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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7362亿元,同比增长6%。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3744亿元,进口17062亿元,顺差6682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680亿元,进口3876亿元,逆差119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891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69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78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8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718亿美元,进口2946亿美元,顺差77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9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487 772 贷方 26424 3718 借方 -20938 -2946 1.货物贸易差额 6682 940 贷方 23744 3341 借方 -17062 -2401 2.服务贸易差额 -1196 -168 贷方 2680 377 借方 -3876 -545 2.1加工服务差额 73 10 贷方 91 13 借方 -19 -3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41 6 贷方 108 15 借方 -68 -10 2.3运输差额 -324 -46 贷方 773 109 借方 -1097 -154 2.4旅行差额 -1189 -167 贷方 351 49 借方 -1540 -217 2.5建设差额 60 8 贷方 124 17 借方 -64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17 -17 贷方 -11 -2 借方 -107 -15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4 1 借方 -8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76 -25 贷方 97 14 借方 -273 -3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92 27 贷方 437 61 借方 -245 -3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94 41 贷方 686 96 借方 -392 -5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11 2 借方 -37 -5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8 -3 贷方 9 1 借方 -27 -4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10-31/henan/2025/1031/2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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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漯河市分局紧扣贸易便利化政策要求,立足漯河“中国食品名城”产业定位,针对辖区食品出口企业“订单高频、资金周转急、汇率避险需求强”的特点,针对辖区食品出口产业优势,实施出口食品企业“三个联动”举措,打造高效、便捷的跨境结算环境,助力漯河食品“出海”持续增长。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漯河市食品出口总额5.8亿元,同比增长21%;出口额居全省第六位,增速居全省第八位,均较去年同期上升2位,贸易便利化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服务联动,扩大政策服务支持范围 国家外汇管理局漯河市分局以“扩范围、强风控、优服务”为核心,聚焦食品出口企业的实际需求,指导辖内银行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与网点,结合业务实际动态储备优质企业,多措并举推进便利化政策业务优化扩围。督促银行加强风险管理,督促银行结合食品出口“单据多、时效紧”的特点,建立客户分类与差异化审核机制,强化事后监管,审慎落实展业原则。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对银行一线网点培训,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基层展业能力。 漯河香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体验颇具代表性。此前该公司办理一笔业务,需准备合同、发票、报关单等大量纸质资料供银行审核,全程耗时往往需要大半天。在加入便利化试点后,企业提交的资料大幅精简,银行在收到企业境外汇款申请书后即可为企业快速办理业务,单笔业务办理时间从半天缩短至5分钟以内,金融服务效率得到显著提升。2025年前三季度,漯河市优质便利化企业累计18家,试点银行10家,办理便利化业务笔数1372笔,同比增长21.4%,金额6490.3万美元。 宣介联动,助企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 针对食品出口企业“利润薄、对汇率波动敏感”的痛点,国家外汇管理局漯河市分局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探索构建“外汇局+银行+企业”宣介体系,多维度推动汇率风险中性理念落地。依托“联合宣传+联动推广+贴身辅导”机制,组建联合宣讲队,通过“现场座谈+线上交流”双渠道,结合《河南省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奖励实施办法》,为企业详解“远期结售汇”“期权”等适配食品出口行业的避险工具;对重点企业实行“逐企建档、逐一对接、定向辅导”,确保政策精准触达,有效帮助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 依托县域外汇自律机制,国家外汇管理局漯河市分局扩大推广半径,将汇率避险“一站式”服务延伸至当地食品产业集群,邀请金融机构总分行专家面对面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推动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及“首办户”拓展工作取得实效。在号称“中国零食车间”的临颍县,联合外汇银行和跨境人民币展业自律机制开展汇率风险管理和跨境人民币政策集中宣讲活动2次,邀约70余家涉外企业负责人参会,并邀请省自律机制高级交易员专题授课,现场解答食品企业关心的“套保产品选择”“成本控制”等实际问题。此外,该局通过压实银行服务主体责任,对避险首办户推广工作和套保率按月通报等措施,明查暗访推动银行机构将优化汇率避险服务工作落实落细。今年前三季度,漯河市新增外汇套保首办户44家,首办金额3604万美元,套保率16.97%,同比增长11.45个百分点。 协同联动,优化涉外领域营商环境 国家外汇管理局漯河市分局坚持以“政银企协同”破题,完善常态化交流机制,精准响应企业诉求。今年以来,该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银行、产业园区及食品企业开展调研座谈与“一对一”企业服务6次,与双汇集团、卫龙商贸、中誉宠物等重点涉外食品企业面对面沟通,现场解决实际问题5项,推动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畅通。 卫龙集团此前1000万美元资本金入账后暂未启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漯河市分局得知后主动上门,详细介绍汇率避险相关政策,最终协助企业在中国银行办理双边期权业务,成功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在座谈交流中,又了解到企业有意办理跨国公司资金池业务,该局第一时间阐释政策要点、指导准备申报资料,为企业跨境资金高效流动提供有力支持。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漯河市分局还通过联合银行、企业开展联学共建,深入开展稳外贸和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宣传,推动“汇银企”三方良性互动。全面落实外汇监管职责,联合市公安局开展联席会议和案情磋商3次,深化与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合作备忘录机制,持续优化漯河市涉外领域营商环境。今年前三季度,漯河市涉外收入52704万美元,同比增长18.25%,结汇42762万美元,同比增长5.03%。 2025-11-14/henan/2025/1114/2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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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经济作为地方发展的“增长极”,其活力释放离不开外汇政策的精准赋能。