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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7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3.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1.9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08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1.8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4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078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8.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4万亿美元)。 2017年1-7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85.8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53万亿美元)。(完) 2017-08-30/liaoning/2017/0830/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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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2016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 主持人 袭艳春: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月我们已经连续邀请了好几个部门发布前三季度的经济数据,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女士。请她向大家介绍2016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现在先请王春英女士做介绍。 2016-10-21 09:55:40 · 王春英: 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首先通报一下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外汇收支情况,然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16-10-21 10:03:54 · 王春英: 2016年前三季度,全球经济复苏缓慢且不平衡,国际金融形势复杂多变;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好于预期,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外汇局一方面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不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另一方面加强统计监测,强化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要求,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定。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跨境资本流出压力总体呈缓解态势。 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6年前三季度,银行累计结汇7.13万亿元人民币(折合1.08万亿美元),售汇8.73万亿元人民币(折合1.33万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6万亿元人民币(折合2434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2016年前三季度,累计涉外收入13.60万亿元人民币(折合2.07万亿美元),对外付款15.27万亿元人民币(折合2.32万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67万亿元人民币(折合2543亿美元)。 2016-10-21 10:04:59 · 王春英: 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外汇收支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付款均为逆差。2016年前三季度,按照美元计价,银行结汇同比下降19%,售汇下降19%,结售汇逆差2434亿美元;前三季度,银行代客涉外收入同比下降16%,支出下降9%,涉外收付款逆差2543亿美元,其中,涉外外汇收付款逆差83亿美元。 2016-10-21 10:11:45 · 王春英: 第二,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总体有所缓解。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6年一季度逆差1248亿美元,二、三季度逆差较一季度明显收窄,第二季度是490亿美元,第三季度是696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前三个季度的逆差分别为1123亿、565亿和855亿美元,其中,涉外外汇收付款在一季度为逆差366亿美元,第二和第三季度转为顺差107亿和176亿美元。 2016-10-21 10:14:50 · 王春英: 第三,售汇率连续下降,企业外汇融资意愿回升。今年第一季度,衡量企业购汇动机的售汇率,就是说客户从银行买汇与银行涉外外汇支出之间的比是80%,第二季度回落到74%,第三季度进一步降到70%。2016年前三季度,境内外汇贷款余额降幅逐季收窄,分别是353亿、234亿和120亿美元;第一和第二季度,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融资余额分别下降349亿和50亿美元,第三季度上升60亿美元,其中,进口跨境外汇融资余额自3月起连续回升。 2016-10-21 10:17:52 · 王春英: 第四,结汇率先升后降,总体保持基本稳定。2016年一季度,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59%,二季度升至63%,三季度为59%。从境内外汇存款余额看,一季度增加341亿美元,二、三季度分别减少111亿和54亿美元。其中,个人外汇存款余额在前个三季度的增幅分别是115亿、14亿和36亿美元,显示当前市场主体持汇意愿总体较年初减弱。 2016-10-21 10:21:40 · 王春英: 第五,银行远期结售汇逆差先降后升,近期市场主体的汇率避险意识有所增强。2016年前三季度,银行对客户远期结汇签约同比下降56%,远期售汇签约下降62%,远期结售汇签约逆差581亿美元,同比下降65%。其中,一季度逆差363亿美元,二季度逆差收窄至8亿美元,三季度逆差扩大至211亿美元。 2016-10-21 10:24:25 · 王春英: 以上是我要通报的2016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主要统计数据,下面欢迎大家就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有关问题提问。 2016-10-21 10:26:19 · 主持人 袭艳春: 谢谢王春英女士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 2016-10-21 10:27:02 · 中央电视台记者: 我想请问近期我国的跨境资金流动有什么变化?您如何看待未来的发展趋势?谢谢。 2016-10-21 10:27:15 · 王春英: 今年以来,我国外汇供求的平衡状况总体是好转的,第三季度结售汇逆差比二季度扩大主要是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具体包括旅行和投资收益两大方面:首先,暑期和国庆假期前通常是国内居民境外留学或者旅游购汇的高峰期。今年第三季度,旅行项下结售汇逆差比第二季度扩大了132亿美元,往年也是这样的。比如,2014年三季度旅行项下结售汇逆差比二季度扩大了147亿美元,2015年三季度旅行项下结售汇逆差比第二季度扩大249亿美元。其次,在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完成和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后,相关企业都会在6—9月份购汇向外方支付投资收益。今年第三季度,投资收益项下结售汇逆差比第二季度扩大了82亿美元。总的来说,今年第三季度的银行结售汇逆差696亿美元,如果剔除上面两个季节性因素的影响,三季度的结售汇逆差是482亿美元,略低于二季度490亿美元的逆差。 2016-10-21 10:27:47 · 王春英: 近期,一些有利于跨境资本流动均衡发展的积极因素继续显现,有几个方面的数据可以给大家分享一下:一是企业对外债务去杠杆化可能告一段落,跨境融资需求回升。今年6月末,全口径外债余额1.39万亿美元,比3月末增长了2%,初步逆转了2015年二季度以来持续下降的态势;截至9月末,进口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跨境外币融资余额已连续7个月回升,累计增加了320亿美元;5—9月份,企业的跨境外币贷款资金连续5个月呈现净流入。二是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的规模提升。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统计,截至今年9月末,境外机构持有境内债券余额已经连续7个月上升,其中,8月份、9月份增幅分别是491亿和767亿元人民币,屡创新高。三是虽然第三个季度个人购汇因为季节性因素比第二季度有所增加,但购汇规模是低于上年同期的,也低于今年第一季度,说明前期个人购汇需求已经得到较大释放,也显示当前个人购汇还是比较理性的。 2016-10-21 10:35:45 · 王春英: 从未来看,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仍然有望保持基本稳定。当前外部环境仍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包括美联储加息、英国脱欧后续影响等,但这些因素在前期也对国际金融市场运行和国际资本流动产生过影响,我国跨境资本流动总体承受住了相关冲击,未来也还会存在短期的影响。当前,有助于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保持基本稳定的根本性因素没有改变,包括我国经济增速在全球范围内仍处于较高水平,前三季度我国经济增长6.7%,8月份以来官方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持续在荣枯线以上。而且,财政状况相对良好、金融体系总体稳健、经常账户持续顺差、外汇储备依然充裕,这些还都是支持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保持基本稳定的因素。同时,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规则性和透明度的提高,我国市场主体的适应能力不断增强,市场情绪更加理性和稳定,相关的涉外收支行为调整也会更加平稳。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逐步落实、人民币正式加入SDR后境外主体配置人民币资产的需求提升,今年以来逐步显现的一些积极因素,还会在未来继续发挥促进外汇供求平衡的作用。 2016-10-21 10:43:29 · 中国日报记者: 刚才您提到美联储加息的影响,目前来看,美联储在年底前加息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对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会产生一定影响,您怎么看?外汇局会怎么应对?谢谢。 2016-10-21 10:59:06 · 王春英: 美联储加息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美联储加息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我们也在持续监测和分析。早在去年美联储正式加息以前,我们就和大家交流过这样的问题。我们认为从历史经验来看,美联储加息的确是影响国际经济尤其是新兴经济体的一个重要变量,但还是需要客观看待,它的影响程度取决于美联储加息的进程,更取决于新兴经济体自身的经济状况,自去年12月美联储第一次加息以来,形势的发展和总体影响与我们当初的判断基本相符。可以从几个方面和大家交流一下这方面的观点: 2016-10-21 11:00:29 · 王春英: 第一,从目前来看,此次美联储加息是一个较为缓慢的过程,相关影响也在市场可预期、可消化的范围内。从美联储加息的进程看,由于全球经济复苏依然曲折,英国脱欧等各种冲击不断,再加上美国自身经济增长和就业改善状况也存在不稳定性,美联储加息十分谨慎。大家还记得在去年年底的时候,市场普遍预期今年会有四次加息,可是从目前来看,最多也就一次。因此,此次美联储加息应该是一个比较缓慢而且符合预期的过程。从加息对美元汇率的影响看,美联储首次加息前,美元指数有所上升,但加息以后开始回落。