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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为进一步提高巴州国际收支数据质量,巴州中心支局组织开展“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年”活动,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现场核查和监管,切实夯实数据基础。 活动开展3个多月以来,辖区内银行、企业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外汇统计数据的自查自纠力度。活动开展以来,巴州辖区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不同程度提高,尤其是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差错率降到10%以下。 2015-08-07/xinjiang/2015/080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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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伊犁州中心支局依据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管理规定》,高效完成了辖区首笔银行结售汇市场准入备案行政审批业务。 2015-08-11/xinjiang/2015/081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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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 最近汇率出现了调整,当人民币汇率出现过大波动时,央行会进行有效管理。请问汇率调整和可能进行的有效管理是否会影响国内的流动性和利率水平?下一步货币政策将如何进行协调?[ 2015-08-13 11:59 ] [易纲] 汇率政策是一个综合协调的框架,因为利率、汇率、资本流动、货币供应量这些变量都是相互联系的。我们在把握货币政策的时候,现在一定要实行好稳健的货币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关键是松紧适度,现在市场流动性是充裕的,市场的利率相对过去是降低的,而且是比较稳定的,贷款增加是比较快的,M27月份的数据显示,增长率为13.3%。我们看汇率时,汇率还是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市场供求决定汇率,央行应当是退出常态式的干预,只有在发生一些外部冲击的情况下或者超出了这个管理区间的时候,我们进行有效的管理。这种管理应当说和货币政策的目标,和调控的利率和其他货币条件都应当是相匹配的,这里面不能只强调一个变量,而忽视了另外一些变量。[ 2015-08-13 12:02 ] [易纲] 如果汇率盯得严、盯得过死,反而在这个变量上动不了了,灵活性失去了,它会失去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减少货币政策调控的空间,如果盯死美元的话,盯死这个汇率不能动了,那会减少自主性和独立性以及调控的空间。现在我们是完善这种制度,这种完善和汇率报价机制的完善,会使得我们的汇率更加市场化,更加有弹性,这种有弹性的、市场化的汇率制度反过来会增加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自主性和调控的空间,这就更有利于央行在利率,流动性,货币供应量等方面的调控空间增加,而且自由度会更大。[ 2015-08-13 12:05 ] [新华社] 请教一下,最近对于人民币汇率的调整,在采访中有专家也提出,对促进出口会有一定的影响,但是我们也听到两种声音,有的说其实对出口影响不大,请问央行在此次调整中有没有这种考虑?你们的看法是怎么样的?[ 2015-08-13 12:05 ] [易纲] 一个国家的汇率和很多宏观变量,包括出口都是相联系的。我们这次完善人民币中间价的报价机制,是对汇率政策的一个完善。晓慧行助刚才也讲到,我们的出口,全世界的需求还是比较疲软的,但是我们出口前七个月的顺差,包括去年的顺差,都是相当大的。这个顺差并不是因为我们出口特别强劲,而是因为大商品价格下降以后,进口大商品的量还在增加,进口的金额是下降的,由于大商品价格的大幅度下降,进口量虽然在增长,但是进口金额是下降的。这种下降就导致我们在贸易上有一些顺差。[ 2015-08-13 12:07 ] [易纲] 简单回答你的问题,我们不需要调整汇率来促进出口,中国的出口不错,中国的出口有这么大的顺差,所以我们这次完善汇率的机制基本上是从建立一个更加有效的市场化机制,公平、公开、透明、有效,这样使我们未来改革开放的日程持续推进,特别是资本可兑换的日程,使我们的经济更加具有抗风险的能力,一个有弹性的汇率增强了我们抗风险的能力,它是一个自动的调节器和稳定器,所以这是机制建设。从这个方面考虑,我们权衡了可能带来的影响,认为可能带来的影响完全是可控的,是在一定限度之内的。感谢各位记者,感谢大家对我们的支持,谢谢。[ 2015-08-13 12:09 ] [邵伏军] 今天的媒体吹风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15-08-13 12:10 ] (文章来源:新华网) 2015-08-20/xinjiang/2015/082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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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以“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为主题,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专题学习研讨。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会议,党组中心组成员、总会计师,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中组部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其重大意义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指明了方向。前一阶段局党组和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结合个人和部门工作实际开展专题教育,认真准备党课,专题党课效果较好;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专题研讨逐步深入。机关各级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有力推动了专题教育扎实深入开展,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与会同志紧密联系外汇管理工作实际,特别是近期出台的重大改革政策,聚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进一步以“严”和“实”的作风推进外汇管理改革进行了交流,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刻总结反思,认清巨大危害,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会议要求,外汇局各级党员干部要继续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专题教育各项工作。一是深化专题研讨,进一步强化对“三严三实”的认识,提高思想觉悟,坚决克服松懈情绪,防止消极应付。二是紧密结合外汇管理实际查找解决“不严不实”问题,聚焦问题查、对照问题改,为下一步召开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等工作打牢基础。三是切实落实责任,局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机关党委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紧扣“严”、“实”要求,组织好、落实好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四是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抓好当前外汇管理工作,以“严”和“实”的作风和举措,大力推进外汇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和风险应对,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检验专项教育成果。(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08-21/xinjiang/2015/082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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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中巴经济走廊(新疆·克拉玛依)论坛在新疆克拉玛依召开。来自中巴两国政府、企业、智库、社会组织、媒体机构等近300位参会代表,围绕“共商中巴合作,共建繁荣走廊,共享和谐发展”这一主题展开深入讨论。 论坛共设有六个分论坛,分别围绕“城市合作”、“产业对接”、“信息走廊”、“人文社会”、“能力建设”、“青年作用”等议题展开,克拉玛依中心支局参加了“城市合作”分论坛。 此次论坛旨在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访问巴基斯坦系列成果,统筹产、学、研各方面资源,推动中巴经济走廊建设走实做深,支持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2015-08-14/xinjiang/2015/081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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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电视电话视频培训会,哈密中心支局组织辖区外汇管理人员积极参加视频培训。会后,开展专题业务学习,就如何认真贯彻落实此次视频会议精神展开讨论,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确保2015年10月1日政策顺利实施。一是高度重视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认真学习制度,熟练掌握系统操作;三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015-08-24/xinjiang/2015/082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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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以来,针对喀什地区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因资金压力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喀什中心支局主动作为,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借助外债来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提升企业竞争力。