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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国内某大型国有航空公司为规避油价波动风险,购买了挂钩国际油价套期保值产品,产品到期后发生亏损,需要将亏损部分购汇支付境外对手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航空公司购买的航油套期保值产品属于期货产品,属于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其本金和收益不再区分,统一计入横栏“432证券投资”,纵栏“03中资机构”。 案例2:某企业通过购买期权的方式来规避汇率风险,其需要在交易发生时支付期权费用,该企业在对期权费进行购汇时,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企业支付的期权费用其实质是进行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因此其购汇应统计在横栏“431对境外证券投资”,纵栏则根据企业的实际性质确定归属。 2017-09-08/tianjin/2017/0908/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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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某QFII投资者将其投资额度内的6000万美元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合格境内投资者(QFII)的结汇计入证券筹资项目,交易主体为外资机构。因此应当统计在横栏“232证券筹资”,纵栏“04外资机构”。 案例2:某境内企业在境外上市,其境内部分股东将持有的股份通过境外证券市场出售,现将获得收入汇回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股东通过境外证券市场出售股票所得,如果单一股东不超过10%股份比例,应统计在横栏“231-对境外证券投资撤回”,纵栏则根据企业性质而定。如果是该企业员工通过境外证券市场出售其公司股票所得结汇,也应统计在横栏“231-对境外证券投资撤回”,纵栏则根据企业性质而定。 2017-08-04/tianjin/2017/0804/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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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境内机构境外发行股票,境外发行股份不超过企业全部股份的10%,此机构将上市筹集资金1000万美元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由于不超过境内机构总股数的10%,符合证券筹资的统计范畴,同时由于境外所占有的股份没有超过10%的标准,因此此笔交易应当计入横栏“232证券筹资”,纵栏“03中资机构”项。 案例2:经相关部门批准,某境内中资企业在香港市场上发行三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现将债券筹集资金申请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境内中资企业在境外发行债券资金结汇,应统计在横栏“232证券筹资”,纵栏“03中资机构”。 2017-07-28/tianjin/2017/0728/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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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涉外收付款如何区分? 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的交易代码区分为一年以上、一年及一年以下,两类编码的选择视申报主体计划或意向的留学及教育时间而定。对不确定时间的留学及教育则视同为一年以上的留学及教育。 2.旅行和运输项下客运涉外收付款如何区分? 居民承运人为非居民在居民所在经济体提供的客运服务,或非居民承运人为居民在非居民承运人所在经济体提供的客运服务(简言之,承运人承运的国内客运),应申报在“223-旅行”项下。在可以明确区分的情况下,如中国的航空公司为美国籍客人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城市间飞行运输服务,收到该客户的资金应申报在旅行项下;而中国的航空公司为该客人提供国际客运服务,收到的资金应申报在空运客运运输项下。 2017-08-28/tianjin/2017/0828/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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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业务咨询电话请见“联系我们”栏目。 2017-12-11/tianjin/2017/1211/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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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国来华直接投资筹备资金汇出入如何申报? 外国来华直接投资,由非居民开立的筹备资金账户为非居民账户,遵行非居民账户资金收付申报原则,即境外账户与筹备资金账户之间跨境资金收付,申报在“822030 -境外存入款项”项下,交易附言注明“非居民从境外收款”。筹备资金账户与境内居民账户之间资金收付,根据基础交易性质,由境内居民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2.境内某国有企业的80%产权被国外某公司买断,由于该企业属于国有,所以国外公司购买产权的外汇款项汇给了国有资产管理局,则该国有资产管理局应如何申报? 该境内国有企业将80%的产权转让国外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局收到的国外公司汇款应为国外公司对境内企业的直接投资款,应申报在“622014转让境内企业股权”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国有产权转让(80%)。 2017-12-15/tianjin/2017/1215/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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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A公司是境外某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制定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其员工享有参与境外上市公司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权利,涉外收支该如何申报? ①境内A公司居民雇员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从境内汇出资金用于购买境外上市的母公司股票时,应申报在“721010 -投资境外机构境外发行的股票或股权”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居民雇员执行雇员期权买入境外股票。 ②居民雇员持有境外母公司股票期间所获分红汇回境内公司专用账户时,应申报在“32203股票投资的股息、红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代收居民雇员股票红利。 ③居民雇员将所持境外母公司股票卖出所获本金汇回境内公司专用账户时,因款项性质属于卖出股票的本金收入,故应申报在“721010卖出境外机构境外发行的股票或股权”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股权激励项下居民雇员卖出其持有的境外股票或其他形式的股权。 