2016年以来,美元指数主要是在一定区间内小幅振荡,当前水平总体与年初基本相当。相对而言,2014年和2015年美元指数分别上升13%和9%。从这个角度看,美元汇率在美联储加息前后的波动性表明,部分市场影响会逐步消化,美联储加息也并不意味着美元会持续走强。在此情况下,新兴市场货币在今年3月以后呈现比较快的反弹态势,到9月末,JP摩根新兴市场货币指数上升6%,人民币汇率也保持基本稳定。总的来看,市场关于美联储缓慢加息的共识逐步形成,市场反映也更加平稳,美联储加息对市场产生较强冲击的概率降低。 2016-10-21 11:04:45 · 王春英: 第二,我国经济总体保持了平稳运行的格局,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得到积极体现。历史经验表明,应对美联储加息,自身经济金融状况是关键,我国在这方面是具有优势的。一是刚才提到的,我国前三季度经济增长6.7%,经济运行好于预期,在世界范围内处于较高水平,而且政治社会大局稳定,有助于维护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保持总体平稳的基础。二是我国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较强,包括财政状况相对良好、金融体系总体稳健、经常账户持续顺差、外汇储备十分充裕等,在回答前面问题时我们也强调过了,这是现实存在的情况。三是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资本账户开放等相关改革的协调推进,人民币汇率灵活性不断提高,跨境资金双向流动的渠道进一步拓宽,有利于我国更好地调节跨境资金流动。 2016-10-21 11:15:49 · 王春英: 第三,去年底美联储启动加息之前,我国市场主体已经开始了对外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相关压力得到了较大释放,加息后的调整步伐反而放慢。自2014年美联储宣布退出QE以来,我国市场主体就已经开始增持对外资产和偿还对外负债,2015年上述调整达到高峰。在相关压力得到释放后,今年以来跨境资本流出规模总体下降。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显示,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已经连续两个季度出现较大幅度收窄,今年一季度逆差1233亿美元,相比2015年第四季度缩减426亿美元,第二季度逆差488亿美元,相比第一季度又缩减了745亿美元;交易形成的外汇储备降幅由2015年三季度的1606亿美元逐步收窄到今年二季度的343亿美元。经过一段时期对外债务去杠杆化,当前企业的债务偿还压力已经明显减弱,跨境融资意愿开始回升。由此可见,对外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使得我国市场主体能够更好地应对美联储加息,也有利于防范相关风险。 2016-10-21 11:27:45 · 王春英: 未来,外汇局在便利化和防风险方面仍是并重的。一方面,不断推进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外汇市场发展,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做好与市场的沟通,不断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例如,坚持个人年度五万美元购汇政策不改变,尽可能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继续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测,严格要求银行履行真实性和合规性的审核责任,加强银行自律机制建设,保持对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 2016-10-21 11:35:00 · 香港文汇报记者: 人民币10月份正式加入SDR,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程度实际上也将更高,这将对跨境资金流动有什么样的影响?外汇管理方面会怎样应对?谢谢。 2016-10-21 11:40:23 · 王春英: 人民币加入SDR是今年的一个大事。从2015年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宣布到今年10月1日正式生效,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经济和金融改革发展成就的认可以及未来前景的信心,这是在当前复杂国际环境下中国跨境资本流动和人民币汇率得以保持基本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 首先,人民币加入SDR有利于我国跨境资金流入。实际数据验证了之前市场的一个判断,就是各央行、储备管理者、私人部门等会考虑增持人民币资产,同时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开放也会促进资金流入。根据外汇局统计,今年1—9月境外投资者累计增持中国国债2222亿元人民币,比2015年同期多增1315亿元人民币;累计增持央票723亿元人民币,2015年同期仅为160亿元人民币;累计增持境内股票846亿元人民币,2015年同期为减持1420亿元人民币。 其次,人民币加入SDR对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是长期渐进的过程,跨境资金流动的规模和方向更大程度上会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境内外资金成本以及汇率预期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人民币加入SDR后跨境资金流动的波动趋势会更加明显,但规模并不会显著放大。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在可预见的未来,加大参考一篮子货币的力度,保持一篮子货币汇率的基本稳定,是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主基调。 可以预计,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后,中国跨境资金流动的规模和开放度将进一步提高,双向流动、基本平衡的格局将有新的支持因素。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统计监测和分析预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还有一个相关情况要说明。有种说法认为境外投资者其实对中国债券、股票市场有很大的投资需求,但担忧未来投资资金的汇出有障碍。这里请媒体朋友澄清一下,这种担忧完全没有必要,外汇局将继续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中国欢迎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当然也就不会限制这些资金流出。谢谢。 2016-10-21 11:41:16 · 经济日报记者: 刚才您提到截止到今年6月末我国外债规模有所回升,请问您如何看待这种情况?谢谢。 2016-10-21 11:44:00 · 王春英: 今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接近1.39万亿美元,比3月末增加248亿美元,初步扭转了2015年二季度以来外债总规模持续下降的态势,外债由净偿还转为净借入,表明我国外债去杠杆进程基本告一段落。主要原因包括: 第一,实体经济保持稳健促使企业对外融资活动企稳回升。我国外债构成中,与实体经济尤其是与贸易相关的短期信贷类负债占比较大,受进出口规模波动和汇率、利率变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2014年下半年以来,货物进口规模下降、美元持续升值,国内外利差缩小,国内企业短期的贸易融资需求下降,并且开始了积极偿还外债,导致贷款项目中的短期贸易融资和贸易信贷负债持续下降。截至今年3月末,贷款和贸易信贷负债余额比2014年底下降3679亿美元,占全口径外债降幅的89%。但是,今年第二季度以来,我国进口规模止跌回升,尤其是5月份以后还出现了环比稳步增长,同时美元指数相对稳定,企业对外短期贸易融资负债的去杠杆需求得到基本释放,融资需求开始回升,2016年6月末,贷款和贸易信贷负债余额比3月末增长72亿美元。 2016-10-21 11:44:50 · 王春英: 第二,境外投资者继续看好我国经济增长前景,投资意愿增加。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中高速的稳定增长,货物贸易继续保持顺差。而4月份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对美元加息预期次数减少,欧元区和日本复苏势头缓慢,国际金融市场环境出现变化,境外投资者继续看好投资中国的回报,增持人民币资产的需求增加,再加上跨境融资政策的进一步开放,最终导致6月末的货币与存款、债务证券等主要由境外投资者主动参与形成的对外负债余额比3月末增加204亿美元,而3月末余额较去年底减少了362亿美元。 2016-10-21 11:53:47 · 王春英: 第三,外汇管理政策进一步便利了跨境融资。今年4月份以来,人民银行、外汇局先后发布了几个通知,包括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等,在全国范围内允许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拉平中资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资金结汇管理政策方面与外资企业的待遇,取消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额度限制,简化汇出入和结汇或购汇手续等外汇管理要求。这些措施的出台,进一步便利了市场主体跨境融资,增加了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2016-10-21 11:59:35 · 王春英: 预计未来我国外债规模的企稳回升将会进一步推动跨境资金呈现双向波动。在国家经济结构转型、产业升级等各项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我国经济仍会保持中高速增长,继续吸引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的经济活动,增加资金流入,减轻短期的对外债务偿付压力。同时,随着我国外债规模的止跌回升,我国企业将会更加合理地安排自身负债规模和币种结构,根据经营活动实际需要适度增减短期贸易融资和对外借款,这些都会促进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呈现双向波动的态势。 2016-10-21 12:08:12 · 中新社记者: 我们看到今天上午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中间价又一次大幅调低了247个基点,近期人民币兑美元的贬值幅度也在加大,持续了一段时间,对这个趋势您怎么看?会不会对资本的流出造成一定压力?谢谢。 2016-10-21 12:13:08 · 王春英: 近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走弱主要是由于美联储加息预期升温推动美元汇率走强。10月以来(截至20日),美元指数累计上涨3%,受此影响全球主要发达和新兴市场货币普遍下跌,欧元、英镑和日元对美元汇率累计分别贬值2.8%、5.6%和2.5%,JP摩根EMCI新兴市场货币指数下跌0.3%,超过100种货币对美元有不同程度的贬值。同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和境内外市场汇率累计分别下跌0.8%、1%和1.1%,跌幅在全球范围内并不大。同时,虽然人民币对美元双边汇率有所贬值,但对一篮子多边汇率升值。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编制和发布的数据,10月以来CFETS、BIS和SDR三个篮子的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累计分别上涨0.2%、0.2%和0.8%。 统计监测显示近期我国跨境资金流出放缓。10月以来,银行代客日均涉外收入与9月份日均水平变化不大,但日均支出比9月份日均水平明显减少,涉外收支趋向基本平衡。其中,人民币日均净支出比9月份下降30%多,外汇资金由9月份小幅净支出转为一定规模的净收入。同时,境内外汇市场购汇压力缓解。10月以来,银行结售汇逆差明显收窄,日均逆差环比下降超过80%,其中个人净购汇日均环比下降10%以上。这表明,随着汇率形成机制的规则化、市场化和透明度程度进一步增强,虽然人民币汇率在外部环境影响下有所波动,但国内市场预期总体保持基本稳定,短期波动是正常的,也在可解释的范围内。 2016-10-21 12:14:17 · 北京电视台记者: 有传言6个试点城市取消了5万美元的购汇限制,请问如何评价其影响?谢谢。 2016-10-21 12:17:07 · 王春英: 在外汇局层面,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出台。关于此类问题,建议关注相关管理部门的政府网站,重大政策出台都会在各个部门政府网站上第一时间发布,这是可信的、可靠的信息来源。谢谢。 2016-10-21 12:18:00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请问王司长,近期有媒体说中国游客在海外的开支增幅比较大,有可能会存在资金流出的问题,请问您对这个问题怎么判断和看待?