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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0473亿美元,对外负债53545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6928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15420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5288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58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17936亿美元,储备资产31771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2%、8%、0.1%、25%和45%;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9603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1331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80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2530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5%、21%、0.1%和23%。 按SDR计值,2018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50509亿SDR,对外负债38376亿SDR,对外净资产12133亿SDR。(完) 2019-01-04/jiangxi/2019/0104/1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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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1014亿美元,对外负债13044亿美元,对外净负债2030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2623亿美元,外币净资产593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存贷款资产8222亿美元,债券资产1345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447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5%、12%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1315亿美元,美元资产7579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120亿美元,分别占12%、69%和19%。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投向境外银行部门5402亿美元,占比49%;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5612亿美元,占比51%。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存贷款负债7058亿美元,债券负债2003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982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4%、15%和31%。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3938亿美元,美元负债5139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967亿美元,分别占比30%、39%和30%。我国银行业对外负债中,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546亿美元,占比43%;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7498亿美元,占比57%。(完) 2018-12-27/jiangxi/2018/1227/1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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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外汇管理改革开放事业新篇章”专题报道之四 记者 周琰 作为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外汇市场生于毫末、起于累土,逐步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封闭到开放的转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外汇局紧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根据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原则,推动外汇市场深化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宏观调控、资源配置、汇率形成和风险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积极把握外汇市场发展机遇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统收统支的外汇管理体制,没有外汇市场的经济基础。改革开放后,为配合外贸体制改革,1979年8月,我国改革外汇分配制度,实行外汇留成管理,由此逐步产生了外汇调剂业务,萌生了外汇调剂市场,这是我国最早的外汇市场。1994年1月,我国开始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形成了银行对客户市场,同年全国统一的、以电子化交易为平台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成立运行,保障了外汇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合理流动。2005年7月21日,我国重启汇率市场化改革,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2015年8月11日,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价机制进一步完善,汇率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我国外汇市场进入新的更高发展阶段。 据悉,外汇局立足汇率弹性增强后企业的多样化避险保值需求,上下呼应,政策设计与银行创新互动,点面结合,全面激活外汇衍生产品创新。2013年增加货币掉期本金交换形式,2014年进一步支持银行为企业提供买入或卖出以及组合等多样化期权业务,2018年允许远期结售汇到期交割方式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全额或差额结算,进一步支持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外汇风险。目前,我国外汇市场已具有即期、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基础产品体系,基本满足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汇率风险需求。2017年,国内外汇市场人民币对外汇交易量24.1万亿美元,较1994年增长134倍,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分别为3.8万亿美元和20.3万亿美元,即期和衍生品分别为9.5万亿美元和14.6万亿美元,衍生产品交易量占比上升至历史最高的61%,市场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扩展,为推进汇率市场化改革和支持市场主体适应汇率双向波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40年来,我国外汇市场在对内和对外两个方向持续扩大开放。企业、个人在跨境贸易、投资和金融活动中的外汇交易需求在外汇市场上被充分、有序吸纳;同时,作为市场核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逐步改变早先单一银行的参与者结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入市交易,多元化的分层结构逐步形成。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推进,国内外汇市场从封闭走向开放,各类境外机构有序进入境内市场。为进一步与国际外汇市场接轨,自2016年1月起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系统每日运行时间延长至北京时间23时30分。配合国内金融市场开放,2017年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政策,为“债券通”境外投资者提供配套汇率避险服务,2018年允许QFII、RQFII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外汇市场与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对外开放形成积极互动。 