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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内各相关企业、个人、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20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安排,现就2020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2020年度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一)报送主体 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以下简称F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报送时间 2020年FDI存量权益登记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办法》(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等法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1年7月1日后,补报或更正2020年度“多报合一”年报,应向商务部门申请,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办理。 二、2020年度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一)报送主体 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以下简称O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二)报送时间 2020年度ODI存量权益登记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我管理部将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未按要求报送ODI存量权益登记的主体进行业务管控,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在按要求补报并向北京外汇管理部出具说明函说明合理理由后,北京外汇管理部取消业务管控,对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工作要求 (一)202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统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年报数据(工商年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信息后定期将年报数据共享至商务部,商务部按原渠道将年报数据共享至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存量权益登记模块。 (二)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直接投资主体应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上报2020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新设的境外直接投资主体,用户代码为quanyidj,用户名称为存量登记专用操作员,初始登录密码20150101Aa。 (三)各外汇指定银行应配合北京外汇管理部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适当方式通知相关主体及时参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年报及ODI存量权益登记。各外汇指定银行应重点加强对“多报合一”改革后数据报送渠道、报送时限、与外汇业务有关数据填报逻辑的宣传,指导市场主体按要求完成年报,对市场主体报告发现的问题做好政策解释和答疑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10-88655362)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2021年4月28日 2021-05-07/beijing/2021/0507/1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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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部署,加强专业培训,提升支局外汇履职能力。4月29日、30日,青岛市分局组织召开2021年支局外汇管理工作视频培训会。分局副局长张朝晖出席会议并讲话,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支局局长、分管局长及外汇管理岗位同志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 本次培训会围绕总局外汇管理新政策,就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及内控制度通则、企业名录登记新办、经常项目非现场业务、个人外汇管理政策等进行了解读和培训。培训内容依托政策、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取得了良好效果。 张朝晖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各支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本次培训会为契机,全面提升外汇管理履职能力和水平,服务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2021-05-07/qingdao/2021/0507/1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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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账户打通境内外市场,支持企业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按照更灵活市场利率定价优势获得融资资金,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健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服务。 通过FT账户融资具有以下优势:一是定价灵活。同等条件下可获更低成本融资。二是管理方便。一个账户满足多币种融资需求。三是自由汇兑。通过资金币种转换,满足企业实际业务资金使用。四是使用便捷。可用于自身经营、偿还原境内银行贷款等。 融资业务案例: 1、信贷融资。A融资租赁公司与某国有企业签订地下水道及光纤、网络铺设的售后租回合同,以支持城市建设。A公司经营项目融资租赁对筹措资金需求较大,银行利用FT账户灵活市场利率定价优势,向其发放3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4748万元,贷款利率较境内贷款节省50BP,每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3.74万元。 2、联动融资。香港J公司由境内G公司全资控股,具体负责智能终端板块境外业务、进出口业务管理。受疫情影响,香港J公司在日常经营周转方面有较多的融资需求。由于香港J公司未纳入境内银行对集团企业的统一授信,无法从境内银行直接融资。为解决香港J公司的实际难题,银行指导其开立FTN账户,通过占用母公司G在银行授信额度的方式,向香港J公司发放FTN项下融资贷款。相关贷款采用市场化利率定价,且审核流程在境内银行完成,大大缩短办理时间,以低成本和高效率的融资服务助力企业“走出去”全球化经营。 2021-05-07/guangdong/2021/0429/2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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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平台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监管,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2021年4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对部分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主持约谈。腾讯、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字节跳动、美团金融、滴滴金融、陆金所、天星数科、360数科、新浪金融、苏宁金融、国美金融、携程金融等13家网络平台企业实际控制人或代表参加了约谈。 金融管理部门指出,近年来,网络平台企业在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金融体系普惠性、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发展的总体态势是好的,但同时也普遍存在无牌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金融业务、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监管套利、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严重违规问题。此次联合监管约谈的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具有综合经营特征且业务规模较大、在行业内有重要影响力、暴露的问题也较为典型,必须率先严肃纠正。 金融管理部门强 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网络平台企业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对加强平台企业金融监管、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 网络平台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会议精神,高度重视自身存在问题,对照金融法律法规和各项金融监管制度全面自查整改。开展金融业务要以服务实体经济、防 范金融风险为本。对于违规经营行为,金融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金融管理部门针对当前网络平台企业从事金融业务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二是支付回归本源,断开支付工具和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严控非银行支付账户向对公领域扩张,提高交易透明度,纠正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是打破信息垄断,严格通过持牌征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四是加强对股东资质、股权结构、资本、风险隔离、关联交易等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符合条件的企业要依法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五是严格落实审慎监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落实投资入股银行保险机构“两参一控”要求,合规审慎开展互联网存贷款和互联网保险业务,防范网络互助业务风险。六是规范企业发行交易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赴境外上市行为。禁止证券基金机构高管和从业人员交叉任职,保障机构经营独立性。七是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规范个人信息采集使用、营销宣传行为和格式文本合同,加强监督并规范与第三方机构的金融业务合作等。 金 融管理部门要求,网络平台企业要充分认识自查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严肃性。要树立严格遵守金融监管要求的合规意识、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的市场意识、以消费 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服务意识,以让党和国家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同业尊重为目标,认真查找问题,稳妥有序抓好整改。自查整改期间,要保持企业正常经营 和业务连续性。金融管理部门将与网络平台企业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并将适时对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或顶风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金融管理部门表示,将始终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支持和促进平台经济守正创新、行稳致远。