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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综合保税港区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为支持洋浦综合保税港区开展先行先试,6月22日-23日,海南省分局组成调研组实地开展调研。调研以座谈会形式进行,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保税港区内的4家银行、10家企业的代表参加了座谈。 座谈中,调研组首先了解了保税港区的发展规划、企业入驻保税港区的基本条件、区内重点企业业务模式、银行为区内企业办理外汇业务的基本流程及审核方法等基本情况。然后与区内银行和企业就外汇业务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困难、政策诉求、风控措施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海南省分局表示,外汇管理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发展需要,研究推进洋浦保税港区开展先行先试,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020-06-24/hainan/2020/0624/1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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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殷兴山局长主持召开钱潮讲堂第七期讲座。 2020-06-16/zhejiang/2020/0616/1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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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殷兴山局长主持召开金融稳定专题会议。 2020-06-15/zhejiang/2020/0615/1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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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国际收支统计基础,逐步扩大申报主体覆盖面,提升我国国际收支数据质量,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8〕24号文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启动非金融企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工作。结合企业涉外收支规模和前期调研情况,原则上将2018年涉外收付款规模等值7亿美元以上的企业作为第一批申报企业,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别调整。请各分局按照如下安排指导企业开展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工作: 一、数据报送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12月起试报送数据;2021年1月起正式报送数据。 二、准备工作 一是做好制度解释。请各分局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转发至相关辖内企业并传达到位。 二是做好系统准入指导。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在9月底批量完成企业的系统准入工作。请各分局指导辖内企业关注准入情况。 三是指导企业做好系统配置设置。请各分局指导企业登录数字外管平台(ASOne),根据常用下载栏目中的《对外资产负债数据报送操作手册及报送模板》进行系统配置。 三、培训指导 请各分局根据《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与《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对辖内申报主体进行培训和指导。此外,中国外汇网-培训教育-视频课程栏目和数字外管平台均已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企业版)》免费视频课程及相关培训资料,可供随时观看学习。 四、义务与责任 申报主体应对申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应当对申报的具体数据严格保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国际收支统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申报者申报的具体数据。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各分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在执行中遇到的疑问。各分局应从试报送阶段起做好填报指导与数据核查工作,及时与企业沟通,并将遇到的疑问定期汇总反馈至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290。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6月17日 2020-06-23/guizhou/2020/0623/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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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湘潭市中心支局举办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新政培训。湘潭市中支全体人员,全市10家外汇指定银行国结部门负责人、9家存量外债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中,湘潭市中支资本项目管理人员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精简外汇账户的通知》(汇发[2019]2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中有关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新政进行了解读,结合《便利化业务操作指引》进行了重点讲解。农行湘潭市分行国结部门人员对内保外贷和境外放款注销登记业务操作流程进行了视频演练。 此次培训充分结合了文件精神与湘潭实际,在及时有效传导外汇政策,规范外汇业务行为,提高风险防控意识,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0-06-15/hunan/2020/0618/1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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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0.04 2020-06-23/shaanxi/2020/0623/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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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5日,永州市中心支局指导银行成功为永州神浓有机农牧科研有限公司办理一笔资本项目收入业务,该笔业务标志着永州首笔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落地。 根据总局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工作要求,永州市中心支局迅速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并下发,从加大政策宣传、提升服务主动性、增强精准对接度等方面入手,顺利推进了政策的落地实施。便利化政策的落地实施,极大简化了企业资本金结汇支付流程,提升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政策支持,获得企业好评。 2020-06-15/hunan/2020/0612/1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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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0年5月31日) 2020-06-23/shaanxi/2020/0623/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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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0.04 2020-06-23/shaanxi/2020/0623/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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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鹤副总理、李强书记、龚正市长、易行长、郭书记、会满主席,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本次陆家嘴论坛。