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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某公司向A国某公司出口了货物,但是货到港口之后由于从产品中检测出不符合该国环保规定的化学成分,被该国环保署扣押,并且处以罚款,同时产生额外的仓储费用,经该公司与A国客商协商后,决定双方各自承担50%的费用,则该笔对外付款如何申报处理? ①罚款支出,应申报在“424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 ②海港仓储费用,应申报在“222019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其他海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海港仓储费。 2022-03-31/tianjin/2022/0331/1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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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40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230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397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713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8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3098亿元,储备资产增加3220亿元。 2021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91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4926亿元,服务贸易逆差283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4619亿元,二次收入顺差440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8007亿元,储备资产增加548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2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1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16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2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480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99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2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30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3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71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237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849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1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68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80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5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334亿SDR,储备资产增加347亿SDR。 按SDR计值,2021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51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06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0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861亿SDR,储备资产增加591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1年二季度 2021年上半年 1.经常账户 1 3,409 7,912 贷方 2 60,582 115,266 借方 3 -57,173 -107,354 1.A货物和服务 4 5,833 12,090 贷方 5 53,992 103,693 借方 6 -48,160 -91,603 1.A.a货物 7 7,230 14,926 贷方 8 49,045 94,057 借方 9 -41,815 -79,131 1.A.b服务 10 -1,397 -2,836 贷方 11 4,948 9,635 借方 12 -6,345 -12,471 1.A.b.1加工服务 13 216 424 贷方 14 227 444 借方 15 -11 -20 1.A.b.2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49 118 贷方 17 113 229 借方 18 -64 -111 1.A.b.3运输 19 -261 -487 贷方 20 1,687 3,166 借方 21 -1,948 -3,653 1.A.b.4旅行 22 -1,303 -2,871 贷方 23 200 374 借方 24 -1,503 -3,245 1.A.b.5建设 25 86 116 贷方 26 235 423 借方 27 -149 -307 1.A.b.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72 -270 贷方 29 83 169 借方 30 -255 -439 1.A.b.7金融服务 31 -8 26 贷方 32 55 146 借方 33 -63 -120 1.A.b.8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58 -1,011 贷方 35 203 384 借方 36 -761 -1,395 1.A.b.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82 264 贷方 38 824 1,579 借方 39 -642 -1,315 1.A.b.10其他商业服务 40 416 975 贷方 41 1,271 2,629 借方 42 -855 -1,654 1.A.b.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0 -61 贷方 44 23 43 借方 45 -63 -104 1.A.b.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 -58 贷方 47 27 50 借方 48 -32 -108 1.B初次收入 49 -2,713 -4,619 贷方 50 5,807 10,115 借方 51 -8,520 -14,734 1.C二次收入 52 289 440 贷方 53 783 1,458 借方 54 -494 -1,018 2.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3,409 -7,916 2.1资本账户 56 2 -1 贷方 57 3 5 借方 58 -2 -6 2.2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3,410 -7,915 2.2.1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91 -2,426 其中:2.2.1.1直接投资 61 3,098 8,007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196 -3,617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5,294 11,624 2.2.2储备资产 64 -3,220 -5,489 2.2.2.1货币黄金 65 0 0 2.2.2.2特别提款权 66 0 -2 2.2.2.3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 23 2.2.2.4外汇储备 68 -3,222 -5,511 2.2.2.5其他储备 69 0 0 3.