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1085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支出2524亿元人民币,逆差1439亿元人民币。2014年1-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累计11380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支出累计23543亿元人民币,逆差累计1216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4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177亿美元,服务贸易支出412亿美元,逆差235亿美元。2014年1-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累计1853亿美元,服务贸易支出累计3833亿美元,逆差累计1980亿美元。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4.12 2014.1-12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1,439 -12,163 贷方 1,085 11,380 借方 2,524 23,543 1.运输差额 -306 -3,556 贷方 238 2,350 借方 544 5,907 2.旅游差额 -842 -6,977 贷方 252 3,148 借方 1,095 10,126 3.通讯服务差额 -26 -29 贷方 12 111 借方 39 140 4.建筑服务差额 167 644 贷方 230 943 借方 63 299 5.保险服务差额 -74 -1,098 贷方 70 281 借方 144 1,379 6.金融服务差额 -32 -53 贷方 32 283 借方 64 337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6 608 贷方 114 1,128 借方 48 520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129 -1,348 贷方 4 42 借方 133 1,389 9.咨询差额 101 1,021 贷方 290 2,637 借方 188 1,616 10.广告.宣传差额 3 71 贷方 28 305 借方 25 234 11.电影.音像差额 -6 -43 贷方 1 11 借方 7 54 12.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52 -1,342 贷方 -193 76 借方 159 1,418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8 -60 贷方 6 65 借方 15 125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收支口径的服务贸易,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 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4. 其他商业服务贷方为负数,主要是根据《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其他商业服务中包含的转手买卖以货物卖出和买进的价差记录在转手买卖服务的贷方,本期转手买卖收入小于支出,价差为负值。 5.本表根据最新获得的信息,对2014年往期数据进行了修订。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4.12 2014.1-12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235 -1,980 贷方 177 1,853 借方 412 3,833 1.运输差额 -50 -579 贷方 39 383 借方 89 962 2.旅游差额 -138 -1,136 贷方 41 512 借方 179 1,648 3.通讯服务差额 -4 -5 贷方 2 18 借方 6 23 4.建筑服务差额 27 105 贷方 38 154 借方 10 49 5.保险服务差额 -12 -179 贷方 11 46 借方 24 225 6.金融服务差额 -5 -9 贷方 5 46 借方 10 55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1 99 贷方 19 184 借方 8 85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21 -219 贷方 1 7 借方 22 226 9.咨询差额 17 166 贷方 47 429 借方 31 263 10.广告.宣传差额 1 12 贷方 5 50 借方 4 38 11.电影.音像差额 -1 -7 贷方 0 2 借方 1 9 12.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57 -218 贷方 -32 12 借方 26 231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10 贷方 1 11 借方 2 20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收支口径的服务贸易,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 其他商业服务贷方为负数,主要是根据《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其他商业服务中包含的转手买卖以货物卖出和买进的价差记录在转手买卖服务的贷方,本期转手买卖收入小于支出,价差为负值。 4.本表根据最新获得的信息,对2014年往期数据进行了修订。 指标解释: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贸易口径相同。包括运输、旅游、通讯、建筑、保险、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各种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贷方表示收入,借方表示支出。 1.运输:指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支。包括海、陆、空运输,太空和管道运输等。 2.旅游:指对在我国境内的外国旅游者和港澳台同胞(包括因公、因私)提供货物和服务获得的收入以及我国居民出国旅行(因公、因私)的支出。 3.通讯服务:包括:(1)电讯,指电话、电传、电报、电缆、广播、卫星、电子邮件等;(2)邮政和邮递服务。 4.建筑服务:指我国企业在经济领土之外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以及非居民企业在我国经济领土之内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 5.保险服务:包括各种保险服务的收支,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 6.金融服务:包括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收支。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包括计算机数据和与信息、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收支。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包括使用无形资产的专有权、特许权等发生的收支。 9.咨询:包括法律、会计、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收支。 10.广告、宣传:包括广告设计、创作和推销,媒介版面推销,在国外推销产品,市场调研等的收支。 11.电影、音像:包括电影、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的服务以及有关租用费用收支。 12.其他商业服务: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交易的收支,驻华机构办公经费(不含使领馆)也在此项下。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前面分类没有包括的各种政府服务交易,包括大使馆等国家政府机构的所有涉外交易。 2015-01-27/safe/2015/0127/5091.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9月,银行结汇10028亿元人民币(等值1630亿美元),售汇11034亿元人民币(等值1793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006亿元人民币(等值163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920亿元人民币,售汇1040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82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108亿元人民币,售汇63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523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513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89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386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957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50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1064亿元人民币。 2014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87671亿元人民币(等值14272亿美元),累计售汇77130亿元人民币(等值12549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0541亿元人民币(等值1723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8564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3478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216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202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65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62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4787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1682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3105亿元人民币。 2014年9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7674亿元人民币(等值2872亿美元),对外付款18734亿元人民币(等值304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060亿元人民币(等值172亿美元)。 2014年1-9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51046亿元人民币(等值2458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46991亿元人民币(等值23921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4055亿元人民币(等值662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4-10-23/safe/2014/1023/5076.html