谢谢。 2016-10-21 12:34:40 · 王春英: 近年来,我国旅行项下的支出的确增长很快,但从外汇局的监测看,旅行项下的跨境资金流动绝大部分是有真实需求和交易背景的。旅行支出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 一是存在统计方法改进的影响。2014年,外汇局实施了新的统计制度,旅行支出记录方法由过去的根据伙伴国数据测算,改成了使用我们采集的对外付款、银行卡境外刷卡和测算的现钞数据汇总得到。由于历史数据难以追溯,造成2014年的旅行支出比2013年有较大跃升。从我们和其他国家统计部门的交流看,他们通过抽样调查方式采集的数据,由于中国人的样本比较少,而且游客比较倾向低报,有可能代表性不强,使得数据偏差较大。因此,新的统计方法比以前使用伙伴国的数据推算更科学、更准确,这是导致个别年份旅行支出增长的一个统计技术原因。 2016-10-21 12:36:17 · 王春英: 二是反映了中国居民收入水平有所提高,消费升级。随着我国经济实力逐渐增强,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以及在过去几年汇率不断走强的带动下,居民在境外实际购买力提高,在境外消费的能力比以前有大幅度的提升。同时,居民出境旅行、留学、签证也变得越来越便利,不少周边国家和地区推出免签或者落地签等。此外,外汇局也加大了改革力度,大幅度简化了购付汇手续,国内银行也不断地改进境外刷卡服务,居民出境消费更加便捷。去年,我国居民出境达到了1.28亿人次,比2001年增长近10倍,而且以往我国居民出境游目的地主要是港澳和东南亚国家,现在已经扩展到了欧美地区,出境目的也由过去短期旅行扩展到了长期留学,这些都会助推旅行支出的增长。 2016-10-21 12:50:14 · 王春英: 下一步,外汇局还会大力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同时采取措施严格防范利用经常账户转移资本。近年来,外汇局不断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坚持个人年度5万美元购汇政策不改变,尽可能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便利。另一方面,不断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统计监测和预警,督促银行切实履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切实履行展业自律原则,防范借道已经开放的项目转移资本,继续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 2016-10-21 12:56:01 · 主持人 袭艳春: 再次感谢王春英司长的介绍,也谢谢大家。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2016-10-21 13:01:27 (原文载于中国网) 2016-10-28/liaoning/2016/1028/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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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4月12日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是国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国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部门及时出手,打击处置一批违法经营金额大、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大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社会反映良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风险,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落实《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原则。 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工作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分类施策。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同时坚持公平公正开展整治,不搞例外。 明确分工,强化协作。按照部门职责、《指导意见》明确的分工和本方案要求,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明确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当前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领域开展整治,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活动特点,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制度规则,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和工作要求 (一)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 1.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2.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3.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二)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 1.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 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本质属性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销售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 3.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透过表面判定业务本质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要求。 4.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则,要求集团建立“防火墙”制度,遵循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三)第三方支付业务。 1.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2.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 3.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开展商户资金结算、个人POS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 (四)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 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 三、综合运用各类整治措施,提高整治效果 (一)严格准入管理。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经相关有权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工商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工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 (二)强化资金监测。加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在整治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 (三)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针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制度,出台举报规则,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设立举报平台,鼓励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多渠道举报,为整治工作提供线索。推行“重奖重罚”制度,按违法违规经营数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强化正面激励。加强失信、投诉和举报信息共享。 (四)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显失合理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高风险高收益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不得以显性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贴、交叉补贴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产品。高度关注互联网金融产品承诺或实际收益水平显著高于项目回报率或行业水平相关情况。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商相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评估认定,并将结果移交相关部门作为惩处依据。 (五)加强内控管理。由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应当对机构自身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的业务进行清理排查,严格内控管理要求,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与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跨界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套利。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分领域、分地区整治中,应对由其监管的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六)用好技术手段。利用互联网思维做好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系统,通过网上巡查、网站对接、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摸底互联网金融总体情况,采集和报送相关舆情信息,及时向相关单位预警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发现互联网金融异常事件和可疑网站,提供互联网金融平台安全防护服务。 四、加强组织协调,落实主体责任 (一)部门统筹。成立由人民银行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总体推进整治工作,做好工作总结,汇总提出长效机制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商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派员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工商总局根据各自部门职责、《指导意见》明确的分工和本方案要求,成立分领域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应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对各项业务合法合规性的认定标准,对分领域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划分界限作为整治依据,督促各地区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做好各项工作。 (二)属地组织。各省级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金融的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落实整治方案领导小组(以下称地方领导小组),组织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向领导小组报备。