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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10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2年10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10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保持在合理区间,货物贸易、外商直接投资等项目继续发挥稳定资金流入的基础性作用。10月份,经常账户相关跨境资金呈现一定规模净流入,同比增长43%。其中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329亿美元,同比增长19%;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保持净流入,外资在境内债券市场的投资延续恢复态势,体现了我国涉外经济发展的韧性,显示境外投资者在我国长期投资兴业以及配置人民币资产的意愿总体稳定。年末一般为我国出口企业集中收款和外资企业投资布局密集期,相关跨境资金流入往往增多,对外汇市场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未来,外部环境依然复杂多变,随着经济增长、通胀水平等发展演变,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及其对全球的外溢影响也会调整变化,近期美元汇率有所回落。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大,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经济回稳向好的态势将继续巩固;同时,我国国际收支结构更加稳健,外汇市场韧性在改革开放中显著增强,宏观审慎调节工具不断完善,抵御外部冲击的基础和条件更加坚实,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有望延续平稳有序的发展格局。 2022-12-15/ningxia/2022/1215/2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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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以下简称熊猫债)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在境内债券市场融资。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一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熊猫债资金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汇兑及使用、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二是规范登记及账户开立流程,熊猫债发行前在银行办理登记,允许分期发行中首期登记开户、后续发行后逐次报送发行信息,并可共用一个发债专户。三是完善熊猫债外汇风险管理,境外机构可与境内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汇率风险。四是明确发债募集资金可留存境内,也可汇往境外使用。 《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12-14/hainan/2022/1214/1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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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下午,甘肃省分局副局长冯宗敬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的理解和把握”为题讲专题党课,甘肃省分局全体党员通过现场及腾讯会议平台参加学习。 冯宗敬副局长结合自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梳理和思考,从“党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经济与金融的四个关系、金融监管的四个精神、金融工作的四个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干部的三点要求、绿色金融发展、维护金融安全、金融风险的形成和党的二十大对金融工作的重要要求”九个方面,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国情省情,系统全面、重点突出地进行了解读,引导党员深入学习并有效贯彻落实到履职中。 2022-11-16/gansu/2022/1116/1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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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75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651亿美元,升幅为2.13%。 2022年11月,受全球宏观经济数据、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持续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落地生效,经济呈回稳向上态势,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12-14/hainan/2022/1214/1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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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便利企业跨境融资,推动跨境融资供需对接,巴南中心支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跨境融资“一码通”的功能进行学习,并自主制作“一码通”宣传长图,组织辖区有外汇业务的银行机构通过在金融服务港湾、银行大厅张贴“一码通”宣传资料,工作人员一对一宣传“一码通”等方式,建立线下精准宣传长效机制,持续性开展“一码通”宣传和使用工作,提高“一码通”的知晓覆盖率,实现辖区有外汇业务的银行机构和金融服务港湾宣传的全覆盖。 下一步,巴南中心支局将持续跟踪跨境融资“一码通”的宣传和使用情况,积极解决企业在跨境融资过程中的困难,让惠企政策快享直达。 2022-12-14/chongqing/2022/1214/2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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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易纲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安排,受国务院委托,现就金融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工作。习近平经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对做好金融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也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给予有力的监督和指导。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统筹协调、靠前指挥,各相关部门、各地方政府大力配合。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管住货币总闸门,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社会融资规模增长与经济增长总体匹配,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力促进稳增长、稳物价、稳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金融业综合实力大幅提升,金融业总资产超过400万亿元,5家银行、保险机构成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保险市场规模均居全球第二,外汇储备规模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明显提升,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融资持续快速增长,绿色金融全球领先,普惠小微贷款实现“量增、面扩、价降”,数字金融服务走在世界前列。坚决遏制“脱实向虚”,影子银行规模较历史峰值压降接近30万亿元。金融改革开放呈现新局面,金融基础性制度建设持续加强,推动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规章百余部。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推出科创板,改革创业板,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实行分类分账管理。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取消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人民币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SDR),成为全球第三大篮子货币、第五大储备货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2017年至2021年,主动处置银行业不良资产超过12万亿元,精准处置“明天系”、“安邦系”、海航集团、方正集团等大型集团风险,平稳化解一批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金融风险整体收敛。严肃查办项俊波、赖小民、胡怀邦、蔡鄂生等一批金融领域腐败大案要案,根据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整改要求,开展“地毯式”整改。