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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15〕18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374号)等文件要求,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制定了《进一步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粤汇发〔2018〕1号文印发),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施行以下外汇管理政策: 一、允许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区内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及中资融资租赁公司在向境内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时,如果其用以购买租赁物的资金50%以上来源于自身的国内外汇贷款或外币外债,可以外币形式收取租金。 二、支持试验区外汇市场业务发展。允许注册且营业场所均在区内的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其境内外汇账户(外汇NRA账户)结汇业务,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支付境内使用。具备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的银行,可按规定为试验区相关业务提供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服务。 三、放宽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条件。符合条件的银行可自主审慎选择区内企业,为其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审核电子单证。 四、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准入,允许符合条件且具备一定特征的区内金融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按规定备案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 五、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相关业务应当具有真实合法交易基础,银行应强化业务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银行、企业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外汇局将进一步加强试验区外汇业务的管理、监测和统计分析,对异常或可疑情况进行风险提示,依法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调查。 2018-02-01/guangdong/2018/0131/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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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向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参考,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发布《“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18年版(以下简称《概览》)。 从2018年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进行编译和梳理。此次更新了原有68个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同时将范围扩大至与我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123个国家(国家名单来源于中国一带一路网www.yidaiyilu.gov.cn)。《概览》在综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2017)》与相关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资料的基础上,从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和金融项目外汇管理、个人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等方面对“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情况进行了编译和梳理。 《概览》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带一路”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要求,为参与“一带一路”贸易投资活动的市场主体提供更丰富的参考信息,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发展。 《概览》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文翻译授权,但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官方中文翻译。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以后每年对《概览》进行更新。(完) 2019-04-23/henan/2019/0423/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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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河南省分局组织召开2019年全省外汇管理专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和总局各专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8年全省外汇管理各专业工作,部署2019年工作。朱培玉副局长在郑州主会场出席会议并讲话。 朱培玉副局长在讲话中分析了当前全国及我省涉外收支形势,提出了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六项要求:一是要提高大局意识,紧扣宏观大势开展工作;二是要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作为支持企业发展;三是调整管理重点,防范化解外汇市场风险;四是深入调查研究,为外汇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五是加强统筹协作,提高内部管理效率;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会上,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各自对口司局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8年工作情况,部署了2019年工作重点。许昌、南阳、洛阳、漯河市中心支局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2019-04-23/henan/2019/0423/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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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召开纪念外汇管理改革开放暨外汇局成立四十周年座谈会,陈杰副局长主持会议,中心支局局领导、外汇管理科干部职工、人民银行柳州市中支已退休及在职的历任外汇管理科科长参加了会议。在会上,谷壮海局长作了题为“忆往追今凝共识,砥砺前行谋发展”的讲话,回顾总结了我国外汇管理事业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丰硕成果,总结肯定了柳州外汇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提出了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要求。8位历任和现任外汇管理科科长结合自身工作经历,畅谈从事外汇管理工作的体会、经验和感想。通过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增强了外汇管理战线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更好的推进下一阶段外汇管理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9-04-26/guangxi/2019/0426/1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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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了解辖内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开展情况、企业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疑点,进一步宣传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3月28日,外汇局河南省分局组织召开跨国公司集中运营业务企业座谈会。邀请已获批的8家公司及1家拟开办相关业务的企业参会。 座谈会上资本项目管理处业务人员对照2014年跨国公司相关政策的试行版、2015年的正式版及此次的新版《规定》做了逐条解读。随后,企业代表围绕企业基本情况、跨国公司集中运营业务开展情况、政策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相关意见建议展开了讨论。与会企业对此次新规中,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管理、资本项下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等规定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对于企业提出的问题,业务人员进行了现场解答。 2019-04-05/henan/2019/0405/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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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推进“改革开放再出发 外汇服务进万家”活动,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力,2019年4月25日晚,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中心支局到中国工商银行贺州分行营业场所开展了外汇政策培训,此次培训还通过电视电话形式拓展至中国工商银行贺州分行辖属的三个县级营业网点。贺州市中心支局各岗位人员,中国工商银行贺州分行分管国际业务行领导、管理人员、柜台人员近50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采取“上门服务”方式,训前开展需求调查,实现培训内容“量身定做”,真正将银行所需的外汇政策送到“家”,得到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成效显著。此次培训为贺州市中心支局“改革开放再出发 本外币金融服务进万家”之“进银行 送政策”系列活动的第一站。 2019-04-26/guangxi/2019/0426/1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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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共计42亿美元,批准5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共计97亿元人民币。至此,今年以来共批准13家QFII投资额度共计47.4亿美元,超过2018年全年批准总额度;共批准12家RQFII投资额度共计240亿元,超过2018年全年批准总额度的一半。 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和正在推动的一系列改革举措,使得我国金融市场对外资越来越有吸引力。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相继被纳入多个全球重要指数,也使外资对我国金融市场有较强的配置需求。2019年一季度,境外机构净买入我国股票194亿美元,境外机构净买入我国债券95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及第四季度均大幅增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积极支持金融市场扩大对外开放,满足境外投资者对我国金融市场不断扩大的投资需求,吸引全球长期资本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完) 2019-05-07/guangxi/2019/0507/1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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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钦州市中心支局深入钦州港开展现场调研,农业银行钦州分行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一行走访了华谊钦州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和广西广明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对企业建设情况、企业与金融机构融资合作情况、融资需求、存在问题及优化营商环境等进行深入了解,并向企业详细介绍“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人民币国际化带来的机遇,并就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一些外汇政策进行了宣传推广,对企业更好地开展外汇结算业务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2019-04-26/guangxi/2019/0426/1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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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百色辖区所有银行外汇从业人员、外汇和跨境人民币政策内容的培训全覆盖,国家外汇管理局百色市中心支局于2019年4月22日晚举办国际收支业务专题培训。培训会特别邀请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国际收支处统计分析科陆文希科长现场授课,辖内11家银行159人参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际收支统计简介、主要政策讲解、核查规则和核查模块简介以及面向东盟金融开放总体方案解读等。 2019-04-26/guangxi/2019/0426/1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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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调研组到百色市深入银行、口岸等一线,现场考察调研百色龙邦口岸外币现钞跨境调运通道搭建情况。调研组走访柳州银行靖西龙邦支行,并与中行百色分行、柳州银行百色分行、龙邦海关进行座谈,了解两家银行越南盾现钞跨境调运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计划措施和遇到的困难等情况,并就银行业务筹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予以解答。调研组一行还前往龙邦口岸,现场了解现钞调运路径及交接地点。 2019-04-26/guangxi/2019/0426/13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