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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自2006年实施以来,在推动金融市场开放,拓宽境内居民投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提出的扩大开放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遵循宏观审慎管理思路,针对不同类型机构的业务特征,综合考虑QDII机构管理资产规模、内控合规等因素,秉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稳步推进QDII各项工作,更好满足境内市场主体跨境资产配置需求。按惯例,QDII额度最新情况于每月末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上公布,欢迎大家关注和监督。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QDII改革,根据国际收支状况、行业发展动态以及对外投资情况,进一步完善QDII宏观审慎管理,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助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完) 2018-04-16/guangdong/2018/0417/1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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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理解汇出入本、外币资金的比例保持基本一致?在投资者以多币种进行投资的情形下,如何便利操作? 答:现行政策对汇出入本、外币资金的比例保持基本一致的原则要求,目的是鼓励境外投资者积极开展债券投资,同时避免因资金汇兑出现套汇的风险。具体操作中,结算代理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则为境外投资者办理投资本金及收益资金汇出: (一)境外投资者仅汇入人民币进行投资的,其投资本金及收益应以人民币汇出,不受比例限制。 (二)境外投资者仅汇入外币进行投资的,其投资本金及收益应以外币汇出,不受比例限制。 (三)境外投资者汇入“人民币+外币”进行投资的,结算代理人应按照汇出入本外币资金基本一致的原则,为境外投资者办理相应的本外币资金汇出。为便利操作,结算代理人可以根据境外投资者汇入本外币资金的结构及其投资收益情况,选择按照比例控制或按照规模计算: 1、按比例——境外投资者累计汇出人民币和外币资金的比例应与累计汇入人民币和外币资金的比例保持基本一致,上下波动不超过10%。(参照2016年《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解答(第一期)》操作)。 其中,人民币首笔汇出、外币首笔汇出均可不按上述比例,但人民币、外币首笔汇出的规模不超过累计汇入的人民币或外币规模的110%。 2、按规模 (1)境外投资者累计汇出人民币规模不超过累计汇入人民币规模的110%;境外投资者累计汇出外币规模不超过累计汇入外币规模的110%。 (2)境外投资者境内银行间债券投资清盘(全部撤出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汇出资金的,不受上述限制。 2019-04-15/guangdong/2019/0415/1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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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9〕26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便利结售汇数据报送。 本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维持现有银行结售汇统计原则基础上,梳理整合银行即期结售汇统计、衍生品业务统计、综合头寸报表等统计制度,精简法规6件。二是完善指标解释。参考涉外收支交易最新分类标准,修订即期结售汇统计项目指标解释,便于银行理解和执行。三是统一境内外金融机构主体分类。将境外金融机构主体分类由“外资机构”调整至“金融机构”。四是简化统计要求,允许银行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货币折算原则、取整方式等部分日常统计事项。 《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完) 2019-09-29/guangdong/2019/0929/1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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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有何规定? 答: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2018-06-07/guangdong/2018/0608/1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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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时如何选择购汇用途? 答:个人应根据实际用途勾选购汇用途项目,并完整填写所勾选项目涉及的全部细项。购汇用途只能单选。个人一次购汇存在多种用途的,应按金额从大原则填报。如果实际用途不在《申请书》明确列明的项目内,应勾选“其他”项,并详细说明交易对方名称、具体购汇项目、交易金额/币种等事项。 2018-01-24/guangdong/2018/0123/1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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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如何开立外汇储蓄账户? 答:个人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所开立账户户名应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姓名一致。 2018-04-19/guangdong/2018/0420/1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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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汇发〔2017〕29号,以下简称《通知》),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完善跨境反洗钱监管。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二是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三是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四是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 外汇局坚持支持个人持卡跨境合规使用。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是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必要举措,可进一步防范银行卡提取现金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通知》遵循经常项目可兑换要求,不改变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不影响个人正常提取现金和消费,不影响个人用汇便利性。 《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完) 2018-01-12/guangdong/2018/0115/1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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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04449.47亿元,同比增长12.5%。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98985.16亿元,同比增长12.1%,增速比上月末低1.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6.2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减少128.72亿元,同比少增1055.65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82.09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减少1505.78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654.64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609.89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858.06亿美元,同比增长34.3%,当月外币存款减少38.03亿美元,同比少增59.49亿美元。 5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72537.63亿元,同比增长12.4%。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69285.80亿元,同比增长13.7%,增速比上月末低0.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3.5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544.44亿元,同比少增283.29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99.30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4.08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03.38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429.38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37.70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66.96亿元,票据融资增加60.19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4.70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510.64亿美元,同比增长0.6%,当月外币贷款减少2.80亿美元,同比少增3.53亿美元。 注: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21-06-17/shenzhen/2021/0617/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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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考虑减缓或暂停增持美债,请问该消息是否属实? 答:我们也是通过一些媒体的报道才得知该消息。我们认为,该消息有可能引用了错误的信息来源,也有可能是一条假消息。 中国外汇储备始终按照多元化、分散化原则进行投资管理,保障外汇资产总体安全和保值增值。与其它投资一样,外汇储备对美国国债的投资是市场行为,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需要进行专业化管理。无论是对外汇储备自身还是对所参与的市场而言,中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部门都是负责任的投资者,相关投资活动促进了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中国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完) 2018-01-14/guangdong/2018/0115/1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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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人民币汇率波动,增强风险中性意识,做好汇率风险管理,是支持涉外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涉外企业正确认识风险中性,用好银行提供的各类外汇衍生业务,做好汇率避险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联合重庆市银行外汇业务与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编写了《重庆市银行外汇衍生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梳理汇总了各银行提供的主要外汇衍生业务类型、产品名称、产品功能、办理指引及避险实例,旨在帮助企业正确认识外汇衍生业务,树立正确的汇率避险意识。另一方面,详细列明了全市可以办理相关业务的41家银行、240家网点,各类业务涉及的具体外汇币种,以及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其中线下渠道实现了对全市38个区县的全覆盖,以便于企业更加高效、便捷地办理外汇衍生业务。 有效的汇率风险管理需要银行、企业共同努力。下一阶段,重庆外汇管理部将指导企业加快树立风险中性意识,理性面对汇率涨跌,改变顺周期操作习惯,以保持财务稳健和可持续为导向,合理开展外汇衍生业务。推动银行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管家式”贴身服务,打通汇率避险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金融外汇支持涉外经济发展成效。 附件:重庆市银行外汇衍生业务办理指南 2021-06-01/chongqing/2021/0617/19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