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金融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为完成脱贫攻坚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金融系统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价值取向,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永恒主题,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开放方向,坚定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一、2022年金融工作主要进展及成效 2022年以来,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的复杂环境,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主动应对,靠前发力,坚决支持稳住经济大盘,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切实改进金融服务,认真开展中央巡视整改。 (一)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我国没有实施量化宽松、负利率等非常规货币政策,是少数实施正常货币政策的主要经济体之一。我国利率水平在全世界居中,在主要发展中国家中较低,确保了物价走势平稳可控,有力促进了经济稳定增长。2022年以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货币政策调控。一是加大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力度。降准0.25个百分点,合理增加流动性,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9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12.1%,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10.6%,在保持物价稳定的情况下有力支持经济恢复。二是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引导1年期、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分别下行0.15个、0.35个百分点。1月至9月,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24%,比上年同期下降0.29个百分点,处于历史较低水平。三是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精准设计并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工具,创设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设备更新改造四项专项再贷款,截至2022年9月末,各类工具余额总计5.55万亿元。调增政策性开发性银行8000亿元信贷额度,支持设立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排2000亿元专项借款,服务保交楼、稳民生。四是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把握好内外平衡,适时调整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更加注重预期引导和管理。人民币对国际主要货币汇率有升有贬,双向浮动,在全球表现相对稳健。五是用好央行结存利润支持稳增长。2022年1月至9月已依法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1.13万亿元,直接增加财政可用财力,主要用于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增加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支持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 (二)金融业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金融机构总体稳健,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平稳运行。截至2022年6月末,金融业机构总资产407.42万亿元,保持合理增长;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87%、1.67%,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20.8%,证券公司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中位数分别为291%、32%,均大幅优于监管标准。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落实金融管理和监管责任,加强金融监管,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2022年1月至9月,人民银行处罚被监管机构521家次,处罚责任人员782人次,罚没合计约6.3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和通报案件线索280件;银保监会处罚银行保险机构3200家次,处罚责任人员5400人次,罚没合计20亿元;证监会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案件522件,作出处罚决定224件,向公安机关移送和通报案件线索94件。加强期货现货联动监管,促进动力煤、原油等基础工业品价格平稳运行。二是完善各行业领域监管规则。建立重大改革和监管政策出台协调机制。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分五批向社会公开124个违法违规股东。完善平台企业金融业务监管。正式实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建立上市公司常态化退市机制,出台行政罚没款优先用于投资者赔偿的规定,制定欺诈发行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签署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发布《宏观审慎政策指引(试行)》,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依法批准设立中信金融控股公司、北京金融控股公司和招商局金融控股公司。三是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起草金融稳定法,推动加快修订人民银行法、反洗钱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推动出台期货和衍生品法,加快推进公司债券管理条例和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的起草出台。四是严厉惩治金融腐败。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严厉惩治金融风险背后的监管失守及违法犯罪行为。 (三)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先后发布实施强化金融支持防控疫情30条措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恢复发展23条举措,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大力支持保供稳价,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和经济恢复发展。2022年以来,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一是保持融资总量合理充裕。2022年1月至9月,人民币贷款新增18.08万亿元,同比多增1.36万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共有265家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融资4791亿元,数量和融资金额均居全球首位。二是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截至2022年9月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8.75万亿元,同比增长30.8%;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56万亿元,同比增长26.3%。发布绿色金融指引。充分发挥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服务“硬科技”、创业创新、“专精特新”企业的作用,截至2022年9月末,科创板、创业板融资金额占同期全市场的一半以上,北交所上市公司突破110家。三是普惠金融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2年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3.2万亿元,同比增长24.6%;授信户数超过5389万户,同比增长31.7%。2022年1月至9月,共支持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2255.1亿元、“三农”专项金融债券214.2亿元。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截至2022年6月末,专属贷款余额约1.2万亿元。四是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扎实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试点地区拓展到15个省市的23个地区。省级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征信通”稳企纾困成效显著。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提升跨境投融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 (四)金融体系改革和对外开放情况。 始终坚持通过深化改革开放,解决金融领域深层次问题,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2022年以来,金融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一是深化金融机构改革。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分类分账改革。统筹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用好专项债额度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二是发展多层次金融市场。做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各项准备。推出科创板做市商制度,推动北交所转板上市制度正式落地。统一境外投资者投资我国债券市场政策,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取得积极进展。推进车险综合改革,稳步实现“增保、提质、降价”目标。