一方面,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平台企业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巩固和增强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坚持从严监管和公平监管,一视同仁对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零容忍”,保障数据产权及个人隐私,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秩序。参加约谈的企业表示,将高度重视自查和整改工作,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对标金融监管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到位。在全力保证金融业务合规性和连续性的同时,将继续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本源,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完) 2021-05-05/jiangxi/2021/0505/1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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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北京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11月,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27.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黑龙江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至8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18次折合52.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河南籍朱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朱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17.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北京籍覃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6月,覃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7次折合79.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0.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安徽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6次折合20.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叶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2019年5月,叶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9次折合4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四川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1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6.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浙江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李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6次折合2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龚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9月,龚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2次折合7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8.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3月,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56.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9.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5-07/jiangxi/2021/0507/1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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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赴香山革命纪念地开展集体学习,在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带领下瞻仰双清别墅、来青轩等革命旧址,参观香山革命纪念馆,观看《为新中国奠基——中共中央在香山》主题展览,进一步深化对党史的学习理解,深刻铭记我们党走过的光辉历程。 集体学习系统回顾了中共中央在香山领导解放战争走向全国胜利、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伟大胜利这段历史,深切缅怀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的丰功伟绩。外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一致认为,中共中央在香山虽然只有半年时间,但这段革命实践在我们党的历史和新中国历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继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的革命精神和优良作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开放,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和专业水平,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外汇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北京外汇管理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学习活动。(完) 2021-05-03/jiangxi/2021/0503/1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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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电视会议,部署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相关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春英出席并讲话,部分分局、银行代表围绕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作经验交流。 会议指出,近年来人民币汇率有升有贬、双向波动,弹性不断增强,对各类市场主体汇率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当前,国内外汇市场稳步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已涵盖远期、掉期、期权等国际市场主要产品,金融机构服务能力日益增强,交易机制不断完善,可以有效支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 会议强调,各级外汇局、各银行要将更好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大外汇政策有效供给、深入开展企业汇率避险宣传、扎实做好重点企业和小微企业辅导、加强银行基层外汇展业能力建设、提升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等措施,支持企业更好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 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有关司局以及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银行、各分局(外汇管理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 2021-05-04/jiangxi/2021/0504/1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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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2.4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2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9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9.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7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4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7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1万亿美元)。 2021年1-3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54.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39万亿美元)。(完) 2021-05-06/jiangxi/2021/0506/1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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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4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982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282亿美元,升幅为0.89%。 2021年4月,外汇收支交易平稳有序,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疫苗进展、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和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上涨,主要国家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境外蔓延,全球经济复苏仍不稳定、不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依然面临较多不确定因素。但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开局良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人民币汇率弹性不断增强,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1-05-07/safe/2021/0507/18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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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http://www.gov.cn/xinwen/2021-05/06/content_56049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