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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和《关于2016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7〕5号)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开展了2018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抽查工作,随机抽取北京外汇管理部、江西、湖南、海南、贵州、西藏、宁夏、新疆、大连、青岛、厦门、宁波12家分局子站作为被抽查网站,重点检查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抽查结果全部合格。 2018-06-27/safe/2018/0627/18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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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跨境业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2021-02-01/safe/2021/0201/18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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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9http://www.gov.cn/xinwen/2021-02/08/content_55859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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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2http://www.gov.cn/premier/2021-04/11/content_55989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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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项目 实施规范 表格下载 办理流程 在线预审 省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核准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核准 下载 下载 预审 地(市)分局办理的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核准 地(市)分局办理的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核准 下载 下载 预审 省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下载 预审 地(市)分局办理的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地(市)分局办理的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地(市)分局办理的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下载 预审 省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继承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继承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继承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下载 预审 地(市)分局办理的继承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地(市)分局办理的继承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地(市)分局办理的继承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下载 预审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购汇偿还已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核准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购汇偿还已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核准 下载 下载 预审 地(市)分局办理的购汇偿还已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核准 地(市)分局办理的购汇偿还已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核准 下载 下载 预审 金融机构内保外贷履约购付汇核准 金融机构内保外贷履约购付汇核准 下载 下载 预审 银行经营交易类业务购付汇核准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2023-12-08/safe/2023/0216/22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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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 4744 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 4744 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 13816 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 9085 亿元人民币。 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503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688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5054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938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6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1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7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95亿美元,初次收入顺差48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1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12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2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073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363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4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66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83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8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4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856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794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2941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6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1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10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485亿SDR,储备资产减少976亿SDR。 按SDR计值,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4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12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718亿SDR,储备资产减少2108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6年三季度 2016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4,744 11,503 贷方 2 44,989 122,032 借方 3 -40,245 -110,529 1.A 货物和服务 4 4,507 12,103 贷方 5 39,785 108,674 借方 6 -35,278 -96,571 1.A.a 货物 7 9,140 24,146 贷方 8 35,116 95,220 借方 9 -25,976 -71,074 1.A.b 服务 10 -4,633 -12,043 贷方 11 4,669 13,454 借方 12 -9,302 -25,496 1.A.b.1 加工服务 13 313 897 贷方 14 316 904 借方 15 -2 -7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42 163 贷方 17 80 254 借方 18 -37 -91 1.A.b.3 运输 19 -766 -1,923 贷方 20 571 1,611 借方 21 -1,336 -3,534 1.A.b.4 旅行 22 -4,195 -11,084 贷方 23 1,982 5,574 借方 24 -6,177 -16,658 1.A.b.5 建设 25 56 158 贷方 26 193 581 借方 27 -136 -42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43 -396 贷方 29 70 195 借方 30 -213 -591 1.A.b.7 金融服务 31 18 50 贷方 32 47 145 借方 33 -29 -9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397 -1,139 贷方 35 13 39 借方 36 -409 -1,17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38 684 贷方 38 424 1,251 借方 39 -186 -567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65 720 贷方 41 942 2,806 借方 42 -678 -2,08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1 -66 贷方 44 13 35 借方 45 -34 -10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3 -108 贷方 47 21 59 借方 48 -64 -167 1.B 初次收入 49 320 -305 贷方 50 4,686 11,783 借方 51 -4,366 -12,088 1.C 二次收入 52 -83 -296 贷方 53 518 1,575 借方 54 -601 -1,87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4,744 -5,688 2.1 资本账户 56 -13 -22 贷方 57 2 16 借方 58 -15 -39 2.2 金融账户 59 -4,731 -5,66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3,816 -25,054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093 -5,138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669 -11,597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576 6,459 2.2.2 储备资产 64 9,085 19,388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9 17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34 -346 2.2.2.4 外汇储备 68 9,032 19,717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5,815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2016年前三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为上半年人民币计值的正式数与三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初步数累加得到。 4. 2016年前三季度初步数由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与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其中,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6年三季度 2016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712 1,747 贷方 2 6,750 18,548 借方 3 -6,038 -16,801 1.A 货物和服务 4 676 1,839 贷方 5 5,969 16,518 借方 6 -5,293 -14,679 1.A.a 货物 7 1,371 3,669 贷方 8 5,269 14,473 借方 9 -3,898 -10,803 1.A.b 服务 10 -695 -1,830 贷方 11 701 2,046 借方 12 -1,396 -3,876 1.A.b.1 加工服务 13 47 136 贷方 14 47 138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 25 贷方 17 12 39 借方 18 -6 -14 1.A.b.3 运输 19 -115 -292 贷方 20 86 245 借方 21 -200 -537 1.A.b.4 旅行 22 -629 -1,684 贷方 23 297 847 借方 24 -927 -2,532 1.A.b.5 建设 25 8 24 贷方 26 29 88 借方 27 -20 -64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2 -60 贷方 29 10 30 借方 30 -32 -90 1.A.b.7 金融服务 31 3 8 贷方 32 7 22 借方 33 -4 -1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0 -173 贷方 35 2 6 借方 36 -61 -17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6 104 贷方 38 64 190 借方 39 -28 -86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0 109 贷方 41 141 427 借方 42 -102 -31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10 贷方 44 2 5 借方 45 -5 -15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 -16 贷方 47 3 9 借方 48 -10 -25 1.B 初次收入 49 48 -48 贷方 50 703 1,790 借方 51 -655 -1,838 1.C 二次收入 52 -12 -45 贷方 53 78 240 借方 54 -90 -28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712 -856 2.1 资本账户 56 -2 -3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2 -6 2.2 金融账户 59 -710 -85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2,073 -3,794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314 -780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550 -1,765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36 984 2.2.2 储备资产 64 1,363 2,941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3 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5 -53 2.2.2.4 外汇储备 68 1,355 2,992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890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2016年前三季度初步数由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与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其中,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6年三季度 2016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510 1,248 贷方 2 4,835 13,259 借方 3 -4,325 -12,011 1.A 货物和服务 4 484 1,314 贷方 5 4,276 11,808 借方 6 -3,791 -10,494 1.A.a 货物 7 982 2,623 贷方 8 3,774 10,346 借方 9 -2,792 -7,723 1.A.b 服务 10 -498 -1,309 贷方 11 502 1,463 借方 12 -1,000 -2,771 1.A.b.1 加工服务 13 34 98 贷方 14 34 98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5 18 贷方 17 9 28 借方 18 -4 -10 1.A.b.3 运输 19 -82 -209 贷方 20 61 175 借方 21 -144 -384 1.A.b.4 旅行 22 -451 -1,205 贷方 23 213 606 借方 24 -664 -1,810 1.A.b.5 建设 25 6 17 贷方 26 21 63 借方 27 -15 -4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5 -43 贷方 29 7 21 借方 30 -23 -64 1.A.b.7 金融服务 31 2 5 贷方 32 5 16 借方 33 -3 -10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3 -124 贷方 35 1 4 借方 36 -44 -12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6 74 贷方 38 46 136 借方 39 -20 -6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8 78 贷方 41 101 305 借方 42 -73 -22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 -7 贷方 44 1 4 借方 45 -4 -1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 -12 贷方 47 2 6 借方 48 -7 -18 1.B 初次收入 49 34 -34 贷方 50 504 1,280 借方 51 -469 -1,313 1.C 二次收入 52 -9 -32 贷方 53 56 171 借方 54 -65 -20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510 -612 2.1 资本账户 56 -1 -2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2 -4 2.2 金融账户 59 -508 -61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485 -2,718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25 -557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94 -1,261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69 704 2.2.2 储备资产 64 976 2,108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 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4 -38 2.2.2.4 外汇储备 68 971 2,144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636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 2016年前三季度初步数由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与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其中,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6-11-04/safe/2016/1104/5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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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5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逐步缓解,5月份形势有何特点? 