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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总局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确保企业等市场主体切实享受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化措施,9月10日-11日,李宜聪副行长带队分别在中国银行厦门分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和厦门银行召开三场外资外贸企业工作座谈会,与厦门航空、建发股份、港务贸易、同发食品等15家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了解外汇管理各项改革和便利化措施在企业层面的落实情况,倾听企业在办理外汇业务、跨境收支业务时面临的问题、困难及相关工作意见建议。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企业代表表示,今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时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便利化政策,大大提升了企业跨境贸易和跨境投融资的便利化水平。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情况,各企业代表就进一步简化银行外汇业务审核手续、贸易新业态发展、本外币跨境资金池业务、跨境投融资业务等反映各自诉求并提出相关建议。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就当前外汇管理各项改革和便利化措施做了宣传解释,对与会企业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逐一进行回复。 李宜聪副行长认真听取企业代表发言,与大家深入交流。他指出,厦门作为外向型经济城市,稳外资外贸是“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中的关键。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立足区域实际,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开放和风险防范双轮驱动,通过夯实机制保障、强化金融支持、优化外汇环境,全力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持续深化践行外汇领域便利化举措,着力提升外汇服务效能,努力实现跨境贸易投资更便利、外汇融资更高效、跨境资金结算更优质。为此,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组织银行持续加强政策宣讲,打通政策落地、起效的“最后一公里”;督促银行找准难点,疏通症结,精准服务企业, 确保各项便利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希望与会各企业代表继续保持沟通交流,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争取企业得到更多政策实惠,享受更好金融服务。 2020-09-16/xiamen/2020/0916/1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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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7日下午,厦门市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工作组第三次会议在招商银行厦门分行顺利召开。全市16家核心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计29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人民银行厦门市中支列席指导。会议由自律机制牵头行中国银行厦门分行交易银行部负责人主持。 会议肯定了各行在“抗疫、复工”、“落实六保、六稳”等方面做出的努力,总结线上“外汇超市”等创新性工作成果,探讨自律机制改革工作思路,并通报了全体会议筹备进展情况。会上,各成员行就落实收付汇展业原则进行热烈讨论,并由跨境办针对近期厦门市跨境人民币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相关措施意见等新政策向与会成员行做背景介绍和现场答疑。 最后,外汇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对自律机制在疫情期间保持并加强与监管的沟通,克服困难,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培训、调研、宣传等方面提出相关指导意见,强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号召各成员行探索共享渠道,加强经验分享,鼎力合作,服务企业,为完成自律工作目标、创造厦门地区良好外贸营商环境而努力,并提示做好经验总结和成果展示,加强正面引导,积极打造厦门自律品牌,为厦门特区成立40周年献礼。 2020-08-31/xiamen/2020/0831/1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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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金融业改革的不断推进,海峡两岸贸易和投资迅速发展。一直以来,外汇局厦门市分局以服务海西经济建设为出发点,积极关注并努力推动两岸经济金融合作。近日,厦门市分局成功推动全国首家两岸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资本金业务落地。 2020年2月17日,由厦门金圆集团与台湾统一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全国首家两岸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成立。为确保该公司能顺利开展筹备工作及后续业务,外汇局厦门市分局积极主动与企业沟通,指导承办行兴业银行,共同辅导企业顺利完成外汇管理资本项下相关业务。 一是做好两岸金融政策推广的“排头兵”。鉴于是厦门首笔合资证券公司资本金业务,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外汇局厦门市分局一方面积极与外管总局沟通寻求政策指导,另一方面,建立厦门市分局、银行、企业三方联动沟通机制,经过线上线下多次商讨,结合现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符合企业实际需求全流程解决方案,指导企业完成特殊机构赋码申领、前期费用登记等业务。 二是做好主动上门业务指导的“服务兵”。由于企业迫切需要尽快结汇,为更精准更高效服务企业,外汇局厦门市分局主动前往证券公司,现场办公,指导企业提高材料准备效率。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外汇局厦门市分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于30分钟内办理完该笔业务,企业于次日便在银行将外币资本金一次性结汇,既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做好跨境资金风险防范的“监测兵”。外汇局厦门市分局持续与证券公司保持良好沟通,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积极辅导企业结汇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资本金业务顺利落地,充分展现了外汇局厦门市分局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初心和使命,对厦门后续的外资券商和保险公司的招商起到积极的示范引领效应。下一步,外汇局厦门市分局将继续做好政策宣讲和业务辅导工作,提升外汇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两岸经济金融合作向深水区迈进。 2020-08-31/xiamen/2020/0831/1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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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5日,李宜聪副局长主持召开分局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总行总局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进一步提升分局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分局全体员工(含聘用制和外包人员)参加会议,中支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上,李宜聪副局长就进一步落实总局“好差评”管理工作制度、推进分局“好差评”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深刻领会总局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重要意义。实施网上服务和“好差评”制度,是全国外汇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为中心理念,不断推进外汇管理与服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必然要求。二是准确掌握外汇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具体要求。分局工作人员既要全面熟悉外汇局提供政务服务的渠道,也要熟悉群众进行“好差评”评价的渠道,还要全面了解“好差评”管理工作的要求。三是切实提高分局外汇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动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让群众到分局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四是充分用好评价结果,发挥“好差评”监督作用。及时查找分局政务服务的堵点、痛点和难点,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总结反思,加强尽职履责提高应对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确保不被投诉不被举报的“零差评”目标。随后,分局三个部门的负责人对推进“好差评”工作提出相应的工作思路,中支创建小组人员也表示希望外汇管理部门扎实做好“好差评”工作,丰富模范机关创建的内涵,巩固模范机关创建的成果。 