2025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市分局强化政银企协同发力、省市县三级联动,持续推进外汇政策落实。从县域小厂到行业龙头,从纸质审批到线上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市分局正用“接地气”的外汇服务,让更多企业在“出海”路上走得更稳、更远。 2025年1月至9月,焦作市涉外收支总额27.28亿美元,同比增长14.21%;进出口总额172.10亿元,同比增长4.40%;直接投资跨境流入3547.67万美元,是去年同期的4.84倍;跨境流出6377.93万美元,是去年同期的1.12倍。 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政策协同“新机制” “以前企业找政策像‘大海捞针’,现在政策主动‘找上门’,我们再也不用为错过优惠发愁了!”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高先生感慨道。这一变化,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市分局构建的政策协同新机制。 该局将“百园千企”活动作为优化涉外金融服务的重要契机,加强跨部门政策协同,联合市商务局出台整合贸易便利化、跨境融资、汇率避险等一揽子举措,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服务合力。建立与商务、税务、海关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外汇局精准将重点外贸企业及潜力企业名录分发至银行,推动“政策找企业”替代“企业找政策”,构建起“外汇局引导、银行跟进、企业受益”的“大服务”格局,为企业开通了“政策直通车”。 推动政策下沉,实现县域宣讲“全覆盖” “以前总觉得外汇政策离我们小厂很远,直到宣讲队来园区,手把手教我们用便利化政策,以后每月能省下不少财务成本呢!”博爱县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的王先生在县域政策宣讲会上激动地表示。聚焦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市分局推动宣讲重心向县域园区、中小企业延伸。 2025年以来,该局联合博爱县人民政府、温县人民政府举办政银企对接会暨惠企政策宣讲会2场,携手市商务局、海关、税务局等部门举办涉外政策解读会6场,面向孟州特色产业园区企业开展政策宣讲1场,现场解读便利化试点政策、跨境融资渠道及汇率避险工具,回应企业诉求,实现了县域政策宣讲全覆盖。2025年新增的6家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企业全部为县域中小企业。 聚焦精准滴灌,开展重点企业“靶向访” “在外汇局的指导下,我们通过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不仅每年能节省财务费用超100万元,还规避了汇率波动风险!”龙佰集团财务负责人拿着最新的财务报表,对上门服务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市分局工作人员说。针对大型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差异化需求,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市分局开展“一对一”靶向辅导。2025年以来,该局深入龙佰集团、风神轮胎、中原内配等20余家重点涉外企业走访调研,“一企一策”解决企业在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外债借用、汇率风险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焦作市国资集团在境外融资时,曾因不熟悉流程陷入困境,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市分局工作人员全程跟进,从材料准备到业务审批提供全流程指导,帮助企业成功募集1.5亿美元资金,企业特意发来感谢信表达谢意。这种精准服务模式,有效推动龙头企业从“政策知情者”向“红利获得者”转变。 深化银企对接,打造便利服务“生态圈” “银行不仅给我们汇率避险点差优惠,还帮我们线上办理衍生品业务,不用跑网点,太方便了!就说今年,我们节省费用已经超过40万元了。”隆丰革乐美时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对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市分局政策宣讲和优质服务赞不绝口。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市分局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将便利化政策转化为差异化金融产品;联合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举办涉外便利化政策暨汇率避险宣介会,推动银行推出“便利化+线上服务”“便利化+减费让利”等模式,鼓励银行通过点差优惠、费用减免等方式降低企业成本。2025年1月至9月,全市银行共为28家涉外企业让利超500万元。同时,大力推广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场景应用,引导银行通过平台为企业提供线上化、智能化的衍生产品服务。2025年以来,通过平台完成衍生品签约83笔,金额9505万美元,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质效显著提升。 2025-11-14/henan/2025/1114/2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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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作宣讲报告。 潘功胜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从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深刻领会“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全面理解“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方面,对全会精神作了全面宣讲和系统阐释。 潘功胜指出,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是“十五五”时期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战略举措。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全会部署,深入研究谋划“十五五”时期中国人民银行重点工作,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健全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坚决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为实现党中央确定的“十五五”目标任务贡献更大金融力量。 潘功胜强调,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委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紧密联系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多渠道、多维度开展全会精神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报告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党委成员、国家外汇局党组成员,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机关各司局、各部门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各省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地市分行班子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相关所属单位部门副职以上干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内党员群众代表等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会。 2025-11-13/henan/2025/1113/2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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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433亿美元,较9月末上升47亿美元,升幅为0.14%。 