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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巴克莱银行在渣打银行上海分行开立一个QFII人民币特殊账户。同时明确渣打银行上海分行应督促巴克莱银行按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限定的人民币特殊账户使用范围使用该账户。 2004-12-07/safe/2004/1207/41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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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高盛公司(Goldman Sachs & Co.)增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1亿美元。 2005-04-22/safe/2005/0422/4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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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及增强执法透明度的目标,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辽宁、河北、深圳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2006 年将此项工作向全国推广。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以提供网络查询的方式 披露了全国外汇管理系统查处的 2005 年度外汇违法案件信息。 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限定于外汇管理机关立案查处并结案、已过行政复议期限的外汇违法案件。披露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对于违法金额巨大、性质恶劣、影响广泛的重大外汇违法案件,对违法主体名称、机构代码、违法行为等内容予以公开披露;二是为解决经济交往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满足经济主体的信用需求,对于一般外汇违法案件可供社会公众以违法主体技术代码为唯一检索要素进行网络查询;三是为实现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所有的外汇违法案件信息可向监管机构及政府相关部门提供。 在目前的起始阶段,外汇局将主要采取提供网络查询的方式披露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外汇违法(负面)信息,对于金融机构外汇违法信息将首先在外汇局内部进行查处信息共享,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实现对外披露。 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正式在外汇局国际互联网站推出后,将每季度补充一次,每半年更新一次。在信息披露基础上,逐步建立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数据库,实现违法信息的多方面利用。随着我国信用法规的不断健全完善和外汇局信用信息的进一步整合,外汇局将不断扩充信息披露范围,逐步实现涉汇主体信用信息的全面有效披露。 为建立健康、规范、有序的外汇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外汇管理局将通过开展外汇信用信息披露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及信用中介机构的合作,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增强涉汇主体的诚信守法意识,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积极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完) 2006-04-10/safe/2006/0410/4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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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中国银行等主要外汇指定银行挂出7.9997元人民币/美元的外汇现钞买入价格,社会各界对此较为关注,记者就此专门走访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以下简称发言人)指出,这符合现行汇价管理的有关规定,是银行正常的市场行为。 发言人指出,7月21日汇率机制改革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上一日银行间外汇市场收盘价,公布当日银行对客户办理人民币对美元兑换业务的中间价。这一价格是具有代表性的人民币对美元的市场价格,即通常所说的人民币汇率水平。据此,各家银行在规定的买卖价差范围内再自行制定对客户美元现汇或现钞买卖的价格即挂牌汇价。由于各家银行对浮动区间的运用不同,具体的美元挂牌汇价有可能不同。因此,我们不能把银行美元挂牌汇价简单等同于人民币对美元的整体汇率水平。 发言人表示,11月25日银行挂出的现钞买卖价格符合现行的汇价管理规定。11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中间价是8.0805元人民币/美元。同日,中国银行等主要银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交易中间价基础上,定出的美元现钞买入价为7.9997元人民币/美元,现钞卖出价为8.0950元人民币/美元,现钞买卖价差为中间价的1.18%,未超出规定的4%价差幅度。 发言人强调,从银行对客户挂牌汇价形成机制上看,各银行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交易中间价的基础上,根据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市场价格行情,参考自身外汇供求和客户资信状况,在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确定的,是一种市场行为。同时,他还指出,现在多家银行已实行一日多价,以更灵活地适应市场。例如,随着11月28日公布的交易中间价回升至8.0815元人民币/美元,11月28日各行美元钞买价格也随之调高至8.0007元人民币/美元,11月29日下午,中国银行又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了当日挂牌买卖价格,再次挂出7.9986元人民币/美元的现钞买入价。因此说,银行对客户的美元挂牌价格主要是由银行在规定幅度内自行决定的,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完) 2005-11-29/safe/2005/1129/4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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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今天发布2005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这是外汇局首次发布国际收支报告。 自1985年我国开始公布年度国际收支平衡表,2001年以来按半年度公布。通过国际收支平衡表可以了解我国对外经济发展变化的情况,但是,国际收支平衡表的专业性较强,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国际收支全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分析国际收支运行状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在扩大开放条件下促进发展的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从2005年起发布《报告》,以后每半年发布一次。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对外经济交往不断扩大,开放度不断提高,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规模已位居世界前列。国际收支与社会经济各方面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国际收支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而国际收支的变化对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等其他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也有重要的作用。