下一步,我分局将扎实推进执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增强服务意识,夯实主体责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利外汇政务服务,确保不被投诉不被举报的“零差评”目标,努力创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2020-11-06/xiamen/2020/1106/1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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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总局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 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8号文”)等一系列外汇便利化新政策在辖内顺利贯彻落实,我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特成立讲师团,带业务到服务对象,向银行、企业宣传和讲解外汇管理政策,确保各项便利化措施有效落地。 8月20日,我分局资本项目讲师团首讲在农行厦门分行顺利完成。资本项目管理处周蕾为农行相关业务人员讲解了近期外汇管理便利化新政策及跨境融资外汇管理要点,帮助银行业务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向客户传导新政策,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 2020-08-24/xiamen/2020/0903/1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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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金融为民的理念贯穿于工作履职全过程,不断探索高效管理方式,优化外汇管理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市场主体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8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办理名录登记凭营业执照及申请表即可,取消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回执要求,取消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变更、注销登记手续。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严格落实总局相关要求,同时,积极推动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行政许可事项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系统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企业网上提交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资料,外汇局审核无误后即为企业办理登记,并将行政许可文书邮寄送达企业,企业无需再到外汇局现场办理相关业务。《指引》实施以来,截至9月25日,厦门市分局为辖内210家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除8家企业自行选择到外汇局现场办理业务外,其余202家企业均选择网上办理方式,企业由“最多跑一次”真正实现“一次不用跑”。外汇局服务再升级,企业“足底成本”得以减少,行政许可办理时间大幅缩短,企业对该项业务的满意度评价实现零差评。 目前,厦门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行政许可事项93%以上已实现全程线上办理。未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将继续以满足市场主体真实合规用汇需求作为初心使命,不断探索高效管理方式,持续推进行政许可线上办理,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进一步优化厦门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10-16/xiamen/2020/1016/1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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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刚才刘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当前形势,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将在国务院金融委统筹指导下,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中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建设与管理实践”,给大家做个汇报。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社会对危机的成因和教训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金融机构的个体稳健并不代表金融系统的整体稳健,维护系统性金融稳定,需要弥补微观审慎监管的不足,防范金融体系顺周期变化以及风险跨机构、跨市场、跨部门和跨境传染带来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并尽可能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在G20框架内,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清算银行(BIS)、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等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致力于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其中,核心内容就是建立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大宏观审慎政策实施力度,从而增强全球金融体系的韧性和稳健性,提高应对冲击的逆周期调节能力。 此次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主要经济体普遍采取降低逆周期资本缓冲、流动性要求等政策举措,及时释放宏观审慎政策缓冲,发挥了良好作用。据国际金融协会统计,截至2020年8月,包括G20成员在内的33个国家和地区,针对银行部门共实施了500多项审慎政策措施以应对疫情冲击,其中具有宏观审慎特征的政策措施占比达到60%左右。 我国在宏观审慎政策方面的探索实践起步较早。2003年,人民银行在房地产金融领域首次引入最低首付比例政策,并根据形势变化,多次逆周期调整最低首付比例要求。2010年,人民银行引入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并于2016年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MPA),将信贷投放与金融机构资本水平及经济增长相联系,有效促进了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宏观审慎管理工作。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2019年初,党中央、国务院批定的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人民银行负责宏观审慎管理的职能,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并批准设立了宏观审慎管理局。 近年来,我们认真履行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职责,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我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实践经验,研究编制《宏观审慎政策指引》,围绕政策目标、系统性风险监测评估、政策工具箱,政策传导等要点,健全宏观审慎治理机制,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2020年9月,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正式建立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初始缓冲资本比率设定为0。 二是有序推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2018年11月,人民银行联合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确立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测、监管和风险处置的总体制度框架。 在总体制度框架下,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制定了《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明确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方法、评估范围、评估流程,从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四个维度确立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指标体系,目前已完成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拟于近期发布。 正在制定《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从附加资本、杠杆率、大额风险暴露、公司治理、恢复和处置计划、信息披露和数据报送等方面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监管要求。 评估办法和附加监管规定发布后,我们将会同银保监会,认真开展评估工作,及时发布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及配套附加监管实施方案。 