净误差与遗漏 70 / 4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2021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1年二季度 2021年上半年 1.经常账户 1 528 1,222 贷方 2 9,381 17,814 借方 3 -8,853 -16,591 1.A货物和服务 4 903 1,868 贷方 5 8,360 16,025 借方 6 -7,457 -14,157 1.A.a货物 7 1,119 2,306 贷方 8 7,594 14,536 借方 9 -6,475 -12,229 1.A.b服务 10 -216 -438 贷方 11 766 1,489 借方 12 -982 -1,927 1.A.b.1加工服务 13 33 66 贷方 14 35 69 借方 15 -2 -3 1.A.b.2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 18 贷方 17 17 35 借方 18 -10 -17 1.A.b.3运输 19 -40 -75 贷方 20 261 489 借方 21 -302 -565 1.A.b.4旅行 22 -202 -444 贷方 23 31 58 借方 24 -233 -501 1.A.b.5建设 25 13 18 贷方 26 36 65 借方 27 -23 -47 1.A.b.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7 -42 贷方 29 13 26 借方 30 -40 -68 1.A.b.7金融服务 31 -1 4 贷方 32 9 23 借方 33 -10 -19 1.A.b.8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86 -156 贷方 35 31 59 借方 36 -118 -216 1.A.b.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8 41 贷方 38 128 244 借方 39 -99 -203 1.A.b.10其他商业服务 40 64 151 贷方 41 197 406 借方 42 -132 -256 1.A.b.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 -9 贷方 44 4 7 借方 45 -10 -16 1.A.b.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 -9 贷方 47 4 8 借方 48 -5 -17 1.B初次收入 49 -420 -714 贷方 50 899 1,564 借方 51 -1,319 -2,277 1.C二次收入 52 45 68 贷方 53 121 225 借方 54 -76 -157 2.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528 -1,223 2.1资本账户 56 0 0 贷方 57 1 1 借方 58 0 -1 2.2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528 -1,223 2.2.1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0 -374 其中:2.2.2.1直接投资 61 480 1,237 2.2.2.1.1直接投资资产 62 -340 -559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820 1,796 2.2.2储备资产 64 -499 -849 2.2.2.1货币黄金 65 0 0 2.2.2.2特别提款权 66 0 0 2.2.2.3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0 4 2.2.2.4外汇储备 68 -499 -852 2.2.2.5其他储备 69 0 0 3.净误差与遗漏 70 / 1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1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1-08-06/guangxi/2021/0806/2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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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3119亿元人民币(等值26798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5707亿元人民币(等值11719亿美元),占44%;短期外债余额为97412亿元人民币(等值15079亿美元),占56%。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8%。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7486亿元人民币(等值4255亿美元),占16%;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2336亿元人民币(等值361亿美元),占1%;银行外债余额为81084亿元人民币(等值12552亿美元),占47%;其他部门(含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2213亿元人民币(等值9630亿美元),占36%。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30696亿元人民币(等值4752亿美元),占18%;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4952亿元人民币(等值3862亿美元),占14.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9773亿元人民币(等值6157亿美元),占23%;债务证券余额为52714亿元人民币(等值8160亿美元),占30%;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44亿元人民币(等值100亿美元),占0.5%;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9356亿元人民币(等值2996亿美元),占11%;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4984亿元人民币(等值771亿美元),占3%。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75527亿元人民币(等值11691亿美元),占44%;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7592亿元人民币(等值15107亿美元),占56%。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5%,欧元债务占7%,港币债务占4%,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2%。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1年6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1年6月末 2021年6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27486 4255 短期 928 14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928 144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6558 4111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2984 3558 贷款 3574 55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2336 361 短期 1414 219 货币与存款 665 103 债务证券 749 116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922 142 SDR分配 644 10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78 42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81084 12552 短期 59981 9285 货币与存款 39102 6053 债务证券 4731 732 贷款 15014 