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9年3月13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拉开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在成立40周年之际,2019年3月25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联合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广州分行开展“外汇往事 经常穗粤”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邀请了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以及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国际结算业务岗位的资深专家进行交流座谈,并通过往事照片专辑回放、参观中国银行行史馆(广东)等,回顾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广东省外汇管理改革开放的历程,加深了与会者对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与国家改革开放大局的认识。 下一阶段,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进各项外汇管理改革举措在南粤大地落实见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2019-04-03/guangdong/2019/0403/1366.html
-
为促进外汇业务稳健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近期,外汇局江门市中心支局积极开展2019年外汇宣传月活动。宣传活动形式多样,把外汇知识直接“送达”市民身边,获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外汇局江门市中心支局采取三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在江门市内66个户外阅读栏灯箱内张贴“外汇投资需谨慎 正规渠道保权益”“诚信守法用外汇 合规经营促发展”等宣传标语,提醒社会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二是在多个居民小区、商业办公楼、大型综合购物中心的电梯桥厢内,张贴“履行用汇主体义务 依法做好国际收支申报”的温馨提示,增强用汇主体国际收支申报的意识。三是通过银行机构的多种宣传渠道派发印有“诚信兴商 合法用汇”等标语的宣传品,进一步扩大宣传的覆盖面。 2019-03-12/guangdong/2019/0312/1344.html
-
2019年3月15日,外汇局东莞市中心支局联合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消保协会、东莞银行等单位开展“普及外汇政策法规 共建健康市场秩序”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在人流密集的东莞市海德广场和人民公园举行,外汇局东莞市中心支局通过设摊宣讲、摆设展板、悬挂横幅、派发外汇知识宣传彩页和纪念品等方式,大力宣传个人外汇收支、银行卡境外交易、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申报等外汇政策,以及与境外留学、出境旅游、移民等相关的国际收支申报与结售汇知识,警示非法网络炒汇、地下钱庄等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市民依法保障合法权益。本次宣传活动反响热烈,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外汇知识的知晓度和诚信兴商意识,受到一致好评。 2019-03-28/guangdong/2019/0328/1360.html
-
自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业务下放银行办理改革试点政策实施以来,外汇局河源市中心支局积极采取措施,促使试点政策尽快落地实施。 一是举办试点业务专项政策培训,向银行业务人员详细讲解试点政策内容、业务流程、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二是组织银行开展网点全覆盖、外债客户全覆盖宣传,包括在辖内70多个银行外汇业务网点循环播放宣传视频,对辖内跨境融资主体开展面对面或电话沟通的政策宣传等,方便市场主体及时了解试点政策措施和要点。三是鼓励银行业务人员通过微信、微博、QQ等自媒体,广泛推送试点政策解读信息和宣传视频,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悉面。 近日,外汇局河源市中心支局指导中国农业银行河源分行办理辖内首笔外债注销业务,《河源日报》和《河源晚报》等当地媒体同时刊报相关情况。 2019-03-06/guangdong/2019/0306/1337.html
-
2019年3月17日,为广泛普及外汇知识,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意识和合法用汇理念,外汇局清远市中心支局借助“2019时代中国清远马拉松赛”平台,联合工商银行清远分行积极开展外汇政策宣传活动。 在热闹的马拉松活动现场,外汇局清远市中心支局主要采用组建宣传方队、悬挂外汇宣传标语、发放外汇知识手册以及现场答疑等方式,积极向参赛选手以及现场观赛群众宣传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诚信兴商、合法用汇等内容。据统计,现场共有来自15个国家和地区的2.2万名运动员及观赛群众数万人,进一步扩大了外汇政策的影响力。 2019-04-02/guangdong/2019/0402/1361.html
-
近日,为进一步扩大外汇知识普及面,在第56个学雷锋纪念日和第20个中国青年志愿服务日来临之际,外汇局汕头市中心支局开展“外汇知识进社区 志愿服务新时代”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外汇局汕头市中心支局以张贴横幅、派发宣传册子、现场答疑等形式,宣讲国际收支申报、贸易信贷、银行卡境外提现等外汇政策,还组织了“红马甲”志愿服务小分队走街串巷,向广大市民普及有关出国留学、境外旅游等用汇知识,指导合规办理外汇业务。参与群众学习热情高涨,与外汇局汕头市中心支局就亲身经历和碰到的案例展开了更深入的交流。 2019-03-20/guangdong/2019/0320/1349.html
-
为增强公众合法合规用汇意识,近日,外汇局乐昌市支局值新春佳节和外出务工村民大量返乡之际,携手乐昌市邮政局、邮政储蓄银行廊田支行、建设银行乐昌支行分别到乐昌市廊田镇和北乡镇前村开展外汇管理政策“进乡镇”宣传活动。 在廊田镇活动现场,外汇局乐昌市支局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讲解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并通过典型案例展示打击地下钱庄和网络“炒汇”平台等非法行为,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在北乡镇前村活动现场,外汇局乐昌市支局采取宣讲外汇政策与放映爱国主义电影相结合的形式,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用汇观念,提高外汇违法违规行为识别能力。 2019-02-25/guangdong/2019/0225/1328.html
-
为提升贸易信贷统计数据质量,确保2019年贸易信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2019年3月12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举办2019年广州市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业务现场培训,广州市116家月度调查企业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介绍了开展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详细讲解填报要点,梳理分析了以往企业经常碰到的填报难点、易错点,并现场答疑释惑。参会企业表示,通过培训,对贸易信贷调查工作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将及时认真地做好该项工作,确保申报数据质量。 2019-03-21/guangdong/2019/0321/1351.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提高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银行可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支付机构可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二、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并按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至海外仓销售的货物,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可与相应货物的出口报关金额不一致。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报送外汇业务报告。 三、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可为客户代垫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代垫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涉及非关联企业代垫或代垫期限超过12个月的,应按规定报备所在地外汇局。 