交易、清算、信息等金融基础设施是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的基础,健全基础设施始终是外汇市场发展的一个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又取得新进展。2013年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试运行交易确认业务,降低外汇市场操作风险。2014年扩大银行间外汇市场净额清算业务的参与主体和产品类型,试点开展中央对手清算业务。2015年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标准化外汇掉期交易功能。2016年继续推出标准化远期和期权组合交易,同时开展交易冲销业务,支持新一代外汇交易平台建设,稳步发展集中清算业务。目前,银行间外汇市场已具有国际市场主流和多元化的交易清算机制,交易后确认、冲销、报告等业务也广泛运用于银行间市场,提升了市场运行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 外汇市场在40年发展进程中,紧扣防范金融风险主线,不断改进市场监管,努力创造公平、透明、竞争的市场环境,自1994年建立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体系以来,有效应对了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等诸多外部冲击,始终未发生由市场自身运行引起的重大风险事件。同时,积极培育行业自律,2014年《银行间外汇市场职业操守和市场惯例指引》发布,2016年,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成立并发布《中国外汇市场准则》和《银行间市场(批发市场)交易规范专家组工作章程》,建立了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并行的外汇市场管理新框架。 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我国外汇市场的发展始终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实体经济改革开放而持续推进,与整体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市场发展进程相衔接、与之配套并为之服务,呈现出一个内部连贯、逻辑一致的过程。越来越多的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外汇市场,既反映出境外投资者对中国外汇市场的交易产品、基础设施等各类市场要素全方位发展的充分认可,也说明我国外汇市场已不仅仅是基于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被动接纳,而是全球外汇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顾我国外汇市场40年的发展历程,有很多值得总结的经验。 一是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以这一重大理论突破为新起点并不断完善理论创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我国外汇市场在40年的发展中,从改革开放之初的外汇调剂业务,到1994年建立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到2005年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再到2015年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始终坚持市场化方向,不断完善市场配置外汇资源的体制机制。 二是始终坚持将服务实体经济放在首要位置。实体经济对外汇市场的基本和核心需求是有效配置外汇资源和防范汇率风险,如何满足这种需求,既不是简单地什么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也不是一味迎合逐利需求让外汇产品眼花缭乱。从实体经济和外贸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考虑微观经济主体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由简单到复杂、由基础到衍生逐步发展外汇市场,避免外汇市场发展脱实向虚。 三是始终强调与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相配合。过去40年我国外汇市场发展有快有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注重与汇率改革保持协调,为主动、渐进、可控推进汇率改革创造市场条件,既不能超越也不能滞后。如,2005年汇率改革后,发展外汇市场的节奏就主动加快一些,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节奏就主动放慢一些。 四是始终强调与其他金融改革和发展协调推进。我国的改革是系统性的体制转轨,对整体配套关系的要求比较高。外汇市场作为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要与其他领域的金融改革和发展协调推进,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的节奏和机会窗口,没有一个整体有效的金融体系支持,外汇市场建设很难单兵突进。在推进外汇市场改革过程中,各项政策的选择、设计和推出时点,都是充分考虑了与其他改革的协调配合。 五是准确把握信息科技的时代潮流。国际外汇市场是一个已具有数百年历史的古老行业,仍保留了许多传统交易模式。1994年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建立之初,准确把握技术进步为金融市场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在交易模式选择上不拘泥于传统,引入电子交易模式,在全球范围内较早实现了大规模的电子化交易平台,为市场参与者享受高效率、低成本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技术红利。 六是充分借鉴国外发展经验但不简单照搬。相对于国外发达市场,发展中的中国外汇市场可以充分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利用后发优势少走“弯路”。同时,不能简单照搬和模仿,应以前瞻性视角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和引领国际趋势的发展新路。银行间外汇市场从1994年建立以来,始终坚持有组织交易平台的市场形态,可以兼容多种交易模式、适应不同交易工具,打破了场内与场外的传统边界并形成功能融合。正是得益于这一长期制度安排,使我国外汇市场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实践中央对手清算、交易后确认、冲销、报告等全球新的监管要求和发展措施方面,具有独特的便利基础和先行优势。 新时代推进外汇市场进一步深化发展 外汇市场的核心功能是为市场主体提供本外币兑换和风险管理渠道。回顾过去,业内专家表示,我国外汇市场交易量的增长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的推动因素:一是我国对外贸易和投资的增长,直接带动了外汇交易的增长;二是2005年汇率改革后人民币汇率弹性逐步增强,市场主体管理汇率风险促进了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三是随着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境内外投资者进入外汇市场开展本外币兑换和风险管理。外汇市场在这三个因素的带动下快速发展,有效服务和支持了实际经济运行和金融市场改革开放。 专家表示,展望未来,应积极把握人民币汇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可兑换和人民币国际化对外汇市场发展提出的机遇与挑战。首先,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成为常态后,主动管理汇率风险将成为市场主体的“必修课”,由此促进外汇衍生品市场持续、稳步发展。其次,资本市场加快对外开放和融入全球市场,将为外汇市场发展增加新的参与主体并释放交易需求。再次,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人民币的广泛使用将促进全球人民币外汇交易,推动离岸与在岸市场的融合发展。 面对机遇与挑战,外汇局表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以拓宽交易范围、丰富交易工具、扩大市场主体、推动对外开放、健全基础设施、完善市场监管为重点,继续推动外汇市场深化发展,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 (来源:金融时报) 2018-12-14/jiangxi/2018/1214/1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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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外汇管理改革开放事业新篇章”专题报道之一 编者按: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我国逐步建立起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外汇管理体制。