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西藏自治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引导银行和企业守法自律,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在前期研究论证、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safe.gov.cn/xizang/,进入首页的“信息公开”模块,下载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查看后如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 2.通信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36号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719室。 3.联系电话:0891-6323278。 意见反馈截止2022年6月28日,感谢您的积极参与与支持!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 2022年5月27日 2022-05-27/xizang/2022/0527/975.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所辖中心支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01-31/xizang/2023/0131/1135.html
-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副局长 2018-02-28/henan/2017/0731/150.html
-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和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殷勇共同为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揭牌) 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的部署,中国人民银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5个计划单列市分行和317个地(市)分行于2023年8月18日挂牌。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加挂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牌子,各省、自治区分行加挂分行营业管理部牌子。 2023-08-18/xizang/2023/0818/1222.html
-
间接申报中关于涉外收付款中收付款类型的确定。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汇发〔2023〕10号),一笔涉外收付款中如果包含预收款、预付款或退款,则应在涉外收付凭证相应栏目内勾选“预收款”“预付款”或“退款”相应项目,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预收”“预付”“退款”或“退”字样。 2023-08-18/tianjin/2023/0818/2247.html
-
见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辖区具有外汇检查处罚权单位名单 2023-08-18/xizang/2018/0711/175.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一般经常项目收支企业登记”网上办理指南 2023-04-07/xizang/2023/0407/1180.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外汇业务的温馨提示 2020-02-05/xizang/2020/0205/543.html
-
2月7日下午,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召开浙江省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学习传达2023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全省金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部署推进下阶段工作重点。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张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省金融机构要深刻把握当前经济金融运行形势,提高政策措施的前瞻性、灵活性和有效性。深刻把握货币信贷政策要求,做到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依法合规。深刻把握金融风险的形势特点,不断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监测。深刻把握金融支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辨识度的金融支持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 会议部署了下阶段的工作重点。一是精准有力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全年信贷总量稳定增长,有效发挥各项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带动作用,持续巩固“降成本”成果,确保金融支持稳增长的力度不减。二是落实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的各项金融政策和改革创新举措,着力提升民营、小微和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能力,着力推进科创金融改革创新,着力加快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全力支持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三是前瞻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与房地产业良性循环,抓早抓好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多措并举分类化解企业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全力维护全省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四是深化跨境金融领域改革开放,持续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扩面增量提效,进一步优化汇率避险服务,助力浙江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五是深入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扎实做好金融消保工作,提升支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加强长三角征信链推广应用,提高国库与现金服务质量,深入推进金融科技应用,推动党建和金融业务融合发展,全面提升金融管理和服务水平。 2023-02-08/zhejiang/2023/0208/1831.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7月,银行结汇12008亿元人民币,售汇13070亿元人民币。2023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9049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140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7月,银行结汇1677亿美元,售汇1825亿美元。2023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13001亿美元,累计售汇13132亿美元。 2023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6031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6852亿元人民币。2023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4577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4337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031亿美元,对外付款5146亿美元。2023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5290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34937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08-21/yunnan/2023/0821/1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