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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33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9065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584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572亿元,二次收入顺差428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3337亿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 2026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6174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6284亿元,服务贸易逆差7720亿元,初次收入逆差3086亿元,二次收入顺差695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2643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95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78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2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7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951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79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26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12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51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0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832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6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28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040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83亿SDR,初次收入逆差275亿SDR,二次收入顺差4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428亿SDR。 按SDR计值,2026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773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847亿SDR,服务贸易逆差818亿SDR,初次收入逆差330亿SDR,二次收入顺差7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2800亿SDR。(完) 2026年二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3337 1951 1428 贷方 2 90939 13296 9725 借方 3 -77602 -11345 -8298 1.A 货物和服务 4 15481 2265 1657 贷方 5 83284 12176 8906 借方 6 -67803 -9912 -7249 1.A.a 货物 7 19065 2789 2040 贷方 8 75263 11004 8049 借方 9 -56198 -8215 -6008 1.A.b 服务 10 -3584 -524 -383 贷方 11 8021 1172 858 借方 12 -11605 -1697 -1241 1.A.b.1 加工服务 13 161 24 17 贷方 14 232 34 25 借方 15 -71 -10 -8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8 10 7 贷方 17 256 37 27 借方 18 -188 -28 -20 1.A.b.3 运输 19 -965 -141 -103 贷方 20 1714 251 183 借方 21 -2679 -392 -287 1.A.b.4 旅行 22 -2710 -396 -290 贷方 23 1239 181 132 借方 24 -3949 -577 -422 1.A.b.5 建设 25 173 25 19 贷方 26 314 46 34 借方 27 -141 -21 -15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37 -35 -25 贷方 29 125 18 13 借方 30 -361 -53 -39 1.A.b.7 金融服务 31 13 2 1 贷方 32 108 16 12 借方 33 -95 -14 -10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93 -87 -63 贷方 35 296 43 32 借方 36 -890 -130 -9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669 98 71 贷方 38 1491 218 159 借方 39 -822 -120 -88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115 -17 -12 贷方 41 2144 313 229 借方 42 -2259 -330 -241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7 -4 -3 贷方 44 69 10 7 借方 45 -96 -14 -10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0 -3 -2 贷方 47 34 5 4 借方 48 -54 -8 -6 1.B 初次收入 49 -2572 -376 -275 贷方 50 6789 993 726 借方 51 -9361 -1369 -1002 1.C 二次收入 52 428 63 46 贷方 53 867 127 93 借方 54 -438 -64 -47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3337 -1951 -1428 2.1 资本账户 56 8 1 1 贷方 57 10 1 1 借方 58 -2 0 0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3345 -1952 -142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8224 -1206 -885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798 -117 -85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329 -340 -249 2.2.1.1.1.1 股权 63 -2354 -344 -252 2.2.1.1.1.2 债务工具 64 25 4 3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1531 224 164 2.2.1.1.2.1 股权 66 1465 214 156 2.2.1.1.2.2 债务工具 67 66 10 7 2.2.2 储备资产 68 -5121 -746 -544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13 2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5 -1 -1 2.2.2.4 外汇储备 72 -5129 -747 -545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6年二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224亿美元(折约1532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6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26174 3794 2773 贷方 2 170750 24779 18114 借方 3 -144576 -20985 -15341 1.A 货物和服务 4 28564 4144 3029 贷方 5 157027 22786 16657 借方 6 -128462 -18643 -13628 1.A.a 货物 7 36284 5263 3847 贷方 8 141959 20600 15059 借方 9 -105675 -15337 -11212 1.A.b 服务 10 -7720 -1120 -818 贷方 11 15067 2186 1598 借方 12 -22787 -3306 -2417 1.A.b.1 加工服务 13 327 47 35 贷方 14 464 67 49 借方 15 -137 -20 -15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67 24 18 贷方 17 519 75 55 借方 18 -351 -51 -37 1.A.b.3 运输 19 -1953 -283 -207 贷方 20 3030 440 322 借方 21 -4983 -724 -529 1.A.b.4 旅行 22 -5998 -869 -635 贷方 23 2292 333 243 借方 24 -8290 -1202 -878 1.A.b.5 建设 25 337 49 36 贷方 26 624 91 66 借方 27 -288 -42 -30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491 -71 -52 贷方 29 141 21 15 借方 30 -632 -92 -67 1.A.b.7 