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批准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开业,启动养老储蓄试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展至“十地十机构”。三是扩大高水平金融对外开放。拓宽沪深港通标的范围,正式启动互联互通下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交易。人民币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的权重从10.92%上升至12.28%。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建立常备货币互换安排,为香港市场提供更加稳定、长期限的流动性支持。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牵头制定二十国集团转型金融框架。 (五)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情况。 2018年以来,按照党中央确立的“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金融体系经受住了复杂环境的冲击考验。2022年以来,继续积极稳妥化解金融风险。一是持续化解金融机构风险。推进辽宁省高风险中小银行处置工作,吸收合并省内两家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组建辽沈银行,批准辽阳农商银行、太子河村镇银行进入破产程序。支持河南省、安徽省稳妥处置5家村镇银行风险事件。推进不良资产认定和处置,2022年1月至8月处置不良资产1.74万亿元。持续压降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二是有序处置高风险企业集团。推进海航集团、方正集团、忠旺集团等重点集团金融风险处置取得积极进展。三是妥善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推动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做好金融支持保交楼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校正过度避险行为,推动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行,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四是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打击非法集资、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和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五是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推动加快制定金融稳定法,初步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健全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推动各地建立省级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坚强领导,全面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提升专业性,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有条件尽量长时间保持正常的货币政策,维护币值稳定。总量上,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助力实现扩投资、带就业、促消费综合效应,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价格上,持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降低企业综合融资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加强预期管理,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结构上,持续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发展,继续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突出金融支持重点领域,运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设备更新改造等专项再贷款。 (二)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 进一步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弥补监管短板,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一是强化审慎监管。坚守监管主责主业,把好金融机构准入关,加强对股东资质、股权关系的穿透核查和股东行为监管,坚决纠正违规关联交易,防止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认定,严厉打击“无照驾驶”行为。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和监管效能。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保持行政处罚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加快监管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丰富执法手段。推动监管数据共享,推进金融数据治理,提高数据真实性和数据质量。三是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稳妥推进并尽快完成平台企业金融业务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资本依法依规开展投融资活动,又坚决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四是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抓紧推进金融稳定法出台,加快修订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信托法、票据法、反洗钱法等重要基础性法律。五是强化金融反腐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关键人、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管理,打造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金融队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和本源,继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一是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有效发挥保险资金优势。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高适配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刺激和释放新需求。二是完善薄弱环节金融服务。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推动完善贷款担保、尽职免责、不良核销、资本占用等配套机制。落实落细各项金融纾困政策,用好金融科技手段,强化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服务,进一步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三是强化经济转型升级金融支持。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好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四是支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用好用足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资本金尽快到位。稳步扩大REITs试点范围,促进盘活存量资产。五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推动出台数字人民币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配套政策。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征信通”建设,依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四)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优化。一是优化金融结构。提升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力度,强化资本补充。督促中小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和主业,有序推进中小银行改革重组,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促进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加长期资本供给,满足不同类型、不同生命周期企业的多元化、差异化融资需求。二是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适时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壮大各类中长期投资力量,强化投资者保护。促进债券市场各类基础设施之间有序互联互通。积极稳妥发展期货市场,完善衍生品市场监管体制。推动境外上市备案制度落地实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强化保险保障功能,促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健康发展,深化车险综合改革。三是扩大高水平金融开放。在安全可控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便利性,构建与金融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提高金融机构“走出去”经营管理水平和全球竞争力。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坚持多边主义原则,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治理。 (五)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金融是经营管理风险的行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稳妥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大型企业债务风险。