刚才刘鹤副总理的致辞十分重要,明确了进一步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动金融市场改革开放的宏观思路和总体框架,我们将在金融委的统一领导下抓好贯彻落实。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把上海建设成为与我国经济实力相匹配、与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也是在这一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在上海率先启动,人民币国际化正式起航。可以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人民币国际化一同起步、并肩前行。十余年来,人民币已成功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SDR货币篮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也取得了重大进展。 上海已拥有了比较完备的金融要素市场。人民币金融资产种类齐全、交易活跃,多项重要交易指标位居全球前列。 上海已聚集了比较健全、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金融机构业态。特别是,国际性、总部型、功能性金融机构不断增加。 上海已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枢纽,始终处于金融对外开放的最前沿。在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方面,“债券通”“沪港通”“沪伦通”等均通过上海联结。在人民币国际化方面,上海市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占全国的比重已经超过50%;在沪世界500强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已超过外币结算量,人民币成为在沪跨国企业的首选跨境结算币种。 各位来宾! 近年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球经济金融格局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上海建设更具影响力的国际金融中心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人民银行、外汇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上海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市场机构继续共同努力,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再上新台阶。在此我谈几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是坚持上海在全球金融中心竞争中的基本定位,建设以人民币金融资产为基础的金融中心。随着我国经济金融实力持续增强,人民币作为国际支付、计价、交易、储备货币的地位不断提升,全球范围配置人民币资产的需求迅速增加,金融中心的国际辐射效应不断增强。目前,我国债券和股票市场规模全球第二,超过160万亿元,已被纳入多个主流国际指数。国际机构配置人民币资产已达到6.4万亿元,并以年均超过20%的速度增长,尤其是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人民币债券资产近年来以年均近40%的速度增长。下一步,人民银行、外汇局将支持上海发挥人民币资产发行和交易中心的独特优势,创新丰富人民币金融产品,拓展人民币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满足全球各类投资者的投融资需求。 二是坚持多渠道开放并举,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的在岸市场开放。我国金融市场采取渐进式、管道式的开放模式,目前的开放渠道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如沪深港通、债券通、沪伦通等,国际投资者通过离岸市场投资境内市场。第二类是境外投资者直接入市,如QFII、RQFII,以及境外投资者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CIBM)等。第三类是境外金融机构在我国设立商业存在,直接在境内开展投融资业务。 多渠道并存的开放模式互为补充,较好地满足了境外投资者的需求。其中,第一类互联互通渠道,目前在开放格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股票市场方面,“沪深港通”渠道下,境外投资者持有股票的市值占境外投资者持有总市值的60%;债券市场方面,“债券通”渠道下,参与机构数量和日均交易量均超过直接入市渠道。 随着人民币金融资产吸引力的日益增强,以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日趋成熟,加快推动在岸市场开放,将有助于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有助于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资源配置效率和国际辐射效应。近期,人民银行、外汇局整合债券市场投资渠道,取消QFII、RQFII额度管理,扩大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制度)、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试点,监管机构放开外资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都是扩大在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上海优化多渠道开放布局,同时顺应市场需求,积极扩大在岸市场的对外开放,持续推动在岸市场和离岸市场共同繁荣发展。 三是继续推动上海成为金融机构,尤其是财富管理机构、资产管理机构的集聚地。近年来,我国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不断加快,目前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人身险等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已完全取消。众多外资金融机构,包括全球十大资产管理机构、全国九成以上外资私募机构等,纷纷选择落户上海。下一步,人民银行、外汇局将推动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开放政策,研究推出新的开放举措,如扩大QDLP、QFLP规模,探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融资管理模式,继续支持上海吸引更多全球一流机构落户,助推上海发展成为全球重要的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市场。 四是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法治和规则环境。高水平的法治和规则环境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基础和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完善程度、透明性及可预期性,是市场参与者信心的关键。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实际需要,人民银行、外汇局会同相关部门,支持上海在金融法律和规则体系方面,如证券名义持有和多级托管制度、结算交收方式、信息披露、会计准则、投资者保护,金融违法行为查处,更多地在上海先行先试,加快高水平金融法律的供给,加快与国际接轨,形成高质量的金融营商环境。 五是实现高水平的资本项目对外开放。近年来,结合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上海科创中心等国家战略落地实施,目前我们已经在上海实施了高水平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开放政策,并在外债融资、资产跨境转让、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创新开放举措,有效提升了上海资本项目开放水平。 下一步,人民银行、外汇局将继续支持上海率先实施更高水平的资本项目对外开放。同时,我们也将加快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健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审查机制,做到对外开放和风险防控一体推进。 各位来宾,在各方的大力支持和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上海一定能成为以人民币金融资产为基础的高水平国际金融中心,为推动我国金融改革开放、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祝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2020-06-24/shanghai/2020/0624/1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