%。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我国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推进,预计我国外债将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 2022-04-21/gansu/2022/0421/1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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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山东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0笔折合5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9.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广东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胡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8笔折合13.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安徽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4.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江苏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20年2月,何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7笔折合24.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山西籍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郭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笔折合7.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汪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汪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15.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上海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1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湖北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郑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1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四川籍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罗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2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西籍肖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4月,肖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7.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04-21/gansu/2022/0421/1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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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金融支持“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武威市中心支局联合人民银行武威市中心支行、辖内4家外汇银行赴武威国际陆港及保税物流中心开展了联合调研。 陆港管委会副主任赵生荣介绍了口岸建设、入驻企业及生产经营、“中欧班列”运行及政策扶持等相关情况。亚欧路桥公司、武威国投公司负责人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及政策诉求进行了说明。 在座谈会上,武威市中心支局配合图片、案例、音视频,对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企业宏观审慎外债政策、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等目前较为便利、高效的融资政策和便利化措施进行了重点讲解。4家外汇银行向企业讲解本行的融资产品和金融服务便利化措施,帮助企业树立风险中性意识,利用外汇衍生产品套期保值,降低汇率风险。并建立了专门的联络员,便于企业后续沟通。 本次调研,深入了解了陆港总体建设发展情况,收集了涉外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及诉求,普及了外汇领域各项便利化政策措施,为加快“中欧班列”发展、推动辖内对外贸易高质量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22-04-21/gansu/2022/0421/1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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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支持大连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引导银行和企业守法自律,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拟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根据相关法规文件,大连市分局现制订《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将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将意见和建议致电0411-83888318,或寄送至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1号,邮编116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7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 2022年4月22日 2022-04-22/dalian/2022/0422/1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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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掖市中心支局与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张掖市公安局、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召开全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联席会议,联合签署了《张掖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合作备忘录》。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信息共享,深化反洗钱协作,认真落实打击治理洗钱犯罪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强化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在动力,坚决打击洗钱犯罪,为净化全市经济金融环境作出贡献。 2022-04-21/gansu/2022/0421/1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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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上旬,伊春市中心支局为抓好风险排查工作的落实,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排查和整改方案,通过逐一对照排查清单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应查尽查、全面覆盖,有序推进风险排查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2022-04-22/heilongjiang/2022/0422/1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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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2http://www.gov.cn/xinwen/2022-04/21/content_56865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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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3月,银行结汇16374亿元人民币,售汇1467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699亿元人民币。2022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4193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820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373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3月,银行结汇2580亿美元,售汇2313亿美元,结售汇顺差268亿美元。2022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6603亿美元,累计售汇601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587亿美元。 2022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6700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6044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656亿元人民币。2022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0013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96181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395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783亿美元,对外付款568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03亿美元。2022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576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514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622亿美元。 注:受疫情影响,个别地区银行结售汇数据为部分金融机构上报的数据。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2-04-22/shenzhen/2022/0422/1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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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自贡市中心支局与自贡市商务局联合举办了彩灯文化企业汇率避险管理专场活动,现场定向对接服务18家彩灯企业,助力彩灯企业纾困发展。 会上,自贡市商务局解读了“灯汇宝”彩灯文化企业汇率避险专属产品,重点介绍“灯汇宝”产品设立背景、业务办理条件、资金池管理流程、激励约束机制等。资金池的设立,有助于解决企业缺乏授信额度或占用流动资金而企业不愿做、无法做汇率避险的现实问题。 在现场,外汇局自贡市中心支局通报了全市文化贸易发展情况和汇率避险工具运用情况,安排布署了全市汇率避险服务提升年行动计划,全年组织开展汇率避险“首办户”拓展行动、“汇率避险区县行”活动、开展外汇顾问“一对一”辅导等方式,帮助企业提供个性化汇率避险方案。 同时,还邀请省中行专家推介了汇率风险管理工具,向企业靶向宣传汇率避险理念,指导企业把握金融衍生产品的功能特点,评估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实际风险敞口确定避险规模。印发《外经贸企业汇率避险业务手册》,指引企业科学使用汇率避险产品和操作流程。赠送《外汇惠企政策明白卡》,宣传了22条外汇便利化政策措施,畅通彩灯企业跨境资金收付汇渠道。 与会的彩灯文化企业分享了汇率避险工具运用实践效果和经验体会,鼓励企业建立汇率风险研判机制,把汇率风险应对机制上升到企业战略机制的层面统筹考虑,在生产经营、贸易活动、资金管理等方面充分利用汇率避险工具。 2022-05-18/sichuan/2022/0518/1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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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温江支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分局工作安排,主动作为,推创新优服务,助力纾企解困。 一、做实“行长跑流程”。组建外汇服务小组,由局领导带队走访银行和企业,就汇率避险、成都市中小微企业白名单管理办法、“政银担”模式最优支持政策等,进行解读和业务风险管理辅导。 二、落实避险鼓励政策。将200余家进出口企业分解到14家外汇经办银行,要求“一对一”做好企业政策辅导,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三、鼓励开展服务创新。鼓励外汇经办银行结合自身加强外汇服务创新,如建行温江支行“小微快易”线上产品,综合企业征信、贸易外汇收支、结售汇等信息匹配专项额度,即可办理短期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四、优化外汇营商环境。将外汇服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最有力的支撑,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认知、再造服务流程、革新服务方式、前移服务起点,通过“提醒服务”塑造外汇服务品牌。 2022-05-18/sichuan/2022/0518/1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