金融服务 31 -1 0 0 贷方 32 204 30 22 借方 33 -205 -30 -22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1162 -169 -123 贷方 35 499 72 53 借方 36 -1660 -241 -176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086 158 115 贷方 38 2716 394 288 借方 39 -1630 -236 -17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70 9 7 贷方 41 4388 636 465 借方 42 -4318 -627 -458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7 -7 -5 贷方 44 128 19 14 借方 45 -175 -25 -19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5 -8 -6 贷方 47 62 9 7 借方 48 -116 -17 -12 1.B 初次收入 49 -3086 -451 -330 贷方 50 12147 1764 1290 借方 51 -15233 -2214 -1619 1.C 二次收入 52 695 101 74 贷方 53 1576 229 167 借方 54 -881 -128 -9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5 -26439 -3832 -2800 2.1 资本账户 56 5 1 1 贷方 57 13 2 1 借方 58 -8 -1 -1 2.2 金融账户(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9 -26444 -3833 -280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60 -17978 -2608 -1908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409 -204 -149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5320 -771 -564 2.2.1.1.1.1 股权 63 -4802 -696 -509 2.2.1.1.1.2 债务工具 64 -517 -75 -55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3911 567 414 2.2.1.1.2.1 股权 66 4127 598 437 2.2.1.1.2.2 债务工具 67 -216 -31 -23 2.2.2 储备资产 68 -8466 -1225 -893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46 7 5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14 2 1 2.2.2.4 外汇储备 72 -8526 -1234 -899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266 38 27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6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6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6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初步统计,2026年上半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431亿美元(折约2970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6-08-21/beijing/2026/0821/2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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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下,8月2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期货首次跨境交割业务顺利完成。首批20号胶600吨境外标准仓单由境外交割库泰华树胶(大众)有限公司生成并通过交割卖出,交割金额884万元人民币。完成交割的20号胶离岸货物将在泰国林查班港完成实货交付,标志着我国期货市场跨境交割机制顺利实现全流程打通。 前期,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在总局指导下,主动靠前、精准施策,立足经常项目货物贸易监管框架,明确了跨境交割项下离岸货物外汇管理要求,实现对离岸货物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填补了期货跨境实物交割监管制度空白。此次,首批参与20号胶期货跨境交割业务的企业包括华东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盈泰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INTOP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浙商国际实业有限公司(ZHESHANG INTERNATIONAL INDUSTRIAL CO., LIMITED),涵盖了境内外实体企业及期货公司境外子公司等多类市场参与主体,对应的20号胶离岸货物后续现货流向分为两条路径,一部分将装船海运回国,清关后运抵国内轮胎生产企业原料仓库;另一部分将以离岸货物形式转售给境外轮胎厂,直接进入海外消费端市场。 20号胶期货跨境交割业务顺利落地是离岸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的首次制度创新与突破,也是大宗商品领域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改革举措,助力上期所国际化建设与人民币国际化发展,对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增强大宗商品国际定价影响力,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将在风险可控基础上,积极支持我国期货市场和大宗商品市场创新发展,持续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提升。 2026-08-21/shanghai/2026/0821/2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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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召开银行机构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半年工作交流会议精神。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银行机构积极落实工作要点,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扎实推进,惠企利民服务成效显现,跨境资金风险防控扎实有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市涉外收支规模稳中有进,全省龙头地位持续巩固;改革试点实现多点突破,成功获批两项新试点政策;圆满完成重大国际会议外汇服务保障,辖区企业外汇套保率实现新突破。 会议通报表扬了上半年外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银行机构,深入分析了当前外汇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要求各银行紧扣“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工作方向,树牢服务思维、开放思维、安全思维,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以“更加便利”为导向,持续释放便利化政策红利。细化政策宣贯辅导,靶向攻坚破解“政策有、企业不知道”“政策好、企业用不上”的问题。二是以“更加开放”为牵引,赋能高水平开放平台能级提升。三是以“更加安全”为底线,筑牢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线。四是以“更加智慧”为支撑,加快数字外汇建设步伐。 会议要求,要重点优化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机制、汇银企联动机制、银行内部绩效考核责任机制,以过硬举措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汇银协同提升辖区外汇生态评估质效,高质量完成外汇政策评估工作,共同推动我市外汇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6-08-24/dalian/2026/0824/2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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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 国家能源局8月21日发布数据显示,7月份,全社会用电量达104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 2025年7月,我国单月用电量曾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2026年7月,用电量在再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基础上,比上年同期还多174.5亿千瓦时,创月度用电量历史新高。 