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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5/content_70243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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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5/content_70244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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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5/content_70245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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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现对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6件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最高检行政检察厅、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就该批典型案例的背景、特点及影响等回应记者关切。 1.记者:此次最高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外汇交易日益活跃,但是伴随而来的非法买卖外汇活动,严重威胁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秩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金融风险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检察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精准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要求,检察机关联合外汇管理部门深化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个案办理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尺度、示范程序衔接路径,防止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因“不刑不罚”产生监管漏洞,形成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治理闭环,取得良好成效。此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选编了6件典型案例,聚焦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办案规则,对加强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具有示范指导作用。 2.记者:这批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有哪些特点?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和梳理近年来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的基础上,挑选出一批比较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呈现出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是聚焦当前困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的管辖难题,做好示范引导。此次发布的案例中,各级检察机关、外汇管理部门针对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遇到的管辖难题.,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推动纵向、横向、跨区域一体履职,汇聚办案合力,以“一体化”履职推动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顺利开展。案例一李某乙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三级检察机关协调联动,通过与外汇管理部门的积极协商,明确刑事案件管辖地与外汇违法行为地不一致,且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机关所在地没有外汇管理部门,需要先行确定管辖外汇违法行为的外汇管理部门的,可以报告上级人民检察院,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与外汇管理部门就管辖问题进行协商。案例五赵某萍、姚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三级检察机关联动与外汇管理部门沟通协商,明确管辖存在争议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机关可以移送同级外汇管理部门,受移送的同级外汇管理部门认为其无管辖权的,可以通过内部层报确定管辖。 二是强化对外汇违法行为的全方位打击,形成有效震慑。司法实践中,个人仅出借外汇账户但未直接参与非法经营活动,由于缺乏主观故意,无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例三陈某红、吴某荣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与外汇管理部门针对个人非法出借外汇账户的违法行为能否进行处罚的问题进行多次探讨,明确非法出借外汇账户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及标准,消除追责盲区。同时,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加强对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全面审查,确保打击无死角。案例四樊某、赵某某、罗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非法买卖外汇案件中是否营利并非行政处罚的必要要件,樊某等三人从事营利性和未营利性的变相买卖外汇、非法介绍买卖外汇的违法行为均应被行政处罚,并针对性梳理案件证据移送,后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对樊某等三人处以140万元至286.7万元不等的行政罚款。 三是构建跨部门协作机制,推进反向衔接常态长效。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检察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积极履职,以点及面,在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有效形成打击合力。案例二郑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对郑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固定行政违法证据、告知违法行为人拟承担行政处罚,为后续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做好保障。案例六某科技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当地检察机关与外汇管理部门、侦查机关共同制定加强外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关意见,在线索互转、调证协作、案件会商等方面的合作达成共识,充分发挥各方在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作用。 3.记者:本批典型案例对于加强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打击治理有何积极影响?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发展与安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锚定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强化构建更加完备有效的外汇监管体系,着力提升监管协同,守好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线。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意在帮助社会公众提升合法使用外汇的意识。社会公众买入和卖出外汇应在取得外汇业务资格的银行等机构办理。在规定场所以外买卖外汇,扰乱外汇市场交易秩序的,属违法行为。非法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未达到刑事追责标准的,依法应追究行政责任。此次发布案例,重点警示社会公众,不要贪图一时之利,利用正常跨境经贸往来中积累的资金和客户资源等,协助地下钱庄团伙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经营活动,或为地下钱庄团伙非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此类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犯罪的共犯,即使符合刑事不起诉条件,也将被追究行政责任,将被处以行政罚款。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利于构建外汇管理部门与地方检察机关的常态化合作机制。