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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咸阳市中心支局张数民副局长带领外汇管理科前往陕西某家具有限公司调研,现场了解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受疫情影响情况。 该企业位于咸阳市三原县,主要经营范围为办公用品、教学设备、酒店用品等,产品出口至印度、阿拉伯、新加坡等地。企业表示,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较大,主要表现为订单锐减、库存积压严重、资金紧张等问题。 张数民副局长为企业详细讲解了当前的金融外汇政策,并表示,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将尽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发展。郭明鑫科长为企业讲解了当前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 近期,外汇局咸阳市中心支局紧扣“六稳”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筛查,寻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企业,提供政策支持,赢得企业的一致好评。 2020-06-04/shaanxi/2020/0604/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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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近日,外汇局商洛市中心支局调研员陈斌凯带领外汇管理科、农行商洛分行相关业务人员深入洛南县涉外企业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 在参观考察企业生产车间,了解产品产销情况的基础上,调研组就企业在外汇、信贷等方面的需求与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座谈,详细了解了企业的经营状况与发展规划,重点询问了该企业在运营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解决思路和政策建议。 最后,陈斌凯调研员强调,外汇局商洛市中心支局、农行商洛分行要继续加强与涉外重点企业的沟通联系,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与业务指导,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进而促进商洛涉外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2020-06-04/shaanxi/2020/0604/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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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外汇检查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外汇检查培训工作安排,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举办了2020年外汇检查依法行政培训视频会议,外汇局商洛市中心支局组织全体外汇业务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会内容翔实、讲解细致,便于各级外汇局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外汇检查全年各项工作,使外汇局外汇检查人员对全年重点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清晰认识,从而能更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 2020-06-04/shaanxi/2020/0604/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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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0年5月29日) 2020-06-01/guizhou/2020/0601/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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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造成的重大影响,金融及相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支持扩内需、助复产、保就业,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精准金融服务。为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进一步疏通内外部传导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不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下同)融资规模明显增长、融资结构更加优化,实现“增量、降价、提质、扩面”,推动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不折不扣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 (一)安排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完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的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受惠企业占比,对于疫情前经营正常、受疫情冲击经营困难的企业,贷款期限要能延尽延。要结合企业实际,提供分期还本、利息平摊至后续还款日等差异化支持。提高响应效率、简化办理手续,鼓励通过线上办理。 (二)发挥好全国性银行带头作用。全国性银行要用好全面降准和定向降准政策,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出台细化方案,按月跟进落实。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全国性银行要合理让利,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明显扩大,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三)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及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禽畜养殖、外贸、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发放依法合规,防止“跑冒滴漏”。中小银行要运用好再贷款再贴现资金,鼓励中小银行加大自有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 (四)落实好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在2020年6月底前将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本银行专项信贷额度实施方案,按月报送落实情况。 (五)加大保险保障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程度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较强的相关贷款保证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区分国别风险类型,进一步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大出口中小微企业的风险保障。鼓励保险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探索创新有效的理赔方式,确保出险客户得到及时、便捷的理赔服务。 二、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六)提高政治站位,转变经营理念。要高度重视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工作,强化社会责任担当。按照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实现信贷资源增量优化、存量重组。 (七)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做实普惠金融事业部“五专”机制,单列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等专项信贷计划,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改革小微信贷业务条线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全国性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要不低于50个基点,中小银行可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 (八)完善内部绩效考核评价。商业银行要提升普惠金融在分支行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要降低小微金融利润考核权重,增加小微企业客户服务情况考核权重。改进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如无明显证据表明失职的均认定为尽职,逐步提高小微信贷从业人员免责比例,激发其开展小微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九)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商业银行要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新发放信用贷款占比显著提高。督促商业银行提高首次从银行体系获得贷款的户数。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贷款纳入正常类贷款,鼓励商业银行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力争2020年小微企业续贷比例高于上年。 (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赋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改造信贷审批发放流程。深入挖掘整合银行内部小微企业客户信用信息,加强与征信、税务、市场监管等外部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提高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打通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堵点,切实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三、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 (十一)强化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和结构调整功能。