各地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区、市)金融办(局)或人民银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做好本地区摸底排查工作,按照注册地对从业机构进行归口管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机构,区分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分类处置,同时切实承担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全面落实源头维稳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条块结合。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工商总局会同金融管理部门负责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工作,金融管理部门与工商总局共同开展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的专项整治。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网络安全防护、用户信息和数据保护的监管力度,对经相关部门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依法予以处置,做好专项整治的技术支持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与金融管理部门共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中央宣传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牵头负责互联网金融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公安部负责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犯罪问题依法查处,强化防逃、控赃、追赃、挽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等级保护工作,监督指导互联网金融网站依法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严厉打击侵犯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国家信访局负责信访人相关信访诉求事项的接待受理工作。中央维稳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健全自律规则,实施必要的自律惩戒,建立举报制度,做好风险预警。 (四)共同负责。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全面掌握牵头领域或本行政区域的互联网金融活动开展情况。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金融管理部门省级派驻机构与省(区、市)金融办(局)共同牵头负责本地区分领域整治工作,共同承担分领域整治任务。对于产品、业务交叉嵌套,需要综合全流程业务信息以认定业务本质属性的,相关部门应建立数据交换和业务实质认定机制,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由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并提出整治意见,必要时组成联合小组进行整治。整治过程中相关牵头部门确有需要获取从业机构账户数据的,经过法定程序后给予必要的账户查询便利。 五、稳步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一)开展摸底排查。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区清理整顿方案,2016年5月15日前向领导小组报备。同时,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分别对牵头领域或本行政区域的情况进行清查。对于跨区域经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注册所在地和经营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合作,互通汇总摸查情况,金融管理部门予以积极支持。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依法进行的检查和调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相关部门可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采取记录、复制、录音等手段取得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转移证据。对于涉及资金量大、人数众多的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台或短时间内发展迅速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一经发现涉嫌重大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马上报告相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完善本地区清理整顿方案。此项工作于2016年7月底前完成。 (二)实施清理整顿。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对牵头领域或本行政区域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和业务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向违规从业机构出具整改意见,并监督从业机构落实整改要求。对违规情节较轻的,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违规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司法机关。专项整治不改变、不替代非法集资和非法交易场所的现行处置制度安排。此项工作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三)督查和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地方领导小组分别组织自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的督查和中期评估,对于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对于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整治一批、又出一批的,应查找问题、及时纠偏,并建立问责机制。此项工作同步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四)验收和总结。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领域、各地区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验收。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形成牵头领域或本行政区域的整治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应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总体报告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报国务院,此项工作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 六、做好组织保障,建设长效机制 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做好组织保障,以整治工作为契机,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按照边整边改、标本兼治的思路,抓紧推动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整治工作始终。 (一)完善规章制度。加快互联网金融领域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工作,对于互联网金融各类创新业务,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要求和监管规则。立足实践,研究解决互联网金融领域暴露出的金融监管体制不适应等问题,强化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抓紧明确跨界、交叉型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穿透式”监管规则。 (二)加强风险监测。建立互联网金融产品集中登记制度,研究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账户的统一设立和集中监测,依靠对账户的严格管理和对资金的集中监测,实现对互联网金融活动的常态化监测和有效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征信机构的监管,使征信为互联网金融活动提供更好的支持。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扩展技术支持系统功能,提高安全监控能力。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三)完善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作用,制定行业标准和数据统计、信息披露、反不正当竞争等制度,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开展风险教育,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全覆盖的监管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鼓励互联网金融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以案说法,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投资人关切和诉求。以适当方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016-10-19/liaoning/2016/1019/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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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通伦总理, 各位同事: 很高兴与各位同事在美丽的万象相聚。 当前,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正经历复杂深刻演变。全球经济增长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政治安全冲突和动荡、难民危机、恐怖主义等地区热点和全球性挑战加剧,推动世界经济稳定复苏、维护国际和平稳定的任务紧迫而艰巨。东亚地区仍然被视作远离战争冲突的“净土”和贸易投资较快发展的热土。我们正是在和平稳定的条件下才实现发展繁荣。这样的局面来之不易,值得各方倍加珍惜。 自2005年成立以来,东亚峰会为增进各方理解与互信、促进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作出了积极贡献。如今东亚峰会已迈入第二个十年。各方应珍惜和遵循东亚峰会积累的经验,把握正确方向,突出工作重点,推动东亚合作行稳致远。 我们应继续坚持东亚峰会作为“领导人引领的战略论坛”定位,支持东盟中心地位,奉行协商一致、照顾各方舒适度等“东盟方式”,积极务实地推动对话合作。中方支持峰会机制建设,支持建立东盟秘书处东亚峰会小组。中方倡议由这一小组牵头梳理《落实〈金边发展宣言〉行动计划》的工作进展,适时启动制定第二期行动计划,推动峰会合作迈上新台阶。 经济发展合作与政治安全合作是驱动东亚峰会的两个“轮子”,应该相互促进、同步前进。 在经济发展方面,一是大力支持地区互联互通。中方与老挝共同提议此次峰会发表《关于促进东亚基础设施发展合作的万象宣言》,旨在为区域一体化注入持久动力。中方愿与各方共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发挥好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融资平台的作用,为地区互联互通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中国和东盟正加紧推动自贸区升级有关议定书成果落地。中方将与日本、韩国共同推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尽早取得阶段性成果。希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尽快完成,同其他自贸安排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包容性的亚太自贸区建设。