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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重要指示》,并对今后落实“两学一做”相关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继续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党员大会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党内学习,及时掌握中央最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理论指导工作,做到学习、工作相结合。三是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党员干部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工作中切实起到带头作用。 2017-04-28/tianjin/2017/0428/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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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双万双服”活动要求,掌握天津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的总体格局和未来方向,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联合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政研室启动融资租赁企业上门调研及服务工作。 滨海新区中心支局联合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政研室走访了两家融资租赁企业,就企业融资情况、租赁资产交易情况、“营改增”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等多方面的问题向被走访企业进行了充分了解,听取了企业关于创新试点政策效果的介绍以及企业的政策需求,对企业的疑问进行了解答,同时还对近期的外汇政策及外汇创新试点进行了宣传。 通过走访,滨海新区中心支局进一步深化了“走企业,听意见,解难题”的服务体系,提升了服务效果,密切了与政府部门和服务对象的联系,取得了预期效果。 2017-05-03/tianjin/2017/0503/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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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领导赴东疆管委会及中心商务区管委会走访调研,与东疆管委会及中心商务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会谈。 会谈中,滨海新区中心支局领导表示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将充分发挥履职效能,做好外汇管理与服务工作,大力支持东疆保税港区及中心商务区特色行业和重点企业发展。同时,希望政府部门继续支持外汇局相关工作,在自贸区金融改革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反馈建设性意见。 东疆管委会和中心商务区负责人对滨海新区中心支局一直以来对区域经济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回顾了外汇局和政府部门在自贸区金融政策改革推动和地方招商引资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希望能够继续深化合作,持续发挥政策创新的引领作用,为区域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支持。 2017-04-27/tianjin/2017/0427/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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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天津融资租赁发展问题研究》撰写及相关课题研究工作,近期,滨海新区中心支局联合东疆管委会政研室开展融资租赁系列专题调研活动。 活动将“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通过实地调研融资租赁企业和邀请融资租赁专家召开专题座谈会两种方式,就融资租赁企业融资渠道与融资成本、企业风险管理、企业租赁资产交易与流转、租赁物登记与物权保护等多方面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与交流。至2017年5月底,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已实地走访融资租赁企业2家,召开融资租赁专题座谈会4次。 融资租赁系列专题调研活动有效架通管理部门与市场实体间的沟通交流渠道,为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开展融资租赁课题研究和推进相关工作创新积累了丰富素材,并为下一步融资租赁重点工作奠定了坚实和良好的基础。 2017-05-25/tianjin/2017/0525/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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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组织开展2017年第三期“汇享堂”培训会,培训主题为“个人外汇业务分拆结售汇预分类管理”。 会上,滨海新区中心支局业务骨干从个人外汇业务管理政策法规、现行个人外汇管理特点、个人分拆结售汇分类管理标准等方面详细介绍了个人外汇业务分拆结售汇分类管理的相关知识。参会人员结合实际工作,与主讲人进行了积极和深入的讨论与交流。 此次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对个人外汇业务分拆结售汇分类管理政策及相关业务系统的使用了解更为深入,为个人外汇业务监测分析、核查检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7-05-04/tianjin/2017/0504/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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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推进《天津融资租赁发展问题研究》撰写及相关课题研究工作,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组织召开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座谈会,邀请相关业务专家就租赁资产交易主要模式、国内租赁资产交易发展问题与瓶颈、租赁资产交易与信贷资产交易的差别等方面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本次座谈为滨海新区中心支局融资租赁课题撰写积累了素材,为后续相关研究、服务、创新工作做了良好的积累和铺垫,取得了预期效果。 2017-05-09/tianjin/2017/0509/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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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汇入资金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应如何申报? 答:外籍员工将资金从境外账户汇至上市公司账户参与股权激励的,应由上市公司申报在“721040-非居民买入境内股票或股权”(认购股票/行权)或“724000-因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引起的收入”(购买股票期权)项下,交易附言中注明“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字样。 外籍员工将资金从境外汇入至其境内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参与股权激励的,在资金汇入环节由外籍员工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行代该外籍员工申报为“822030-境外存入款项”;在购买股票或期权环节,则由境内收款人(如券商等)申报在“721040-非居民买入境内股票或股权”(认购股票/行权)或“724000-因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引起的收入”(购买股票期权)项下,交易附言中注明“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字样。 2019-12-04/tianjin/2019/1204/1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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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政府机构或个人提供的认证、公证等服务收取费用,应如何申报? 答:一是如与法律有关的公证费用,申报在“228021-法律服务”项下;参与国际团体的会员费及注册费,如果包含食宿、旅游、就医健康或教育等消费金额,则视为旅行项下预付款,申报在“223-旅行”项下。二是如纯粹为获得会员资格等支付的费用,则根据团体性质,申报相应服务项目,例如体育协会会员费,申报在“229990-其他文化和娱乐服务”项下,音乐协会会员费,申报在“229010-视听和相关服务”项下,会计师国际联盟会员费,申报在“228022-会计服务”项下。三是与产品生产或市场准入有关的认证费、注册费,申报在“228039-其他技术服务”项下。四是对于确实难以明确属于何种服务项目的,可申报在“228023-管理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项下。 2019-12-12/tianjin/2019/1212/1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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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个人工资报酬购汇汇款时,超过5万美元需要提供《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但实际操作中多加税务局表示,对于境外个人工资报酬的跨境汇出,不再出具上述备案表,银行应如何办理? 答:对于境外个人境内工资收入购汇,可审核相关工资收入在境内已合法纳税的相关税务证明。 2019-12-05/tianjin/2019/1205/1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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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企业能否用外汇支付境内外籍员工的工资?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中国境内禁止以外币计价结算。因此,原则上企业应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外籍员工工资,后者可以购汇汇出。 2019-12-10/tianjin/2019/1210/13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