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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715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5751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345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978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8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9715亿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 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158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2798亿元,服务贸易逆差7604亿元,初次收入逆差4089亿元,二次收入顺差485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981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5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9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6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1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351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00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56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059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569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2758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96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15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43亿SDR,初次收入逆差305亿SDR,二次收入顺差2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996亿SDR。 按SDR计值,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257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425亿SDR,服务贸易逆差796亿SDR,初次收入逆差423亿SDR,二次收入顺差5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2065亿SDR。(完) 附件:2025年二季度及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2025-09-04/shanghai/2025/0904/2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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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指导上海市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积极借鉴国内先进经验,制订并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向其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外币直接借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出台后,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指导下,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成功落地上海市首笔金融租赁公司向其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外币直接借款业务,金额合计2954万美元。该业务模式有效解决了传统委托贷款模式下存在的时效性差、资金来源受限、资金周转慢等痛点,实现了“资金秒到账”与“零汇率风险”的双重突破。企业表示,该创新举措显著提升了租赁企业的金融服务便利性,使其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将持续指导上海市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结合上海地区金融租赁业集聚的特点,着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政策红利惠及更广泛市场主体,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注入新动能。 2025-08-08/shanghai/2025/0808/2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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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7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7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5年7月我国外汇市场形势如何? 答:7月以来,国际汇市波动加大,美元指数反弹后回落,非美货币随之波动调整。我国外汇市场保持平稳运行:一是市场预期和交易平稳有序。7月,银行结汇和售汇规模环比分别增长12%和16%,结售汇延续顺差态势,规模为228亿美元。企业、个人等主体结汇率环比小幅上升,售汇率基本持平,说明市场预期稳定,交易较为活跃。二是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7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入和支出规模处于历史高位,收支基本平衡。其中,货物贸易资金净流入环比增长33%,保持高位运行;服务贸易、投资收益资金净流出环比分别增长34%和7%,主要是居民暑期出境旅行、企业分红派息处于季节性高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加之外汇市场韧性不断增强,都将为外汇市场保持稳健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2025-09-04/shanghai/2025/0904/2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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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7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922亿美元,较6月末下降252亿美元,降幅为0.76%。 2025年7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08-22/shanghai/2025/0822/2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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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7362亿元,同比增长6%。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3744亿元,进口17062亿元,顺差6682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680亿元,进口3876亿元,逆差119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891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69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78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8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718亿美元,进口2946亿美元,顺差772亿美元。(完) 附件:2025年9月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11-11/shanghai/2025/1111/2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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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推动做好外汇管理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以下简称“上海市分局”)以“绿色外债”为着力点,加强绿色低碳产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支持,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上海市分局于近日在全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试点政策优化了符合条件非金融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允许专项用于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的外债资金在统计跨境融资余额时,可占用更少的外债额度,精准支持企业借用外债扩大投资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提升全球资源要素向我国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配置效能。截至2025年11月底,3家“双碳”重点企业率先签约“绿色外债”,融资总额突破三亿元人民币,为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中心和循环经济等前沿绿色科技项目建设注入强劲动能,试点政策先发示范效应凸显。 主动谋划,推动政策供需两端形成合力 上海市分局从供需两端发力,充分发挥“外汇局+银行+企业”合力,下好政策试点“先手棋”。一是夯实管理基础。及时配套制定《上海市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从试点准入条件、银行软硬件配备、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和统计监测等方面指导银行企业合规开展试点业务。二是提高宣传质效。“线上+线下”延伸试点政策宣传阵地,向银企提供精准推送和“一站式”政策咨询,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广送达、高知晓”。三是激活有效需求。主动对接“双碳”产业融资需求,提前做好绿色外债项目储备,引导企业用好用足试点政策,实现跨境融资“降本增效”。 