及时了解国际收支状况,分析其变化的原因,揭示潜在的风险,预测其未来走向,对于宏观经济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报告》介绍了2005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变化的主要特点,分析了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与国际收支的相互影响,对当前国际收支运行的总体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评价,对国际收支趋势和下一阶段政策取向进行了预测。(完) 2005-11-27/safe/2005/1127/4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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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债务性资金尤其是短期外债流入增长较快,境内外资机构对外借贷和贸易信贷增长已成为影响我国外债形势的主要因素。为引导境内机构合理、有序利用外资,抑制短期外债过快增长,进一步规范外债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完善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将未付汇金额在等值20万美元(含)以上,且约定或实际付款期限在180天(含)以上的延期付款纳入外债登记管理和额度控制。二是规范了外资比例25%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相等或未明确投资总额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性控股公司和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等特殊类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债管理。三是明确境内注册的跨国公司进行资金集中运营的,其吸收的境外关联公司资金如在岸使用纳入外债管理。四是调整境内贷款项下的境外担保管理规定。此外,《通知》还要求银行认真审核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金和外债资金结汇。 《通知》将超过一定期限和金额的进口延期付款纳入外债管理,具体落实了我国有关外债管理的相关规定。在规范外债管理时,充分考虑了便利银行和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简化了办理手续。同时,参照有关部门的管理原则,与相关法规相衔接,保持政策的一致性。 《通知》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完) 2005-10-21/safe/2005/1021/4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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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26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安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协调下,广东省及辖属9地市外汇局协同当地公安机关开展了代号为“断流1号”的联合行动,成功捣毁了广东省一特大外汇非法交易经营网络。 这次联合行动中,外汇、公安密切合作,捣毁广州、江门、佛山、珠海、东莞、肇庆、中山、阳江以及云浮9个地市33个关联地下钱庄,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9人,刑事拘留33人,现场缴获非法交易现金折美元80余万元,冻结账户482个,冻结账户资金折美元206万元,查扣汽车、摩托车、电脑、验钞机等一批作案工具。至此,覆盖广东省多个经济活跃地区的外汇非法交易经营网络基本瘫痪。 2004年上半年,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了不法分子从事非法外汇交易的线索,迅即联同公安机关展开侦查。经过一年多的缜密调查,在各级外汇检查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全面掌握了不法分子借助多种金融工具在广东省内进行跨地区外汇非法交易的违法行为,进而采取了联合行动。“断流1号”联合行动有力打击了外汇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犯罪分子从事外汇非法交易的嚣张气焰。(完) 2005-09-01/safe/2005/0901/4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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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5年9月末,我国外债余额为2674.58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比上年末增加199.66亿美元,增长8.07%。其中,中长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234.86亿美元,比上年末减少8.01亿美元,下降0.65%;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439.72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207.67亿美元,增长16.86%。 在2674.58亿美元外债余额中,登记外债余额为1894.58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780亿美元。在1894.58亿美元的登记外债余额中,国务院部委借入的主权债务余额为340.93亿美元,占18.00%;中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640.64亿美元,占33.81%;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490.19亿美元,占25.87%;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365.23亿美元,占19.28%;中资企业债务余额为54.950亿美元,占2.90%;其他机构债务余额为2.64亿美元,占0.14%。 2005年1-9月,我国新借入登记外债2080.88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9.50亿美元,增长67.63%;偿还外债本金1940.39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06.70亿美元,增长87.71%;支付外债利息22.11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4亿美元,增长14.74%。外债净流入金额(新借款额减去还本付息额)为118.38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7.17%。 9月末,短期外债余额上升较快,主要原因是,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与贸易相关的债务相应增长较快。(完) 2005-12-31/safe/2005/1231/4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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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司批准高盛国际资产管理公司在汇丰银行上海分行证券托管部开立一个QFII人民币特殊账户。同时明确汇丰银行上海分行证券托管部应督促高盛国际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限定的人民币特殊账户使用范围使用该账户。 2006-04-11/safe/2006/0411/4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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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日本第一生命保险相互会社(The Dai—Ichi Mutual Life Insurance Company)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1亿美元。 2006-03-01/safe/2006/0301/42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