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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 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4〕第19号,以下内容已经被修改:将第十条修改为“香港(内地)基金内地(香港)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关于互认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香港(内地)基金因香港(内地)持有人净赎回,导致该基金内地(香港)持有人资产规模占该基金总资产的比例超过互认基金管理规定比例的,香港(内地)基金管理人应停止该基金内地(香港)销售。” 2015-11-09/safe/2015/1109/5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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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最近,我局发现一些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海外分行)接受境沟机构违反国家外债和对外担保管理法规的借款和担保申请,向境内机构放款、接受境内机构提供的未经外汇局批准的对外担保。这些行为影响了我国外债和对外担保管理政策的顺利实施。为严肃法规,规范海外分行对境内机构的融资行为,现将有关外债和对外担保管理法规重申如下,请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督促海外分行严格执行。 一、海外分行向境内机构的放款,包括向境内金融机构的拆放款,属于我国的外债。除外商投资企业外,境内机构举借外债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签订贷款协议或介同后,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境内机构须按照规定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海外分行在向境内机构提供贷款或拆放资金时,须在贷款协议或合同中要求境内机构在国内办理相应的外债审批和登记手续。 二、海外分行在境外向海外中资企业放款,不属我国外债管理范畴。但境内机构为海外中资企业提供对外担保,作为境内机构的或有负债,纳入对外担保管理。除外商独资企业外,境内机构为海外中资企业提供对外担保,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签订对外担保协议或合同后,外商独资企业和其他境内机构须按照规定到外汇局办理对外担保登记手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为海外中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海外分行接受境内机构提供的对外担保时,须在对外担保合同或协议中要求境内机构在国内办理相应的对外担保审批和登记手续。 三、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当根据其海外分行的营运资金、资产负债比例及当年业务量等项指标,确定每个海外分行的境外融资总量,并于每年2月底之前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海外分行一次性筹借等值5000万美元以上(含5000万美元)的国际商业贷款,应当事先通过其总行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四、海外分行违规向境内机构提供贷款、接受境内机构提供的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对外担保,其权益不受国内法律法规的保护。 五、请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督促所属海外分行对涉及境内机构业务情况进行自查。自变的主要内容是,是否存在向违规境内机构拆放款和接受境内机构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对外担保等情况。请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将海外分行自查情况于1998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国家外汇管理局。 1998-07-08/safe/1998/0708/5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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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托管行: 为便利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运作,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36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09年第1号,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2号修改),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管理操作指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管理操作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15年9月30日 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管理操作指引 2015-12-07/safe/2015/1207/5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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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适度调增2013年度境内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总规模为373.07亿美元。核定指标时,在调增各金融机构和分局地区指标的同时,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和中小银行倾斜。现就2013年度境内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以下简称指标)核定情况和相关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定部分中资银行2013年度指标1,162,170万美元(详见附件1)。 核定部分法人制外资银行及对指标实行集中管理的外资银行分行2013年度指标1,530,477万美元(详见附件2)。 核定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分局)用于辖区内法人制银行、外资银行分行以及中资企业等机构的地区指标1,038,025万美元(详见附件3)。 二、2013年指标调整应重点向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银行倾斜,并适当关注中资企业的对外短期融资需求。各分局在核定指标时,应在符合当年指标管理政策取向的基础上,公平合理地分配指标。 三、境内机构受指标控制的短期外债,每日末余额不得超过外汇局核定的指标。在外汇局新核定指标生效前,原有指标继续有效。 特此通知。 附件: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3年2月20日 2013-03-01/safe/2013/0301/5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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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日前召开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全国分局长会议上获悉,今年外汇管理工作要以加强管理,改进服务为指导,认真做好入世准备工作,严肃查处外汇领域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积极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和人民币汇率稳定。 