-
记者:近日人民银行公布了9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三季度外汇储备呈现大幅增长,您如何看待此问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2010年三季度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26483亿美元,较二季度末增加1940亿美元。今年上半年外汇储备余额增加551亿美元。 三季度外汇储备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国对外经济发展良好,三季度进出口顺差653亿美元,超过上半年553亿美元的规模;7、8两个月实际利用外资分别为69.24亿美元和76.02亿美元。二是部分境内大型企业境外上市融资调回结汇,如中国农业银行香港股票市场上市筹资100多亿美元。三是货币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动增加外汇储备。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储备中包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引起的储备变化,三季度主要非美元货币兑美元总体升值,特别是欧元兑美元大幅升值11%,使得外汇储备中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加上资产价格变动影响后增加了800多亿美元储备。而上半年欧元兑美元贬值15%,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减少了当期储备增加额。此外,储备经营收益也导致储备规模增加。 记者: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9月份新增外汇占款为2895.65亿元人民币,这是否意味着“热钱”已重新来袭?您如何看待未来一段时间的资金流入压力?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近一段时间,有观点以“新增外汇占款-贸易顺差-实际利用外资=热钱”为测算方法,断言“热钱”重新流入境内。这种分析方法有失科学,不但漏掉了服务、收益、证券投资等国际收支交易项目,而且在没有确定外汇占款构成要素及形成机制的情况下,将不同范畴的统计数据进行比对,由此得出的结论也不可取,具有一定的误导性,不利于正确认识跨境资金流动情况。 近期来看,我国资金流入仍面临较大压力。一方面,我国宏观经济运行较为稳定,经济增长前景较好,本币存在升值预期,外资流入具有一定驱动力;另一方面,国际金融市场运行仍不平稳,国内宏观调控面临着管理通胀预期、抑制资产价格的过快上涨等难题,上述因素可能通过外贸、外资、银行等渠道传导,加大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波动性。 防治“热钱”流动风险,需要采取综合性措施。从今年年初开始,外汇局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利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个人等开放度较高的渠道向境内渗透资金的行为。从长远看,应不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避免给“热钱”提供持续套利投机的空间。同时,着眼于当前监管中的重点渠道、重点环节,加强与监管协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外汇交易活动,有效防范和遏制“热钱”流入。 2010-10-14/safe/2010/1014/4911.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7月银行代客结汇为1142亿美元,银行代客售汇为876亿美元,顺差为266亿美元。 2010年7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为1622亿美元,对外付款为1346亿美元,顺收为276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代客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不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为自身办理的结售汇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代客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代客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其客户间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目前包括外汇收付款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0-09-14/safe/2010/0914/4907.html
-
2010年二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继续呈现“双顺差”,国际储备资产继续增长。经常项目顺差729亿美元,同比增长35%,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货物贸易顺差59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5亿美元,收益顺差80亿美元,经常转移顺差9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258亿美元,同比下降68%,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215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出95亿美元,其他投资净流入124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821亿美元,按可比口径同比下降17%,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811亿美元(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增加9亿美元。 2010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1265亿美元,同比下降6%;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900亿美元,同比增长48%;国际储备资产增加1780亿美元,按可比口径增长8%。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分析国际收支运行状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发布《2010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附件1: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2010年二季度 附件2: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2010年上半年) 2010-10-12/safe/2010/1012/4910.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11年第四季度及全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 2011年第四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呈现顺差、资本和金融项目呈现逆差,国际储备资产继续增加。2011年第四季度,经常项目顺差598亿美元,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货物贸易顺差70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54亿美元,收益顺差3亿美元,经常转移顺差4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含净误差与遗漏)逆差474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491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124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117亿美元(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增加8亿美元。 2011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201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含净误差与遗漏)顺差1867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3878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1年 四季度 2011年2 一.经常项目 1 598 2011 A.货物和服务 2 555 1884 a.货物 3 709 2438 贷方 4 5078 19036 借方 5 4369 16598 b.服务 6 -154 -554 贷方 7 479 1826 借方 8 633 2381 B.收益 9 3 -142 C.经常转移 10 40 269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3 11 -474 1867 其中:直接投资 12 491 1705 三. 储备资产 13 -124 -3878 3.1 货币黄金 14 0 0 3.2 特别提款权 15 0 5 3.3 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16 -8 -34 3.4 外汇 17 -117 -3848 3.5 其它债权 18 0 0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本表2011年初步数由2011年前三季度修订数与2011年四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 3. 