两部门坚持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一方面严厉惩处恶性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惩教结合,秉承过罚相当的原则,共同做好刑事司法程序终结后的“后半篇文章”,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5-05-22/neimenggu/2025/0522/1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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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4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4月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5年4月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跨境资金总体呈现净流入。4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173亿美元。从主要渠道看,一是我国外贸呈现一定韧性,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649亿美元,保持较高规模。二是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意愿持续向好。4月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109亿美元,处于较高水平。4月下旬外资投资境内股票转为净买入。三是主要流出渠道平稳有序。4月服务贸易资金净流出环比基本持平;外资企业利润汇出季节性增加,但低于去年同期;来华和对外直接投资基本稳定,关联企业借贷往来跨境资金由净流出转为基本平衡。 市场预期平稳,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4月银行结汇和售汇环比分别增长12.8%和13.9%,市场交易保持活跃。结售汇差额基本均衡,市场预期和交易理性有序。4月衡量市场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为64.4%,环比上升6.9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为65.4%,环比上升1.0个百分点。 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将继续巩固。4月末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扩大内需、有效应对外部冲击有关工作,要求加快专项债发行、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大力发展服务消费等,有效提振市场信心。近期金融管理部门实施降准降息等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随着有关政策落地见效,我国经济运行向好势头有望继续巩固,更好发挥稳定外汇市场的基本盘作用。近期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发布联合声明,大幅降低双边关税水平,有助于维护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025-05-22/ningbo/2025/0522/2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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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辖内“专精特新”企业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广交会上喜获“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客商超2000万元采购订单。了解这一情况后,攀枝花市分局“阳光畅汇”党员先锋队迅速出击,联合农行攀枝花市分行相关党支部开展“红色引领聚合力 汇银携手助企行”联合党建活动,及时将金融外汇政策送到企业身边,以结对共建、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一对一金融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外汇党员干部走进企业绿色工厂车间,实地观摩企业智能生产线、无尘测试车间及标准化产品展厅,了解企业生产现状、出口形势、后续规划及金融支持情况。座谈会上,汇银企三方围绕跨境贸易情况、投融资业务需求、外汇便利化政策展开讨论回应,银行机构表示在已有1000万元贷款基础上,将继续为企业后期出口信保、应收账款融资等需求提供保障,进一步明晰加强汇银企协同联动、深化金融外汇政策传导和助力涉外企业稳健发展的共识。会后,市分局持续跟进协调企业扩建生产场地和匹配订单生产的资金需求,现已为企业争取新增授信1000万元,并匹配服务专员进行具体辅导。 下一步,市分局将继续深化党建联学共建活动,紧密汇银企三方合作联动,为企业“对症下药”开良方,聚焦重点企业精准施策,打好金融外汇服务“组合拳”,提升银行机构外汇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金融外汇服务支持稳外贸工作实效,以实际行动擦亮外汇服务“金融为民”底色。 2025-05-22/sichuan/2025/0522/2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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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了解涉外企业经营状况,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升外汇政策支持企业的精准性,5月14日,吕梁市分局深入文水县三家重点企业开展实地调研。 吕梁市分局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当前企业主要产品的进出口规模、海外市场布局及拓展计划,以及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如汇率波动风险、国际物流成本上升等问题。针对企业提出的关于外汇结算便利性、汇率避险工具运用等方面的疑问,吕梁市分局结合最新外汇政策和市场形势,进行了专业解答,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应对建议。 下一步,吕梁市分局将持续关注企业发展,积极搭建汇企沟通桥梁,不断优化外汇服务,助力吕梁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5-21/shanxi/2025/0521/1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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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涉外营商环境,提升经营主体外汇政策运用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赤峰市分局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为契机,联合市公安局、税务局、烟草局、人民银行及辖内多家金融机构,在赤峰市红山区长青公园开展“规范用汇促民生 合理高效享便利”主题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互动答疑等形式,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直达经营主体,有效践行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此次宣传累计接待群众咨询、政策宣传1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宣传折页200余份。 下一步,赤峰市分局将持续推进外汇政策便利化的推广落地,不断完善常态化联合宣传机制、便利化政策扩面机制、跨境服务督导机制,确保政策落地“不走样”,切实惠及更多涉外经营主体。 2025-05-22/neimenggu/2025/0522/1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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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合作银行变更的,应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3.11.3.2变更备案第(1)条: 合作银行变更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书面申请(包括拟选择的合作银行,原账户余额的处理方式等)。 ②加盖银行业务公章的原账户余额对账单(新增合作银行的无需提供)。 ③主办企业与新增合作银行签署的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办理确认书》。 2025-05-22/tianjin/2025/0522/2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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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州分局指导中国农业银行伊犁分行落地伊犁州直首笔边民互市外币结算业务,有力支持了边民互市发展。 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州分局指导中国农业银行伊犁州分行实地走访察布查尔县都拉塔兴边边民互市合作社,积极与合作社及运营公司进行座谈研讨,在充分审核进境备案清单、合同、申请书及边民申报单等资料基础上,成功为该社办理首笔边民互市外币结算业务。 2025-05-21/xinjiang/2025/0521/15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