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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外汇市场形势,研究部署2020年外汇管理工作任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外汇管理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金融委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在人民银行党委具体指导下,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二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推出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12条措施。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和“一带一路”沿线贸易投资活动。稳步推动资本项目开放,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证券公司结售汇业务试点。推出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三是有效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切实维护外汇市场稳定。灵活运用宏观审慎管理政策逆周期、市场化调节跨境资金流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四是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储备规模稳中有升。在复杂形势下,有力保障了外汇储备资产的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会议强调,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外汇管理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按照“四个坚持”和“六稳”要求,不断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把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努力奋斗。 会议部署了2020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外汇管理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创新理论武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二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不断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宏观审慎管理旨在维护外汇市场基本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微观监管立足对外汇市场各类主体及其交易行为实施真实性审核、行为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维护外汇市场秩序。三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的12项便利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支持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双向开放,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和高质量发展。支持贸易新业态,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外汇管理改革先行先试。建设开放的、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四是防范外部冲击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深入分析外部冲击对我国贸易投资、国际收支结构、跨境资本流动的影响,丰富政策工具箱。引导企业树立“财务中性”理念。完善外汇批发市场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外汇批发市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执法标准跨周期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维护外汇市场秩序。推进“数字外管”和“安全外管”建设。五是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提升运营管理现代化水平。稳妥审慎推进多元化运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外汇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出席会议。各外汇管理分局(外汇管理部)、局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 2020-01-10/liaoning/2020/0110/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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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地方、各部门正在全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金融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并肩作战,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保障金融服务顺畅。 为更好发挥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和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五部分,共30条措施。 《通知》要求,金融部门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民生和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发展。实施好逆周期调节,针对疫情防控需要和节后资金到期较多等情况,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疫情防控领域,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行业和企业,以及社会和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相关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要提高审批效率,降低贷款成本,完善续贷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运输、销售重要医用、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对名单内的企业,由人民银行通过低成本专项再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的方式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 《通知》指出,金融系统要合理调配金融资源,保障现金供应充足;维护支付清算顺畅运行,保障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畅通国库紧急拨款通道,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准确拨付;引导企业和居民线上办理金融业务,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征信权益和金融消费权益,保证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畅通。金融监管部门要对受疫情影响的监管事项做出妥善安排,免除企业的后顾之忧;金融基础设施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开设“绿色通道”,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服务效率,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金融机构要简化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便利防疫物资进口和接受捐赠资金,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通知》强调,金融系统要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我们坚信,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暂时的,中国经济长期向好、高质量增长的基本面没有变化。从内外部环境看,经济发展中的积极因素正在增多,经济内在的韧性增强,这些都对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形成支撑。要秉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总结借鉴历史经验,避免非理性情绪对金融市场形成不必要的影响。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应对疫情的可能影响,取得防控疫情的胜利,保持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完) 2020-02-03/liaoning/2020/0203/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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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2月,银行结汇12608亿元人民币,售汇12452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56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798亿美元,售汇1776亿美元,结售汇顺差22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1892亿元人民币,售汇1163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255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716亿元人民币,售汇81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00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425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48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1077亿元人民币。截至12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5158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21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938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666亿元人民币。 