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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中外合资企业聘请了5名外籍专家,该公司购汇支付外籍人员薪金,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该笔购汇业务系公司代外籍专家购汇,交易主体应确认为非居民个人,应按人民币资金来源统计。由于外籍专家跨境提供劳务,该笔人民币资金来源属于非居民境内获得的合法人民币收入,计入横栏“331 职工报酬和赡家款”,纵栏“06 非居民个人”。 2018-06-13/jilin/2018/0613/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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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公司向国外出口货物,为实时掌握货物运输情况,境外承运船务公司向出口商提供实时查询船只运行情况的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即跟踪船只信息服务费,该笔支出款项如何申报? 答:境外承运船务公司向出口商提供实时船只运行情况,属于海运服务,收取的信息服务费应申报在“222019 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其他海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海运跟踪船只信息费。 2018-05-31/jilin/2018/0531/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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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船舶修造厂在为非居民提供船舶修理过程中,如不需要更换零部件,仅提供维修服务,在收到相关修理款项办理结汇时,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对运输工具的维修,如不需要更换零部件,船舶修造厂仅提供维修劳务,则收入款结汇计入横栏“121运输”,纵栏根据境内港口企业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8-06-13/jilin/2018/0613/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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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际收支申报只能在银行办理吗? 答:按照《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对于涉外收入的申报企业可以选择到银行进行纸质申报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进行网上申报。 企业的对外付款和个人项下的所有涉外收付款只能在银行柜台进行申报。 2018-06-20/jilin/2018/0620/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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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某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所内的工作人员向境外事务协会交纳注册费,注册费的支出应如何进行申报处理? 注册费应根据注册标的,申报在“228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相应项下。该案例注册费与会计有关,应申报在“228022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法律、会计、广告等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会计服务”项下。 2.境内某生产企业因生产需要获得世界卫生组织对某药品生产资格的国际认证,并每年进行年检,此年检费的支付如何申报? 对生产资格证书的年检是对认证的年度确认,向世界卫生组织缴纳的药品生产资格认证年检费,应申报在“232000服务贸易-别处未涵盖的政府货物和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世卫组织药品生产资格国际认证年检费。若涉及对某认证证书使用费的支出,则交易性质属于境外有关机构对行业产品的特许商标使用费,应申报在“231010服务贸易-别处未涵盖的知识产权使用费-特许和商标使用费”项下。 2018-05-09/jilin/2018/0510/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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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资金收付,区内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区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以及区内企业之间的资金收付,是否需要进行申报?申报为跨境收支还是境内收支? 答:区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以及区内企业之间的资金收付需要进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境内信息申报。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应当根据贸易方式、结算方式以及资金来源或流向,凭相关单证在金融机构办理贸易外汇收支,并按规定进行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同时规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从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收回的货款,向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支付的进口货款。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汇发〔2013〕15号)又进一步明确区内与境内区外,以及区内企业之间的资金收付,区内企业、境内区外企业应当按规定填报境内收付款凭证。 2018-05-03/jilin/2018/0503/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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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外客户汇入一笔委托国内客户代缴纳的关税,请问怎么申报?要客户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国外客户汇入国内企业代缴的关税属于偿还境内企业代垫款。按照《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版)》关于代垫款相关涉外收付款的申报要求。该笔交易代垫基础交易是国外客户与国内海关之间的关税,属于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应按照实际交易性质申报在323020-产品和生产的税收及补贴。 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要求,要客户提供能证明该笔交易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如该笔业务属于代垫业务,应首先确认境内外企业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 2018-05-23/jilin/2018/0523/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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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C类企业申请开立信用证时,是否以信用证条款中的期限来判断是否超90天? 答:《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C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此条款中的90天以符合国际结算惯例的信用证条款中的期限为标准进行判断。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业务,企业应当及时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进行报告。此条款中的90天以实际对外付款日期与进口报关单进口日期的间隔为标准计算。 2018-04-17/jilin/2018/0417/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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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资本项下汇出业务(ODI)客户需要提交的资料里已经提交了本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是否还需要提交其母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呢?(该公司母公司为100%控股) 答:一般情况下,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时,还须提供境内投资方的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等材料。至于是否需要提交其母公司的相关材料,应看具体个案情况是否需要,无法一概而论。 2018-05-16/jilin/2018/0516/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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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对外劳务公司。将一些劳务人员派往国外从事境外工程劳务合作,然后收取相应的中介费,该笔中介服务费应如何申报? 答:该笔中介服务费与境外输出劳务人员有关,且仅提供劳务人员,应申报在“228050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货物或服务交易佣金及相关服务”项下。 2018-05-09/jilin/2018/0510/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