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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传导贸易新业态外汇管理政策,引领企业用足用好外汇便利化政策,促进外贸服务提质增效,近日,云霄县支局分别面向银行和企业组织两场贸易新业态外汇管理政策培训会。辖区6家外汇指定银行的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以及16家重点企业、新成立企业和外资企业代表和财务人员,共30人参加培训。培训会上,外汇局解读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 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主要内容,详细介绍贸易新业态外汇业务、近期出台的外汇便利化措施以及个人外汇政策等相关内容,并对银行和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2020-08-10/fujian/2020/0810/1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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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系统)上线后,个人办理结售汇等业务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哪些? 答:个人办理结售汇等业务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含户口簿、临时身份证)、外国护照、外国人持中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外交官证。自2016年1月1日起,银行为持有军人身份证或武装警察身份证的个人办理结售汇等业务时,还应审核其军人保障卡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证明材料,并在个人系统中录入居民身份证号码。此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个人须同时凭境外永久居留证才能办理结售汇等业务。 2020-09-04/tianjin/2020/0904/1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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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是否需要到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等业务报告,可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实现网上办理,无需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贸易主体不一致特殊业务除外)。 2020-09-02/tianjin/2020/0902/1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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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如何通过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企业端)完成企业报告? 答:以预收货款报告为例,对于需要进行报告的业务,企业应在收款之日起30天(含)内,通过检测系统企业端【企业网上报告管理】-【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预收货款报告】-【预收货款报告】模块查询出需要进行报告的收汇数据,录入预计出口日期、预计出口对应的预收金额,提交外汇局,完成预收货款报告。 2020-09-03/tianjin/2020/0903/1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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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4http://www.gov.cn/xinwen/2020-09/03/content_55401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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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充分考虑今年以来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在坚持资管新规政策框架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审慎研究决定,延长《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过渡期至2021年底,同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平稳有序推进资管行业规范发展。对此,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各方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为什么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适当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是从疫情常态化防控出发,做好“六稳”和“六保”工作的具体举措。一是推动资管存量业务整改平稳进行。新冠肺炎疫情从资金端和资产端,对资管业务产生了双向冲击,尤其是在资产端,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难加大,一些投资项目原有还款安排面临调整。适当延长过渡期,能够缓解疫情对资管业务的冲击,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整改压力。二是为金融机构培育规范的资管产品提供宽松环境。过渡期适当延长,能够为资管机构进一步提升新产品投研和创新能力,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长期资金培育,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有利于支持资管产品加大对各类合规资产的配置力度。 二、过渡期延长1年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一是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平衡。延长过渡期1年,更多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可自然到期,有助于避免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对金融机构带来的压力。二是过渡期也不宜延长过多。过渡期安排的初衷是确保资管业务顺利转型,实现老产品向新产品的平稳过渡。将过渡期延长1年,可以鼓励金融机构“跳起来摘桃子”,在对冲疫情影响的同时,推动金融机构早整改、早转型。三是最大化政策效用。过渡期延长1年,能够较好统筹存量业务整改和创新业务发展的关系,通过资管业务的转型升级,带动存量资产的规范整改。 三、过渡期延长1年,有哪些主要政策安排? 为稳妥推进资管业务整改规范工作,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过渡期适当延长+个案处理”的政策安排。主要包括:一是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至2021年底,在锁定2019年底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二是对于2021年底前仍难以完全整改到位的个别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说明原因并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个案处理,列明处置明细方案,逐月监测实施,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健全存量资产处置的配套支持措施。鼓励采取新产品承接、市场化转让、合同变更、回表等多种方式有序处置存量资产。允许类信贷资产在符合信贷条件的情况下回表,并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已违约的类信贷资产回表后,可通过核销、批量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鼓励通过市场化转让等多种方式处置股权类资产。稳妥处置银行理财投资的存量股票资产,避免以单纯卖出的方式进行整改。优化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发行环境,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资本实力。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提升新产品接续能力,引导资管行业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四、如何确保整改工作在过渡期内平稳有序推进实施? 一是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金融机构锁定待整改存量资产,自主调整整改计划,编制整改资产台账,实行清单制管理,过渡期内按季监测实施。二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或整改虽延至2021年底,但进度快于计划,能提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资本补充工具发行和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给予适当激励。对于未按计划如期在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除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采取惩罚措施外,视情采取监管谈话、监管通报、下发监管函、暂停开展业务、提高存款保险费率等措施。对于个别机构弄虚作假或选择性落实相关要求等行为,监管部门将采取监管处罚措施。