会议传达学习了朱镕基总理在全国银行证券保险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了今年外汇管理工作的重点是集中精力,加强和改进外汇监管,堵塞逃骗汇漏洞。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到会并讲话。他充分肯定了1994年以来外汇管理工作在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促进国家储备增长、维护国际收支平衡、提高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阐述了当前外汇管理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挑战,提出了在新形势下外汇管理的主要任务。他要求外汇管理干部职工继续振奋精神、再接再厉,为进一步推动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大会明确了今年外汇管理的主要工作有: 一、整章建制,大力规范和监管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活动。今年要发布实施旅行社旅游外汇管理办法,研究规范银行兑换点、外币信用卡业务,防止旅游外汇收入流失;制定国际海运和境外承包工程外汇收支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服务贸易企业专项账户管理办法。 二、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一步完善贸易外汇管理。今年要配合海关等部门,认真做好“口岸电子执法系统”中出口核销管理系统的试点和推广工作,防止盗用、伪造出口收汇核销单或虚报丢失空白核销单进行逃汇和骗退税。 三、完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法规,加强内部控制。今年要适应新形势下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要求,清理、修改、完善法规,填补资本项目外汇立法空白;制定全系统资本项目内控制度,严把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审批关,提高监管的实效性。 四、统一、规范银行结售汇业务,着手建立银行收付汇监管体系。今年要抓紧制定对中、外资银行结售汇实行统一管理的办法,对银行结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实行统一规则、分级管理;在建立银行外汇营运资金补充机制的基础上,对其结售汇头寸按统一法人原则进行监管;着手研究建立对银行收付汇的监测体系。 五、做好各项外汇检查工作,继续严厉打击逃骗汇活动。今年要继续打击逃骗汇和参与打击出口骗退税斗争,主动配合公安部门继续打击外汇黑市。同时,还要开展服务贸易和资本项目项下外汇收支活动的专项检查、抽查;根据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和外汇管理工作要求,做好对国有商业银行外汇业务的检查。 六、加强国际收支统计分析,进一步提高监测预警水平。今年要设计、建立国际投资头寸统计制度,正式编制国际投资头寸表;健全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体系,实施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涉外收入申报时效的方案;修改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核查操作办法,开展全国性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专项核查工作。 七、进一步改进服务,为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外汇管理部门要通过坚持依法行政,改进监管手段,实行分类管理等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既加大对违法企业打击力度,又方便守法企业经营。今年要总结推广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在改进服务中取得的先进经验。 据悉,在国民经济运行环境逐步改善的同时,去年我国外汇收支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国家外汇储备增加,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到去年末,外汇储备达到1655.74亿美元,比1999年末增加108.99亿美元;人民币汇率为8.2781元人民币比1 美元,与1999年末基本持平。 2001-01-19/safe/2001/0119/3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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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对福建省2003年破获的“地下钱庄”案件的11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宣判。这是近年来福建省司法部门首次就“地下钱庄”等非法买卖外汇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2003年8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与福建省公安厅在前期调查经营并初步掌握了郑亦细命、林水宋仔等人涉嫌经营“地下钱庄”情况的基础上,出动公安、边防武警和外汇局人员共213人,联合对福州、泉州、南平等地区涉嫌经营“地下钱庄”的窝点开展了代号为“8.25”的突袭行动。此次行动共捣毁涉嫌经营“地下钱庄”窝点18个,抓获涉案人员30人,当场缴获美元、日元、港币、澳大利亚元等外币现钞折合人民币37.29万元和人民币现钞13.82万元,冻结508个账户,累计冻结款项折合人民币4000多万元,银行存折104本、银行卡49张及一批账簿和记账凭证,查扣作案工具点钞机1台、电脑4台、传真机2部、本田雅阁轿车1辆。 经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2月至8月,郑亦细命等5人非法买卖外汇共计15.3万美元、10504万日元、929.31万港元、8250新加坡元;林水宋仔等6人非法买卖外汇折合216.41万美元。福清市人民法院认为,郑亦细命和林水宋仔在国家指定的外汇交易场所以外长期进行非法买卖外汇活动,扰乱了金融市场和国家外汇管理秩序,涉及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郑亦细命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判处施乐龙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至5万元;判处林水宋仔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至10万元。 福建省外汇分局还将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对所有参与外汇非法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新发现的线索继续延伸检查,涉嫌刑事犯罪的将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次公开宣判充分显示了公安、外汇和司法部门通力合作,打击“地下钱庄”的成果和决心,有力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的气焰,宣传了外汇管理法规,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为进一步打击非法买卖外汇活动、推进我国外汇领域反洗钱工作营造了更好的社会环境。 2004-06-18/safe/2004/0618/4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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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4年3月底,中国外债余额折合美元2023.21亿(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比上年末增加86.87亿美元,上升4.49%。其中:中长期外债余额为1200.62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59.34%,比上年末增加34.72亿美元;短期外债余额为822.59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40.66%,比上年末增加52.15亿美元。 