三是加强社会民生领域合作。中方将继续举办好东亚峰会清洁能源论坛和新能源论坛,推动相关技术和经验交流。中方将继续与地区国家积极开展教育政策对话,推动培训研修和语言文化交流合作。 在政治安全方面,中国坚持奉行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相互尊重的外交传统,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共同维护地区和平安宁。一是加强非传统安全合作。当前,恐怖主义、自然灾害、跨国犯罪、传染性疫病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日益凸显,成为地区国家面临的紧迫安全挑战。中方愿与各方加强合作,共同应对。2012年以来,中国和美国、联合国相关机构等方面举办了五次东亚峰会地震应急演练,明年将举办第六次。中方将于明年举办东亚峰会海上搜救经验交流研讨会。二是探讨区域安全架构建设。东亚峰会作为战略论坛,应高度重视区域安全架构问题,创新地区安全理念,构建反映地区现实、符合各方需求的区域安全架构。中方欢迎泰国明年主办东亚峰会第六届区域安全架构研讨会,也愿积极考虑举办“二轨”研讨会。三是妥善处理热点敏感问题。本地区国家比邻而居,就像舌头和牙齿难免磕磕碰碰。相关当事方应秉持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和平共处的精神,通过直接谈判与协商妥善处理矛盾分歧。在有关问题彻底解决前,应开展对话,寻求合作,管控好分歧,不要让矛盾由小变大、激化升级。 当前,朝鲜半岛形势仍然复杂敏感。中方在朝鲜半岛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我们坚持维护核不扩散体系,坚持实现半岛无核化,坚持维护半岛和平稳定,坚持通过对话协商解决问题。各方要全面完整执行安理会有关决议,共同努力维护半岛和平稳定,尽快使朝核问题回到通过对话谈判解决的轨道上来。中国坚决反对任何可能加剧地区紧张局势的做法,欢迎所有有利于地区缓和的行动和对话。 刚才有些同事谈到南海问题,我愿谈几点看法: 第一,中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一贯忠实履行《公约》。根据《公约》,缔约国拥有首先选择直接对话协商方式和平解决争端的权利。中方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等第三方解决程序,是在行使国际法也是《公约》赋予的权利。在场有的国家也采取过类似的立场。 第二,过去十多年南海地区保持和平稳定,基础是中国与东盟国家达成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的制定基于并符合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原则与精神,已经成为行之有效的地区规则。至于南海地区的航行和飞越自由,本来就不存在任何问题。按照《宣言》规定,南海有关争议应由直接当事方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各方都应坚持这一规定,履行就此作出的承诺。单方面提起仲裁,引入第三方,违背了《宣言》。如果这个本地区最直接、最明确的规则不被遵守,问题会变得更加复杂,搅乱以规则为基础的地区秩序,损害本地区和平稳定。 第三,中方与东盟国家正在积极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处理南海问题,并在争议解决之前管控分歧、化解矛盾、推进合作。落实《宣言》是“准则”磋商的基础,为了有效推进“准则”磋商,必须落实和恪守《宣言》,这符合各方利益。 昨天,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发表的主席声明充分肯定了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年来取得的成就,并重申坚持通过《宣言》以及正在商谈的“准则”妥善处理分歧,维护南海稳定。会议还通过了“中国与东盟国家应对海上紧急事态外交高官热线平台指导方针”和“中国与东盟国家关于在南海适用《海上意外相遇规则》的联合声明”。这些都充分表明,中国和东盟已经找到了一条既体现国际法规则,又有效管用的办法,也表明中方和东盟国家完全有智慧、有能力处理好南海问题。域外国家应当理解支持地区国家所做的积极努力,而不是渲染分歧,扩大甚至制造矛盾。 中国始终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大局出发,以建设性态度负责任地处理南海问题。中方愿与各方共同努力,将南海建设为造福地区各国人民的和平、合作、友谊之海。 各位同事, 东亚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发展仍然面临巨大机遇。老挝有句谚语:一根木桩围不成篱笆,一村人不协力建不好村寨。中方愿同各方齐心协力,推动东亚合作稳步前进,为促进地区和平稳定与持久繁荣贡献力量,造福各国人民。 谢谢大家! 2016-09-18/liaoning/2016/0918/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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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组会议,迅速传达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外汇局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进行研究部署。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出席会议。 外汇局党组一致表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凝聚力量抓住机遇、战胜挑战,对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外汇局党组和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拥护,完全赞成。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历史节点,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对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外汇局党组完全赞同和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中央政治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这次全会制定准则、修订条例,实现了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外汇局党组强调,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突出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抓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及时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准确掌握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和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的能力,切实履行好外汇管理职责,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完) 2016-11-04/liaoning/2016/1104/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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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部署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更大降低创业创新制度性成本。 会议指出,顺应群众期盼,以改革创新增加消费领域特别是服务领域有效供给、补上短板,有利于改善民生、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几年来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有力推动了消费扩大,促进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品质提升,支撑了经济转型升级。下一步,一要消除制约养老、教育、体育等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支持将闲置的旧厂房、办公用房和转型后的公办培训中心、疗养院等改造成养老设施。依法兴办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可自主定价,鼓励在理工农医、国家急需的交叉前沿和薄弱空白等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年内完成体育类社团与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推进职业联赛改革,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二要加大旅游、文化等领域有效供给。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改进旅居车准驾管理,出台旅居车营地用地政策。逐步将国际邮轮入境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扩至更多口岸,探索试点游艇租赁业务。制定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意见。适时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推广至符合条件的地市级文化文物单位。三要出台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发展冰雪、山地、水上、汽摩、航空等户外运动和电子竞技等,配套建设营地、码头等设施,发展民族民间健身项目,提升器材装备研发制造能力。四要促进传统消费升级。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模式,扩大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省市范围。制定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促进绿色建材消费。对内外销日用消费品实行“同线同标同质”。五要优化消费环境。通过放宽准入,吸引社会投资增加消费品和服务供给。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城市快速消费品等民生物资配送和冷链物流能力,加大对城乡农贸市场和物流设施等支持。加快推进智慧家庭、养老服务等标准建设。 为满足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迫切需求,会议确定了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措施,明确加大财税、社保等政策支持,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纳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相关财政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高端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可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范围,促进产品提质、产业升级。鼓励将基本的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逐步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对贫困或重度残疾人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对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企业实行水电气热与工业企业同价。 会议认为,在今年10月起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扫除妨碍创业创新的制度羁绊,可以更大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扩大就业。一要将更多涉企证照与营业执照整合,开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更加便利群众办事创业。二要运用“互联网+”,在全国推进企业登记网上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先行先试。三要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企业信息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在各部门单独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方式,减少对企业的不合理干扰。