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http://www.gov.cn/xinwen/2021-04/10/content_5598825.htm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2021-04-13/shanghai/2021/0413/1495.html
-
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及境外投资企业: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8号)、《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72号)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现就2021年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多报合一”和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企业无需重复在商务部联合报告系统或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申报数据。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市场监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2021年1月1日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报送年度报告。 二、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应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报送2020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企业登录机构代码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用户代码:quanyidj;初始密码:20150101Aa。 三、截至2021年6月30日仍未报送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21年6月30日前,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2021年7月1日起,年度报告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 四、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按要求完成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申报工作的主体,由国家外汇局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相关外汇业务、移交检查部门处罚等方式。 纳入登记申报范畴主体可于截止日后申请补登记,如有合理理由且系初次未按规定申报的,可凭相关说明函向外汇局申请补登记业务;若无合理理由,外汇局将先移交检查部门查处后受理补登记申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咨询电话:021-58845424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2021年4月1日 2021-04-13/shanghai/2021/0413/1494.html
-
见附件。 附件: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1.02 2021-04-13/guangdong/2021/0413/2010.html
-
2021-04-12http://www.gov.cn/premier/2021-04/11/content_5598935.htm
-
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改革的工作部署,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拟加快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进一步支持并便利本市企业对外贸易活动,优化本市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切实推动上海“五个中心”建设。 结合辖区实际,上海市分局修订并形成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21-58845729,或寄送至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81号705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4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2021年4月13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1-04-14/shanghai/2021/0414/1497.html
-
2021-04-09http://www.gov.cn/xinwen/2021-04/08/content_5598368.htm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3.7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3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3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1.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8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4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8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8.2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8万亿美元)。 2021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31.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94万亿美元)。(完) 2021-04-14/neimenggu/2021/0414/1050.html
-
2021-04-13http://www.gov.cn/premier/2021-04/12/content_5599126.htm
-
同舟共济克时艰,命运与共创未来 —在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开幕式上的视频主旨演讲 (2021年4月20日,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尊敬的各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 尊敬的各位国际组织负责人, 尊敬的各位博鳌亚洲论坛理事, 各位来宾,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与君远相知,不道云海深。”很高兴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同大家在“云端”相聚。首先,我代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对出席会议的线上线下所有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新老朋友,表示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 今年是论坛成立20周年。20年来,亚洲国家深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亚洲成为全球经济最具活力和增长潜力的地区。亚洲和世界各国携手应对恐怖主义、印度洋海啸、国际金融危机、新冠肺炎疫情等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努力维护地区稳定和安全。作为亚洲大家庭重要成员,中国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积极推动地区合作,与亚洲同进步,与世界共发展。论坛见证了中国、亚洲、世界走过的不平凡历程,为促进亚洲和世界发展发挥了重要影响力、推动力。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本届年会是在特殊背景下召开的。年会以“世界大变局:共襄全球治理盛举,合奏‘一带一路’强音”为主题,恰逢其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显著上升。人类社会面临的治理赤字、信任赤字、发展赤字、和平赤字有增无减,实现普遍安全、促进共同发展依然任重道远。同时,世界多极化趋势没有根本改变,经济全球化展现出新的韧性,维护多边主义、加强沟通协作的呼声更加强烈。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时代。 人类社会应该向何处去?我们应该为子孙后代创造一个什么样的未来?对这一重大命题,我们要从人类共同利益出发,以负责任态度作出明智选择。 中方倡议,亚洲和世界各国要回应时代呼唤,携手共克疫情,加强全球治理,朝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方向不断迈进。 ——我们要平等协商,开创共赢共享的未来。全球治理应该符合变化了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历史趋势,满足应对全球性挑战的现实需要。我们应该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要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国际上的事应该由大家共同商量着办,世界前途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不能把一个或几个国家制定的规则强加于人,也不能由个别国家的单边主义给整个世界“带节奏”。世界要公道,不要霸道。大国要有大国的样子,要展现更多责任担当。 ——我们要开放创新,开创发展繁荣的未来。开放是发展进步的必由之路,也是促进疫后经济复苏的关键。我们要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巩固供应链、产业链、数据链、人才链,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要深化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建设,推进基础设施联通,畅通经济运行的血脉和经络。要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现代能源等领域加强交流合作,使科技创新成果更好造福各国人民。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开放融通是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人为“筑墙”、“脱钩”违背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损人不利己。 ——我们要同舟共济,开创健康安全的未来。战疫仍在进行,胜利终将到来。我们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提升卫生医疗合作水平,充分发挥世界卫生组织关键作用。要加强疫苗研发、生产、分配国际合作,提高疫苗在发展中国家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让各国人民真正用得上、用得起。要全面加强全球公共卫生安全治理,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共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加大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解决发展中国家在资金、技术、能力建设方面的关切。 ——我们要坚守正义,开创互尊互鉴的未来。多样性是世界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的魅力所在。经历了疫情洗礼,各国人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要摒弃冷战思维和零和博弈,反对任何形式的“新冷战”和意识形态对抗。国与国相处,要把平等相待、互尊互信挺在前面,动辄对他国颐指气使、干涉内政不得人心。要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倡导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人类文明发展。 在此,我宣布,中方将在疫情得到控制后即举办第二届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为促进亚洲和世界文明对话发挥积极作用。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我多次说过,“一带一路”是大家携手前进的阳光大道,不是某一方的私家小路。所有感兴趣的国家都可以加入进来,共同参与、共同合作、共同受益。共建“一带一路”追求的是发展,崇尚的是共赢,传递的是希望。 面向未来,我们将同各方继续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践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弘扬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努力实现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目标。 ——我们将建设更紧密的卫生合作伙伴关系。中国企业已经在印度尼西亚、巴西、阿联酋、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土耳其等共建“一带一路”伙伴国开展疫苗联合生产。我们将在传染病防控、公共卫生、传统医药等领域同各方拓展合作,共同护佑各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我们将建设更紧密的互联互通伙伴关系。中方将同各方携手,加强基础设施“硬联通”以及规则标准“软联通”,畅通贸易和投资合作渠道,积极发展丝路电商,共同开辟融合发展的光明前景。 ——我们将建设更紧密的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加强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完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等多边合作平台,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 ——我们将建设更紧密的开放包容伙伴关系。世界银行有关报告认为,到2030年,共建“一带一路”有望帮助全球760万人摆脱极端贫困、3200万人摆脱中度贫困。我们将本着开放包容精神,同愿意参与的各相关方共同努力,把“一带一路”建成“减贫之路”、“增长之路”,为人类走向共同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100年来,中国共产党筚路蓝缕、求索奋进,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不仅使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也为人类文明和进步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中国将继续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 中国将始终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拓展同各国友好合作,积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中国将继续同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各国开展抗疫合作,坚守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的承诺,为发展中国家战胜疫情提供更多帮助。中国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永远不称霸、不扩张、不谋求势力范围,不搞军备竞赛。中国将积极参与贸易和投资领域多边合作,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和相关配套法规,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欢迎各方分享中国市场的巨大机遇。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同舟共济扬帆起,乘风破浪万里航。尽管有时会遭遇惊涛骇浪和逆流险滩,但只要我们齐心协力、把准航向,人类社会发展的巨轮必将行稳致远,驶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谢谢大家。 2021-04-23/shanghai/2021/0423/1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