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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0http://www.gov.cn/xinwen/2021-02/19/content_55877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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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8http://www.gov.cn/xinwen/2021-02/15/content_55872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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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9http://www.gov.cn/premier/2021-02/08/content_55860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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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推进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以下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关于广州分局所询境内居民个人自费出境留学购汇有关问题的复函(汇管复〔2000〕65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转发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汇综发〔2004〕106号)。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查处违反进出口核销管理行为法规适用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8〕135号)。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外汇管理具体操作事宜的通知(汇综发〔2013〕94号)。 二、对以下3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当前抗震救灾中外汇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47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上海世博会期间境外个人购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49号)。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境外投资外汇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3〕68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2021-02-20/guangdong/2021/0220/1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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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目录》),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89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新增入《目录》文件主要涉及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等。(完) 2021-02-10/xiamen/2021/0210/1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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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春节期间个人外汇业务平稳运行,防范业务风险,2021年2月上旬,湘潭市中心支局根据要求,对辖内部分外汇指定银行网点开展了个人外汇业务排查。排查以经济商圈等人流密集的4家银行网点为对象,通过摸排暗访的形式开展。工作人员查看了银行网点的业务指南、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咨询了个人外汇业务政策要求及办理规定,体验了电子渠道结售汇流程,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要求银行及时整改,加强政策传导,确保将展业规范准确无误地传达到每一个基层网点。 2021-02-19/hunan/2021/0219/1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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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名单 2021-02-20/guangdong/2017/0405/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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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跨境业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2021-02-02/xiamen/2021/0202/1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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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日,人民银行、外汇局召开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会议。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总结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形势,交流经验,部署今年重点任务。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郭树清同志作了讲话,人民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易纲同志主持会议,外汇局党组书记潘功胜同志就做好外汇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加爱同志就做好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作了部署。会上,济南分行、呼和浩特中支、南宁中支、北京营业管理部、中央外汇业务中心、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6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郭树清同志指出,2020年,人民银行党委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交上了一份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二是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依法履行金融管理牵头抓总职责,进一步增强担当作为的主动性。三是全力做好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各项工作,创新出台一系列金融政策,推动国民经济加快回归潜在增长水平。四是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在理论学习上走在前、做表率,在政治机关建设上走在前、做表率。五是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作风攻坚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金融脱贫攻坚。六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经过全系统的不懈努力,各级党组织锻造的更加有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成效。同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与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深切期待相比,全面从严治党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需要高度警惕、认真解决。 郭树清同志强调,要准确把握现阶段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到,把握新阶段、落实新理念、构建新格局,必须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深化改革开放必须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的政治品格;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必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做好央行工作必须继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强理论武装,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郭树清同志指出,人民银行各级党委、纪委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金”、全面从严治行。一是政治建设要严。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思想建设要严。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课、主课和必修课,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三是工作要求要严。精益求精地做好本职工作,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做好宏观经济调控,保持国家金融的持续稳定,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四是本领锤炼要严。增强补课充电的紧迫感,下大力气提高干部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谋划推进金融工作。五是作风建设要严。进一步健全整治“四风”长效机制,坚决反对“本本主义”“洋八股”“党八股”。六是惩治腐败要严。以赖小民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严查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对参与“围猎”和甘受“被围猎”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潘功胜同志在讲话中指出,2020年以来外汇局党组严格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有效应对外部冲击风险,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稳步提升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水平,党建和业务工作取得了新成绩。2021年,外汇局党组将继续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不断推动外汇管理高质量发展。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走好第一方阵。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强化使命担当,严格履行外汇管理职责。四是坚持强基固本,扎实推进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五是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 徐加爱同志在讲话中对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分析了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形势,通报了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案件和重点违规违纪人员查处情况,并对做好2021年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二是坚定不移深化金融反腐,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升金融治理综合功效。三是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好传统、好作风带进新征程、新时代。四是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让正风肃纪反腐更好惠及人民群众、促进公平正义。五是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使党内监督为主导的监督体系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六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监督在全系统有效全覆盖。七是落实最严格的自我监督约束,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易纲同志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抓好本次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和总行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上来。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忠实履行现代中央银行职责,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推动“十四五”时期人民银行事业开好局、起好步,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本次电视会议设置了总行主会场和各地分会场。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外汇局党组成员,人民银行、外汇局各司局、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直属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和审计署金融审计一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 2021-02-05/xiamen/2021/0205/1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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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9130亿元,支出15201亿元,顺差392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197亿元,支出12699亿元,顺差4498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933亿元,支出2501亿元,逆差56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924亿美元,支出2323亿美元,顺差60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629亿美元,支出1941亿美元,顺差688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95亿美元,支出382亿美元,逆差8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0年1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929 601 19130 2924 -15201 -2323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4498 688 17197 2629 -12699 -1941 2.服务贸易差额 -569 -87 贷方 1933 295 借方 -2501 -382 2.1加工服务差额 85 13 贷方 88 13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51 8 借方 -31 -5 2.3运输差额 -79 -12 贷方 510 78 借方 -589 -90 2.4旅行差额 -676 -103 贷方 76 12 借方 -751 -115 2.5建设差额 83 13 贷方 151 23 借方 -68 -10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5 -4 贷方 53 8 借方 -78 -12 2.7金融服务差额 14 2 贷方 32 5 借方 -18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08 -32 贷方 79 12 借方 -288 -4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93 14 贷方 318 49 借方 -225 -34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36 21 贷方 542 83 借方 -406 -6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8 -3 贷方 10 2 借方 -28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5 1 贷方 22 3 借方 -17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02-01/xiamen/2021/0201/1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