三是强化监管协调,推动政策实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资管业务整改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统筹协调,为整改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延长过渡期是否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 此次过渡期延长的政策安排,综合考虑了疫情冲击、宏观环境、市场影响、实体经济融资等因素,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作出的决定,坚持了资管新规治理金融乱象、规范健康发展的初心和底线,不涉及资管业务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并不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这种安排,一方面,有利于巩固前期化解风险的成果,推进资管业务持续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有助于缓解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稳定对实体经济的融资供给,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认真督促金融机构做好过渡期规范整改工作,推动资管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020-08-04/liaoning/2020/0804/1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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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入了解外汇管理各项改革特别是便利化措施在企业层面落实落地情况,根据总局工作部署,9月3日上午,上海市分局召开辖内涉外业务企业座谈会,涵盖国有、民营、中资、外资等类型共计20家企业参会。 上海总部党委委员刘兴亚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并对上海外汇形势进行简要分析,上海市分局副局长吴水平系统介绍上海外汇改革便利化相关举措。参会企业代表踊跃发言,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讲述其在经常项目单证审核、转口贸易、跨境资金池、高新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一次性外债登记、QDLP试点业务、科创板上市等方面感受到的便利与实惠,同时也提出关于离岸转手买卖、银行间资金调拨、境外放款额度限制、政府部门间政策协调等问题与建议。分局认真听取企业的相关意见,给予现场解答或事后协调处理,表示将尽快解决操作层面问题,督促银行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各项外汇便利化举措,提升外汇服务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服务。 2020-09-07/shanghai/2020/0907/1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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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7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7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544亿美元,较6月末上升421亿美元,升幅为1.4%。 7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外汇供求基本平衡。美欧等主要经济体加大财政刺激力度并维持超宽松货币政策,国际金融市场上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整体走强,主要国家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但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较大。展望未来,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韧性强劲,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加快形成,有利于继续为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提供支撑。 2020-08-07/liaoning/2020/0904/1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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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发布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资管行业监管制度体系,持续推动资管业务平稳转型、规范整改。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资管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影子银行风险显著收敛,资管业务逐步回归本源,呈现稳健发展的态势。 按照既有工作安排,资管新规过渡期将于2020年底结束。考虑到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为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过渡期延长不涉及资管新规相关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为做好过渡期存量资管业务整改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夯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在锁定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继续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按季监测实施,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同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为存量资产处置提供更多的方式和渠道。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管协调、监测分析和督促落实,统筹把握政策实施节奏和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020-08-06/liaoning/2020/0806/1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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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扩大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助推中小企业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阜新市中心支局在加深对“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通过“多渠道宣传”和“进实地调研”两种方式,加快推进平台试点工作。 一、深刻理解跨平台试点的积极意义,增强推进工作自觉意识 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部署要求,旨在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银行风控难、部门监管难等问题的创新举措;是推动金融科技创新与应用,改善营商环境,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一次大胆尝试;是积极支持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措施落地,培育形成跨境领域信用服务体系的创新之举。基层外汇局推广好此项工作将会有力地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为“六保”“六稳”工作提供助力支持。 二、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有效调动银行、企业参与积极性 一是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广泛开展线上宣传。在接到省局通知后,第一时间通过已有两个微信群――“重点企业外汇顾问群”和“阜新涉外银行联系群”将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通知及讲解课件等资料传达至辖内银行和企业,并随时推送相关资讯,详细向市场主体推介区块链服务平台功能,引导银行和企业积极参与。 二是开展走访调研,对银行进行一对一宣传指导,使试点推广辖内全覆盖。利用银行联系人制度,到辖内每家银行实现试点推进工作面对面,增进宣传实际效果。通过对金融机构现场讲解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推出背景、总体规划和具体操作,进一步加深了金融机构对服务平台出口应用账款质押融资和企业跨境信用信息授权查证场景的了解,更深体会平台在跨境融资效率提升和有效降低融资风险方面的意义,增强银行办理意愿。通过试点推进,全辖10家外汇指定银行均表示愿意参与此项试点工作,并将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办理贸易融资,支持外贸企业行稳致远,为稳外贸贡献力量。辖内的阜新银行认为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弥补了银行查验企业出口报关单真伪的不足与不便,真正缓解了银行办理贸易融资时真实性审核的难点,便利了银行对企业跨境信用信息授权查证,不仅有利于提高银行效率,更为重要的是为银行风险防范提供了重要参考,银行通过此平台办理贸易融资可以更放心。中国银行阜新分行表示此平台可大大简化传统业务流程,缩短企业融资时效,将为企业资金高速运转注入新动能,银行有信心进一步拓展新客户,实现银企共赢。 三是开展对企业数据筛查,帮助银行挖掘潜在客户。阜新市中心支局充分利用自身数据和银行对客户经营情况的掌握,共同根据出口企业出口收汇账期,有针对性的进行了数据筛查,寻找潜在客户。根据非现场掌握的数据,银行根据外汇局提供的数据信息,对全市出口量前10名外贸企业进行了一对一的调查,在讲解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运行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企业参与意愿。目前已有4户企业明确表示尽快与银行进行合作,办理出口应收账款项下的贸易融资,加快资金周转,实现出口业务的良性循环。受调查企业均表示此试点工作非常适合当下企业需求,有利于解决企业资金短缺难题。 三、立足实际,提出工作要求,持续开展试点推广工作 一是主动作为,积极推进。阜新市中心支局要求辖内外汇指定银行主动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企业宣传此项业务,服务和资金向企业倾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难题。 二是完善方案,规范操作。阜新市中心支局要求阜新银行在签署参与确认函的基础上,制定本机构的试点实施方案,强化内部沟通协调,完善业务、技术的支持准备工作,对分支机构做好培训、问题反馈和解答等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规范开展。 三是深入调研,不断完善。阜新市中心支局要求要求外汇指定银行要深入了解企业切实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收集、总结和上报平台试点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不足,提出完善平台的建设性意见,为平台完善和功能拓展提供参考。 2020-07-30/liaoning/2020/0730/1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