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情简介 在2015年第三季度外汇非现场检查中,外汇检查人员发现,2015年4月21日任某某、曾某某等8人分别通过银行自助终端及网上银行的方式办理购付汇业务,购汇所得329770美元,均接近个人购汇年度总额。上述款项全部汇给了境外个人曹某某,交易附言均为“一年以上留学生活费或学费”。在证据充实的情况下,曹某某最终承认上述8笔资金均为其个人购付汇,资金真实用途为境外购房。 二、定性和处罚 曹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第一条:“个人不得以分拆等方式规避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年度总额管理。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二)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的规定,属于分拆购付汇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当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对曹某某做出行政处罚。 2016-07-11/hebei/2016/0711/658.html
-
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比例暂定为 1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适时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2016-07-11/hebei/2016/0711/657.html
-
保险机构办理外汇资本金和境外上市募集外汇资金结汇的,应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地分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金融机构办理:(一)申请书;(二)结汇资金使用计划及其证明材料;(三)上年度人民币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外币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保险机构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期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上市保险机构未披露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可提供最近一期已披露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四)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016-07-19/hebei/2016/0719/660.html
-
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日常经营的外汇收入应存入其外汇经营账户,并统一纳入外汇利润管理,不得将日常经营外汇收入直接结汇。 2016-07-19/hebei/2016/0719/659.html
-
附件1: 境内直接投资外方权益统计表 2015-09-02/hebei/2015/0902/812.html
-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保定市中心支局召开了全辖外汇指定银行国际收支与结售汇统计业务培训会。 此次培训分析了当前保定市外汇收支形势,对国际收支申报原则及常用收支交易编码进行详细讲解,通过案例对国际收支申报和结售汇报表的常见错误进行了归纳,并对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提示。 保定辖区各外汇指定银行相关人员共计180余人参加了培训。 2017-12-29/hebei/2017/1229/953.html
-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廊坊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17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暨外汇业务知识培训班。 会议总结了2017年廊坊市外汇管理工作,传达了全国外汇管理局工作会议精神与内容,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外汇管理工作任务,并结合廊坊本地实际情况,对开展下一步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业务培训针对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知识进行了重点讲解,并通过现场答疑解难,为企业出谋划策,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廊坊全辖8个县(市)支行(局)主管外汇业务工作的副行长、金融管理部主任及业务人员,大厂、三河、香河辖内60家进出口企业相关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2017-12-29/hebei/2017/1229/954.html
-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秦皇岛市中心支局、秦皇岛市金融系统青年联合会共同举办了“合规经营诚信兴商”外汇知识竞赛及主题文艺汇报演出。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秦皇岛市商务局、海关、各外汇指定银行,秦皇岛科技师范学院和30余家涉外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出席了活动。 此次竞赛活动共有9个代表队和6个演出队参加,160余人观看比赛。经过激烈比拼,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队获得知识竞赛第一名,工商银行秦皇岛分行代表队获得主题表演一等奖。 此次活动激发了外汇指定银行和企业学习外汇政策法规的积极性,提高了外汇一线从业人员对“合规经营 诚信兴商”的理解和认识,收到了良好效果。 2017-12-29/hebei/2017/1229/955.html
-
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广东籍梁某为实现逃税目的,将出口贸易货款2403万港元分82笔划转至地下钱庄境外账户,后由地下钱庄向梁某及其亲属境内账户分94笔划入1956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数额巨大,违规性质恶劣,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58.66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2017-12-15/hebei/2017/1215/952.html
-
2015年2月至12月,山东籍赵某为实现大额兑换外汇目的,将公司账户内资金分散划入41名员工个人账户,利用这些员工个人购汇额度通过网银办理购汇,再组织人员将所购外汇分439笔全部提取现钞后归集存入赵某个人账户,转为定期存款,合计204.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套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对其作出罚款70.58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2017-11-30/hebei/2017/1130/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