232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134 176 长期 21103 326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6781 2598 贷款 4218 65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04 16 其他部门 42857 6634 短期 29710 4599 货币与存款 7 1 债务证券 137 21 贷款 3751 58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4516 3795 其他债务负债 1299 201 长期 13147 203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404 991 贷款 4139 64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35 67 其他债务负债 2169 336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9356 2996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1685 1809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969 150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6702 1037 外债总额头寸 173119 26798 注:1.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1-09-30/guangxi/2021/0930/2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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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邵阳市中心支局陈飞雄副局长率队赴市商务局参加助力外贸发展座谈会,并共商建立市外管局与市商务局的信息共享机制。市商务局负责人、市重点外贸行业协会会长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进出口企业总商会的建立,外贸企业白名单准入条件,跨境电商平台、海外仓搭建三大主题展开讨论,拟定四月份为“外贸企业集中攻坚月”,并以各行业协会为牵头单位,对三大主题进行分工负责。会后,两部门建立《邵阳市外管局与商务局信息共享机制》,拟定期召开联席磋商会议,为外贸企业进出口、境内外融资、引进来走出去“想点子、出主意、给政策”。 陈飞雄副局长指出:当前外贸企业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外部不利因素增长导致企业难以生存;也遇到前所未有的机会,中央到地方出台一系列“稳外贸、稳外资”意见,有利于外贸企业逆境中成长;还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外贸企业在大浪淘沙后将迎来经营方式、经营理念新的转变。他表示,外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督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竭尽全力为合规经营外贸的实体经济发展助力。 2022-04-01/hunan/2022/0401/19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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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5415亿美元,对外负债16487亿美元,对外净负债1072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4799亿美元,外币净资产3727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1402亿美元,债券资产2104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909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4%、14%和12%。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2056亿美元,美元资产10462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896亿美元,分别占13%、68%和19%。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643亿美元,占比56%;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6772亿美元,占比44%。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9004亿美元,债券负债3258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4224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5%、20%和26%。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6855亿美元,美元负债6162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469亿美元,分别占比42%、37%和21%。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6319亿美元,占比38%;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10167亿美元,占比62%。(完) 2021-09-29/guangxi/2021/0929/2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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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进一步提升数据透明度,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原有2020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数据之外,新增公布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 统计显示,2020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8999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6043亿美元,债券类投资2955亿美元。投资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091亿美元、1784亿美元、901亿美元、592亿美元和215亿美元。2020年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金融部门、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银行,投资金额分别为3543亿美元、3541亿美元和1915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39%、39%和21%。(完) 2021-09-29/guangxi/2021/0929/2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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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巴南中心支局召开2022年外汇管理工作会。会议由中心支局局长胡资骏主持,副局长邱平及外汇管理科在家人员参会。会议总结了巴南中心支局外汇工作,对2022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胡资骏局长在讲话中强调:一是围绕“作风年”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夯实基础工作,确保基础工作“零差错”;二是围绕外汇管理工作重点,加强上下联动,结合区域实际,打造工作亮点;三是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提升外汇管理服务质效。 