外汇管理改革开放以服务实体经济和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宗旨,以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为底线,以统筹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为基本原则,经过40年的努力,在外汇市场建设、经常项目改革开放、资本项目可兑换、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经受住了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等一系列高强度、区域性、全球性外部冲击的严峻考验。为系统回顾总结和展现改革开放40年来外汇管理工作取得的成就,本报将以“谱写外汇管理改革开放事业新篇章”为主题刊登系列文章,以飨读者。 记者 周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涉外经济蓬勃发展。从国际收支数据的变化来看,我国国际贸易和跨境投融资规模升至世界前列,国际收支逐步趋向基本平衡,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不断提升。 国际收支交易从小变大、由弱变强 实现巨大飞跃 国际收支平衡表是了解一国涉外经济状况最重要的分析数据之一。我国自1982年开始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显示,1982年我国货物和服务进出口总额为404亿美元,在全球范围内位居20多位。此后到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近20年间,货物和服务贸易总额年均增长15%;2001年至2008年,对外贸易进入高速发展期,年均增速达26%;2009年至2017年,对外贸易在波动中逐步趋稳,年均增长10%;2018年上半年,对外贸易同比增长15%。从国际比较看,2017年我国货物和服务进出口总额为4.64万亿美元,在全球范围内位居第2位。 改革开放以来,跨境直接投资先行先试,债券投资和贷款逐渐放开,证券投资随着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的引入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规模稳步增长。 近年来,“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渠道不断丰富,各类跨境投融资活动日益频繁。以直接投资为例,上世纪80年代国际收支统计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年均净流入二三十亿美元,90年代升至每年几百亿美元,2005年开始进入千亿美元,中国逐步成为全球资本青睐的重要市场。对外直接投资在2005年之前年均不足百亿美元,2014年突破千亿美元,体现了国内企业实力的增强和全球化布局的需要。国际投资头寸表显示,自2004年有数据统计以来,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规模年均增长17%,2017年末规模合计12.04万亿美元,2018年6月末进一步上升至12.34万亿美元。从国际比较看,2017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规模在全球排第8位,并成为全球第三大净债权国。 国际收支经历长期“双顺差”后趋向基本平衡 我国经常账户顺差总体呈现先升后降的发展态势。1982年至1993年,我国经常账户差额有所波动,个别年份出现逆差。但1994年以来,经常账户开始了持续至今的顺差局面。其中,1994年至2007年,经常账户顺差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由1%左右提升至9.9%,外向型经济特征凸显,在此期间也带动了国内经济的快速增长。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表明,我国经济应降低对外需的依赖,更多转向内需拉动。2008年起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与GDP之比逐步回落至合理区间,2017年降至1.3%,2018年上半年为-0.4%,说明近年来内需尤其是消费需求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更加突出,这也是内部经济结构优化与外部经济平衡的相互印证。 我国跨境资本由持续净流入转向双向流动。在1994年经常账户开启长期顺差局面后,我国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也出现了长达二十年左右的顺差,“双顺差”一度成为我国国际收支的标志性特征。在此情况下,外汇储备余额持续攀升,最高接近4万亿美元。2014年以来,在内外部环境影响下,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持续了近三年的逆差,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转为顺差;同时,外汇储备也从2014年历史高点回落,2017年转为上升,2018年以来总体较为稳定。 上述调整也引起了我国对外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2018年6月末,对外资产中储备资产占比为46%,较2013年末下降19个百分点;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占比分别上升11个、3个和5个百分点,体现了对外资产的分散化持有与运用。同时,2018年6月末,对外负债中的证券投资占比较2013年末上升12个百分点,其他投资占比下降9个百分点,国内资本市场开放的成果有所显现。 经受三次外部冲击考验 国际收支抗风险能力逐步增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际收支状况保持总体稳健。历史上,国际金融市场震荡曾对我国国际收支形成三次冲击。一是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当年我国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出现63亿美元小幅逆差,但由于经常账户顺差较高,外汇储备稳中略升。二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及随后的欧美债务危机,我国国际收支“双顺差”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外汇储备进一步增加。三是2014年至2016年美国货币政策转向,新兴经济体普遍面临资本外流、货币贬值问题,我国外汇储备下降较多,但国际收支支付和外债偿还能力依然较强、风险可控。 可以看出,日益稳固的经济基本面和不断提升的风险防范能力是应对外部冲击的关键。首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逐步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而且产业结构比较完整,为应对外部冲击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其次,我国国际收支结构合理,抗风险能力较强,经常账户持续顺差,在1982年至2013年储备上升时期,贡献了63%的因交易形成的外汇储备增加额,2014年以来也起到了对冲资本外流的作用。此外,我国外汇储备充足,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前已是全球第二位,2006年起超过日本位居首位,使得我国储备支付进口、外债等相关警戒指标处于安全范围内。第三,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不断完善,逆周期调节跨境资本流动的管理经验逐步积累,防范和化解风险取得了较好效果。 展望未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稳步推进,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不断提升,我国将更好地融入全球经济发展和治理,国际收支有望在中长期内继续保持基本平衡。 (来源:金融时报) 2018-12-11/jiangxi/2018/1211/1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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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外汇管理改革开放事业新篇章”专题报道之三 记者 周琰 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外汇局积极适应外汇管理新常态,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同时,不断深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稳步提升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促进跨境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经过持续深入的改革实践,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取得显著成效。目前,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已实现基本可兑换,跨境融资逐步转向宏观审慎管理,跨境证券投资渠道不断拓展。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率先实现基本可兑换 改革开放40年来,外汇局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主动转变管理理念和方式,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协调推进投资便利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实现基本可兑换。