2019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12763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3147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3843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18493亿美元,累计售汇1905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56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11791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2089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97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971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058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87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551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551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9994亿元人民币。 2019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6899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6093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806亿元人民币。2019年1-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4977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48128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164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9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836亿美元,对外付款3721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15亿美元。2019年1-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6191亿美元,对外付款35946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4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20-01-20/liaoning/2020/0120/9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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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1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4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871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7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665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7万亿美元)。 2019年1-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00.5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12万亿美元)。(完) 2020-01-20/liaoning/2020/0120/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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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19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2019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83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9445亿元,服务贸易逆差5060亿元,初次收入逆差700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53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逆差521亿元。 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82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3583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3827亿元,初次收入逆差456亿元,二次收入顺差522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856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4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5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72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0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逆差75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3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43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017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6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7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77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9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00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984亿SDR,服务贸易逆差527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逆差54亿SDR。 按SDR计值,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35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485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45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99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19年三季度 2019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3,838 9,822 贷方 2 53,209 148,860 借方 3 -49,372 -139,038 1.A 货物和服务 4 4,385 9,756 贷方 5 48,559 134,593 借方 6 -44,174 -124,836 1.A.a 货物 7 9,445 23,583 贷方 8 44,375 122,369 借方 9 -34,930 -98,787 1.A.b 服务 10 -5,060 -13,827 贷方 11 4,183 12,223 借方 12 -9,244 -26,050 1.A.b.1 加工服务 13 264 790 贷方 14 272 808 借方 15 -8 -18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48 347 贷方 17 123 530 借方 18 -75 -183 1.A.b.3 运输 19 -1,153 -3,022 贷方 20 813 2,312 借方 21 -1,966 -5,334 1.A.b.4 旅行 22 -4,003 -11,484 贷方 23 624 1,790 借方 24 -4,627 -13,274 1.A.b.5 建设 25 68 237 贷方 26 233 709 借方 27 -165 -472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11 -333 贷方 29 80 218 借方 30 -192 -551 1.A.b.7 金融服务 31 17 65 贷方 32 56 184 借方 33 -39 -119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96 -1,455 贷方 35 109 342 借方 36 -605 -1,796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43 355 贷方 38 637 1,731 借方 39 -494 -1,376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01 970 贷方 41 1,197 3,474 借方 42 -897 -2,504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1 -160 贷方 44 13 44 借方 45 -74 -203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76 -139 贷方 47 26 82 借方 48 -102 -221 1.B 初次收入 49 -700 -456 贷方 50 4,199 12,939 借方 51 -4,900 -13,396 1.C 二次收入 52 153 522 贷方 53 451 1,328 借方 54 -298 -80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3,838 -926 2.1 资本账户 56 -17 -23 贷方 57 3 11 借方 58 -19 -33 2.2 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3,821 -90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4,900 -1,825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521 1,856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578 -4,749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057 6,605 2.2.2 储备资产 64 1,079 922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3 -2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4 -8 2.2.2.4 外汇储备 68 1,115 