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保交楼、稳民生,推动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继续做好P2P网贷存量风险处置等工作。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压实金融机构及股东、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等各方责任,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重大风险处置机制,发挥好存款保险风险处置操作平台作用,夯实资源保障体系,形成“好人得好报、坏人得坏报”的正确预期,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对跨行业、跨区域和跨境风险,加强监管协同和上下联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担当作为、求真务实,全面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2022-11-01/dalian/2022/1101/1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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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易纲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安排,受国务院委托,现就金融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工作。习近平经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对做好金融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也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给予有力的监督和指导。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统筹协调、靠前指挥,各相关部门、各地方政府大力配合。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管住货币总闸门,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社会融资规模增长与经济增长总体匹配,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力促进稳增长、稳物价、稳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金融业综合实力大幅提升,金融业总资产超过400万亿元,5家银行、保险机构成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保险市场规模均居全球第二,外汇储备规模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明显提升,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融资持续快速增长,绿色金融全球领先,普惠小微贷款实现“量增、面扩、价降”,数字金融服务走在世界前列。坚决遏制“脱实向虚”,影子银行规模较历史峰值压降接近30万亿元。金融改革开放呈现新局面,金融基础性制度建设持续加强,推动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规章百余部。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推出科创板,改革创业板,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实行分类分账管理。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取消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人民币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SDR),成为全球第三大篮子货币、第五大储备货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2017年至2021年,主动处置银行业不良资产超过12万亿元,精准处置“明天系”、“安邦系”、海航集团、方正集团等大型集团风险,平稳化解一批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金融风险整体收敛。严肃查办项俊波、赖小民、胡怀邦、蔡鄂生等一批金融领域腐败大案要案,根据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整改要求,开展“地毯式”整改。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金融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为完成脱贫攻坚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金融系统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价值取向,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永恒主题,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开放方向,坚定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一、2022年金融工作主要进展及成效 2022年以来,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的复杂环境,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主动应对,靠前发力,坚决支持稳住经济大盘,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切实改进金融服务,认真开展中央巡视整改。 (一)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我国没有实施量化宽松、负利率等非常规货币政策,是少数实施正常货币政策的主要经济体之一。我国利率水平在全世界居中,在主要发展中国家中较低,确保了物价走势平稳可控,有力促进了经济稳定增长。2022年以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货币政策调控。一是加大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力度。降准0.25个百分点,合理增加流动性,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9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12.1%,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10.6%,在保持物价稳定的情况下有力支持经济恢复。二是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引导1年期、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分别下行0.15个、0.35个百分点。1月至9月,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24%,比上年同期下降0.29个百分点,处于历史较低水平。三是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精准设计并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工具,创设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设备更新改造四项专项再贷款,截至2022年9月末,各类工具余额总计5.55万亿元。调增政策性开发性银行8000亿元信贷额度,支持设立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排2000亿元专项借款,服务保交楼、稳民生。四是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把握好内外平衡,适时调整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更加注重预期引导和管理。人民币对国际主要货币汇率有升有贬,双向浮动,在全球表现相对稳健。五是用好央行结存利润支持稳增长。2022年1月至9月已依法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1.13万亿元,直接增加财政可用财力,主要用于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增加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支持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 (二)金融业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金融机构总体稳健,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平稳运行。截至2022年6月末,金融业机构总资产407.42万亿元,保持合理增长;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87%、1.67%,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20.8%,证券公司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中位数分别为291%、32%,均大幅优于监管标准。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落实金融管理和监管责任,加强金融监管,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2022年1月至9月,人民银行处罚被监管机构521家次,处罚责任人员782人次,罚没合计约6.3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和通报案件线索280件;银保监会处罚银行保险机构3200家次,处罚责任人员5400人次,罚没合计20亿元;证监会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案件522件,作出处罚决定224件,向公安机关移送和通报案件线索94件。加强期货现货联动监管,促进动力煤、原油等基础工业品价格平稳运行。二是完善各行业领域监管规则。建立重大改革和监管政策出台协调机制。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分五批向社会公开124个违法违规股东。