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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共计为517家涉外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并为其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网上业务”功能,业务量同比减少42.36%。福建省分局严格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规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等业务,本着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业务办理高效、快捷,未出现逾期办理的情况。 2016-08-03/fujian/2016/0803/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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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的要求,福建省分局2016年1-5月份共受理行政审批272件,其中收支类19件、经常项目类239件、资本项目类14件;受理的行政审批中现场办结251件,受理单办结21件。 2016-06-30/fujian/2016/0630/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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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的要求,福建省分局2016年1-7月份共受理行政审批347件,其中收支类23件、经常项目类304件、资本项目类20件。受理的行政审批中现场办结321件,受理单办结26件。 2016-08-23/fujian/2016/0823/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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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的要求,福建省分局2016年1-8月份共受理行政审批370件,其中收支类24件、经常项目类325件、资本项目类21件。受理的行政审批中现场办结343件,受理单办结27件。 2016-09-05/fujian/2016/0905/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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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的要求,福建省分局2016年1-6月共受理行政审批310件,其中收支类23件、经常项目类269件、资本项目类18件;受理的行政审批中现场办结284件,受理单办结26件。 2016-07-06/fujian/2016/0706/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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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8月,福建省(不含厦门)金融机构标识码赋码128个,其中8月份5个;金融机构标识码信息变更371个,其中8月份45个;特殊机构赋码与信息变更150个,其中8月份28个。 2016-09-02/fujian/2016/0902/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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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主办和福建省外汇与跨境人民币自律机制12家核心成员承办的,面向涉外企业的“新形势下汇率风险管理”培训于4月25日在榕隆重举行,省内各银行与200多家涉外企业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企业人民币汇率风险管理的话题。会上,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高级研究员管涛就“适应人民币汇率波动新常态”、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党委委员宋福宁就“金融衍生工具在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中的运用”分别作精彩演讲。 当前,涉外企业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需要进一步提升汇率成本核算能力,本次培训对省内涉外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对涉外企业树立财务中性的汇率管理观,运用有效金融衍生工具,有效防范人民币汇率风险大有裨益。 2018-04-27/fujian/2018/0503/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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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共计为563家涉外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并为其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网上业务”功能,业务量同比减少5.22%。福建省分局严格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规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等业务,本着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业务办理高效、快捷,未出现逾期办理的情况。 2016-12-13/fujian/2016/1213/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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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全辖共计为6137家涉外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并为其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网上业务”功能。2017年,福建省分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规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等业务,本着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高效、快捷办理业务。 2017-01-10/fujian/2017/0110/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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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7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6]132号文),决定自2016年5月3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跨境融资业务。企业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均实行余额管理。放宽中资企业外债资金结汇限制,支持有实际需求的企业借入的外债资金意愿结汇使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和外债资金意愿结汇使用,便利企业选择结汇时点,便利外贸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及外贸业务需要安排融资需求,提高跨境融资资金使用效率。截至2016年12月末,全省(不含厦门)共有32家企业根据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入外债41笔,金额5.28亿美元。其中,自贸区内共6家企业借入外债11笔,金额1.29亿美元;自贸区外共26家企业借入外债30笔,金额3.99亿美元。此次扩大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具有本外币管理一体化、逆周期调节、总量与结构调控并重等特点,规则统一、公开、透明、市场化,有利于拓宽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融资渠道,在审慎经营理念基础上提高跨境融资的自主性和境外资金利用效率,改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状况。 2017-01-16/fujian/2017/0116/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