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16-10-19/liaoning/2016/1019/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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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个国家扶贫日来临之际,受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局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功胜委托,外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局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国中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一行,深入河北省巨鹿县,开展定点扶贫调研慰问活动。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外汇局河北分局及邢台中心支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在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上,杨国中副局长通报了前期邢台市委领导与外汇局领导商议的对口扶贫工作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为积极推进定点扶贫工作,外汇局党组调整充实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力量,抓好对巨鹿的宣传推介,推动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全面升级巨鹿扶贫信息网站,认真筹备面向进出口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涉外经济政策与业务培训,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巨鹿县委孙保祥书记回顾了外汇局23年来对巨鹿开展定点扶贫取得的显著成绩,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邢台市委田金昌副书记作了讲话。 调研中,杨国中副局长一行深入巨鹿县东辛庄村,与村干部群众座谈,视察村容村貌,考察蔬菜大棚,到幼儿园开展捐赠活动,看望特困户,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同时,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面向巨鹿金融机构与涉外企业的涉外经济政策与业务培训开班。来自总局业务部门及商业银行的专业人士,为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以及60多家进出口企业开展专题授课,重点涉及外汇直接投资、货物贸易相关政策、防范汇率风险、开立外汇账户及国际结算方式等内容,普及涉外经济知识。 下一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巨鹿县实际,外汇局将在宣传推介巨鹿、深化干部互派交流挂职、建立联席会议长效机制、金融扶贫开发、拓宽金银花等中药材销售渠道、加强涉外经济业务培训等方面,继续采取有力举措,助力巨鹿脱贫致富步伐,努力推动定点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完) 2016-10-28/liaoning/2016/1028/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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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合格党员,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举办领导干部家风家训专题党课报告会,邀请焦裕禄的女儿焦守云同志为机关党员干部作专题党课报告。外汇局党组对此次报告会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专门作出指示,要求认真组织,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员干部家风建设。 焦守云同志是焦裕禄的二女儿,河南省焦裕禄干部学院名誉院长,长期致力于焦裕禄精神的继承和传播工作。两个多小时的专题党课报告会,焦守云同志结合焦裕禄光辉的一生和自己的亲身感受,以质朴的语言、真挚的感情和鲜活的事例,为党员干部作了一堂朴实、平实、真实的党课报告,使参加报告会的同志们再一次深切感受到焦裕禄临危受命,战天斗地除三害迎难而上的精神,“领导干部也不能搞特殊化”的鲜明家风,“心里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为民情怀。 报告会在经久不息的掌声中结束。参加报告会的党员干部认为,焦裕禄虽然已经离开我们52年,但他那种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光辉形象更加清晰,焦裕禄精神历久弥新,其触及灵魂的正能量更加充沛。大家纷纷表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将进一步学习和传承焦裕禄精神,加强家风建设,真正把宗旨意识贯穿到工作、事业、生活的方方面面,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外汇局在京的党组成员、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及部分退休党员代表参加了专题党课报告会。(完) 2016-10-28/liaoning/2016/1028/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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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9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1.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0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03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9.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4.9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7462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6.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1万亿美元)。(完) 2016-10-28/liaoning/2016/1028/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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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2015年下半年和2016年动荡之后,中国汇市随后进入相对平稳期,市场逐渐接受和习惯了一个更有弹性的人民币。不过,因近期美国政治生态剧变、美联储再启加息以及来自欧洲大陆的不确定性引发的涟漪仍未停息,人民币汇市在2017年将继续占据各方的聚焦点。全球视野下,中国跨境资本流动有何特点?如何管理跨境资本流动?近来外汇管理加强执法,是否意味着资本管制的回归?中国外储是否充裕?跨境收支的基础是否已经改变?人民币是否仍是强势货币? 近日,就上述一系列问题,第一财经专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采访约在周日,再见潘功胜,其鬓角白发似又有增加,然精神矍铄。 近3个小时的专访中,潘功胜直面热点难点:宏观上,详尽阐述在全球及中国跨境资本流动新特点的背景下,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及外汇市场宏观审慎管理和监管的策略安排;微观上,对香港刷卡买保险、个人购汇、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出等外汇管理热点问题一一回应。 潘功胜认为,外汇管理需要统筹兼顾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和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关系,继续支持与推动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体系。与此同时,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和投机力量,着力维护外汇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 潘功胜强调,不会重回资本管制的老路,“打开的窗户不会再关上”。并且当前恰恰是推进流入端改革的重要时间窗口,亟须从战略的视角继续推进中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 针对人民币的未来,潘功胜强调,我国经济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经常项目保持顺差、财政状况良好、金融体系稳健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将继续支持人民币在全球货币体系中作为稳定的强势货币,人民币汇率有条件在增强弹性的同时,继续保持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目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正在向均衡状态收敛,未来中国跨境收支的基础十分稳健。 1.外汇市场波动不必过分反应 第一财经:金融危机期间,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经济体渐次开启量化宽松政策,随着经济的逐步企稳,QE政策将逐步退出。与此同时,新兴经济体的经济增长也经历了较大程度的波动,不同经济体之间经济增速、政策演进等差异影响着全球跨境资本流动。近些年来,全球资本流动出现了哪些新变化? 潘功胜:本世纪以来全球的跨境资金流动主要经历了两大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2000年至2013年,国际资本高强度流入新兴经济体。在2008年以前主要驱动因素是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比较强劲、资本回报率较高;2009年以后主要是主要发达经济体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QE),全球流动性充裕甚至泛滥。 第二个阶段是2014年之后,随着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放缓、发达国家货币政策分化,特别是美联储逐步退出QE并启动加息进程,跨境资本流动开始转向,从一些新兴经济体流出。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目前全球经济增长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主要国家都面临不少风险因素,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跨境资本流动扑朔迷离,跨境资本流动的流量、流速、流向、结构都处于动态的变换之中。 第一财经:如何看待2015、2016年中国呈现的资本流出的局面?中国跨境资本流动有哪些特征? 潘功胜:受全球资本流动格局变化影响,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也呈现出两阶段特征。2000年至2014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资本和金融账户呈现较长时期的双顺差,外汇储备余额快速增长。 2014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常账户持续顺差,但资本和金融账户呈现逆差,外汇储备余额开始由升转降。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第一季度,境内主体增加境外资产、减少境外负债的行为加大了我国跨境资本净流出压力。但自2016年二季度以来,境内主体去外债杠杆化进程基本结束,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的负债方已经恢复净流入。 总的来说,对比2015年底和2016年底两次美联储加息,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受到的影响是递减的。