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外汇局一方面积极“引进来”,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构建以登记为核心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体系。2012年底,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大力精简优化外商直接投资管理流程,前后共取消35项、简化合并14项行政审核子项,建立起与扩大开放相适应、具备有效管理且社会成本较低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模式。2015年6月起,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审核办理,外汇管理部门实施间接监管。上述改革实施后,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实现了基本可兑换。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存量已达2.95万亿美元。 另一方面,外汇局积极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展真实合规的境外直接投资。2009年7月,外汇局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初步建立起以登记为核心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框架。2015年6月,进一步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相关外汇登记业务下放银行办理。由此,境内机构“走出去”在汇兑环节已无管制,大大便利了境内机构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2017年,外汇局配合多部门有效抑制重点领域非理性境外直接投资,在满足真实合规境外直接投资需求的同时,促进跨境资金有序流动,有效防范风险。2018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近1.52万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资产总额的比重达22%。 逐步建立并完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将引入外部资金发展本国经济与切实防范外债偿付风险这两个目标有机统一起来,确立了外债登记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在统筹平衡“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前提下,外汇局稳步推进外债管理体制改革,参照国际通行标准建立了外债管理和统计框架。 为大幅简化外债登记管理,建立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外汇局将国际经验与我国实际紧密结合,于2013年5月,全面取消外债账户开立、资金结汇和还本付息等业务审批事项,大大简化了外债业务办理流程,减轻了银行和企业负担;2016年,外汇局配合人民银行,抓住改革窗口期,通过地区试点、以点带面等方式稳步推进外债规模管理方式改革,适时建立起以“统一管理、自主举债、意愿结汇、负面清单”为主要特点的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基础上,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切实降低融资成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18705亿美元,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为加大对“走出去”企业融资支持,2005年8月,外汇局顺应市场需求全面扩大政策适用范围,明确将金融机构及跨国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方式由逐笔审批调整为年度余额管理,便利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开展跨境担保业务。2014年进一步改进跨境担保外汇管理,取消跨境担保的数量控制、大部分业务资格条件限制和所有事前审批,仅保留登记管理要求。同时,坚持放管结合,规范担保人尽职审查要求、担保项下资金用途负面清单等管理,有效防范相关风险。由此,跨境担保项下实现了基本可兑换,较好地助力解决企业境外融资困难、授信不足等问题。 证券投资项下可兑换取得突破性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融入全球经济,证券投资项下可兑换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合格机构投资者等一系列重大制度创新,初步构建起多渠道多层次跨境证券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力提升了境内外资本市场相互融合水平。目前,除境外机构境内发行股票、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外,证券投资其他交易已实现基本可兑换或部分可兑换。 一是实施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改革,支持境内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融资。2013年以来,外汇局持续推进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改革,在登记、账户、资金汇兑等方面实施多项简化措施。2016年,针对境外上市所涉及境内基石投资者有关用汇需求作相应安排,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财务杠杆,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 二是推出并完善合格机构投资者等制度安排,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从2002年开始,逐步推出并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在核定的投资额度内参与跨境证券投资。截至2018年10月末,共有286家QFII机构获批1002.56亿美元额度,203家RQFII机构获批6426.72亿元人民币额度,152家QDII机构获批1032.33亿美元额度。 三是构建内地与香港多渠道、多层次的跨境证券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促进两地市场深度融合。从2014年开始逐步推出沪港通、深港通,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直接参与跨境证券投资。2015年7月,推出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机制(即“基金互认”),标志着集体投资类证券项下“居民在境外发行”以及“非居民在境内发行”两个子项实现部分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取得新突破。2017年7月,“债券通”正式开通,进一步促进了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和深度融合,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加便利的投资渠道。 四是支持境内商品期货市场对外开放。配合境内原油期货等特定品种期货市场开放,自2015年起,外汇局完善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商品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政策,对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不设投资额度限制,资金汇出汇入无需审批,有力支持了原油期货、铁矿石期货、精对苯二甲酸(PTA)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 五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实现进一步开放。2016年5月,向境外投资者进一步开放银行间债券市场,不设行政许可和单家机构限额或总限额,仅保留备案和外汇登记要求,大大便利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展望未来,外汇局表示,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以渐进式改革思路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大力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同时,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来源:金融时报) 2018-12-13/jiangxi/2018/1213/1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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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外汇管理改革开放事业新篇章”专题报道之二 记者 周琰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对外经济往来和人员交往越来越密切,外汇管理部门积极转变管理理念和方式,不断优化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先后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推出重大外汇管理改革,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前提下,为对外贸易和交往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持续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发展逐渐步入“快车道”。