2022-04-01/chongqing/2022/0330/2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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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外汇局逐步建立和完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1],记录了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此期间,我国国际服务贸易总规模不断增长,从1982年不足50亿美元增长至2021年近8000亿美元,充分反映了我国服务贸易加速融入全球经济、深入参与国际分工的发展历程。 一、从无到有,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初步建立 1980年我国恢复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正式席位,作为成员国,1981年外汇局根据国际通行统计标准,结合我国经济运行实际,制定了我国首个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也由此初步建立。基于海关、经贸部、旅游局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行政记录,外汇局汇总编制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并在1985年9月首次向社会发布的1982-1984年中国国际收支概览表中展现。 二、跬步千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逐步完善 服务贸易统计制度逐步完备。为加强涉外统计工作,1995年外汇局制定《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实施,这奠定了国际收支统计各项制度的基础。此后,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不断完善,形成了以直接申报、间接申报和专项调查相结合的统计体系,各类数据源均配有相应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并于2012开始公布数据发布时间表。数据采集、数据核查、数据发布的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全面建立,为服务贸易统计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发布频率不断提高。1982年至2000年,外汇局通过国际收支平衡表按年度公布服务贸易统计数据,2001年起频率提高至半年度,2010年继续提高至季度,并于2012年追溯公布1998年以来单季数据。同时,数据发布时滞从季后4个月逐步缩短至40天;自2014年起,外汇局新增单独发布我国国际服务贸易月度数据,时滞缩减为1个月,更加及时地展示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 服务贸易数据质量持续提升。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外汇局采取多种手段确保数据准确。一方面,充分利用科技赋能,实现自动化采集,减少人工操作,提高采集效率;另一方面,设定近千条核查规则,每日关注大额变化,定期开展非现场和现场核查,严把数据质量关。同时,组织开展各类涉外统计培训,与申报主体建立起良好的互动和信任关系,确保数据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三、继往开来,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向高水平迈进 积极参与服务贸易统计规则制定。服务贸易统计规则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统计委员会制定,外汇局代表我国积极参与其中。2005年起,外汇局持续选派统计专家参加全球国际收支统计委员会,参与《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修订,研究影响服务贸易统计重大议题,如将“转手买卖”确认为货物贸易而非服务贸易等。目前,外汇局正积极参与《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七版拟订工作,研究服务贸易进一步细化的可行性等重要议题,分享经验,贡献思路。 稳步推进服务贸易统计体系持续优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升,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服务贸易数据源需要不断拓宽。同时,涉及的企业等申报主体数量更加庞大分散,申报主体对统计口径的理解有待逐步提高,需要发挥直接申报、间接申报和专项调查的协同作用,实现统计方法的优势互补。近年来,外汇局扎实推进企业各项涉外业务的直接申报,加强对企业申报辅导,夯实申报数据质量,促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等国际收支统计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是国际收支统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与外汇局负责的其他各类统计共同反映境内主体涉外经济行为和发展状况,为宏观形势判断和行业政策制定提供更加全面、系统的参考依据。未来,外汇局将完善统计制度,改进统计方法,锻造统计队伍,将国际标准与我国实践深度结合,继续积极参与国际统计规则制定,持续提升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水平。 [1]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涵盖运输、加工、旅行、知识产权等十二大子项,对应跨界供应、境外消费、自然人存在三种供应模式。WTO服务贸易四种供应模式为跨界供应、境外消费、自然人存在和商业存在,其中前三种体现在国际收支平衡表服务贸易的十二大子项中,商业存在体现在国际收支平衡表直接投资项目中。 2022-04-02/dalian/2022/0402/1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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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召开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部署会以来,各地相关部门重点聚焦“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协作优势,依托大数据共享应用,密切配合、持续发力,精准锁定涉嫌虚开骗税高风险案源,以“零容忍”态度开展常态化联合打击,成功破获了一批虚开骗税案件,严肃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截至目前,已累计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4万余户。现将部分案件公布如下: 一、四川破获“7·15”虚开骗税洗钱案 2021年底,在四川省六部门打击虚开骗税领导小组统筹指挥下,四川成功破获泸州“7·15”案,打掉虚开骗税犯罪团伙2个,地下钱庄犯罪团伙1个,捣毁窝点2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4名,实现了对虚开、骗税、洗钱的全链条打击。该案涉嫌虚开发票8284份,价税合计金额12.07亿元,骗取出口退税1.61亿元。经查,以林某某为首的出口骗税团伙,以广东深圳为总部,在重庆、江西、四川等地设立生产型出口企业,采取“票货分离”的手段非法取得进项发票,并进行虚假生产和出口,进而骗取出口退税。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依法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二、福建破获团伙虚开骗税案 2021年10月底,福建公安、税务部门根据当地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分局移送线索,统一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查处一起涉嫌虚开、骗汇、洗钱、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经查,犯罪团伙通过控制多家外贸公司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货代公司非法购买出口报关单,以“买单配票”的方式骗取出口退税。据统计,该案涉及上游空壳企业28户,不法货代公司6户,涉嫌虚开发票6800余份,价税合计金额7.24亿元,骗取出口退税8300余万元。 