2025年10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11-07/henan/2025/1107/2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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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9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6.8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4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6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2.4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8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9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0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9万亿美元)。 2025年1-9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30.1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11万亿美元)。 2025-10-31/henan/2025/1031/2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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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美国道富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韩利诺(Ronald Philip O’Hanley)一行。双方就当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全球及中国投资机会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红燕陪同会见。 2025-11-07/henan/2025/1107/2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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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橡树资本联席创始人兼联席董事长霍华德•马克斯(Howard Marks)。双方就全球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发展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红燕陪同会见。 2025-11-07/henan/2025/1107/2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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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261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960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435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756亿元,二次收入顺差492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6621亿元。2025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243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517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43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10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8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49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348亿美元。2025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35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735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8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276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56亿SDR,初次收入逆差182亿SDR,二次收入顺差5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722亿SDR。2025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437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711亿SDR。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19年以来各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透明度,国家外汇管理局自此次发布2025年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正式数起,新增发布投资收益细分数据,以及分部门、分期限金融账户数据。上述修订及新增数据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5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5年四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7261 2438 1789 贷方 2 87828 12408 9104 借方 3 -70567 -9970 -7315 1.A 货物和服务 4 18526 2618 1920 贷方 5 80470 11369 8341 借方 6 -61944 -8751 -6421 1.A.a 货物 7 21960 3103 2276 贷方 8 72796 10284 7546 借方 9 -50835 -7182 -5269 1.A.b 服务 10 -3435 -485 -356 贷方 11 7674 1084 795 借方 12 -11109 -1570 -1151 1.B 初次收入 13 -1756 -249 -182 贷方 14 6419 907 665 借方 15 -8175 -1155 -847 1.C 二次收入 16 492 69 51 贷方 17 939 133 97 借方 18 -448 -63 -4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6621 -2348 -1722 2.1 资本账户 20 -4 -1 0 贷方 21 1 0 0 借方 22 -5 -1 -1 2.2 金融账户 23 -16617 -2348 -1722 资产 24 -15954 -2254 -1653 负债 25 -663 -94 -6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6217 -2291 -1680 2.2.1.1 直接投资 27 417 59 43 资产 28 -2861 -404 -296 负债 29 3278 464 340 2.2.1.2 证券投资 30 -8313 -1174 -862 资产 31 -6899 -974 -716 负债 32 -1414 -200 -146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37 -48 -35 资产 34 720 102 75 负债 35 -1057 -149 -109 2.2.1.4 其他投资 36 -7984 -1128 -827 资产 37 -6513 -920 -674 负债 38 -1471 -208 -152 2.2.2 储备资产 39 -400 -57 -41 3.