反响热烈,凸显政策落地案例示范效应 上海市分局组织指导辖内银行第一时间深入企业送政策,对接项目促需求,为首批企业高效办理了绿色外债登记,促进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持续引导资本活水流向绿色制造、清洁能源、绿色基础设施等关键领域,激发了绿色产业发展动能,提高了企业对绿色金融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为上海某智能供应链企业完成1500万美元绿色外债签约登记,所借资金用于建立华东运营总部绿色仓储项目,该项目将整体提升长三角科创走廊智慧供应链产业发展水平。本次从申请到办结绿色外债签约登记并实现提款,在一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企业负责人表示,“通过绿色外债通道办理业务效率极高,有效提升了跨境资金调度的灵活性,对于企业绿色制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帮助某分布式太阳能项目实体企业从境外募集2900万美元绿色外债,用于购买分布式光伏资产包,涉及分布11个省市的四十多个项目资产,累计装机量达86兆瓦,项目年发电量预计约8万-9万兆瓦时(MWh)。 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为某全球领先可再生能源企业办理绿色外债签约登记,投资于大型太阳能电站、风电场及风光互补电站的建设与运营。此次从申请到办结绿色外债签约登记,总共花费不到半天时间,得到企业高度认可。 久久为功,深化政策惠及红利长效释放 下一步,上海市分局将持续完善绿色外债试点长效机制,努力提升外汇领域绿色金融服务质效,奋力谱写绿色金融“大文章”,切实推动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创新政策在辖内落实落细。一是提升服务意识,铺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强经办银行政策培训,持续提升试点政策服务精准化水平,将政策核心要点、操作流程、相关要求清晰、准确、及时传递到市场主体。二是增强创新意识,丰富试点政策业务内涵。不断拓展绿色外债的产品分类,支持银行和企业向绿色债券、绿色银团等多层次、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发展。三是筑牢底线意识,一体推进试点高质量开放与高水平安全。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稳妥有序增量扩面,以惠企利民的实际行动为上海“双碳”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金融新动能。 2025-11-25/shanghai/2025/1125/2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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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0月,银行结汇15194亿元人民币,售汇13940亿元人民币。2025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4794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4220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10月,银行结汇2142亿美元,售汇1965亿美元。2025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20675亿美元,累计售汇19866亿美元。 2025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420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0579亿元人民币。2025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64836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45260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231亿美元,对外付款5719亿美元。2025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64936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63227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11-25/shanghai/2025/1125/2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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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94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9213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520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32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57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3948亿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 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5074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2015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116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684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06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388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95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69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9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2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8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956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89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26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55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955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4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4733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2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969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61亿SDR,初次收入逆差238亿SDR,二次收入顺差5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429亿SDR。 按SDR计值,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63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394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161亿SDR,初次收入逆差705亿SDR,二次收入顺差11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506亿SDR。(完) 附件:2025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2025-11-25/shanghai/2025/1125/2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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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业务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水平,持续优化外汇领域营商环境,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联合上海市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开发了“行政许可项目指引(移动版)”,并于2023年10月20日成功上线运行,当前“行政许可项目指引(移动版)”已正式升级为“浦汇寰通”小程序。 用户使用手机等移动端微信“扫一扫”二维码(下图),点击“行政许可项目”,即可进入行政许可项目指引(移动版)首页,查阅、下载上海市分局现行100项外汇业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及部分申请材料标准化模板,实现“一码在手,查询无忧”。 浦汇寰通小程序 此外,“浦汇寰通”小程序还提供政策解读、风控指引、业务办理、行业动态、英文界面等宣传服务,助力跨境业务合规高效办理。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外汇行政许可项目已实现“一网通办”功能,企业或个人现可通过上网提交材料、提交申请进行“线上一站式”外汇业务申请审批。具体操作指南如下: . 2025-12-03/shanghai/2025/1203/2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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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业务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水平,持续优化外汇领域营商环境,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联合上海市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开发了“行政许可项目指引(移动版)”,并于2023年10月20日成功上线运行,当前“行政许可项目指引(移动版)”已正式升级为“浦汇寰通”小程序。 用户使用手机等移动端微信“扫一扫”二维码(下图),点击“行政许可项目”,即可进入行政许可项目指引(移动版)首页,查阅、下载上海市分局现行100项外汇业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及部分申请材料标准化模板,实现“一码在手,查询无忧”。 浦汇寰通小程序 此外,“浦汇寰通”小程序还提供政策解读、风控指引、业务办理、行业动态、英文界面等宣传服务,助力跨境业务合规高效办理。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外汇行政许可项目已实现“一网通办”功能,企业或个人现可通过上网提交材料、提交申请进行“线上一站式”外汇业务申请审批。具体操作指南如下: . 2025-12-03/shanghai/2025/1203/23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