在2023.21亿美元外债余额中,登记外债余额为1647.78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375.43亿美元。在登记的1647.78亿美元外债余额中,国务院部委借入的主权债务余额为532.19亿美元,占32.30%;中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403.74亿美元,占24.50%;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390.83亿美元,占23.72%;中资企业债务余额为74.33亿美元,占4.51%;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243.35亿美元,占14.77%;其他机构债务余额为3.34亿美元,占0.20%。 2004年1-3月,我国新借入外债243.74亿美元(不含贸易信贷),还本192.18亿美元,付息3.62亿美元,汇率差及调整数使外债余额增加25.62亿美元。 从整体上看,当前我国外债规模的不断增长主要受国内经济及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等因素的影响。此外,目前本外币正利差仍然较大,人民币升值预期依然存在,这也是导致外债流入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2004-06-29/safe/2004/0629/4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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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999年12月底,中国登记外债余额折合美元1518.3亿 (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比上年末增加57.9亿美元,增长4.0%。其中,中长期外债余额1366.5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79.5亿美元;短期外债余额151.8亿美元,比上年末减少21.6亿美元。1999年1-12月新借入外债300.5亿美元,偿还外债本息309.9亿美元,汇率差及调整数为67.3亿美元。 在1518.3亿美元外债中,国务院部委借入的主权债务余额为473.0亿美元,比上年末增长13.6%;国内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409.0亿美元,比上年末减少 2.6%;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473.0亿美元,比上年末增长4.6%;国内企业债务余额为147.1亿美元,比上年末减少5.1%;其它债务余额为16.2亿美元,与上年末基本持平。 2000-05-17/safe/2000/0517/3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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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末国家外汇储备为1655.74亿美元 2001-01-19/safe/2001/0119/3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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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在扎实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召开了200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全体成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05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相互之间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广泛征求局机关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抓住并找准存在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努力方向。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指导协调三组组长张德成、中央督导组组长赵光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李东荣、魏本华、邓先宏、方上浦出席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晓炼主持会议。 会上,外汇局党组成员按照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对照检查贯彻落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和履行外汇管理职责的情况;对照检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规定的情况;对2004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回顾。 周小川同志在听取了外汇局党组各成员的发言后指出,目前我们正处于国际金融形势迅速发展变化的年代,形势发展变化速度之快,给我们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和挑战。一个国家经济出现问题,往往表现为金融或外汇领域危机。因此,外汇局所面临的改革任务很重,面临的挑战很艰巨,要提高到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他希望外汇局领导班子深刻领会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经济金融方针政策,认真总结1994年以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所取得的经验,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牢固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在国家整体的改革开放中不拖后腿。 张德成同志在发言中讲到,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各级党组织发挥了模范表率作用。外汇局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没有因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调整而受到影响,继续受到局党组和胡晓炼同志的高度重视。党组成员进行党性分析直奔主题,严格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了会议准备比较充分,也反映了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所取得的成果。他希望外汇局领导班子成员继续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继续抓好司处级及其以下党员干部的先进性教育工作,抓好对群众意见建议的研究、整改和反馈工作。 赵光华同志认为,外汇局党组高度重视先进性教育活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带头表率作用,教育活动开展得比较深入扎实。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认真,胡晓炼同志事先审阅了班子成员的党性分析材料,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严肃认真,相互开展批评意见中肯、实在,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他希望领导班子认真做好对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通过集体研究讨论,明确整改思路和整改措施,做到对群众意见建议有反馈、有说明、有行动。 中央组织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央督导组、中央金融巡视组和中国人民银行机关党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完) 2005-04-11/safe/2005/0411/41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