951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8,896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 2019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一、二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9年三季度 2019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549 1,432 贷方 2 7,615 21,719 借方 3 -7,066 -20,287 1.A 货物和服务 4 628 1,418 贷方 5 6,949 19,635 借方 6 -6,322 -18,217 1.A.a 货物 7 1,352 3,435 贷方 8 6,351 17,850 借方 9 -4,999 -14,415 1.A.b 服务 10 -724 -2,017 贷方 11 599 1,785 借方 12 -1,323 -3,802 1.A.b.1 加工服务 13 38 115 贷方 14 39 118 借方 15 -1 -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 51 贷方 17 18 78 借方 18 -11 -27 1.A.b.3 运输 19 -165 -441 贷方 20 116 337 借方 21 -281 -778 1.A.b.4 旅行 22 -573 -1,676 贷方 23 89 261 借方 24 -662 -1,938 1.A.b.5 建设 25 10 35 贷方 26 33 104 借方 27 -24 -69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6 -49 贷方 29 11 32 借方 30 -27 -80 1.A.b.7 金融服务 31 2 10 贷方 32 8 27 借方 33 -6 -17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71 -212 贷方 35 16 50 借方 36 -87 -262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1 52 贷方 38 91 253 借方 39 -71 -201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3 142 贷方 41 171 507 借方 42 -128 -365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9 -23 贷方 44 2 6 借方 45 -11 -30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1 -20 贷方 47 4 12 借方 48 -15 -32 1.B 初次收入 49 -100 -63 贷方 50 601 1,890 借方 51 -701 -1,953 1.C 二次收入 52 22 76 贷方 53 65 194 借方 54 -43 -11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549 -120 2.1 资本账户 56 -2 -3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3 -5 2.2 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547 -11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701 -247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75 277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26 -693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51 970 2.2.2 储备资产 64 154 130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 -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3 -1 2.2.2.4 外汇储备 68 160 134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1,312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19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一、二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9年三季度 2019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400 1,035 贷方 2 5,542 15,700 借方 3 -5,142 -14,665 1.A 货物和服务 4 457 1,027 贷方 5 5,057 14,194 借方 6 -4,601 -13,167 1.A.a 货物 7 984 2,485 贷方 8 4,622 12,904 借方 9 -3,638 -10,420 1.A.b 服务 10 -527 -1,458 贷方 11 436 1,290 借方 12 -963 -2,748 1.A.b.1 加工服务 13 27 83 贷方 14 28 85 借方 15 -1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5 37 贷方 17 13 56 借方 18 -8 -19 1.A.b.3 运输 19 -120 -319 贷方 20 85 244 借方 21 -205 -562 1.A.b.4 旅行 22 -417 -1,212 贷方 23 65 189 借方 24 -482 -1,400 1.A.b.5 建设 25 7 25 贷方 26 24 75 借方 27 -17 -50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2 -35 贷方 29 8 23 借方 30 -20 -58 1.A.b.7 金融服务 31 2 7 贷方 32 6 19 借方 33 -4 -13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2 -153 贷方 35 11 36 借方 36 -63 -18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5 37 贷方 38 66 183 借方 39 -51 -145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1 102 贷方 41 125 367 借方 42 -93 -264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 -17 贷方 44 1 5 借方 45 -8 -2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8 -15 贷方 47 3 9 借方 48 -11 -23 1.B 初次收入 49 -73 -47 贷方 50 437 1,366 借方 51 -510 -1,412 1.C 二次收入 52 16 55 贷方 53 47 140 借方 54 -31 -8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400 -90 2.1 资本账户 56 -2 -2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2 -4 2.2 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398 -88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510 -183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54 199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64 -501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10 700 2.2.2 储备资产 64 112 95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3 -1 2.2.2.4 外汇储备 68 116 98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945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19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一、二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9-11-13/liaoning/2019/1113/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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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1156亿元,支出2688亿元,逆差153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167亿美元,支出389亿美元,逆差222亿美元。 因海关1月和2月的货物贸易进出口数据将合并发布,2020年1月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数据也将与2月数据合并发布。(完)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0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1.服务贸易差额 -1532 -222 贷方 1156 167 借方 -2688 -389 1.1加工服务差额 78 11 贷方 80 12 借方 -3 0 1.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0 1 贷方 28 4 借方 -18 -3 1.3运输差额 -319 -46 贷方 225 33 借方 -544 -79 1.4旅行差额 -1269 -183 贷方 166 24 借方 -1435 -207 1.5建设差额 8 1 贷方 56 8 借方 -48 -7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8 -6 贷方 16 2 借方 -55 -8 1.7金融服务差额 9 1 贷方 20 3 借方 -10 -1 1.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24 -18 贷方 34 5 借方 -158 -23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5 4 贷方 153 22 借方 -128 -18 1.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13 16 贷方 366 53 借方 -253 -37 1.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0 -3 贷方 3 0 借方 -23 -3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5 -1 贷方 9 1 借方 -13 -2 注: 1. 本表所称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1.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1.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1.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1.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1.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1.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1.