完善平台企业金融业务监管。正式实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建立上市公司常态化退市机制,出台行政罚没款优先用于投资者赔偿的规定,制定欺诈发行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签署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发布《宏观审慎政策指引(试行)》,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依法批准设立中信金融控股公司、北京金融控股公司和招商局金融控股公司。三是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起草金融稳定法,推动加快修订人民银行法、反洗钱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推动出台期货和衍生品法,加快推进公司债券管理条例和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的起草出台。四是严厉惩治金融腐败。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严厉惩治金融风险背后的监管失守及违法犯罪行为。 (三)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先后发布实施强化金融支持防控疫情30条措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恢复发展23条举措,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大力支持保供稳价,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和经济恢复发展。2022年以来,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一是保持融资总量合理充裕。2022年1月至9月,人民币贷款新增18.08万亿元,同比多增1.36万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共有265家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融资4791亿元,数量和融资金额均居全球首位。二是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截至2022年9月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8.75万亿元,同比增长30.8%;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56万亿元,同比增长26.3%。发布绿色金融指引。充分发挥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服务“硬科技”、创业创新、“专精特新”企业的作用,截至2022年9月末,科创板、创业板融资金额占同期全市场的一半以上,北交所上市公司突破110家。三是普惠金融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2年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3.2万亿元,同比增长24.6%;授信户数超过5389万户,同比增长31.7%。2022年1月至9月,共支持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2255.1亿元、“三农”专项金融债券214.2亿元。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截至2022年6月末,专属贷款余额约1.2万亿元。四是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扎实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试点地区拓展到15个省市的23个地区。省级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征信通”稳企纾困成效显著。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提升跨境投融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 (四)金融体系改革和对外开放情况。 始终坚持通过深化改革开放,解决金融领域深层次问题,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2022年以来,金融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一是深化金融机构改革。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分类分账改革。统筹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用好专项债额度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二是发展多层次金融市场。做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各项准备。推出科创板做市商制度,推动北交所转板上市制度正式落地。统一境外投资者投资我国债券市场政策,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取得积极进展。推进车险综合改革,稳步实现“增保、提质、降价”目标。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批准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开业,启动养老储蓄试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展至“十地十机构”。三是扩大高水平金融对外开放。拓宽沪深港通标的范围,正式启动互联互通下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交易。人民币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的权重从10.92%上升至12.28%。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建立常备货币互换安排,为香港市场提供更加稳定、长期限的流动性支持。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牵头制定二十国集团转型金融框架。 (五)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情况。 2018年以来,按照党中央确立的“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金融体系经受住了复杂环境的冲击考验。2022年以来,继续积极稳妥化解金融风险。一是持续化解金融机构风险。推进辽宁省高风险中小银行处置工作,吸收合并省内两家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组建辽沈银行,批准辽阳农商银行、太子河村镇银行进入破产程序。支持河南省、安徽省稳妥处置5家村镇银行风险事件。推进不良资产认定和处置,2022年1月至8月处置不良资产1.74万亿元。持续压降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二是有序处置高风险企业集团。推进海航集团、方正集团、忠旺集团等重点集团金融风险处置取得积极进展。三是妥善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推动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做好金融支持保交楼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校正过度避险行为,推动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行,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四是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打击非法集资、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和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五是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推动加快制定金融稳定法,初步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健全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推动各地建立省级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坚强领导,全面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提升专业性,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有条件尽量长时间保持正常的货币政策,维护币值稳定。总量上,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助力实现扩投资、带就业、促消费综合效应,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价格上,持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降低企业综合融资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加强预期管理,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结构上,持续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发展,继续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突出金融支持重点领域,运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设备更新改造等专项再贷款。 (二)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 进一步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弥补监管短板,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一是强化审慎监管。坚守监管主责主业,把好金融机构准入关,加强对股东资质、股权关系的穿透核查和股东行为监管,坚决纠正违规关联交易,防止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认定,严厉打击“无照驾驶”行为。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和监管效能。