净误差与遗漏 40 -640 -90 -67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5年四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322亿美元(折约2279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52434 7350 5437 贷方 2 323156 45256 33498 借方 3 -270723 -37906 -28060 1.A 货物和服务 4 58683 8224 6082 贷方 5 295393 41368 30623 借方 6 -236710 -33144 -24541 1.A.a 货物 7 75704 10606 7850 贷方 8 267928 37522 27775 借方 9 -192224 -26916 -19925 1.A.b 服务 10 -17021 -2381 -1768 贷方 11 27465 3847 2848 借方 12 -44486 -6228 -4616 1.B 初次收入 13 -7826 -1095 -808 贷方 14 24472 3427 2534 借方 15 -32299 -4522 -3342 1.C 二次收入 16 1577 221 163 贷方 17 3291 461 341 借方 18 -1714 -240 -17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55171 -7735 -5711 2.1 资本账户 20 -14 -2 -1 贷方 21 10 1 1 借方 22 -24 -3 -2 2.2 金融账户 23 -55157 -7733 -5710 资产 24 -54293 -7609 -5633 负债 25 -864 -125 -7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58518 -8201 -6064 2.2.1.1 直接投资 27 -5536 -772 -578 资产 28 -11226 -1572 -1168 负债 29 5690 800 590 2.2.1.2 证券投资 30 -30354 -4256 -3138 资产 31 -25743 -3606 -2672 负债 32 -4611 -650 -466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725 -241 -179 资产 34 53 9 5 负债 35 -1778 -250 -184 2.2.1.4 其他投资 36 -20903 -2932 -2169 资产 37 -20739 -2908 -2152 负债 38 -164 -24 -17 2.2.2 储备资产 39 3361 468 353 3.净误差与遗漏 40 2737 385 274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5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923亿美元(折约6586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6-03-27/henan/2026/0327/2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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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63689亿元人民币(等值23288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1128亿元人民币(等值10119亿美元),占44%;短期外债余额为92561亿元人民币(等值13169亿美元),占56%。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9%。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5570亿元人民币(等值3638亿美元),占16%;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7438亿元人民币(等值1058亿美元),占4%;银行外债余额为65591亿元人民币(等值9332亿美元),占40%;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5090亿元人民币(等值9260亿美元),占40%。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1698亿元人民币(等值3087亿美元),占13%;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9619亿元人民币(等值4214亿美元),占18%;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3235亿元人民币(等值4728亿美元),占20%;债务证券余额为48193亿元人民币(等值6857亿美元),占30%;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485亿元人民币(等值496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20048亿元人民币(等值2852亿美元),占12%;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7411亿元人民币(等值1054亿美元),占5%。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90825亿元人民币(等值12922亿美元),占55%;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72864亿元人民币(等值10366亿美元),占45%。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6%,欧元债务占9%,日元债务占4%,港币债务占6%,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5%。 2025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11.9%,债务率为56.3%,偿债率为6.2%,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39.2%,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负债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债务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偿债率即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等外债风险指标的国际公认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 附表:中国2025年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5年末 2025年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25570 3638 短期 148 2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48 21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5422 3617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2321 3176 贷款 3101 44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7438 1058 短期 3332 474 货币与存款 1528 217 债务证券 1804 257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4106 584 SDR分配 3485 49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621 88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65591 9332 短期 49358 7022 货币与存款 26558 3778 债务证券 9533 1356 贷款 12678 180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89 84 长期 16233 2310 货币与存款 4390 625 债务证券 9332 1328 贷款 2453 34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8 8 其他部门 45042 6408 短期 35714 5081 货币与存款 721 103 债务证券 773 110 贷款 1318 18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9101 4140 其他债务负债 3800 541 长期 9328 1327 货币与存款 38 5 债务证券 4281 609 贷款 2149 306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518 74 其他债务负债 2342 333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20048 2852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845 1543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2013 286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7190 1023 外债总额头寸 163689 23288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3. 自2025年末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数据,健全全口径外债数据修订机制, 最新数据请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6-03-27/henan/2026/0327/21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