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十二)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作用。将主要银行贷款利率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点差纳入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密切监测中小银行贷款点差变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疏通银行内部利率传导机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十三)优化监管政策外部激励。推动修订商业银行法,研究修改商业银行贷款应当提供担保的规定,便利小微企业获得信贷。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继续实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户数“两增”要求。进一步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十四)研究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制度。修改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弱化国有金融企业绩效考核中对利润增长的要求。将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情况挂钩。引导金融企业更好地落实国家宏观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通过场外期权、仓单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风险管理服务。 (十五)更好落实财税政策优惠措施。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税收优惠和奖补措施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应享尽享。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做好财政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 (十六)发挥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其准公共产品属性和政策性,逐步取消盈利考核要求,重点考核其支小支农成效(包括新增户数、金额、占比、费率水平等)、降低反担保要求、及时履行代偿责任和首次贷款支持率等指标,落实考核结果与资金补充、风险补偿、薪酬待遇等直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高担保放大倍数,并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十七)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运作。2020年力争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业务合作,提高批量合作业务中风险责任分担比例至30%。对合作机构单户1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2020年全年对100万元以上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十八)清理规范不合理和违规融资收费。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贷款中违规收费及借贷搭售、转嫁成本、存贷挂钩等变相抬高中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的乱象加强监管检查,从严问责处罚。 四、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 (十九)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力度。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支持大型企业更多发债融资,释放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优化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审批流程,疏通审批堵点,加强后续管理,2020年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支持作用。推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发展,推广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融资工具。 (二十)提升中小微企业使用商业汇票融资效率。对于确需延时支付中小微企业货款的,促进企业使用更有利于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商业汇票结算,推动供应链信息平台与商业汇票基础设施互联,加快商业汇票产品规范创新,提升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 (二十一)支持优质中小微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优化新三板发行融资制度,引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机制,取消定向发行单次融资新增股东35人限制,允许内部小额融资实施自办发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设立精选层,建立转板上市制度,允许在精选层挂牌一年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直接转板上市,打通挂牌公司持续发展壮大的上升通道。对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建立差异化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引入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优化投资者结构。 (二十二)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投早投小。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5号),强化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化监管和自律。制定《创业投资企业标准》,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专注投资中小微企业创新创造企业。鼓励资管产品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并逐步提高股权投资类资管产品比例,完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机制,加强创业投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市场化合作。推动完善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政策。 (二十三)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选择具备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推动修改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制度、融资产品、公司治理有关政策规定。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地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平台。加强与征信、税务、市场监管、地方信用平台等对接,鼓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参与,推动商业银行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五、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四)加大对地方征信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力度。研究制定相关数据目录、运行管理等标准,推动地方政府充分利用现有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地方征信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市场化征信机构运维地方平台。以地方服务平台为基础,加快实现互联互通,服务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探索建立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纳入产业部门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等优质中小微企业信息库,搭建产融合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比对,促进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对接,提供高质量融资服务。完善和推广“信易贷”模式。 (二十五)建立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动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改革,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 六、优化地方融资环境 (二十六)建立健全贷款风险奖补机制。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提供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奖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等,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完善风险补偿金管理制度,合理设置托管对象、补偿条件,提高风险补偿金使用效率。 (二十七)支持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产融合作,推动全产业链金融服务,鼓励发展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加强金融、财政、工信、国资等部门政策联动,加快推动核心企业、财政部门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完成系统对接,力争实现国有商业银行、主要股份制商业银行全部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 (二十八)推动地方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夯实风险分担、信息共享、账款清欠等主体责任,继续组织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督促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依法依规及时支付各类应付未付账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续贷中心、首次贷款中心、确权中心等平台,提供便民利企服务。