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6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第二产业用电量61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其中,工业用电量60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第三产业用电量21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其中,充换电服务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用电量分别为164亿千瓦时、99亿千瓦时,增速分别达到50.3%、40.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93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1%。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与数智部主任助理吴立强表示,本月电力消费中,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速为各产业中最快,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表现突出,新动能用电量保持高速增长,新质生产力对用电的支撑作用持续强化。“7月当月,互联网数据服务和充换电服务业用电量增量合计超过第三产业用电增量比重的80%。”吴立强说。 此外,1月至7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达613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8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第二产业用电量391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其中,工业用电量388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第三产业用电量121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其中,充换电服务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用电量分别为974亿千瓦时、593亿千瓦时,增速分别达到55.8%、43.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2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 2026-08-24/dalian/2026/0824/2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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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 财政部8月21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696亿元,同比增长5.8%,增幅比上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其中,全国税收收入118381亿元,同比增长6.7%;非税收入25315亿元,同比增长1.6%。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857亿元,同比增长9.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79839亿元,同比增长3.3%。 从部分税收收入项目来看,今年前7个月,国内增值税45149亿元,同比增长6.1%;企业所得税32769亿元,同比增长7.2%;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1569亿元,同比增长12.3%;关税1356亿元,同比增长3.1%。 财政支出方面,今年前7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889亿元,同比增长1.3%。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4783亿元,同比增长6.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106亿元,同比增长0.5%。 从部分支出科目看,今年前7个月,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48亿元,同比增长7%;科学技术支出5408亿元,同比增长1.5%;卫生健康支出13613亿元,同比增长9.8%。 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方面,今年前7个月,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219亿元,同比下降21.2%;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410亿元,同比下降16.4%。 2026-08-24/dalian/2026/0824/2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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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 记者21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部长王文涛20日与瑞士联邦主席兼经济、教研部长帕姆兰在伯尔尼共同宣布完成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并签署谅解备忘录。 王文涛表示,2024年9月,中瑞双方启动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历经五轮磋商,升级谈判成功完成。双方承诺将在货物、服务、投资、规则等多个领域作出更高水平双向开放,这将为两国经贸合作创造新的机遇。 帕姆兰表示,协定成功升级是双边关系发展进程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将为两国企业长远发展提供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性保障,还释放了双方推进开放合作、自由贸易的积极信号。 中瑞自贸协定于2013年7月签署,2014年7月生效实施,是我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这次升级谈判完成后,双方将加紧履行各自国内程序,以便早日正式签署升级议定书。 2026-08-24/dalian/2026/0824/2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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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记者谢希瑶)商务部21日发布数据显示,2026年1至7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7711家,同比增长4.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383.3亿元,同比下降6.2%。 从行业看,1至7月,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1094.3亿元,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3199.5亿元。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1823.1亿元,同比增长32.7%,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的41.6%,较去年同期提升12.2个百分点。其中,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分别增长72.1%、62.2%、39.9%。 从来源地看,1至7月,沙特阿拉伯、法国、韩国实际对华投资同比分别增长343.7%、36.1%、15.8%(含通过自由港投资数据)。 2026-08-24/dalian/2026/0824/2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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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调研组赴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调研县域外汇服务情况,慰问营管部一线干部职工,先后召开县域外汇工作、县域金融服务工作座谈会并走访当地企业。调研组认真听取了锡林郭勒盟分局和东乌旗营管部工作汇报,同西乌旗政府围绕提升县域金融外汇服务质效等内容开展深入交流,提出工作建议。在东乌珠恩嘎达布其口岸调研期间,实地走访了两家企业,了解企业生产运营和进出口贸易情况,认真听取了企业在结算币种选择、商品价格波动、外汇政策落地等方面的情况,宣讲了轧差净额结算等惠企政策。 2026-08-24/neimenggu/2026/0824/2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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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提高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银行可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支付机构可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二、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并按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至海外仓销售的货物,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可与相应货物的出口报关金额不一致。