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保持行政处罚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加快监管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丰富执法手段。推动监管数据共享,推进金融数据治理,提高数据真实性和数据质量。三是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稳妥推进并尽快完成平台企业金融业务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资本依法依规开展投融资活动,又坚决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四是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抓紧推进金融稳定法出台,加快修订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信托法、票据法、反洗钱法等重要基础性法律。五是强化金融反腐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关键人、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管理,打造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金融队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和本源,继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一是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有效发挥保险资金优势。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高适配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刺激和释放新需求。二是完善薄弱环节金融服务。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推动完善贷款担保、尽职免责、不良核销、资本占用等配套机制。落实落细各项金融纾困政策,用好金融科技手段,强化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服务,进一步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三是强化经济转型升级金融支持。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好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四是支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用好用足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资本金尽快到位。稳步扩大REITs试点范围,促进盘活存量资产。五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推动出台数字人民币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配套政策。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征信通”建设,依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四)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优化。一是优化金融结构。提升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力度,强化资本补充。督促中小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和主业,有序推进中小银行改革重组,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促进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加长期资本供给,满足不同类型、不同生命周期企业的多元化、差异化融资需求。二是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适时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壮大各类中长期投资力量,强化投资者保护。促进债券市场各类基础设施之间有序互联互通。积极稳妥发展期货市场,完善衍生品市场监管体制。推动境外上市备案制度落地实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强化保险保障功能,促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健康发展,深化车险综合改革。三是扩大高水平金融开放。在安全可控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便利性,构建与金融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提高金融机构“走出去”经营管理水平和全球竞争力。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坚持多边主义原则,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治理。 (五)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金融是经营管理风险的行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稳妥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大型企业债务风险。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保交楼、稳民生,推动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继续做好P2P网贷存量风险处置等工作。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压实金融机构及股东、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等各方责任,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重大风险处置机制,发挥好存款保险风险处置操作平台作用,夯实资源保障体系,形成“好人得好报、坏人得坏报”的正确预期,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对跨行业、跨区域和跨境风险,加强监管协同和上下联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担当作为、求真务实,全面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来源:中国人大网) 2022-10-30/safe/2022/1030/21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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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不断深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积极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渐进式资本项目开放道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取得显著成效。目前,直接投资项下已实现基本可兑换,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跨境证券投资已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开放格局,积极服务新发展格局。与此同时,不断建立健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切实维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 不断完善资本项目开放路径和外汇管理思路 外汇局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经验,稳步推进我国资本项目开放,形成“中国经验”。一是始终坚持党对资本项目开放的集中统一领导。资本项目开放作为金融改革工作的重要部分,必须坚持和强化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开放之路。二是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外汇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始终坚持以我为主、统筹兼顾。我国是经济大国,在资本项目开放中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宏观和微观、长期和短期、全局和局部、国内和国际等重大关系,服务国家战略需要。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实现基本可兑换 持续推动外商直接投资(FDI)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一是构建以登记为核心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框架。2012年底,外汇局对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大幅改革,构建了以登记为核心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框架,进一步降低社会成本,更好地适应扩大开放。同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先后取消35项、简化合并14项行政审批子项,并简化申请材料和审核要求。二是推动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实现基本可兑换。2015年,外汇局将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事项下放银行直接审核办理,事中事后监管成为工作重点;简化外国投资者出资确认登记管理,取消非货币出资以及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相应取消外商直接投资验资询证制度;将外商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存量权益登记,并放宽了登记时间和登记渠道,进一步便利企业申报。三是不断优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善外汇营商环境。2018年,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额度和账户有效期等限制,外国投资者在华直接投资更为便捷。