三、河南、湖南破获皮革和香菇行业出口骗税案 2021年11月,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办会同河南、湖南两地公安、税务部门和海关缉私部门侦破皮革和香菇行业出口骗税案。经查,河南、湖南34户企业通过虚假购进皮革、香菇等农产品,虚构生产和货物流,虚假外汇结算,短时间内“出口”金额达18.74亿元,骗取出口退税1.86亿元。此外,税务部门还开展了皮革行业专项整治,配合湖南公安部门立案侦查117户企业,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进一步规范了皮革行业税收秩序。 四、重庆破获“8·01”虚开发票案 2022年1月,重庆公安、税务部门联合侦破“8·01”虚开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一举打掉了盘踞在重庆、广东两地的开票团伙。经查,犯罪团伙通过随机利诱代账会计等方式安插领票人员在不同区域领取发票后跨地区虚开。据统计,该案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1.32万份,价税合计金额5.6亿元。 五、广东深圳破获利用电子专票骗取出口退税案 2021年10月,深圳公安、税务部门联合在深圳、河南两地开展“踏浪4号”专案收网行动,破获“9·27”利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经查,以河南王某为首的虚开团伙勾结下游深圳詹某为首的骗税团伙,利用深圳成某操纵的不法报关行,共同实施“配单”“配票”骗取出口退税。该案涉嫌虚开发票271份,价税合计金额2392万元(其中电子专用发票98份,价税合计金额1040万元),骗取出口退税274万元。 下一步,六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的工作部署,坚持精诚共治、精准打击,常打长打、长治长效,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持续保持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的高压态势。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大规模留抵退税的部署,将防范和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六部门常态化打击的重点,对骗取留抵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严惩不贷,为国家重大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地保驾护航。 2022-04-02/dalian/2022/0402/1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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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新时代对外开放战略,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推动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由小到大,结构不断优化。近十年来,我国对外投资合作量质齐升,在促进互利共赢、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积极作用。 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近十年发展特点 数量上,投资规模持续扩大。2012年至2020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长超过7%[1],已连续九年位列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前三位。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2021年世界投资报告》公布的各国数据测算,2020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首次跃居至第一位,规模达到1537亿美元,较2019年增长12.3%。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占同期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的份额由2012年的6.3%持续提升至2020年的20.2%,对世界经济的贡献日益明显。即使在形势复杂严峻的2021年,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显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仍然保持较大规模,为1280亿美元。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显示,2020年末,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2.6万亿美元,是2012年末的近5倍,占全球比重由2012年的2.3%提升至6.6%,排名由第十三位攀升至第三位,仅次于美国(8.1万亿美元)、荷兰(3.8万亿美元)。国际投资头寸表显示,2021年末,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稳定在2.6万亿美元。 质量上,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一是投资领域日趋广泛。截至2020年末,存量投资八成以上分布在六大行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总存量的32.2%)、批发和零售业(占13.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11.5%)、制造业(占10.8%)、金融业(占10.5%)和采矿业(占6.8%),并且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已覆盖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类别。二是投资地域日益多元。截至2020年末,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分布在全球189个国家(地区),占全球国家(地区)总数的81.1%。 二、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近十年发展成效 持续提升对外投资合作,互利共赢效果凸显。我国始终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不断加大对外投资的力度、深度与广度,带动产品、服务与技术出口,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互利共赢效果凸显。2020年境外中资企业向投资区域缴纳税金合计445亿美元,雇用外方员工218.8万人,占境外企业员工总数的60.6%。境外中资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4万亿美元,对外投资带动我国货物出口1737亿美元。 持续推进企业、金融服务“走出去”,有力提升国际竞争力。一是中资企业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2021年中国企业联合发布会发布的“中国100大跨国公司榜单”显示,我国100大跨国公司海外资产总额高达9.4万亿元,海外营业收入6.6万亿元,海外员工总数约118.5万人。2021年度《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中,中国企业143家。二是带动金融机构提升服务竞争力。截至2020年末,我国主要大型商业银行已在51个国家(地区)开设105家分行、62家附属机构,中国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18家。 近十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稳步健康发展,为深化国际经贸合作、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作出了积极贡献。未来我国将坚定不移扩大改革开放,积极推动对外投资合作迈向更高水平,有效实现内外联动、资源共享,从更广阔的市场汲取动力,也让发展成果惠及世界。 [1]除特殊标注外,本专栏使用数据来源于《2020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2022-04-02/dalian/2022/0402/15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