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报送外汇业务报告。 三、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可为客户代垫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代垫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涉及非关联企业代垫或代垫期限超过12个月的,应按规定报备所在地外汇局。 四、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境内个人办理跨境电子商务项下结售汇,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五、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委托第三方报关出口的市场主体,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自身名义办理收汇: (一)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市场主体已在地方政府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以下简称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备案。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应能采集交易、出口全流程信息,并提供与企业、个体工商户对应的出口明细数据。 (二)经办银行具备接收、存储交易信息的技术条件,系统与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对接,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识别客户身份,审核交易背景的真实性,防范交易信息重复使用。 六、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境内和境外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要求的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结算。个人办理市场采购贸易项下结汇,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七、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根据客户委托,代办出口收汇手续。经办银行可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送的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出口收汇,外汇或结汇资金直接进入委托客户的账户。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经办银行办理上述业务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办银行需满足本《通知》第一条的要求。 (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与委托客户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并已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综合服务。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风险控制体系健全,具备 “交易留痕、风险可控”的技术条件。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向委托客户明示实际成交汇率,不得利用汇率价差非法牟利。 八、外汇局通过技术手段支持企业优化外汇业务流程。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可通过联机接口服务连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联机查询名录状态,办理企业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等;可通过银行电子单据办理国际收支申报或数字外管平台(ASONE)企业版网上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九、审核交易电子信息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汇发〔2019〕25号),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银行和支付机构办理还原申报时,单笔金额低于等值5000美元(含),应以自身名义进行汇总还原申报。对存在出口退税、融资等需求的涉外收付款,可选择以企业名义,将同一交易对手且交易性质相同的逐笔数据汇总还原申报。银行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相关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涉外收支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和“外贸综合服务”。 十、外汇局对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涉外收支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开展监测、核查和检查。对异常交易主体实施重点名单管理,向银行和支付机构发布。持续对审核交易电子信息的银行和支付机构进行评估,并依法退出不符合条件的银行或支付机构。 十一、为贸易新业态提供服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按照展业原则,应完善贸易新业态客户身份识别和管理制度,加强客户信用分类管理,持续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与交易抽查验证,健全客户合规约束和分类标识机制,审慎办理重点名单内市场主体的外汇业务,指导客户合规办理外汇收支。 十二、外汇局密切跟踪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按照 “服务实体、便利开放、交易留痕、风险可控”的原则,主动回应市场诉求。对于符合改革发展方向、真实合理的新型贸易收支,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程序通过集体审议解决,但不得新增行政许可。 十三、对违反本通知及相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四、本通知有关定义: (一)跨境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商品或者服务贸易进出口的经营活动。 (二)市场采购贸易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指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身份,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依法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代为办理包括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业务和协助办理融资业务的企业。 十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5月20日 2020-05-21/hunan/2020/0521/1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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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外汇管理和跨境人民币相关政策精准落地,8月17日,泰安市分局组织开展“金融机构一线行”活动,首站来到中国银行泰安分行。泰安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泰安市分局副局长陈光,宏观审慎与金融市场管理科、外汇管理科、国际收支科主要负责人及中行泰安分行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活动中,泰安市分局听取了中行泰安分行关于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情况的汇报,对其在外汇展业试点、贸易便利化等方面的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进一步要求:围绕跨境人民币推广,鼓励银行发挥全球化优势,引导企业树立“本币结算成本更低、更便利”理念;围绕汇率避险服务,要求持续宣传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为企业提供高效便利、成本低廉的汇率避险产品;围绕外汇便利化政策,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面增效;围绕申报数据质量,要求夯实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外汇服务工作水准。 随后,实地观摩指导中国银行泰安分行部分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详细了解系统运行、业务操作及运行成效。 下一步,泰安市分局将以“金融机构一线行”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与银行的沟通协作,组织外汇干部陆续深入金融机构一线、县域外汇服务一线、汇金暖企一线等,推动各项外汇管理政策精准落地,为全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6-08-18/shandong/2026/0818/28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