为适应涉外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国内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外汇管理部门科学调整管理理念和方式,稳步扩大居民贸易用汇自由度,持续推进经常项目便利化改革,支持对外贸易发展。 首先,逐步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1979年,我国实行外汇留成制度,适当留给创汇的地方、部门和企业一定比例的外汇额度,以解决发展生产、扩大业务所需要的物资和技术进口需求。1994年,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取消外汇留成制度,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允许企业凭有效单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购汇。1996年,我国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宣布经常项目完全可兑换,对经常项目对外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通过改进外汇账户开立和限额管理,逐步扩大企业保留外汇自主权。2006年,允许企业直接到银行开立外汇账户。2007年,取消外汇账户限额管理,允许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主保留外汇。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进一步增强了国内外对我国改革开放光明前景的信心。 其次,实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2012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取消进出口逐笔核销制度,建立“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分类管理”的管理体系;2013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将业务审核权限全部放给银行,同时大幅简化单证审核。两项改革给予绝大多数合规经营企业充分便利,企业办理业务平均时间缩短75%以上,往返外汇局、银行间的“脚底成本”大幅减少,人力投入减少三分之一,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 最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2013年,在北京、上海等5个地区开展试点,允许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提供外汇集中收付和结售汇服务,2015年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并下放审核权限、提高单笔限额、扩大业务范围。截至2017年末,全国共有33家支付机构参与试点,累计办理跨境外汇收支438亿美元,极大地促进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积极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新型支付技术的迅速兴起,个体化、多样化、电子化成为发展趋势,以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商品交易所等为代表的贸易新业态蓬勃发展。 外汇局积极贯彻党中央“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秉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积极探索完善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管理模式和服务体系,促使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充分释放。 外汇局支持培育外贸新业态快速发展,助推外贸转型升级和贸易强国建设。具体来说,一是“扩主体”:开放外汇结算资质。如放宽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和境内个人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贸易收结汇,允许个体工商户凭运输单据等办理结汇。二是“拓渠道”:拓宽新业态外汇结算渠道。如允许第三方支付机构代理客户办理收付汇,允许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的电商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报备后自行收汇,突破“谁报关谁收汇”原则。三是“转思路”:探索适合贸易创新领域的管理思路。如制定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实物交割外汇管理操作指引,结合期货交易实物交割特点,以交易数据代替报关单作为审核真实性的手段,确保特定品种期货交易顺利开展。 此外,外汇局积极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加快电子化管理步伐。一是允许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审核电子单证,进一步促进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满足银行和企业办理外汇业务电子化的需求。二是适应通关无纸化改革,协调海关向银行开放进口报关电子信息,便利银行运用大数据进行贸易付汇真实性审核。三是大力推进电子银行渠道建设,方便个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自助终端等非柜台渠道办理结售汇业务。目前,电子银行渠道的结售汇已占个人结售汇总额的80%左右,大大节约了个人往返银行的成本及排队等待时间。 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长期以来,经常项目跨境收支规模在我国国际收支总体规模中占比八成左右,在抵御跨境资本流动冲击、稳定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信心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外汇局按照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在创新事中事后非现场管理、开展高风险业务专项核查、优化升级业务管理系统、深化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方面多措并举,实现防风险与促便利、稳市场与推改革协同发展,有力维护了国际收支平衡和外汇市场稳定。 一方面,外汇局强化异常交易专项核查。紧密关注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外汇市场资金流动变化,持续针对离岸转手买卖、出口不收汇、大额预付货款等高风险业务,强化监测分析和专项核查,及时处置违规行为。如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汇形势,共现场核查企业1万多家,降级违规企业1000多家,向相关部门通报异常企业700多家,并处罚相应的违规银行,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另一方面,外汇局加强上下游跨部门联合监管。与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信息共享、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机制,加强对异常企业的联合处置力度。如2017年,外汇局向海关、税务和工商等部门通报2261家货物贸易异常企业,根据提供的服务贸易收付汇数据,海关对4699家企业进行排查,追缴关税30亿元人民币,税务部门追缴税款13亿元人民币。 展望未来,外汇局表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主动适应全面开放新格局,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水平。 (来源:金融时报) 2018-12-12/jiangxi/2018/1212/1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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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1月,银行结汇10709亿元人民币(等值1544亿美元),售汇11950亿元人民币(等值1723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241亿元人民币(等值17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751亿元人民币,售汇1114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39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958亿元人民币,售汇80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53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73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411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319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354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964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6102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471亿元人民币。 2018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113754亿元人民币(等值17259亿美元),累计售汇117166亿元人民币(等值17748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3412亿元人民币(等值48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10666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0735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685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708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814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727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291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5384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469亿元人民币。 2018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0354亿元人民币(等值2935亿美元),对外付款21894亿元人民币(等值315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540亿元人民币(等值222亿美元)。 2018年1-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07673亿元人民币(等值31510亿美元),对外付款213492亿元人民币(等值32371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5819亿元人民币(等值861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 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8-12-21/jiangxi/2018/1221/1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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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1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1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如何看待1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 答:11月份,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呈现基本平衡。我国外汇市场的供求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是银行结售汇差额。二是境内银行、境外清算行等市场主体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的外汇买卖。如11月份客户的远期结售汇变化使得银行向市场增加了112亿美元外汇供给,与银行结售汇逆差实现了供需基本平衡。在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汇率折算以及资产价格变动等因素综合作用下,2018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0617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86亿美元。 当前外汇市场预期总体稳定。首先,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11月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总体升值,市场主体的汇率预期合理分化,使得11月银行远期结售汇签约连续第3个月保持顺差,推动银行部门向市场增加外汇供给。其次,企业利用外资、对外投资、跨境融资、内保外贷等保持基本稳定;个人购汇继续呈现稳中有降态势,10月和11月个人购汇规模均处于今年较低水平,11月同比下降9%。 近一段时期,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外部压力持续存在,但我国外汇市场总体呈现双向波动、基本稳定的格局,没有出现趋势性的变化。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经济平稳运行的根本性作用,另一方面也说明外汇市场参与主体更趋理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不断提升。未来,我国将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助于进一步夯实我国外汇市场稳定的基础。 2018-12-21/jiangxi/2018/1221/1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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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8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10月末上升86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8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617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86亿美元,升幅为0.3%。 11月,我国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受美国货币政策预期变化、国际油价波动等因素影响,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总体小幅上涨,美元指数震荡微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动等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有所上升。 今年以来,外部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但我国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态势,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 展望未来,虽然全球经济金融面临较多不确定性,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随着我国继续扩大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发展动力和后劲将进一步增强,为外汇市场总体稳定夯实基础。内外部因素综合作用,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有望在波动中保持稳定。 2018-12-10/jiangxi/2018/1210/1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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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2018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附件2:2018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18-12-24/jiangxi/2018/1224/1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