2018年,外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与商务部门联合年报合并。2020年,参与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多部门年报统一报送,实现“多报合一”,减轻了企业申报负担。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中国已成为最具吸引力的外商直接投资目的国之一。据商务部统计,2012~2021年,我国累计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约1.3万亿美元,利用外资已稳居世界前列。 持续优化境外直接投资(ODI)外汇管理,支持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国家建设。一是不断简化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2012年,外汇局进一步简化资金汇回管理,促进民间资本“走出去”发展。2014年,放宽对前期费用管理要求。二是基本取消境内机构“走出去”在汇兑环节的限制。2015年,外汇局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同时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存量权益登记。三是对境外投资实施分类管理。2016年底,针对境外投资领域出现的非理性增长,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等部门按照分类管理的理念,支持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限制与宏观经济政策取向不符的境外投资。四是持续优化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支持。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推动国内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同时,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支持,适度放松境内企业对境外公司的放款管理。据商务部统计,2012~2021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累计约1.1万亿美元。 适应跨境直接投资新形势,拓宽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渠道,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高质量发展。外汇局积极支持股权基金开展跨境产业投资。近年来,先后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便利市场主体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全球化资产配置需求。近年来,外汇局规范和完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不断优化跨境收支管理框架,推动股权基金跨境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 建立并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一是外债管理机制逐步成熟。自2016年起,外汇局会同人民银行取消了境内机构(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除外)借用外债事前审批,引入了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等宏观审慎规则,更加合理、科学考量跨境融资的币种和期限结构,统一了中外资企业和金融机构本外币外债管理方式。二是不断便利企业使用外债资金。2016年,全面实施外债资金意愿结汇,拉平中外资结汇管理政策待遇。2020年,在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对外债等资本项目收入使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据外汇局统计,截至2021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2.75万亿美元,规模适中,在便利企业有效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同时守住了风险底线。 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升企业跨境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一是有序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2018年,外汇局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高新技术等企业在一定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自主借用外债。2022年6月,将试点主体扩展到“专精特新”企业、试点地区范围进一步扩大至17个省(市)的所有区域,已开展试点的9个省(市)区域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额度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另外8个省(市)区域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额度为等值500万美元。二是取消非银行债务人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的管理要求。按照新的规定,企业在办理完最后一笔还本付息业务时,即可同时在银行办理外债注销,该业务办理的时间也不再受限定。三是支持企业以线上方式申请外债登记。为支持疫情防控,外汇局从2020年开始允许有需要的企业网上办理外债登记;自2022年4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企业线上申请外债登记。四是允许非金融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为了降低企业账户开立及相关成本,外汇局于2021年开展非金融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试点,并于2022年4月将该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五是开展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2019年,外汇局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管理要求,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净资产2倍的金额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 以需求为导向,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持续便利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一是持续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业务改革。2015年发布《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引入外债比例自律管理模式,实行资本项目资金意愿结汇,二是实施跨国公司宏观审慎管理。2019年,外汇局发布《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落实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大幅简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业务的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手续,允许跨国公司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适度提高外债集中额度,促进跨国公司发展总部经济、优化外汇资源配置、提升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有序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2021年,深圳、北京两地率先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试点一年多来,企业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规模合计近500亿美元,显著提升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了企业汇兑风险及财务成本。目前,该试点已陆续扩展到宁波、上海、广东、浙江、青岛、陕西等地。 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对外债权管理。一是支持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境外贷款业务。2022年,人民银行、外汇局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银行境外贷款政策框架,将银行境外贷款相关的跨境资金流动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加强银行境外贷款与跨境担保、境外投资等业务联动管理。二是完善企业境外放款管理。2017年,外汇局实施本外币全口径境外放款管理,统一境内机构境外放款业务的人民币和外币管理原则,推动本外币政策发挥协同效应,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境外发展。 跨境证券投资由渠道式开放走向制度型开放 深化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改革。一是稳步推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改革。2016年以来,外汇局先后统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原则,简化审批管理,逐步放宽汇兑限制,取消本金锁定期要求。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以及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我国金融市场。此举成为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里程碑事件。二是不断完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外汇管理制度。2013年,统一各类QDII机构外汇管理政策,优化汇兑管理方式。2018年以来,外汇局按照宏观审慎管理思路,综合考虑机构管理资产规模、内控合规等因素,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额度发放机制。