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看待近期人民币对美元有所贬值,同时人民币对其他主要货币升值? 答:观察人民币汇率要采用一篮子货币视角。影响一国汇率水平的因素有很多,与政治形势、经济走势、股市债市波动和市场预期变化等都有关系。由于国与国之间经济结构迥异、经济周期和利率政策取向不同步,比如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平稳增长,货币政策保持稳健,而美国经济正强劲复苏,货币政策已出现收紧趋势,相应的汇率走势也难以趋同,盯住单一货币会积累超调的风险,后续的修正可能引起比较大的震动。而且,在贸易全球化的背景下,参考一篮子货币与盯住单一货币相比,更能反映一国商品和服务的综合竞争力,也更能发挥汇率调节进出口、投资及国际收支的作用。 有鉴于此,2003年以来中国一直强调人民币汇率应该参考一篮子货币。2005年的汇改,2010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缓和后继续推进汇改,2015年8月完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2015年11月推出三大人民币汇率指数,都是按照既定的思路步步推进,使参考一篮子货币更加透明、规则和可预期。今年年中在英国“脱欧”、全球主要货币大幅震荡的背景下,人民币汇率表现出平稳走势,正是“收盘汇率+一篮子货币汇率变化”的汇率形成机制顺利运转、取得成效的体现,未来人民币汇率完全有条件继续保持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中国是全球第一大贸易国,全球200多个经济体都是中国直接或间接贸易伙伴,人民币参考一篮子货币能够全面反映贸易品的国际比价。而中美贸易规模只占中国外贸规模的14%,况且中美的经济周期也不一样,改回去单一盯住美元会使人民币汇率陷入僵化和超调的困境,并不可持续。 2016-12-16/xinjiang/2016/1216/461.html
-
问:如何看待外汇储备的合理充裕? 答:尽管近期中国外汇储备有所下降,但仍高居全球首位,是十分充足的。中国外汇储备规模接近全球的30%,分别是排名第二位的日本和第三位的沙特阿拉伯的2.6倍和5.7倍。从全球来看,外汇储备的适度规模并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过去的教科书认为外汇储备规模应至少满足三个月进口所需,国际金融危机后有些调整,有观点认为应该至少满足六个月进口所需,还要考虑外债、外商投资企业分红和企业、居民外币资产配置等需要,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中国的外汇储备是非常充裕的,覆盖全部外债和六个月进口后还有充足的余量,况且近年来还有每年大约5000亿美元的贸易顺差和1200亿美元的外商直接投资通过金融媒介供应全社会的用汇需求。 中国早在1996年就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服务贸易、海外留学、出境旅游等用汇需求早已按需满足。中国是开放经济体,资本有进有出是正常的,尽管近期对外直接投资(ODI)比外商直接投资(FDI)要多一些,但观察ODI的结构看,大多数投向海外高新技术企业股权、用于打开拉美市场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当然,也不排除一些经济主体出于经济下行、营商环境等因素的担忧,表现出较强的向外寻求安全资产的倾向。但谁也无法忽视中国13亿人口的庞大市场,随着中国经济回升、体制机制改革和营商环境的改善,出去的资本还是会回来的。从过去20多年经历的几个经济周期看,我对此有充分的信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12-20/xinjiang/2016/1220/462.html
-
问:近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有所贬值,人民币还是不是强势货币? 答:从数据看,人民币在全球货币体系中仍表现出稳定强势货币特征。近期美元上涨较快,反映的是美国经济增长加快、通胀预期上升、美联储加息步伐可能明显加快等美国国内因素。而人民币汇率对美元波动有所加大,主要是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美联储加息预期突然增强、英国“脱欧”、埃及镑自由浮动等外部因素驱动。这些因素对世界各国而言都有些意外,资金回流美国推动美元指数迅速上涨、美国三大股指再创新高,全球货币普遍对美元贬值,有的跌幅还比较大。下一步美元走势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市场预期修正引发美元回调的可能。 近期人民币对美元有所贬值,但幅度相对大多数非美货币还是比较小的。10月份以来发达经济体货币中,日元、欧元、瑞郎对美元分别贬值10.5%、5.8%和4.2%;新兴市场货币中,马来西亚林吉特、韩元、墨西哥比索对美元分别贬值7.2%、6.5%和6.1%,而人民币对美元只贬值了3.5%,只有美元指数升幅的一半。由于人民币对美元贬值幅度较小,10月份以来人民币相对一些主要货币是显著升值的。例如,在SDR构成货币中,人民币对日元升值7.5%、对欧元升值2.5%、对英镑升值0.5%;在亚洲新兴市场货币中,人民币对马来西亚林吉特、韩元、新加坡元分别升值4.1%、3.3%和1.2%。 从长周期看,人民币也表现出稳中有升的态势,过去5年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参考BIS货币篮子和SDR货币篮子的人民币汇率指数以及对美元汇率分别升值10.9%、11%、4.4%和8.8%,过去10年分别升值28.3%、33.4%、28.4%和11.9%,人民币在全球货币体系中仍表现出稳定强势货币特征。 2016-12-12/xinjiang/2016/1212/460.html
-
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四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问:有记者问,对当前对外投资形势如何看?需要坚持什么样的对外投资方针政策? 答: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保持较快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深化我国与各国互利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对外投资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原则是明确的,即坚持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坚持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把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和防范对外投资风险结合起来,规范市场秩序,按有关规定对一些企业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核实,促进我国对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12-22/xinjiang/2016/1222/463.html