本表资本和金融项目数据为经常项目差额与储备资产变动数之间的差额,包含净误差与遗漏。 2012-02-10/safe/2012/0210/4950.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1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修订数据。统计显示,2011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继续呈现“双顺差”。 2011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288亿美元,同比下降21%。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货物贸易顺差20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87亿美元,收益顺差51亿美元,经常转移顺差116亿美元。 2011年一季度,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861亿美元,同比增长41%。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448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出27亿美元,其它投资净流入425亿美元。 我国国际储备资产因交易增加1412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净增加1380亿美元(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在基金组织的储备投资增加32亿美元,特别提款权减少1亿美元。(完) 附件1: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2011年一季度) 2011-07-11/safe/2011/0711/4931.html
-
见附件。 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6年3月31日) 2016-03-31/safe/2016/0331/6041.html
-
2016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576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2576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12807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0232亿元人民币。 2016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950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183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2780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2962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6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7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8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9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96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1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76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0.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872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495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10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85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42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63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6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7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4903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443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6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7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76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371亿SDR,储备资产减少1096亿SDR。 按SDR计值,2016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51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42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543亿SDR,储备资产减少3204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6年四季度 2016年 1. 经常账户 1 2,576 13,950 贷方 2 45,822 167,869 借方 3 -43,246 -153,919 1.A 货物和服务 4 4,033 16,134 贷方 5 42,377 151,051 借方 6 -38,344 -134,917 1.A.a 货物 7 8,093 32,239 贷方 8 37,072 132,292 借方 9 -28,979 -100,053 1.A.b 服务 10 -4,060 -16,104 贷方 11 5,305 18,759 借方 12 -9,365 -34,863 1.A.b.1 加工服务 13 324 1,221 贷方 14 328 1,232 借方 15 -3 -1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52 215 贷方 17 92 345 借方 18 -40 -131 1.A.b.3 运输 19 -735 -2,658 贷方 20 638 2,250 借方 21 -1,374 -4,908 1.A.b.4 旅行 22 -3,737 -14,821 贷方 23 2,287 7,861 借方 24 -6,025 -22,682 1.A.b.5 建设 25 119 277 贷方 26 261 841 借方 27 -141 -564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09 -505 贷方 29 75 270 借方 30 -183 -775 1.A.b.7 金融服务 31 39 88 贷方 32 67 211 借方 33 -27 -123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375 -1,514 贷方 35 38 77 借方 36 -413 -1,591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56 840 贷方 38 437 1,689 借方 39 -282 -848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55 975 贷方 41 1,047 3,852 借方 42 -791 -2,87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7 -93 贷方 44 15 49 借方 45 -41 -14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3 -131 贷方 47 22 81 借方 48 -45 -211 1.B 初次收入 49 -1,343 -1,775 贷方 50 2,953 14,751 借方 51 -4,296 -16,526 1.C 二次收入 52 -114 -409 贷方 53 492 2,067 借方 54 -606 -2,47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2,576 -3,183 2.1 资本账户 56 -1 -23 贷方 57 5 21 借方 58 -5 -44 2.2 金融账户 59 -2,575 -3,16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2,807 -32,780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174 -3,807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364 -13,974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538 10,167 2.2.2 储备资产 64 10,232 29,620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5 2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4 -349 2.2.2.4 外汇储备 68 10,230 29,947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10,767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 2016年初步数由2016年前三季度正式数与2016年四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其中,2016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6年四季度 2016年 1. 