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1.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1.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1.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0-03-02/liaoning/2020/0302/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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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82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8640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19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806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83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042亿元。 2019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24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1970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8027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407亿元,二次收入顺差705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406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0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2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97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57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90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7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62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61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4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0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591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9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92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894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3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11亿SDR。 按SDR计值,2019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27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395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36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464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19年四季度 2019年 1. 经常账户 1 2,820 12,242 贷方 2 53,655 202,561 借方 3 -50,835 -190,320 1.A 货物和服务 4 4,444 13,943 贷方 5 49,984 184,573 借方 6 -45,540 -170,629 1.A.a 货物 7 8,640 31,970 贷方 8 45,358 167,727 借方 9 -36,718 -135,757 1.A.b 服务 10 -4,196 -18,027 贷方 11 4,626 16,846 借方 12 -8,823 -34,873 1.A.b.1 加工服务 13 269 1,059 贷方 14 277 1,085 借方 15 -8 -2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96 443 贷方 17 169 700 借方 18 -73 -256 1.A.b.3 运输 19 -1,040 -4,073 贷方 20 873 3,185 借方 21 -1,913 -7,258 1.A.b.4 旅行 22 -3,597 -15,085 贷方 23 688 2,474 借方 24 -4,286 -17,559 1.A.b.5 建设 25 114 352 贷方 26 286 995 借方 27 -172 -64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13 -434 贷方 29 114 332 借方 30 -226 -766 1.A.b.7 金融服务 31 37 102 贷方 32 83 267 借方 33 -47 -165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60 -1,914 贷方 35 113 455 借方 36 -573 -2,36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96 551 贷方 38 679 2,411 借方 39 -483 -1,859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68 1,338 贷方 41 1,299 4,773 借方 42 -931 -3,435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2 -222 贷方 44 16 59 借方 45 -78 -28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 -144 贷方 47 27 109 借方 48 -33 -254 1.B 初次收入 49 -1,806 -2,407 贷方 50 3,215 16,205 借方 51 -5,021 -18,612 1.C 二次收入 52 183 705 贷方 53 456 1,784 借方 54 -273 -1,07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2,820 -590 2.1 资本账户 56 0 -23 贷方 57 4 15 借方 58 -4 -38 2.2 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2,820 -56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260 -1,929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042 4,065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975 -6,734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4,018 10,799 2.2.2 储备资产 64 440 1,362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3 -34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6 -1 2.2.2.4 外汇储备 68 447 1,397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11,651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 2019年初步数为2019年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9年四季度 2019年 1. 经常账户 1 401 1,775 贷方 2 7,631 29,356 借方 3 -7,230 -27,581 1.A 货物和服务 4 632 2,013 贷方 5 7,109 26,743 借方 6 -6,477 -24,730 1.A.a 货物 7 1,229 4,628 贷方 8 6,451 24,301 借方 9 -5,222 -19,673 1.A.b 服务 10 -597 -2,614 贷方 11 658 2,442 借方 12 -1,255 -5,056 1.A.b.1 加工服务 13 38 154 贷方 14 39 157 借方 15 -1 -4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4 65 贷方 17 24 102 借方 18 -10 -37 1.A.b.3 运输 19 -148 -590 贷方 20 124 462 借方 21 -272 -1,052 1.A.b.4 旅行 22 -512 -2,189 贷方 23 98 358 借方 24 -609 -2,547 1.A.b.5 建设 25 16 51 贷方 26 41 144 借方 27 -24 -9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6 -63 贷方 29 16 48 借方 30 -32 -111 1.A.b.7 金融服务 31 5 15 贷方 32 12 39 借方 33 -7 -2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5 -278 贷方 35 16 66 借方 36 -82 -344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8 80 贷方 38 97 349 借方 39 -69 -269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52 194 贷方 41 185 692 借方 42 -132 -498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9 -32 贷方 44 2 9 借方 45 -11 -4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 -21 贷方 47 4 16 借方 48 -5 -37 1.B 初次收入 49 -257 -340 贷方 50 457 2,355 借方 51 -714 -2,695 1.C 二次收入 52 26 102 贷方 53 65 259 借方 54 -39 -15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401 -69 2.1 资本账户 56 0 -3 贷方 57 1 2 借方 58 -1 -5 2.2 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401 -6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464 -259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90 591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81 -976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571 1,567 2.2.2 储备资产 64 63 193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 -5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0 2.2.2.4 外汇储备 68 64 198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1,706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19年初步数为2019年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9年四季度 2019年 1. 