-
问:近期,有媒体报道外汇局针对银行结售汇逆差扩大情况对部分商业银行进行窗口指导,要求部分商业银行采取适当措施,收窄结售汇逆差。请问有何评论? 答:此报道不准确。外汇管理部门未对汇兑和跨境收付等采取新的管制措施,但要求银行遵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展业自律要求,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与之前相比,外汇管理政策连续一贯,没有任何变化。目前,各类购付汇和收结汇交易均正常进行。(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11-22/xinjiang/2016/1122/457.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根据2015年6月至今的外汇管理规定变化和调整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6年)》(见附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依照本通知附件执行。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修订后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公平、公正地对辖内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开展考核工作。 三、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113(综合司),010-68402593(国际收支司),010-68402104(经常项目司),010-68402127(资本项目司),010-68402378(管理检查司),010-68402028(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6年)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16年3月2日 附件1: 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6年) 2016-03-17/qinghai/2016/0317/38.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简政放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资本流动管理体系,现就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扩大境内外汇贷款结汇范围。允许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境内机构应以货物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原则上不允许购汇偿还。 二、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调回境内使用。债务人可通过向境内进行放贷、股权投资等方式将担保项下资金直接或间接调回境内使用。银行发生内保外贷担保履约的,相关结售汇纳入银行自身结售汇管理。 三、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按照宏观审慎管理原则,可境内运用比例由不超过前六个月日均存款余额的50%调整为100%;境内运用资金不占用银行短期外债余额指标。 四、允许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结汇后汇入境内使用的,境内银行应当按照跨境交易相关规定,审核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后办理。 五、进一步规范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境内机构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及时办理收汇业务,外汇局另有规定除外。 六、完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存放境外统计。境内机构因各种原因已将出口收入或服务贸易收入留存境外,但未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等办理外汇管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或报送信息的,应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报告相关信息。 七、继续执行并完善直接投资外汇利润汇出管理政策。银行为境内机构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利润汇出业务,应按真实交易原则审核与本次利润汇出相关的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或合伙人利润分配决议)、税务备案表原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在相关税务备案表原件上加章签注本次汇出金额和汇出日期。境内机构利润汇出前应先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八、加强境外直接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手续时,除应按规定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外,还应向银行说明投资资金来源与资金用途(使用计划)情况,提供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银行按照展业原则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 九、实施本外币全口径境外放款管理。境内机构办理境外放款业务,本币境外放款余额与外币境外放款余额合计最高不得超过其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30%。 十、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依法处罚。 十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外汇局将定期评估政策实施效果,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对政策进行调整。以前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外汇指定银行,并认真遵照执行。 2017-03-01/qinghai/2017/0301/40.html
-
