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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季度,新乡市涉外收支总额6.84亿美元,同比增长12.13%。其中,服务贸易涉外收支突破1.4亿美元,同比增长183.13%。一串亮眼的数字背后,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新乡市分局坚持“分类指导+靶向服务”为外贸企业稳经营、拓市场、防风险保驾护航,推动新乡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努力。 “我们联合相关银行机构党支部开展‘汇银企’调研走访主题党日活动,以组织共建带动业务共进。”国家外汇管理局新乡市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以组织活力激发服务动能,聚焦企业境外上市、跨境资金归集、增发股份外汇登记等重点领域,与相关银行机构开展联学联建,组织党员骨干到企业开展专项辅导,把惠企政策落到实处、把发展难题解在一线。2025年以来,累计开展联学联建10余次,覆盖企业50余家。在精准走访摸清企业实情基础上,联合银行机构开展“靶向服务”,深入8家重点外贸企业,现场解读外汇政策、协调解决跨境结算、境外投资、汇率避险等问题。今年以来,指导银行机构成功为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纾解贸易结算瓶颈,为河南银金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解上市过程中外汇业务办理难题等,以点带面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该局还深化“外汇+人行+商务+海关”跨部门协同机制,引导银行机构为企业量身打造跨境融资、结算便利化、汇率风险管理方案,助力企业稳健“出海”。2026年以来,协调帮助新乡市胜达过滤净化技术有限公司,有效应对海外市场冲击,避免了订单违约损失。今年一季度,新乡市跨境电商出口收汇近800万美元,同比增长超27%。同时,该局还通过推动展业改革提升服务质效,引导银行构建“一个核心、三大环节、一套保障”展业框架,推动外汇管理从“重单证审核”向“重风险评估”转型,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2025年,新乡市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持续扩面,新增试点企业9家,总量达41家,全年便利化贸易收支超5.3亿美元,让“越合规、越便利”成为外贸发展鲜明导向。 在做实外汇便利化的同时,该局引导企业运用汇率避险工具,稳定外贸经营收益。精准落实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奖补政策,指导银行落实保证金减免、专项授信额度、点差优惠、期权费减免等惠企措施,通过降本增效激发企业动力。比如,中国银行新乡分行推出区间保、买入期权和卖出期权产品组合,实现无期权费并给予点差让利。2025年,新乡市外汇套保率为24.39%,较2024年增长11个百分点。联合商务、海关等部门,健全“政汇银企”协同宣导机制,破解企业“不会办、不愿办”问题。通过“政策宣讲+产品讲解+案例分享”,举办线上线下活动8场,覆盖企业300余家。编制《新乡市企业汇率避险服务手册》,明确产品、流程、奖补标准,指导银行组建服务团队“一对一”上门服务。2025年,新乡市新增避险“首办户”78家,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5.74亿美元。 2026-05-07/henan/2026/0507/2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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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总觉得换汇、汇率这些东西很‘高大上’,离咱们老百姓远着呢!没想到今天逛个市集,就把跨境汇款、外币兑换的疑问全搞懂了!”在河南濮阳濮水小镇游玩的市民张阿姨的这番话,正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濮阳市分局“汇便利”服务的生动写照。濮阳市分局深挖濮阳“中华龙都、颛顼遗都”的文化根脉,一方面推动外汇便民服务与龙文化、杂技非遗、黄河民俗、濮上畅游深度“牵手”,把专业金融服务搬进烟火市集,把实用外汇知识送到百姓身边;另一方面聚焦涉外企业发展痛点,以精准外汇服务助企纾困。 服务下沉集市,融入烟火民生。国家外汇管理局濮阳市分局始终践行金融为民理念,聚焦涉外群体多元化需求,持续延伸外汇服务触角,将便民服务深度嵌入文旅消费场景,全力提升涉外游客游览体验。创新打造“濮水金融服务站”特色服务品牌,在濮上园景区、黄河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开设个人外汇服务绿色通道,精准响应外籍来华人员及出境游客的跨境支付、消费提现等多元化需求。同时,依托景区外币代兑机构提供实时牌价与外币现钞兑换服务,让外籍游客无需“折返跑”,轻松实现“说走就走”的便捷旅行。一季度,累计办理个人结售汇7690.65万美元,以实打实的服务成效,切实增强涉外群体的服务获得感与满意度,为濮阳涉外服务优化、文旅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持。 宣教浸润人心,知识惠及大众。国家外汇管理局濮阳市分局立足濮阳中华龙源、黄河文化深厚底蕴,结合濮阳东北庄杂技、麦秆画等非遗特色,创新开展沉浸式外汇政策合规宣传,在景区打卡点、商圈广场举办“外汇知识游园会”,在民俗展演、赏花巡游等活动现场派送宣传折页,通过有奖猜谜、情景短剧等形式,讲解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合规用汇渠道,拆解网络炒汇、跨境赌博等非法案例,实现外汇知识与本土文化深度融合,让外汇知识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接受咨询2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的外汇合规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 精准赋能企业,促进外贸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濮阳市分局紧扣外贸新动向和行业新变化,以精准化、专业化服务赋能涉外实体经济提质增效。联合商务局等部门举办全市石油机械行业惠企政策及外贸业务宣讲会,聚焦行业特色拆解跨境结算等实操要点,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建立“一对一”政策辅导专员制度,深入企业车间一线,通过问需于企、问计于企,把政策温度传递到基层。一季度响应解决涉外企业诉求18条,办理便利化业务1.55亿美元,助力企业吃透政策、用足红利,持续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金融动能。 2026-04-28/henan/2026/0428/2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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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如何评价2025年我国外债情况? 答:2025年,我国外债形势总体平稳。一是外债规模稳中有降。截至2025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3288亿美元,较2024年末下降155亿美元,降幅0.7%。二是外债币种结构有所优化,期限结构基本稳定。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55.5%,较2024年末上升1.4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3.5%,较2024年末下降0.6个百分点。 