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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1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天津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首日,20家银行获得金融许可证、入驻自贸区,其中8家开展了金融业务。区内区外银行共为自贸区企业办理跨境收支11734万美元,结售汇8403万美元,贸易融资4025万美元。 为支持天津自贸区健康发展,我分局在自贸区挂牌前已向银行印发了关于做好过渡期内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及时有效地开展业务指导,确保自贸区挂牌后各项业务正常有序开展。 挂牌首日金融业务喜迎开门红,跨境融资,助推企业加力发展。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联动海外分行为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功发放520万欧元跨境借款,抢占天津自贸区首单跨境融资业务。贸易融资,促进企业拓展业务。工商银行天津自贸试验区分行为企业成功办理首笔600万美元国际贸易融资及外汇掉期业务。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为某贸易公司开立2900万美元信用证。光大银行天津分行为天津市鑫海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成功办理首笔160万美元平行汽车进口信用证业务。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企业统筹运营。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为天津物产集团成功办理首笔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其自贸区内子公司顺利调入资金4095万元。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为某企业汇出2000余万人民币成为自贸区首笔跨境人民币支出业务。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为企业开保函,成功从香港分行办理首笔跨境人民币借款业务,金额达2000万元。贴近企业,提升服务水平。浦发银行自贸区分支机构成功办理外债结汇2800万欧元用于融资租赁公司售后回租的货款支出。 2015-04-23/tianjin/2015/0423/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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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外汇局企业联机接口服务用户须知 附件2:企业开通联机接口服务工作流程 附件3:外汇局企业联机接口服务后续管理 附件4:联机接口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1: 1、外汇局企业联机接口服务用户须知 附件2: 2、企业开通联机接口服务工作流程 附件3: 3、外汇局企业联机接口服务后续管理 附件4: 4、联机接口常见问题解答 2015-06-19/tianjin/2015/0619/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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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塘沽中心支局、天津市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提高天津市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的及时性,督促逾期未申报情节严重的机构认真履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义务,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0〕22号)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国际收支申报业务实际情况,我分局制定了《天津市分局关于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规定的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分局国际收支处联系。 联系人:卢志利,朱莉 联系电话:23209930,23209496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关于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规定的实施细则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14-03-07/tianjin/2014/0307/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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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机构升格后履职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在总分局的指导和帮助下,顺利完成了滨海新区企业在外汇业务管理系统(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和资本项目系统)中所属外汇局的数据迁移工作,共迁移企业3895家,其中,外资企业1567家,内资企业2328家。企业数据的调整便捷了滨海新区企业业务的办理,同时,滨海中心支局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滨海新区及天津自贸区统计数据,为有效实施外汇管理及统计监测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将继续以“五个转变”为统领,按照分行营管部“创新年”工作要求,以天津自贸区获批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外汇重点领域改革与创新,持续性研究探索天津自贸区外汇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模式,促进滨海新区涉外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2015-05-20/tianjin/2015/0520/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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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58号)等,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汇发[2007]52号)进行全面修订,形成《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人:刘宏玉 孟德胜 电 话:010-68402129 010-68402113 附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 附件1: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 2015-06-05/tianjin/2015/0605/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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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区挂牌以来,金融业务稳步开展。本周自贸区企业开立本外币账户继续增加,跨境人民币业务增速较快。5月11日-5月15日,自贸区企业又新开立本外币账户150个,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130527万元。从累计情况看,挂牌前四周,自贸区企业累计开立本外币账户401个,其中人民币结算账户255个,外币账户146个;天津市银行机构为自贸区企业办理跨境收支(不含跨境人民币业务)169012万美元,办理结售汇123512万美元,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492818万元人民币,办理投融资业务113672万美元。 自贸区首笔联合租赁业务成功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中心支局为两家租赁公司成功办理天津自贸区挂牌以来的首笔跨境联合租赁业务。该笔业务实现全国三个“第一”,即第一笔自贸区挂牌后联合租赁业务,第一笔外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系租赁公司联合开展的租赁业务,第一笔天津自贸区内以海洋工程装备为标的物的跨境租赁业务。此业务为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内的汇众(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购买海洋工程装备资产,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交于境外承租人使用,资金用于国内技术领先的“301起重铺管船”项目,资产总额近1.8亿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把控风险,规范流程为原则,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对购买租赁资产、收取租金等业务流程中涉及到的资金划转、债权登记方面的问题给予解决,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对提升天津融资租赁产业聚集效应的促进作用明显。联合租赁具有便于单个租赁企业控制交易风险、减少资金占用规模、充分发挥不同企业专业领域优势等特点。