继续清理地方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在中小微企业融资环节不合理和违规收费。 七、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九)加强组织推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通过建立专项小组等形式,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财税、工信、商务、国资等部门的联动,从强化内部激励、加强首贷户支持、改进服务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强化银企对接、优化融资环境等方面,因地制宜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三十)完善监测评价。探索建立科学客观的全国性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调查统计制度和评价体系,开发中小微企业金融条件指数,适时向社会发布。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各银保监局探索建立地市级和县级中小微金融区域环境评价体系,重点评价辖区内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水平、融资担保、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和共享、账款清欠等,并视情将金融机构和市县政府评价结果告知金融机构上级部门和副省级以上地方政府,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市场监管总局 证 监 会 外 汇 局 2020年5月26日 2020-06-03/guizhou/2020/0603/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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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落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各项政策,4月22日,人民银行仪征市支行会同仪征团市委、仪征市税务局、仪征市财政局和仪征农商行共同开办“绽放战疫青春 助复工促发展”青年学习社,举行财税金融专场宣讲会。外汇局仪征市支局参加宣讲活动。 宣讲会上,仪征市支局工作人员详细阐释了支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外汇绿色通道政策,重点解读了外汇管理局最新推出的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措施,包括:推出在线办理、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优化业务报告方式、提高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系数等,解答了企业办理外汇业务过程中经常咨询的问题。 宣讲会采用线上线下同步直播的方式,面向全市企业开放,据统计共有4000余人观看了“在线直播”。此次财税金融专场宣讲会通过不出门、不扎堆的方式,宣传了支持贸易投资便利化外汇政策,优化了营商环境,为落实落细外汇管理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切实帮助,受到在场企业代表的称赞。 2020-04-27/jiangsu/2020/0423/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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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是否可以作为办理结售汇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答:可以。个人办理结售汇等业务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均可作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020-06-04/tianjin/2020/0604/1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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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分局2020年5月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37项,其中经常业务22项、资本业务15项,办结37项。本月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2020-06-04/guizhou/2020/0604/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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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2020-06-04/hainan/2020/0604/1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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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内外疫情冲击,河南外贸行业面临严峻生存压力,市场需求萎靡、生产停滞、资金周转紧张等问题接踵而至。为支持河南省涉外经济稳健发展,外汇局河南省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保”工作和“六稳”任务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充分发挥金融科技支撑带动作用,有效增加金融供给,支持外贸企业快速复工复产,携手共渡战“疫”难关。 区块链技术优化金融服务 近期,河南省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获批。试点内容包括: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企业跨境信用信息授权查证两个应用场景。该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支撑,充分利用现有跨境金融数据,实现了技术与业务充分融合,通过多主体深入参与区块链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线上与线下有效结合,着力解决银行为企业办理出口融资业务面临的物流凭证真实性审核和重复使用等难题,切实提高跨境融资效率,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过对融资业务流程的优化改造,外汇局河南省分局能够查看银行、企业办理融资业务各环节的真实信息,及时发现交易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既达到了优化跨境金融服务的目的,又体现了真实性的监管要求,实现了“监管即服务”的有机统一。 融资新模式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河南省某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设备成套与贸易服务、项目投资与运营的大型进出口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口收汇延缓,加之处于生产高峰,资金周转压力较大。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了解情况后,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借助区块链服务平台,优化融资业务流程,提升融资效率,为企业发放贷款24.8万美元,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这也是区块链服务平台在河南省落地后的第一笔业务。 据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以往的工作中,出于风险控制、真实性审核的考虑,银行需要对企业纸质报关单进行真实性核验,通过尽职调查了解企业的报关单使用情况,办理跨境贸易融资周期通常需要5天左右。而利用区块链服务平台提供的报关单真实性核验、重复/超额融资核验、监管信息查验功能作为参照,银行仅用10分钟便完成了融资受理、融资校验、登记放款的整个过程,效率显著提升。 数据快跑引领自贸金融先行一步 5月25日,在外汇局河南省分局和洛阳市中心支局的指导下,洛阳银行洛阳自贸区支行通过区块链服务平台,为自贸区内企业某轴承科技公司成功办理了一笔12.8万美元的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这是河南省自贸区内首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跨境金融贸易融资业务,也是金融科技创新在河南自贸区先行先试,让外贸企业享受更多“线上”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举措,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效应。据外汇局洛阳市中心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诸如此类单笔在1万美元至50万美元的单笔小额出口业务,洛阳市2019年有1.4万余笔,金额约9.2亿美元。 自贸区作为河南经济改革的试验田,推动“数据多跑路、办事少跑腿”等一直走在全省改革的前列,跨境贸易融资业务利用区块链服务平台在自贸区率先落地,可以有效实现外汇业务的“网上办”“线上办”,也将助力区内“轻资产、无抵押”类企业利用自身的外贸订单,通过数据传输的快速性和便捷性,逐步实现“货物报关、融资到账”的业务模式,将交易背景审核“化繁为简”,促进场景化金融服务,实现服务与管理的高度统一,推动自贸金融服务河南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前,河南省已经有13家银行申请加入试点工作,自区块链服务平台正式运行一周内,累计为中小企业放款约42万美元。下一阶段,外汇局河南省分局将积极稳妥推进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鼓励更多银行加入,持续拓展区块链服务平台的应用范围,支持更多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措施落地,不断激发内生动力,推动河南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06-04/henan/2020/0604/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