随着外汇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逐渐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测分析转变,提升外汇统计数据质量和监测分析工作水平已成为基层外汇局中心任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以下简称“宁夏分局”)为深入落实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的总体要求,推动外汇管理工作从重审批向重监测分析转变,努力发挥部门外汇统计职能作用,着力提升外汇数据质量和监测分析工作水平,于2015年初印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外汇数据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印发以来,宁夏分局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着力提升了辖区国际收支及银行结售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深入挖掘“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功能,设置了辖区申报数据的各类逻辑校验关系,按照设置好的校验关系每日对银行申报的错误数据进行筛选,分局国际收支申报数据核查人员对筛查出的错误数据当日下发银行,要求银行当日修改并反馈外汇局。二是加强数据质量监控,按季以局发文形式对各行国际收支及银行结售汇等数据质量情况进行通报,便于各行了解其总数质量在全区的排名,从而引起银行高层管理人员对其辖区外汇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视。三是对现场核查中发现整改不到位或问题比较多的银行,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高管人员。四是加大对银行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在做好政策宣传的同时,将各银行在国际收支申报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归类汇总,编写成案例,逐一进行讲解。 近期,宁夏分局以“外汇数据质量年活动”为契机,相关业务骨干分别赴自治区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宁夏分行,招商银行银川分行,送政策上门服务,对其国际收支申报一线业务人员200多人次开展了现场业务培训与答疑,得到了银行的普遍好评。 下一步,宁夏分局结合“外汇数据质量年活动”继续强化监测分析预警机制,加大对异常跨境资金的监测力度,依托外汇统计数据深入开展调查分析,为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提供更多信息参考。 2015-11-04/ningxia/2015/1104/55.html
-
问:请问如何看待8月份银行结售汇数据变化? 答:2015年以来,虽然世界经济仍然复苏乏力,但国内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在增多。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在我国外汇供求趋向基本平衡的大格局下,跨境资金流动短期波动有所加大。 8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2745亿元人民币(等值435亿美元)。影响8月份银行结售汇差额的主要因素包括:一是市场主体持汇意愿上升,境内居民个人和企业在境内银行的美元存款增加。二是市场主体优化本外币资产负债摆布。企业对于前几年负债外币化、资产人民币化的结构进行调整,使得资产、负债中美元、人民币币种更加匹配,减小汇率风险。三是贸易投资活动带来对外支付增加,包括外贸企业加快付汇节奏、积极偿还贸易融资债务,以及旅游和投资收益购汇等季节性因素影响。8月份是我国居民境外旅游、留学消费旺季,也是企业分红购汇的高峰期。 总的来看,近期外汇收支变化主要受经济因素和市场因素主导,并未打破跨境资金流动双向波动的格局,这些波动都在可以承受的正常范围内。外汇局将在继续大力便利守法合规市场主体贸易投资活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加快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充实逆周期调节的政策工具,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015-09-21/ningxia/2015/0921/47.html
-
为准确把握宁夏辖区进出口变化趋势,有效监测宏观经济政策对辖区对外贸易和进出口企业的影响,切实提高企业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和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工作质量,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以下简称“宁夏分局”)召开了全区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和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企业座谈会,辖区36家样本企业的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宁夏分局庄淑霞处长首先对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和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的背景、目的和意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随后,相关业务人员从三个方面对参会人员进行培训,一是详细讲解了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和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工作的法规依据、调查体系架构、系统操作以及常见错误问题;二是介绍了企业各项调查指标的具体填报方法;三是讲解了企业各类贸易信贷行为的会计记账方法以及企业商业信用贸易信贷和银行信用贸易融资的差异。最后,外汇局业务人员与企业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并详细解答了企业提出的共性问题。 此次座谈会,不仅使企业工作人员对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和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有了更深的认识,掌握了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和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还进一步提升了对两项调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下一步宁夏分局分析、判断辖区跨境资金流动趋势提供有利参考。 2015-11-11/ningxia/2015/111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