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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外债账户可否与国内资金主账户进行资金划转?当成员企业为实际外债借款人并由主办企业代理其借入外债时,相关资金通过国内主账户流入后可划转至成员公司什么账户,成员公司如何使用? 答:根据7号文,集中外债额度的成员企业不得自行举借外债,国内资金主账户的收支范围也不含外债账户。 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借入的外债资金,可由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直接代成员企业对外支付,或结汇进入国内资金主账户对应的结汇待支付账户,再由主办企业代成员企业支付。 若必须由成员企业自行支付,可将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划入成员企业基于委托贷款框架开立的国内外汇贷款账户(委托贷款账户),或结汇进入主办企业的结汇待支付账户,再划入成员企业的结汇待支付账户。 在偿还时,对于划往成员企业国内外汇贷款账户(委托贷款账户)的外债资金,成员企业可将自有外汇资金或人民币资金购汇划至该国内外汇贷款账户(委托贷款账户)后,再划至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用于偿还;对于划往成员企业结汇待支付账户的外债资金,成员企业应将人民币资金划至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的人民币子账户购汇偿还。 无论由主办企业代为支付或成员企业自行支付,均需遵守16号文等现行外汇管理规定。 2020-03-04/ningbo/2020/0304/1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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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内资金主账户是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可否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归集境内成员企业人民币账户资金? 答:若跨国公司在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项下有归集人民币资金需求,国内资金主账户可归集境内成员企业人民币账户资金并将归集的人民币资金划转至境内成员企业人民币账户,银行应在国内资金主账户内将外币和人民币子账户分开管理,并按照展业原则做好真实性审核。但国内资金主账户的资本项下外币资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直接对外支付或划转至主办企业对应开立的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账户(以下简称结汇待支付账户),同时需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以下简称16号文)等现行外汇管理规定。 2020-03-04/ningbo/2020/0304/1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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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障涉外企业日常外汇业务办理需要,外汇局余姚市支局积极开展外汇业务“网上办”、“邮寄办”,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近日,外汇局余姚市支局通过“邮寄办”为某公司办结了2020年第一笔内保外贷签约登记业务。 2020-03-04/ningbo/2020/0304/1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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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支局疫情防控不放松,通过外汇业务“绿色通道”,通过资料线上预审及“邮寄办”,零接触完成外债登记业务办理,支持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2020-03-04/ningbo/2020/0304/1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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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外汇局慈溪市支局组织干部职工赴社区卡点进行志愿服务,携手社区战“疫”。 2020-03-04/ningbo/2020/0304/1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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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0〕2号)政策问答 2020-03-04/safe/2020/0304/15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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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政策透明度,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了《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在门户网站“政策法规”-“现行有效法规目录”栏目发布,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目录》共收录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规定219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其中,《目录》新增文件主要涉及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精简外汇账户、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等。(完) 2020-02-28/hebei/2020/0228/1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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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0〕2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日前,结合实践中境外投资者和结算代理人普遍关注的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政策问答(中英文)。政策问答主要针对《通知》所涉的16个方面操作,详细解释了外汇风险敞口范围、外汇对冲渠道变更、账户开立、资金划转等操作性问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不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深化外汇市场发展,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开放。(完) 2020-03-04/safe/2020/0304/15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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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湘西州疫情防控,把握新形势落实新要求,着力推动湘西州外汇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2月28日,湘西州中心支局组织辖内六家外汇指定银行召开2020年湘西州外汇管理工作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内容一是传达2020年湖南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回顾2019年度湘西州外汇管理工作成效,通报考核结果,梳理存在的问题;三是规划2020年工作,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工作要求;四是研讨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会上,刘晓波副局长分析了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指出外汇管理履职值得关注的问题,并对2020年全州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畅通政策传导渠道,打通外汇政策传导赌点、盲点;二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主动作为,畅通便利化绿色通道,确保外汇服务质量有提升;三是扎实提升数据质量,增强事前事中事后真实性审核力度,守土尽责,防范风险;四是强化工作联动,整合资源,构建信息调研大格局,提升调研服务决策质效。 2020-03-02/hunan/2020/0302/1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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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0〕2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日前,结合实践中境外投资者和结算代理人普遍关注的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政策问答(中英文)。政策问答主要针对《通知》所涉的16个方面操作,详细解释了外汇风险敞口范围、外汇对冲渠道变更、账户开立、资金划转等操作性问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不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深化外汇市场发展,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开放。(完) 2020-03-05/beijing/2020/0305/11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