两次美联储加息以及加息之前的预期变化都导致了美元汇率走强,2015年四季度美元指数上升2.4%,2016年四季度上升7.1%,短期内都使得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增加,但后一阶段的影响程度明显减弱。这主要是由于在美联储首次加息时,境内主体增持对外资产和偿还负债的调整比较集中,但经过压力释放后,境内主体资产负债调整已更加平稳,使得我国化解外部影响跨境资金流动的能力得到提升。 展望未来,随着我国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经济结构日益优化、经济发展的亮点和新动能不断出现,经常账户顺差和资本流入的基础依然稳固。央行、外汇局在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持续发力,也将保障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呈现有进有出、双向波动的健康发展格局。 第一财经:前些年人民币升值时,大家都在担心资本流入过多。近一两年来,对资本流出的担忧情绪又有所上升。现阶段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潘功胜:从长周期的视角看,跨境资本流入和流出并没有好坏之分。不能简单认为流入是好的,流出是不好的,还要具体分析流入、流出的结构和速度。例如,前些年我国跨境资本流入、外汇储备增加大幅提高了我国的国际支付能力,增强了市场对我国经济的信心,但流入压力持续较大也加大了货币政策调控难度,推高了资产价格。 对近期的流出也同样需要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与判断。当前,中国跨境资本流出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首先是对外直接投资。商务部的统计显示,2016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64个国家和地区,累计实现直接投资11299.2亿元,同比增长44.1%。今天中国的市场更加开放,市场主体在国际上也更为活跃。中国经济已经从单纯的商品输出,转向商品输出与资本输出并驾齐驱的新阶段。 流出的第二大部分是中国公民境外旅游与中国留学生海外教育的支付。这个体量也比较大。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年出境旅游人数已达1.2亿人次;一个海外留学生一年学费可能5万~6万美元,加上生活费,一年合计就要7万~8万美元。这说明中国更加开放,未来下一代有更加宽广的国际视野,有助于中国软实力的提升。 流出的第三个部分是企业偿还外债。前些年美元相对人民币贬值,美元利息成本较低,企业愿意到海外借外债。近几年国内利率下降比较快,低利率环境下转向国内融资更容易,企业倾向于提前偿还美元外债,以此来降低货币错配的风险,这是企业财务行为的调整。从2014年下半年到2016年上半年,跨境资本流出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正是偿还外债。 2016年6月份之后,形势发生变化,企业外债去杠杆化进程基本结束,企业外债规模又开始有所回升。数据显示,2016年3月末外币外债7600亿美元,到9月末已达到约8600亿美元,上升了1000亿美元。 2.“打开的窗户不会再关上” 第一财经:2016年末,美联储宣布加息,市场预期2017年美联储加息的强度和频度将有所上升。在这样的外部环境下,我国外汇管理的政策取向是什么? 潘功胜:外汇管理的整体思路要兼顾两点。一是坚持改革开放,便利跨境贸易投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二是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定。 在政策层面看,1996年中国经常项目已经实现可兑换,近年来资本项下直接投资也逐步实现基本可兑换,证券项下资本可兑换的程度也在逐步提高,中国经济深度融入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趋势不可更改。因此,我们坚持一个原则:打开的窗户不会再关上。外汇管理政策不会后退,更不会走回资本管制的老路。 在外汇政策的执行上,我们依据现有的外汇管理政策,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加强对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 第一财经:前面提到,资本流出第一大部分是对外直接投资。2016年来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增长迅速,尤其以跨境并购最为显著。四部委最近出台的监管政策在海内外引起高度关注,其背后的政策考量是怎样的? 潘功胜: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与外汇局在2016年11月末的联合答记者问中指出,中国对外投资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原则是明确的,即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备案制为主,当前也需要把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和防范风险结合起来,规范市场秩序,按有关规定对一些具有非理性、不规范的投资进行真实性、合规性核实,促进我国对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对外直接投资增长是落实中央“一带一路”战略和加强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成果,也使得中国对外经济更加开放,市场主体更加活跃,总体而言是一件好事。但如果对外直接投资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出现了异常变化,则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前面提到,根据商务部的统计,2016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增长了44%。在目前千亿美元级的基础上一年之内增长如此之快,其背后可能会带来不少潜在问题。 正如一些媒体时常报道的那样,2016年以来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出现了一些不够理性的倾向,一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带有很强的盲目性。应该说,对外并购是一朵“带刺的玫瑰”,并购国外的企业并不是买下来就等于并购成功了,需要审慎的市场分析、有效的业务整合以实现最终的战略目标。如果在短期内对外直接投资过快增长,若干年后可能会暴露出很多问题,这对投资国和投资目的地国都是不利的。 盲目收购历史上曾经有过深刻的教训。上世纪80年代中期,日本企业横扫美国地标建筑,并发出“买下美国”的豪言壮语,但后来出现了很大的问题。盲目跨境并购就像在沙滩上捧起一把沙子,看着都抓住了,但最终沙子将从手心滑落。 我们在对外投资并购的日常监管中,确实也发现了一些异常情况,例如大额非主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这些类型的对外投资中存在不少风险隐患。为了使中国企业“走出去”更加健康、有序,监管部门有必要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的引导。 中国政府支持国内的企业,特别是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参与“一带一路”的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既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也有利于推动跟世界各国的务实合作。 第一财经:外商来华直接投资的情况如何?外界还有声音反映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出操作层面存在障碍,这方面的政策是否有所变化? 潘功胜: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近期发布了一份报告,指出在全球特别是亚洲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大幅下降的情况下,2016年中国利用外资保持稳定增长。在2016年全球十大外资流入经济体中,中国排名第三位,仅次于美国和英国。而且,中国利用外资的结构继续优化,质量有所提高。流入服务业特别是高附加值服务业以及高技术制造业的外资继续增长,外资持续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以及高附加值领域倾斜。联合国贸发会议预测,2017年中国经济增长将继续保持在全球较高水平,产业结构将继续升级,市场导向型外国投资有望保持增长。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外资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中国对外投资开放的领域将进一步拓宽。这将为外资流入注入新的动力,中国仍将是对外资最具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之一,2017年吸引外资将继续保持在高水平。 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习近平主席不久前在达沃斯演讲中明确谈到“中国将积极营造宽松有序的投资环境”,国务院最近发布了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努力为外商企业创造更加开放、公平、便利的投资环境。 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在外汇管理方面已经实现了基本可兑换。汇入的外汇资本金可以意愿结汇,在境内合法业务收入的汇出、增资、减资、转股等交易行为凭有效材料直接在银行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润可以在境内再投资,也可在完税后自由汇出境外。外商投资企业正常的利润汇出属于经常项目,在政策层面没有限制,直接在银行办理即可。当然,对于企业利润汇出也是有真实性合规性的要求。例如,要求企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并向银行提供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在中国的完税证明。 3.外管政策未变,执法加强 第一财经:2017年年初,外汇管理部门对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进行了完善,这被外界理解为资本管制加强。这样的理解是否准确?完善的背景是什么?个人用汇是否会受到影响? 潘功胜:这是一个巧合,不能理解为外汇管制的加强。根据G20和国际协作有关原则,各成员国需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应对税基侵蚀等方面加强合作配合,需要进一步增强金融交易的透明度,提高数据统计质量。 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目前我国年出境人次已达1.2亿,个人用汇明显增多,但相应的国际收支个人购汇统计仍沿用过去较为简化的模式。这种统计现状既满足不了经济金融分析的需要,也与国际组织提出的进一步细化和提高国际收支统计要求有较大差距。 过去,我国国际收支个人购汇中存在一些漏洞,致使部分违规、欺诈、洗钱等行为时有发生,包括利用经常项目从事资本项目交易(比如海外购房和投资等),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地下钱庄等违法行为,这扰乱了正常交易秩序,也对广大遵守个人购汇规定的居民形成了利益侵蚀。在改进个人购汇事项申报统计后,外汇管理部门可据此加强事后核查,对有关违规违法行为加强管理和处置。 完善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对境外留学和旅游等用汇没有影响,个人购汇政策没有变化。出境留学,便利化额度内购汇,按规定进行完整、真实的信息申报;超过便利化额度的,提供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证明或生活费用证明就可以购汇;出境旅游,可以在便利化额度内按需购汇,也可在境外使用银行卡消费,用汇不受影响。 完善个人购汇事项申报不涉及个人购汇额度和政策调整,从政策实施1个多月的实践看,个人结售汇业务运行正常,规范个人结售汇市场秩序效果明显。 第一财经:2016年年底,银联公开表示不能刷卡购资本项目投资性寿险,此举也被外界解读为加强资本管制的措施,你如何评论? 潘功胜:目前,购买境外保险有一部分是属于经常项目下的,没有限制,例如在外旅行购买的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等。但如果购买投资分红险则属于个人资本项下,目前我国还没有开放。因此,境外购买投资类保险产品,违反了中国的现行外汇管理政策。 遵循国际惯例和外汇管理法规,2003年开始,中国银联对境外使用银行卡购买保险实行类别码管理和额度管理。这一政策一直没有改变,但部分不良商户与持卡人利用多次刷卡的交易方式规避限额管理,实现资本外逃目的。 部分境外保险公司通过夸大投资收益、散布虚假产品信息甚至提供高杠杆融资,为内地居民量身定做和推销“资本外逃式”大额投资性保险产品。例如,宣称年化收益率达到6%甚至超过10%;2~3年内无损失拿回全部本金等。