此外,为健全我国银行业风险处置机制,我们起草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对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比率、构成及监督检查、信息披露等提出要求。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2020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明确非金融企业控股或实际控制两类或者两类以上金融机构,具有规定情形的,应当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遵循宏观审慎管理理念,坚持总体分业经营为主的原则,以并表为基础,对金融控股公司资本、行为及风险进行全面、持续、穿透式监管。 四是开展重点领域宏观审慎管理。2020年2月,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工作方案》,明确将金融资产登记托管系统、清算结算系统、交易设施、交易报告库、重要支付系统、基础征信系统等六类设施及其运营机构,纳入统筹监管范围,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优化设施布局,健全治理机制。 推动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根据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和“稳地价、稳房价和稳预期”的需要,研究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居民债务收入比、房地产贷款风险权重等宏观审慎政策工具,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探索开展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根据外汇市场和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动态调整外汇风险准备金率和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系数。 相比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的理论与实践总体上起步不久,各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都还在不断健全完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筹指导下,认真履行宏观审慎政策牵头职责,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双支柱调控框架,支持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一是持续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适时发布《宏观审慎政策指引》,完善我国宏观审慎政策的总体设计和治理机制。继续加强重点领域宏观审慎管理工作,不断丰富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并制定工具启用、校准和退出机制。 二是完善系统性风险监测评估体系。重点健全房地产金融、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影子银行以及跨境资金流动等重点领域宏观审慎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分步实施宏观审慎压力测试并将其制度化。 三是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强化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建立我国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证券机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制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恢复和处置计划。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配套细则,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 四是做好宏观审慎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强宏观审慎政策和货币政策、微观审慎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政策合力。加强宏观审慎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等的协调配合,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最后,预祝本届金融街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2020-10-22/xiamen/2020/1022/1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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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两岸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成立,为确保企业能顺利开展筹备工作及后续业务,厦门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积极主动与企业沟通,指导企业完成特殊机构赋码申领、前期费用登记,投资款汇入及FDI登记。 因企业对接工作人员大部分为台湾同胞,对政策理解和工作理念均存在差异,为统一认识,更好服务企业,推动两岸金融合作发展,7月15日上午,厦门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处长带领业务骨干前往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沟通外币资本金结汇相关事宜。沟通会上,双方就资本金一次性结汇的需求,相关业务材料进行充分沟通。在资本项目管理处有的放矢的指导下,企业解决了业务困扰,提高了材料准备效率。在收到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金本外币转换业务相关材料后,我分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集合业骨骨干力量,于30分钟内办理完该笔业务,企业于次日便在银行将外币资本金一次性结汇,大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汇率波动风险。 厦门市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的政策,做好政策宣讲和辅导工作,大力支持两岸区域性金融合作及产融结合,做好“两稳一促”工作。 2020-07-17/xiamen/2020/0717/1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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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9月,银行结汇12341亿元人民币,售汇1207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269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811亿美元,售汇1771亿美元,结售汇顺差40亿美元。 2020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10249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713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5357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14663亿美元,累计售汇13901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762亿美元。 2020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901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8114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899亿元人民币。2020年1-9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17010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14411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260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0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257亿美元,对外付款412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32亿美元。2020年1-9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105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30681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374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20-10-23/xiamen/2020/1023/1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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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的通知》(汇发〔2019〕38号),决定取消11项证明材料,涉及结售汇、境外投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外保内贷等业务,简化办事流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证便民,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完) 附件:外汇管理取消证明事项目录 2020-01-07/xiamen/2020/0107/1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