经常账户 1 292 927 贷方 2 5,549 15,707 借方 3 -5,257 -14,780 1.A 货物和服务 4 460 1,030 贷方 5 5,169 14,306 借方 6 -4,710 -13,276 1.A.a 货物 7 894 2,395 贷方 8 4,691 12,974 借方 9 -3,797 -10,579 1.A.b 服务 10 -434 -1,365 贷方 11 478 1,332 借方 12 -912 -2,697 1.A.b.1 加工服务 13 28 84 贷方 14 29 86 借方 15 -1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0 42 贷方 17 18 61 借方 18 -8 -19 1.A.b.3 运输 19 -108 -306 贷方 20 90 250 借方 21 -198 -555 1.A.b.4 旅行 22 -372 -1,167 贷方 23 71 195 借方 24 -443 -1,362 1.A.b.5 建设 25 12 30 贷方 26 30 80 借方 27 -18 -50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2 -35 贷方 29 12 26 借方 30 -23 -62 1.A.b.7 金融服务 31 4 9 贷方 32 9 22 借方 33 -5 -13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8 -149 贷方 35 12 36 借方 36 -59 -186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0 43 贷方 38 70 186 借方 39 -50 -144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8 109 贷方 41 134 376 借方 42 -96 -26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 -17 贷方 44 2 5 借方 45 -8 -2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 -7 贷方 47 3 9 借方 48 -3 -16 1.B 初次收入 49 -187 -161 贷方 50 332 1,261 借方 51 -519 -1,421 1.C 二次收入 52 19 58 贷方 53 47 140 借方 54 -28 -82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292 18 2.1 资本账户 56 0 -1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0 -2 2.2 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292 18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37 -10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11 464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04 -541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415 1,005 2.2.2 储备资产 64 45 29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2 2.2.2.4 外汇储备 68 46 28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945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19年初步数为2019年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0-02-17/liaoning/2020/0217/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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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8127亿元,支出16140亿元,顺差198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6303亿元,支出12854亿元,顺差3450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824亿元,支出3286亿元,逆差146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585亿美元,支出2302亿美元,顺差28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325亿美元,支出1833亿美元,顺差492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60亿美元,支出469亿美元,逆差20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9年1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987 283 18,127 2,585 -16,140 -2,302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450 492 16,303 2,325 -12,854 -1,833 2.服务贸易差额 -1,463 -209 贷方 1,824 260 借方 -3,286 -469 2.1加工服务差额 104 15 贷方 107 15 借方 -3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9 6 贷方 79 11 借方 -39 -6 2.3运输差额 -367 -52 贷方 325 46 借方 -692 -99 2.4旅行差额 -1,318 -188 贷方 209 30 借方 -1,527 -218 2.5建设差额 67 10 贷方 134 19 借方 -67 -10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7 -4 贷方 55 8 借方 -82 -12 2.7金融服务差额 20 3 贷方 43 6 借方 -23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79 -26 贷方 45 6 借方 -224 -32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00 14 贷方 294 42 借方 -194 -28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19 17 贷方 516 74 借方 -397 -5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4 -3 贷方 7 1 借方 -31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 0 贷方 10 1 借方 -8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0-02-05/liaoning/2020/0205/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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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2019年前三季度国际收支状况答记者问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呈现顺差,跨境资金流动平稳,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一是经常账户呈现顺差,其中货物贸易顺差增长,服务贸易逆差缩小。2019年前三季度,经常账户顺差1432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逆差55亿美元。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3435亿美元,同比增长34%;服务贸易逆差2017亿美元,同比下降12%。服务贸易项下,旅行、运输和知识产权使用费逆差分别同比下降8%、15%和10%。 二是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在较高规模。2019年前三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277亿美元。其中,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693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970亿美元,仍保持在较高规模。 三是证券投资呈现顺差,双向资金流动活跃。据初步统计,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证券投资顺差约400亿美元。其中,我国对外证券投资逾600亿美元,来华证券投资逾1000亿美元。 四是储备资产基本稳定。2019年前三季度,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减少130亿美元。考虑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2019年9月末,我国储备资产余额32045亿美元,较2018年末增加365亿美元。 总体来看,在我国经济基本面长期向好、全方位对外开放持续推进等背景下,预计全年国际收支将继续呈现总体稳定、基本平衡的格局。 2019-11-13/liaoning/2019/1113/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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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1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55亿美元,较2019年12月末上升76亿美元,升幅0.2%。 2020年1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为外汇储备规模稳定提供支撑。同时,受中美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英国正式脱欧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国际金融市场上美元指数小幅上升,主要国家债券价格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往前看,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国际金融市场仍面临较多不确定因素。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暂时的,中国有信心、有能力、有把握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国经济长期向好、高质量增长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加之外汇市场运行机制日益完善,有利于市场平稳运行,这都将继续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提供坚实基础。 2020-02-10/liaoning/2020/0210/9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