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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怀化市分局组织前往麻阳开展涉外企业发展情况调查和外汇指定银行个人外汇业务暗访。调查组先后与麻阳县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了各金融机构对县域涉外企业的支持与服务情况,尤其是对两家涉外企业异常出口情况进行了交流。并在工商银行麻阳支行网点负责人陪同下对麻阳森佳箱包有限公司进行了走访。 在走访过程中,调查组一行人依次参观了企业生产车间、材料及成品仓库、技术人员办公地点等,并与企业人员进行了面对面座谈会,法人介绍了企业目前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及面临的经营困境,调查组均进行了一一解答,并针对性地向其宣传了近期外汇便利化政策及汇率避险相关政策。 暗访过程中,工作小组先后对工商银行麻阳支行、建设银行麻阳支行、中国银行麻阳支行网点外汇宣传资料的摆放、“外汇政策直通车”小程序二维码的粘贴等纸质资料的陈设,及对业务人员进行针对性业务问题咨询的方式进行了考察,发现个别网点仍存在资料摆放不全面、业务知识不清晰及推诿现象,对于存在问题的银行,工作组与其主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对岗位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并规范网点建设。 2024-11-19/hunan/2024/1119/2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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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进一步助力外贸企业提质增效。11月13日,岳阳市分局联合市商务局、中信银行岳阳分行召开2024年岳阳市跨境投融资政策宣讲及政银企合作会议。省分局处领导、市分局局领导、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中信银行岳阳分行负责人、企业代表及外汇管理科全体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重点解读了贸易外汇收支、跨境融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等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了汇率风险中性管理理念、推广了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及出口信保保单融资等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会议还邀请了省商务厅、中信银行总行、中信保湖南分公司等单位的专家现场授课。此次培训实践性和指导性很强,为企业了解外贸政策最新动态提供了便利,极大地增强了企业市场开拓能力和创新发展活力。 2024-11-19/hunan/2024/1119/2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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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金融服务质效,11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铜陵市分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分行成功举办“‘汇’聚银企谋发展 扬帆远航铸辉煌”跨境本外币政策与服务综合宣讲会。全市40余家进出口企业主要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宣讲会。 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铜陵市分局就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及企业应对汇率风险的策略等进行讲解;人行铜陵市分行宣讲了跨境人民币政策的主要内容以及企业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多种方法;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分别就外汇衍生品产品、跨境人民币产品开展案例介绍。 参会企业表示,此次宣讲会内容丰富、实用性强,不仅加深了对跨境本外币政策的理解,也为企业提供了有效的汇率风险管理策略,未来将进一步学习政策、用好政策。 2024-11-22/anhui/2024/1122/2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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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县域外汇服务工作、落实省分局“四联汇力 强基助企”工作要求,11月19日,邵阳市分局赴城步县开展调研走访。调研走访中,邵阳市分局组织城步营业管理部和银行召开了座谈会,深入了解城步县外汇服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实地走访了湖南悟康竹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创亿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向企业宣讲了外汇便利化政策,听取企业外汇服务需求。通过本次调研走访,进一步明确了优化县域外汇服务的方向。 2024-11-20/hunan/2024/1120/2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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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求,提升外汇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工作水平,2024年11月20日,湘西州分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全体人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集中观看庭审视频,观后进行相关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公职人员应该坚定理想信念,用信念来武装头脑,严守底线。在工作中,必须审慎用权,强化法律法规意识,依法行政,合规履职。 下一步,湘西州分局将持续推动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学法、知法、用法相关活动,不断提升外汇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2024-11-21/hunan/2024/1121/2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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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时间序列 2024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4-11-29/jiangxi/2024/1129/2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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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 Template on International Reserves and Foreign Currency Liquidity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2024-12-02/jiangxi/2024/1202/2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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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2024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附件2:2024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4-12-02/jiangxi/2024/1202/2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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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4年11月29日) 2024-12-02/jiangxi/2024/1202/2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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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3234亿元,同比增长6%。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1462亿元,进口16071亿元,顺差5391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342亿元,进口3359亿元,逆差1017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67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657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26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3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350亿美元,进口2734亿美元,顺差61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374 616 贷方 23804 3350 借方 -19430 -2734 1.货物贸易差额 5391 759 贷方 21462 3020 借方 -16071 -2262 2.服务贸易差额 -1017 -143 贷方 2342 330 借方 -3359 -473 2.1加工服务差额 71 10 贷方 78 11 借方 -6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6 5 贷方 74 10 借方 -38 -5 2.3运输差额 -201 -28 贷方 737 104 借方 -938 -132 2.4旅行差额 -1091 -154 贷方 283 40 借方 -1374 -193 2.5建设差额 41 6 贷方 80 11 借方 -39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1 -7 贷方 12 2 借方 -63 -9 2.7金融服务差额 -5 -1 贷方 22 3 借方 -27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05 -29 贷方 34 5 借方 -239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79 25 贷方 407 57 借方 -228 -3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42 34 贷方 584 82 借方 -342 -4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4 -1 贷方 24 3 借方 -28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8 -4 贷方 8 1 借方 -36 -5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11-29/jiangxi/2024/1129/2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