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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辖区实体经济发展,满足涉外企业跨境融资需求,有效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兴安盟中心支局组织辖内银行及进出口企业召开了跨境融资与汇率避险专项行动银企对接洽谈会。会上,各银行就贸易融资产品、跨境融资渠道及条件、汇率避险工具与企业进行对接,并与企业现场签订《银企意向协议书》。最后,兴安盟中心支局向企业发放了《企业需求调查问卷》,了解涉外企业实际需求。 2019-05-13/neimenggu/2019/0513/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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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4月,银行结汇10182亿元人民币(等值1516亿美元),售汇10919亿元人民币(等值162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737亿元人民币(等值11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727亿元人民币,售汇1025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53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54亿元人民币,售汇66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0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268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05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963亿元人民币。截至4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388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615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226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891亿元人民币。 2019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39625亿元人民币(等值5879亿美元),累计售汇40969亿元人民币(等值6080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344亿元人民币(等值20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3707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776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688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255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20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65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484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557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3284亿元人民币。 2019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9712亿元人民币(等值2936亿美元),对外付款20242亿元人民币(等值301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530亿元人民币(等值79亿美元)。 2019年1-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79099亿元人民币(等值11736亿美元),对外付款75953亿元人民币(等值1127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146亿元人民币(等值463亿美元)。 为进一步扩大数据透明度,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9年起新增公布分地区的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9-05-21/xiamen/2019/0521/1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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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提示: 近期,一些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外汇按金(也称外汇保证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活动,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社会公众财产损失,影响恶劣,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一、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 二、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的,也属违法行为。 三、请社会公众充分认识从事外汇按金活动的危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 四、广大公众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2018-09-18/xiamen/2018/0918/1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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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外汇》杂志已开始征订。《中国外汇》杂志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主管、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半月刊杂志,是对外宣传和解释我国外汇管理法规的重要刊物,一方面密切跟踪和反映外汇市场行情,生动介绍银行外汇业务和衍生工具知识,主动贴近外资外贸企业和个人的资金运转等理财活动;另一方面准确传导政策和咨询答疑,确保外汇市场主体合规经营。今年除了继续推出纸质版和数字版杂志外,还推出贴近银行和企业实务操作的两个视频培训课程,具体内容和订阅方式详见《2019〈中国外汇〉征订单》(见附件)。 欢迎广大银行、企业及个人等社会主体积极订阅,掌握市场动向,配合政策传导,扩大宣传覆盖。 附件:2019年《中国外汇》征订单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1《中国外汇》征订单 2018-10-11/xiamen/2018/1011/1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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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局办公场所将于2018年10月8日搬迁新址,届时外汇管理对外窗口业务均在新址受理,对外服务电话保持不变。新址:思明区展鸿路100号人民银行大厦,邮编361008。 乘坐公交车,请在“市金融中心站”或“闽南大戏院站”下车。 自驾车,可在“建发国际大厦”或“闽南大戏院”附近下车。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2018年9月28日 2018-09-28/xiamen/2018/0928/1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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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19-01-21/xiamen/2019/0121/1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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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18-01-30/xiamen/2018/0130/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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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开展2016年贸易信贷调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贸易信贷调查系统使用手册(企业版) 附件3: 附件3:贸易信贷调查系统培训课件 2016-07-27/xiamen/2016/0727/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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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0http://www.gov.cn/xinwen/2019-05/19/content_53929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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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月21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05-21/ningbo/2019/0521/10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