四、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境内个人办理跨境电子商务项下结售汇,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五、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委托第三方报关出口的市场主体,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自身名义办理收汇: (一)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市场主体已在地方政府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以下简称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备案。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应能采集交易、出口全流程信息,并提供与企业、个体工商户对应的出口明细数据。 (二)经办银行具备接收、存储交易信息的技术条件,系统与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对接,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识别客户身份,审核交易背景的真实性,防范交易信息重复使用。 六、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境内和境外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要求的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结算。个人办理市场采购贸易项下结汇,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七、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根据客户委托,代办出口收汇手续。经办银行可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送的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出口收汇,外汇或结汇资金直接进入委托客户的账户。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经办银行办理上述业务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办银行需满足本《通知》第一条的要求。 (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与委托客户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并已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综合服务。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风险控制体系健全,具备 “交易留痕、风险可控”的技术条件。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向委托客户明示实际成交汇率,不得利用汇率价差非法牟利。 八、外汇局通过技术手段支持企业优化外汇业务流程。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可通过联机接口服务连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联机查询名录状态,办理企业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等;可通过银行电子单据办理国际收支申报或数字外管平台(ASONE)企业版网上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九、审核交易电子信息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汇发〔2019〕25号),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银行和支付机构办理还原申报时,单笔金额低于等值5000美元(含),应以自身名义进行汇总还原申报。对存在出口退税、融资等需求的涉外收付款,可选择以企业名义,将同一交易对手且交易性质相同的逐笔数据汇总还原申报。银行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相关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涉外收支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和“外贸综合服务”。 十、外汇局对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涉外收支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开展监测、核查和检查。对异常交易主体实施重点名单管理,向银行和支付机构发布。持续对审核交易电子信息的银行和支付机构进行评估,并依法退出不符合条件的银行或支付机构。 十一、为贸易新业态提供服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按照展业原则,应完善贸易新业态客户身份识别和管理制度,加强客户信用分类管理,持续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与交易抽查验证,健全客户合规约束和分类标识机制,审慎办理重点名单内市场主体的外汇业务,指导客户合规办理外汇收支。 十二、外汇局密切跟踪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按照 “服务实体、便利开放、交易留痕、风险可控”的原则,主动回应市场诉求。对于符合改革发展方向、真实合理的新型贸易收支,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程序通过集体审议解决,但不得新增行政许可。 十三、对违反本通知及相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四、本通知有关定义: (一)跨境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商品或者服务贸易进出口的经营活动。 (二)市场采购贸易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指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身份,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依法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代为办理包括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业务和协助办理融资业务的企业。 十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5月20日 2020-06-04/neimenggu/2020/0604/808.html
-
今年以来,金融及相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在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重点围绕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经营的影响,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精准金融服务。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近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20〕120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地方融资环境、强化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 《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国性银行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把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商业银行要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鼓励保险机构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提供针对性较强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 《意见》指出,要改革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强化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和结构调整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强化外部考核激励机制。积极发挥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2020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力争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业务合作,提高批量合作业务中风险责任分担比例至30%。 《意见》明确,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释放更多资源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优化新三板发行融资制度,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专注投资中小微企业创新创造企业。(完) 2020-06-02/beijing/2020/0602/12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