2.境内A公司从香港B公司进口货物,B公司在东亚银行沈阳分行开有NRA账户,境内A公司通过中信银行大连分行开出受益人为B公司的远期信用证。东亚银行沈阳分行对该笔交易做福费廷转卖,再转卖给东亚银行香港分行。 款项支付流程为:东亚银行沈阳分行福费廷转卖给东亚银行香港分行收到福费廷款项,解付到香港B公司NRA账户;信用证到期,开证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将款项划给香港B公司NRA账户的开户行东亚银行沈阳分行,东亚银行沈阳分行再付款给东亚银行香港分行。请问上述款项该如何申报? ①东亚银行沈阳分行福费廷转卖给东亚银行香港分行收到福费廷款项,解付到香港B公司NRA账户时,东亚银行沈阳分行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申报主体为香港B公司,交易对方为:东亚银行香港分行,申报在“822030 -境外存入款项”项下,交易附言注明“非居民从境外收款”。 ②信用证到期,开证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将款项划给香港B公司NRA账户的开户行东亚银行沈阳分行时,开证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应通知境内A公司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交易对方为:香港B公司,交易编码根据基础交易性质申报。 ③东亚银行沈阳分行收到信用证款项,直接划给东亚银行香港分行,则东亚银行沈阳分行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2017-12-22/tianjin/2017/1222/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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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经过为期两年的试点,总局正式批复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开展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成为全国首家正式获批开展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的地区。自政策实施以来,形成了企业参与度高、业务规模发展快、受惠力度明显的良好局面,业务规模及交易笔数稳步攀升。自2017年8月至2017年底,东疆保税港区的租赁企业共办理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985笔,交易金额7.4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9.47%和21.41%。截至2018年1月3日,经营性租赁业务累计收取外币租金3535笔,交易金额突破30亿美元,其中飞机租赁收入占总交易金额的90%以上。 该项政策有力支持了天津租赁产业和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并带动和促进了租赁相关产业,尤其是我国航空租赁产业的发展,对于提升天津租赁行业国际化水平,扩大在国内租赁行业影响力,形成行业集聚效应,支持和促进天津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该政策有效解决了币种错配问题,帮助企业避免了汇率风险,降低了企业成本。据测算,截至目前该项政策为租赁企业节约成本近2.6亿元人民币,大力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得到租赁企业的认可和好评。 下一步,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将加强对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的事中事后管理,防范业务风险,并积极推动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政策的深化和落实,为租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2018-01-08/tianjin/2018/0108/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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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事处、代表处的收支如何申报? 非国际组织在华办事处、代表处,为居民单位。办事处、代表处直接收到母公司汇来的用于开设时的启动资金和后期运营费用,应申报在“228060-办事处、代表处等办公经费”项下。不是由办事处、代表处直接收到,而是由母公司向服务提供者支付的费用,则应按照基础服务性质申报。 例如,中国某物业公司向非居民出租房屋,用于非居民开设的办事处运营使用,该公司收到非居民汇来的租金收入,应申报在“228040-经营性租赁服务”项下。例外的是,为开立办事处购买的房地产,无论是办事处、代表处从母公司收到后转付,或是由母公司直接支付,都应被视为直接投资行为,相应资金收付申报在“621030-出售境外不动产收入/购买境外不动产支出”或“622030-向非居民出售境内不动产收入/从非居民购买境内不动产支出”项下。 2.在国外工作的中国籍工人把取得的劳务报酬向其在国内银行账户汇入1万美元,该笔款项应如何申报? 持有中国护照或其他中国有效证件的个人,将其因受雇于境外非居民获得的收入,汇回国内(无论汇给自己同名账户或是其亲属账户),可申报在“321000 -职工报酬(工资、薪金和福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境外中国雇员工资。同理,因其他原因获得收入并汇回国内的,应根据境外收入来源申报相应交易项目。 2017-12-08/tianjin/2017/1208/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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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款业务如何申报? 退款是指有实际的国际交易发生并且付款人已经付款,但由于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导致交易被撤销时发生的款项退回,如因商品退货而发生的退款。对于从境外汇回的各种退款以及向境外支付的各种退款,申报主体应当在《涉外收入申报单》或者《境外汇款申请书》的“退款”一栏的空格内打“√”,退款的交易性质应当与原汇出/汇入款项的交易性质相对应,如无相对应的交易编码,则填写所属大类项目的其他项,交易附言应注明原汇出/汇入款项的申报号码。 2.如何填报《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的“是否特殊经济区内企业”和“企业类型”? 是否特殊经济区内企业:指是否为在特殊经济区注册的企业。特殊经济区是指中国境内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在内的一些特殊经济区域。如果本项选择“否”,则“企业类型”选择“一般贸易区”或“自由贸易试验区(非特殊监管)”;如果本项选择“是”,且企业为非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特殊经济区内企业,“企业类型”选择“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保税物流园区”、“钻石交易所”、“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物流中心A型”、“出口监管仓库”、“进口保税仓库”、或“其他”;如果本项选择“是”,且企业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特殊经济区内企业,“企业类型”选择“自由贸易试验区(特殊监管)”。 2017-09-21/tianjin/2017/0921/7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