此类模式在天津自贸区的落地将释放出良好的示范效应,对丰富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产业模式、促进融资租赁产业创新,巩固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产业优势,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推动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015-05-26/tianjin/2015/0526/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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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滨海新区中心支局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营业管理部“创新年”工作要求,把“创新”作为全年各项工作的主基调,深化“局长接待日”服务机制,在传统接待方式基础上,创新推出上门接待、巡回接待等多种服务形式,助力滨海新区涉外经济发展。 张利勇副局长带队先后到空港经济区、中心商务区和东疆保税港区外汇业务窗口开展接待。在业务现场,张利勇副局长对派驻窗口工作人员多年来克服各种困难为外汇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并给大家送上“五一”节日祝福。同时还现场了解了企业政策需求和窗口服务情况,现场与企业进行了交流,解答企业提出疑问,听取窗口业务人员工作汇报,并就支持天津自贸区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对外汇干部提出工作要求。他指出,近年来,外汇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天津自贸区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对外汇管理政策创新的驱动作用不断显现。外汇干部应适应外汇管理转型的工作要求,立足新起点,抓住新机遇,为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和自贸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一是主动作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外汇业务人员作为政策的直接执行者,应严格依法行政,用心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真正做到“把客户当作家人,让文明成为习惯”。二是转型升级,全面落实外汇管理“五个转变”要求。着力提高业务技能,争取成为业务全面的复合型外汇人才。三是积极思考,增强信息反馈敏感性。作为窗口人员,应进一步增强信息工作意识,特别是天津自贸区外汇政策落地、企业业务需求和外汇政策创新等多方面信息,扎实做好信息宣传和报送工作。 2015-05-12/tianjin/2015/0512/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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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北方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自贸区挂牌一周以来的“虹吸效应”开始显现。企业落户形势和外汇业务发展态势呈现小规模“井喷”。挂牌第一周,新增企业257家,新开立外币账户63个,全市29家银行为自贸区内企业办理了外汇业务,实现跨境收支3.81亿美元。 一、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吸引高端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企业在机场片区落户。 4 月21日 至24日,天津自贸区机场片区新增企业129家,世界第一大支线飞机制造商庞巴迪在区内成立了该公司位于中国的第一家公务机维修中心。 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优势在天津港片区得到巩固。天津自贸区天津港片区重点发展航运物流、国际贸易、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业,并全力打造融资租赁聚集“高地”, 4月 21日 至24日,片区新增企业58家,其中,全球大宗商品贸易运输龙头——嘉吉集团在区内设立了嘉吉华北实业公司和嘉吉商业保理公司,作为嘉吉集团在中国北方的贸易中心和保理中心。中国银行天津分行联合海外分行为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首笔外债提款业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为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外债结汇业务,为盛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理资本金结汇业务。 三、中心商务片区以金融创新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优势显现。挂牌首日即有16家金融类企业签约落户, 4 月21日 至24日,累计新增企业70家。总部位于区内的天津市首家民营银行——天津金城银行已于 4月 27日 开业。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已同中心商务片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进在多元化业务领域及自由贸易试验区项下创新型金融服务等多方面的深入和全方位的合作。 2015-05-13/tianjin/2015/0513/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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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1 日 —30日,天津自贸区正式挂牌前两周,区内金融业务发展势头强劲。天津市银行机构(包括区内银行和区外银行,下同)累计为自贸区企业开立本外币账户149个,其中人民币结算账户84个,外币账户65个;银行机构为自贸区企业办理跨境收支(不含跨境人民币业务)90481万美元,其中,跨境收入45493万美元,跨境支出44988万美元;办理结售汇60994万美元;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290596万元人民币,其中跨境收入98990万元人民币,跨境支出191606万元人民币;办理投融资业务67279万美元,其中贸易融资业务44861万美元,直接外债资金流3850万美元,境外投资资金汇出487万美元,外商直接投资资金流入7210万美元,外债还本付息10871万美元。 为落实《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创新政策,我分行于 4 月 30 日 组织辖内15家外汇指定银行、40名外汇业务经办人员开展了首期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系统操作培训。本次培训立足实际、务实高效,以政策解读与系统操作相结合,详细介绍了系统录入环节、操作注意事项等内容,使参训人员能够直观地了解办理直接投资业务的各项流程及业务系统的实际应用,为自贸区外汇政策获批后,银行办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天津分行将继续做好后续培训工作,及时汇总整理银行提出问题与合理化建议并上报总行(局),为下阶段全国性培训和后续工作提供参考,确保新政策顺利实施。同时,积极探索自贸区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模式,为更好地支持天津自贸区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5-05-28/tianjin/2015/0528/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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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区设立以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积极收集政策需求,大力落实天津特色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和措施。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为两家租赁公司成功办理天津自贸区设立以来的首笔跨境联合租赁业务。调查显示,该笔业务在国内实现三个“第一笔”,即第一笔自贸区设立后联合租赁业务,第一笔外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系租赁公司联合开展的租赁业务,第一笔自贸区内以海洋工程装备为标的物的跨境租赁业务。 该笔业务为项目公司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内的汇众(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购买海洋工程装备资产,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交于境外同一承租人使用,资金用于国内技术领先的“301起重铺管船”项目,资产总额近1.8亿美元。外汇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把控风险、规范流程为原则,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对购买租赁资产、收取租金等业务流程中涉及到的资金划转、债权登记方面的问题给予解决,打通了业务障碍,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对提升天津融资租赁产业聚集效应的促进作用明显。 联合租赁具有便于单个租赁企业控制交易风险、减少资金占用规模、充分发挥不同企业专业领域优势等特点。此类模式在天津自贸区的落地将释放出良好的示范效应,对丰富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产业模式、促进融资租赁产业创新,巩固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产业优势,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推动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015-05-29/tianjin/2015/0529/4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