答:5月份我国外汇供求状况进一步趋向平衡。首先,银行结售汇逆差继续收窄。2016年5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为125亿美元,环比下降47%,日均逆差连续5个月下降。1月至4月,银行结售汇逆差分别为544亿、339亿、364亿和237亿美元。其次,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扩大但外汇收付由逆转顺。5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235亿美元,前4个月分别为558亿、305亿、261亿和89亿美元。其中,5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外汇收付小幅顺差2亿美元,1月至4月分别为逆差201亿、105亿、59亿和20亿美元。 我国市场主体的涉外收支行为继续稳步调整。一是购汇意愿进一步减弱,部分渠道的外汇融资明显回升。5月份,衡量购汇动机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73%,较4月份下降2个百分点。同期,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融资余额增加3亿美元,其中外汇融资余额增加74亿美元,较4月份多增了113%,已连续3个月回升,显示企业对外债务去杠杆化步伐放缓。二是结汇意愿继续上升,境内外汇存款下降。5月份,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7%,较4月份上升4个百分点。同期,外汇存款余额减少88亿美元,4月份为增加9亿美元。这些都显示企业和个人保留外汇的意愿减弱。 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逐步缓解,更加反映国内经济基本面。这也说明,在我国经济运行总体符合预期、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保持中高增速的情况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在中长期保持基本稳定的格局有着坚实的基础。 2016-06-20/safe/2016/0620/5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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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5年8月31日) 2015-08-31/safe/2015/0831/6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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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5年6月30日) 2015-06-30/safe/2015/0630/6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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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在江苏、山东等七个省(市)进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一、当前形势下,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三部门推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在此项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前,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的核心是进出口核销管理。进出口核销管理制度自上世纪90年代初建立以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收支状况相适应,对促进国际收支平衡,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涉外经济快速发展,对外贸易的规模、方式和主体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一一对应、逐笔审核”为基础的进出口核销管理方式也亟待改变。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适应形势变化,转变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与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推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构建以总量筛选、动态监测、分类监管为特点的新型管理模式,并对出口退税和出口报关管理进行了相应调整。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外汇管理手段,防范外汇收支风险。 二、请问,如何理解此次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所构建的便利化与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模式? 答:所谓便利化与风险管理相结合,是指既简化贸易收付汇手续和业务办理流程,引导和激励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同时又提升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手段,防范外汇收支风险。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在企业确认知晓相关政策法规及对应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简化管理流程,对绝大多数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实施便利政策,包括进一步简化进口付汇单证审核的要求,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手续,大幅取消货物贸易项下的行政许可项目等。 同时,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实施全面核查和分类管理,依据业务合规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并动态调整,筛选出极少数异常、可疑的经济主体,并对其进行重点监管,改变过去“一人生病、全体吃药”的制度安排模式。 三、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有利于“藏汇于民”,但是否会削弱国家对“热钱”的管控? 答: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是外汇局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及时调整管理方式的重大举措。这一改革在便利企业、银行等市场主体的同时,通过改进和完善管理方式、提高现场核查效率、动态分类管理、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等手段,进一步提高管理针对性,加强外汇收支风险监管。这主要体现在:首先,外汇局等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全面掌握企业进出口货物流和收付汇资金流数据。其次,外汇局可全口径监测企业对外贸易货物流和资金流的整体匹配情况,借助技术手段筛选存在可疑及违规行为的企业并开展现场核查。第三,加强了对存在可疑及违规行为的企业在贸易收支单证审核、业务类型、结算方式、办理程序等方面的监管。第四,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外汇局可根据企业合规情况对企业分类进行调整。 四、有媒体报道称,此次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将大幅减轻企业负担,简化银行日常业务审核。请问,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这主要体现在:一是企业出口收汇无需办理联网核查,出口退汇无需逐笔办理事前核准,进口付汇需提交银行审核的单证也大幅简化,同时,向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税时无需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二是企业出口收汇后无需再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手续。三是企业与外汇局之间建立实时的信息交互平台,企业绝大多数的信息报送、业务报告实现网上办理。四是将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等整合为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便利银行办理服务。五是减少行政许可项目,由原来的6项减少为名录登记、C类企业登记管理2项。 五、我们注意到,《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中提出,把企业分为A、B、C三类并实施动态管理。请问,这样做的考虑是什么?企业应如何做才能真正获得政策便利? 答:改革试点后,外汇局对进出口企业实施主体分类管理。从过去货物贸易外汇监管的经验来看,大多数进出口企业能够合规守法经营。因此,外汇局将大多数正常、合规经营的企业作为A类,享受各项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同时,外汇局通过全面实现非现场监测以及现场核实、调查,将存在可疑及违规行为的企业确定为B类或C类进行重点监管。这样,可以将外汇局有限的监管力量集中于少数管理对象,通过针对少数企业的严格管理,形成威慑力,引导和激励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绝大多数合规守法经营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均可享有最大程度的便利。只要企业对外贸易活动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能够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及时报告可能导致贸易外汇收支与进出口不匹配的交易,企业就能充分享受改革带来的政策便利。(完) 2011-12-07/safe/2011/1207/4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