这已超出投资性保险产品的范畴,成为资本外逃、非法洗钱、避税以及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通道。这些行为既严重干扰境内外汇市场秩序,也催生了一些境外保险市场的泡沫和地下钱庄的活跃。 无论是从法理角度,从稳定金融市场角度,还是反洗钱角度,这类行为都应该进行规范。 第一财经:按照我们的理解,外汇管理政策未变、执法加强主要是针对非法跨境资金转移和违规个人购汇,那么新的一年,外汇管理部门对这些问题有何举措? 潘功胜:针对企业虚假对外投资、虚假利润汇出、伪造构造贸易背景骗汇、个人分拆购付汇、非法买卖外汇以及假借贸易或投资渠道对外转移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外汇监管部门将强化监管和打击。 近年来,一些不法企业存在借助货物贸易渠道,虚构贸易进行跨境套利或违规调配跨境资金的异常行为。例如:无真实贸易背景购付汇,或涉嫌利用贸易渠道向境外转移资金;借助“离岸转手买卖”渠道构造虚假贸易、套取境内外利差和汇差等。在直接投资领域,存在利用虚假境外投资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 对于地下钱庄、套汇以及骗购外汇等违法犯罪活动,我们保持了高压的打击态势。2016年以来,外汇局联手公安部门破获的地下钱庄案件81起,查处外汇案件1900余起,罚款4亿多元人民币。 对于个人购汇违规,则通过加强对银行办理个人购付汇业务真实性、合规性检查,提高对个人申报信息和交易数据的监测、分析、筛选、审查频率。虚假申报、骗汇、欺诈、违规使用和非法转移外汇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列入“关注名单”,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限制或禁止购汇,依法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予以行政处罚,进行反洗钱调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惩罚力度,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的运行秩序。同时,将外部监管内化成被监管者的自律,这是中国未来金融监管很重要的方向。 4.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第一财经:前些年,我国资本流入压力较大。最近一两年,情况发生变化,流入压力缓解,流出压力增加。换个角度看,当前是否为推进流入端改革的时间窗口? 潘功胜:我们将基于战略的角度继续推动中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应该说目前是流入端政策改革比较好的时机。我们的举措既要有利于眼前,更要有利于长远,既要推动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又要有利于当下外汇市场供求关系的平衡。改革需要寻找时机和推动的窗口,找不准时机,会在政策层面和社会层面都遇到较大阻力。从各方面的情况看,现在确是推动流入端外汇政策改革的重要时间窗口。 事实上,2016年以来,人民银行、外汇局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全面向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放;深化QFII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便利企业资本项下结汇,等等。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重点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外资准入限制。 第一财经:我国债券市场最近几年规模迅速增加。2016年,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规模达36.1万亿元,年末债券市场托管余额高达63.7万亿元。但与发达国家债市相比,开放程度却仍有一定差距。债券市场下一步加大对外开放的措施有哪些? 潘功胜: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中国实际,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成绩,已成为全球第三大债券市场,具有多元化的投资者结构、多样性的债券产品、较为完善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在中国经济金融深度融入全球化的背景下,继续推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是我国构建市场化、开放型金融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在经济新常态下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 与发达市场相比,我国债券市场的开放程度还有较大差距。境外发行人在境内市场发行债券还处于试点阶段,境外投资人持有境内债券的余额占比尚不到2%,市场开放的深度依然有限。 中国债券市场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动创新,提高境外机构在境内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的便利性。一是在总结现有经验基础上,研究适合境外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制度,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债券提供便利。二是顺应境外投资者的需求,为其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资金汇兑、风险对冲等方面的便利,实行更加市场友好的管理措施。三是根据境外投资者的交易和结算习惯,探索境内外交易平台、清算结算机构等基础设施合作,研究中国现有的中央托管制度与国际广泛采用的多级托管制度之间的衔接。四是推进自律机制、自律组织、自律规则在对外开放中的运用和完善。 近期,彭博宣布了新设两项包含中国债券市场的指数,迈出了将中国债券市场纳入国际主要债券指数的第一步,其他的国际主要债券指数供应商(花旗银行、摩根大通)也正在积极的研究评估之中。随着中国债券市场的持续发展,以及基于国际规则的对外开放的深入推进,相信中国债券市场终会被纳入国际主要债券指数。这无疑有利于吸引更多境外资金投资中国债市,推动中国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 第一财经: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是资本项目开放中重要且关键的一环。你对现阶段外资参与国内证券市场的现状如何评价? 潘功胜:近年来,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持续稳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外资参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便利化水平大幅提高。 2016年以来,先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外汇管理改革,取消单家机构投资额度上限,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可依据其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自动获得投资额度,基础额度内额度申请无需审批;取消机构投资资金汇入期限要求,允许开放式基金按日申购、赎回,并将锁定期从一年缩短为三个月,进一步便利资金汇出。同时,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对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不设额度限制,无锁定期要求。此外,开通深港通,取消沪港通、深港通总规模限制等。 自2016年6月至12月底,新增数十家QFII、RQFII机构投资境内证券市场,投资额度超过100亿美元,其中既有主权类机构、共同基金,也包括各类商业性机构。 第一财经:2016年,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2017年初央行又发文对这一政策进行升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要点有哪些? 潘功胜: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核心是简政放权,通过优化外汇管理和服务,提升市场主体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质量和效率。主要的政策考虑就包括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打造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升级版”;允许中资企业外债结汇,统一中、外资企业外债待遇;审慎有序推进跨境融资管理改革;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取消事前审批,允许企业在统一规则下,自主决定借用本外币外债的规模和时机;加强全口径外债和跨境融资统计监测,完善宏观审慎管理。 5.外储合理波动“新常态” 第一财经:2月7日,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1月末,外汇储备29982亿美元,环比减少123亿美元,跌破3万亿的整数关口。外汇储备是否足以应对当前的资本流动现状? 潘功胜:外汇储备是一个连续变量,在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环境下,储备规模上下波动是正常的,无需特别看重所谓的“整数窗口”。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迄今仍是全球最高水平,国际支付能力总体较强。根据最新统计,截至2016年底,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约占全球外汇储备规模的28%,位居世界第一,明显高于排名第二位的日本(1.16万亿美元)和其他国家。 注:根据各国数据发布的时间不同,上表显示规模为目前彭博上可获得数据。其中中国内地规模截至2017年1月末,日本、中国台湾规模截至2016年12月底,俄罗斯、巴西数据截至2016年11月底,瑞士、沙特、中国香港、韩国规模截至2016年10月底,印度数据截至2017年1月6日。 一国持有多少外汇储备算是合理水平,国际和国内都没有统一的标准,需综合考虑本国的宏观经济条件、经济开放程度、利用外资和国际融资能力、经济金融体系的成熟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传统上使用3~6个月进口额或100%短期外债等指标衡量,近期IMF也有工作论文建议以综合指标衡量。总体看,无论是以外汇储备的绝对规模,还是以其他各种充足性指标进行衡量,我国外汇储备都是十分充足的。 第一财经:2017年,如何评估外部世界风险,对我国未来跨境资本流动形势又如何研判? 潘功胜:2017年,世界经济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凸显,一些出乎意料的重大“黑天鹅”事件可能造成新的冲击。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仍在延续,低增长、低贸易和有效需求不足的国际大环境难有改变。美国新政府上台后内外政策动向不明、美联储下一步加息预期增强、逆全球化和各国政策内顾倾向抬头、地缘政治关系复杂变化等,都会通过贸易、投资、金融等途径影响经济金融稳定。 具体到中国,目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正在向均衡状态收敛,中国跨境收支的基础依旧十分稳健,未来国际收支平稳运行的根本性支撑因素依然较多。 首先,国内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未发生实质性改变。2016年,中国GDP达到74.4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在经济体量不断增大的情况下,经济增速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仍居前列,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步伐正在加快,新经济动能正在增强。其次,我国货物贸易以及经常账户的顺差趋势没有改变,顺差形成的原因和结构也基本合理。再次,境外长期资本依然看好我国的经济发展前景和市场潜力,以长期投资为目的的外资将继续流入。据商务部统计,2016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8132.2亿元,同比增长4.1%。最后,我国外汇储备仍然充足,并且外汇储备在多元化、分散化的投资策略下,不同货币和资产之间有效发挥了此消彼长、风险对冲的效果,这是我国抵御外部冲击的一个强有力的基础。跨境资本流动最终还是要回归基本面,对此我充满信心。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7-02-13/liaoning/2017/0213/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