经常账户 1 376 2,104 贷方 2 6,697 25,247 借方 3 -6,321 -23,143 1.A 货物和服务 4 589 2,429 贷方 5 6,193 22,712 借方 6 -5,604 -20,283 1.A.a 货物 7 1,183 4,852 贷方 8 5,418 19,891 借方 9 -4,235 -15,039 1.A.b 服务 10 -593 -2,423 贷方 11 775 2,821 借方 12 -1,369 -5,245 1.A.b.1 加工服务 13 47 184 贷方 14 48 185 借方 15 0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 32 贷方 17 13 52 借方 18 -6 -20 1.A.b.3 运输 19 -107 -400 贷方 20 93 338 借方 21 -201 -738 1.A.b.4 旅行 22 -546 -2,231 贷方 23 334 1,182 借方 24 -880 -3,412 1.A.b.5 建设 25 17 41 贷方 26 38 126 借方 27 -21 -85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6 -76 贷方 29 11 41 借方 30 -27 -117 1.A.b.7 金融服务 31 6 13 贷方 32 10 32 借方 33 -4 -19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5 -228 贷方 35 6 11 借方 36 -60 -23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3 127 贷方 38 64 254 借方 39 -41 -127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7 147 贷方 41 153 580 借方 42 -116 -433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14 贷方 44 2 7 借方 45 -6 -2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 -20 贷方 47 3 12 借方 48 -7 -32 1.B 初次收入 49 -196 -263 贷方 50 432 2,224 借方 51 -628 -2,487 1.C 二次收入 52 -17 -62 贷方 53 72 312 借方 54 -89 -37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376 -470 2.1 资本账户 56 -0.1 -3 贷方 57 1 3 借方 58 -1 -7 2.2 金融账户 59 -376 -46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872 -4,903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72 -585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46 -2,112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517 1,527 2.2.2 储备资产 64 1,495 4,436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54 2.2.2.4 外汇储备 68 1,495 4,487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1,633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2016年初步数由2016年前三季度正式数与2016年四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其中,2016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6年四季度 2016年 1. 经常账户 1 276 1,510 贷方 2 4,907 18,167 借方 3 -4,631 -16,657 1.A 货物和服务 4 432 1,746 贷方 5 4,538 16,346 借方 6 -4,106 -14,600 1.A.a 货物 7 867 3,489 贷方 8 3,970 14,315 借方 9 -3,103 -10,826 1.A.b 服务 10 -435 -1,744 贷方 11 568 2,031 借方 12 -1,003 -3,774 1.A.b.1 加工服务 13 35 132 贷方 14 35 133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 23 贷方 17 10 37 借方 18 -4 -14 1.A.b.3 运输 19 -79 -288 贷方 20 68 244 借方 21 -147 -531 1.A.b.4 旅行 22 -400 -1,605 贷方 23 245 851 借方 24 -645 -2,456 1.A.b.5 建设 25 13 30 贷方 26 28 91 借方 27 -15 -61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2 -55 贷方 29 8 29 借方 30 -20 -84 1.A.b.7 金融服务 31 4 10 贷方 32 7 23 借方 33 -3 -13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0 -164 贷方 35 4 8 借方 36 -44 -172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7 91 贷方 38 47 183 借方 39 -30 -9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7 106 贷方 41 112 417 借方 42 -85 -312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10 贷方 44 2 5 借方 45 -4 -15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 -14 贷方 47 2 9 借方 48 -5 -23 1.B 初次收入 49 -144 -191 贷方 50 316 1,597 借方 51 -460 -1,789 1.C 二次收入 52 -12 -44 贷方 53 53 224 借方 54 -65 -26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276 -342 2.1 资本账户 56 -0.1 -2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1 -5 2.2 金融账户 59 -276 -34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371 -3,543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26 -415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53 -1,516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79 1,101 2.2.2 储备资产 64 1,096 3,204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0 -39 2.2.2.4 外汇储备 68 1,095 3,240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1,168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 2016年初步数由2016年前三季度正式数与2016年四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其中,2016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7-02-08/safe/2017/0208/5247.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2月,银行结汇7474亿元人民币(等值1088亿美元),售汇8168亿元人民币(等值1189亿美元),结售汇逆差694亿元人民币(等值10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046亿元人民币,售汇773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692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29亿元人民币,售汇43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844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523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32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18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9422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823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894亿元人民币。 2017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15857亿元人民币(等值2304亿美元),累计售汇17873亿元人民币(等值2597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2015亿元人民币(等值293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1511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688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76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74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8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4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37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60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28亿元人民币。 2017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4352亿元人民币(等值2089亿美元),对外付款14219亿元人民币(等值206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32亿元人民币(等值19亿美元)。 2017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9431亿元人民币(等值4277亿美元),对外付款29967亿元人民币(等值435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536亿元人民币(等值78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3-16/safe/2017/0316/5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