适时启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额度规则化、常态化发放工作,持续完善额度发放机制,满足境内投资者对外证券投资的合理需求。据外汇局统计,截至2021年末,共有174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机构累计获得1575亿美元境外证券投资额度。 有序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一是稳步推进股票发行市场开放。支持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有序发展,规范相关资金汇兑和使用。有序支持多家优质红筹企业回归境内上市,规范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积极支持科创板建立发展及“沪伦通”落地扩容。二是不断拓展互联互通机制。从2014年起,外汇局会同相关金融管理部门陆续推动沪深港通、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中日ETF、沪港/深港ETF、跨境理财通等落地实施,不断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支持境内与香港金融市场协同发展。三是稳慎推进境内衍生品市场对外开放。境内期货期权开放品种日益丰富,配套外汇管理政策不断完善。自2018年起,原油、铁矿石、精对苯二甲酸(PTA)以及20号胶期货等陆续作为特定品种向国际投资者开放。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有效拓展,多渠道开放资本市场格局基本形式。截至2021年末,外资持有境内流通股市值约占A股流通总市值的5%。 深入推进债券市场制度型开放。为了支持债券发行市场对外开放,外汇局不断规范境外机构来华发行熊猫债相关汇兑管理。自2016年起,外汇局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高水平开放,引入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不设投资额度限制,不断放松汇兑限制。整合债券市场开放渠道,允许同一投资者不同投资渠道所持债券和资金双向划转。先后推动债券通“北向通”和“南向通”开通落地。允许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开展外汇风险对冲,不断优化境外投资者境内债券投资项下外汇风险管理。2022年5月,为了统筹推进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外汇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两个市场的准入标准,简化入市流程,完善跨境资金管理。近年来,彭博、摩根大通和富时罗素先后将我国国债纳入主流债券指数,进一步说明全球机构投资者对近年来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成果的认可。截至2021年末,外资持有境内人民币债券规模约占债券市场总规模的3%。 稳妥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 外汇局在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过程中,始终坚持风险防控与改革开放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是统筹国内国际宏观经济形势、金融体系建设发展、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等因素,合理把握各项开放举措的时、度、序,稳步建立健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不断推进开放条件下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二是主动采取措施,及时应对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变化对我国跨境资本流动和外汇市场带来的负面冲击,不断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切实做好逆周期市场化调节,加强市场预期引导,有效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三是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和外汇市场研判,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的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丰富和完善政策工具箱,及时发现并处置趋势性、苗头性问题,积极防范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问题,有效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外汇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稳妥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落脚点,持续深化相关领域外汇管理改革。稳慎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健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序扩大外债便利化试点范围;加强企业境外放款、银行境外贷款与跨境担保、境外投资等业务联动管理;进一步提升资本项目跨境业务数字化水平。二是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以推进金融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为重点,统筹交易和汇兑环节、本币和外币管理,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的便利化水平,有序满足境内投资者配置境外金融资产的合理需求。三是构建与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坚持底线思维,完善与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分析,强化外汇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外汇市场稳定。 2022-11-01/dalian/2022/1101/1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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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县域跨境金融服务直通车”发布会在安康市汉阴县成功举办。安康市委常委、副市长殷勇,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处长肖继五以及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安康市商务局、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等机构相关领导,30余家外贸企业以及华商网、西部网、安康日报等新闻媒体参加本次发布会。 “县域跨境金融服务直通车”综合服务的主要内容,是构建横向“前中后”全流程客户服务模式,将县域跨境服务触角向前延伸至跨境资质申办、涉外政策辅导、基础商务沟通等环节;打造纵向“1+1+1”直通式服务保障,创新建立“1县域网点+1城区结对网点+1省行支持团队”的“三个一”模式,构建上下贯通、网点联通、条线融通的路径,由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直通式”服务县域客户,提高跨境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实施县域跨境服务“六免政策”,即免费提供外贸综合服务政策咨询、免费开展跨境撮合推介、免费进行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免费申领“单一窗口共享盾”、免减资料便利货物贸易收支、免费办理跨境收付汇业务,有效降低县域涉外市场主体成本。 “县域跨境金融服务直通车”服务的成功落地,是助力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县域经济的有益实践。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将持续对“直通车”模式进行指导帮助,积极推动这一模式复制推广,促进辖区涉外经济保稳提质增效。 2022-10-31/shaanxi/2022/1031/1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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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外汇局榆林市中心支局积极从自身职能出发,重点从业务指导、政策督导等方面,协调银行持续推动跨境金融政策传导和落地见效。 聚焦中小微涉外市场主体,助力企业提高汇率风险管理能力。2022年3月,外汇局榆林市中心支局了解到辖内一家企业在2022年年底有1笔大额外债还款需求,企业担心汇率波动影响其正常经营。外汇局榆林市中心支局第一时间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林市分行取得联系,指导其利用外汇远期产品为该企业办理锁汇2300万美元,消除了汇率波动对企业主营业务和综合财务的不确定性影响,有效满足了客户规避汇率风险的金融服务需求,切实提高了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持续推广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不断扩大政策受惠面。外汇局榆林市中心支局积极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持续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在辖区加快落地。目前,榆林市已有4家银行、1家企业等市场主体具备上述业务的试点资格。 努力推进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便利涉外企业融资。2022年8月,外汇局榆林市中心支局“点对点”指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林市分行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为辖内一家企业成功办理1笔200万元人民币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有效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2022-10-31/shaanxi/2022/1031/1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