截止目前,辖区先后有三家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了外债签约登记,签约外债均来源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向其境外母公司贷款,且均为中长期,主要用于外商投资企业日常经营中原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运营、厂房装修等。 2015-08-25/xinjiang/2015/082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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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2834亿元,支出10576亿元,顺差225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670亿元,支出7975亿元,顺差3695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164亿元,支出2600亿元,逆差1436亿元。 2015年1-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94276亿元,支出80470亿元,顺差13806亿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35亿美元,支出1677亿美元,顺差35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51亿美元,支出1265亿美元,顺差586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5亿美元,支出412亿美元,逆差228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1-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5330亿美元,支出13085亿美元,顺差2244亿美元。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5.8 2015.1-8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259 13,806 12,834 94,276 -10,576 -80,470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695 22150 11670 85098 -7975 -62948 2.服务贸易差额 -1436 -8344 贷方 1164 9178 借方 -2600 -17522 2.1加工服务差额 110 813 贷方 111 820 借方 -1 -6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3 99 贷方 19 148 借方 -6 -49 2.3运输差额 -289 -1928 贷方 193 1614 借方 -482 -3542 2.4旅行差额 -1321 -7773 贷方 312 2268 借方 -1633 -10041 2.5建设差额 36 243 贷方 73 638 借方 -36 -39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2 -113 贷方 32 185 借方 -45 -297 2.7金融服务差额 1 -38 贷方 9 89 借方 -9 -126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06 -836 贷方 8 49 借方 -114 -88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3 488 贷方 122 938 借方 -59 -451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83 815 贷方 276 2366 借方 -193 -1551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6 -39 贷方 4 31 借方 -10 -71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9 -69 贷方 5 40 借方 -14 -109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不进行修订,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5.8 2015.1-8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58 2,244 贷方 2,035 15,330 借方 -1,677 -13,085 1.货物贸易差额 586 3,600 贷方 1,851 13,837 借方 -1,265 -10,237 2.服务贸易差额 -228 -1,355 贷方 185 1,493 借方 -412 -2,848 2.1加工服务差额 17 132 贷方 18 133 借方 -0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 16 贷方 3 24 借方 -1 -8 2.3运输差额 -46 -313 贷方 31 263 借方 -76 -576 2.4旅行差额 -209 -1,263 贷方 50 369 借方 -259 -1,631 2.5建设差额 6 39 贷方 12 104 借方 -6 -64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 -18 贷方 5 30 借方 -7 -48 2.7金融服务差额 0 -6 贷方 1 14 借方 -1 -2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7 -136 贷方 1 8 借方 -18 -14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0 79 贷方 19 153 借方 -9 -73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3 133 贷方 44 385 借方 -31 -25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 -6 贷方 1 5 借方 -2 -11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11 贷方 1 6 借方 -2 -18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不进行修订,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部分进出口退运等数据;四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5-10-13/xinjiang/2015/1013/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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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9月,银行结汇7829亿元人民币(等值1229亿美元),售汇14781亿元人民币(等值2321亿美元),结售汇逆差6953亿元人民币(等值1092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6867亿元人民币,售汇1416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729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962亿元人民币,售汇61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34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42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123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98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5572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1151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5945亿元人民币。 2015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82624亿元人民币(等值13377亿美元),累计售汇101451亿元人民币(等值16392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8827亿元人民币(等值3015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7317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530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2128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944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148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330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739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784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10447亿元人民币。 2015年9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6768亿元人民币(等值2633亿美元),对外付款21256亿元人民币(等值333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4488亿元人民币(等值705亿美元)。 2015年1-9月,境内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52825亿元人民币(等值24759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56964亿元人民币(等值2539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逆差4139亿元人民币(等值636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5-10-28/xinjiang/2015/1028/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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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5年10月29日) 2015-11-02/xinjiang/2015/1102/2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