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2025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1.9%,债务率(外债余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56.3%,偿债率(外债还本付息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6.2%,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39.2%。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100%)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2026-03-27/henan/2026/0327/2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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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8.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1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0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9万亿美元)。 2026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45.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6.55万亿美元)。 2026-03-27/henan/2026/0327/2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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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421亿美元,较2月末下降857亿美元,降幅为2.5%。 2026年3月,受全球宏观环境、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6-04-08/henan/2026/0408/2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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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新加坡金管局副行长梁新松。双方就国际经济金融形势、深化中新金融领域合作、促进投资发展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徐志斌陪同会见。 2026-03-27/henan/2026/0327/2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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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6-03-27/henan/2026/0327/2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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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396亿元人民币,支出13064亿元人民币,顺差332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186亿元人民币,支出10335亿元人民币,顺差1851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210亿元人民币,支出2728亿元人民币,逆差151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8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127亿美元,支出2074亿美元,顺差5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935亿美元,支出1641亿美元,顺差294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92亿美元,支出433亿美元,逆差241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8年4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32 53 13,396 2,127 -13,064 -2,074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851 294 12,186 1,935 -10,335 -1,641 2.服务贸易差额 -1,519 -241 贷方 1,210 192 借方 -2,728 -433 2.1加工服务差额 79 13 贷方 80 13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8 1 贷方 23 4 借方 -14 -2 2.3运输差额 -329 -52 贷方 211 33 借方 -540 -86 2.4旅行差额 -1,207 -192 贷方 232 37 借方 -1,439 -229 2.5建设差额 28 4 贷方 69 11 借方 -41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3 -7 贷方 28 4 借方 -71 -11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13 2 借方 -11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7 -27 贷方 35 6 借方 -203 -32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4 10 贷方 168 27 借方 -103 -1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66 10 贷方 335 53 借方 -268 -4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0 -2 贷方 5 1 借方 -15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10 2 借方 -22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8-05-31/jiangxi/2018/0531/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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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35号)政策问答(第一期).docx 2018-05-24/jiangxi/2018/0522/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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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35号)政策问答(第二期).docx 2018-05-24/jiangxi/2018/0522/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