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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9349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1476亿元,进口17873亿元,顺差3603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596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285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033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2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092亿美元,进口2573亿美元,顺差519亿美元。(完) 2026-03-27/yunnan/2026/0327/1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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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6-03-27/yunnan/2026/0327/1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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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ime-series data of Balance of Payments of China 2026-03-27/en/2019/0329/1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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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2.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0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4.4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0万亿美元)。 2025-02-28/sichuan/2025/0303/2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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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8月,银行结汇15103亿元人民币,售汇14058亿元人民币。2025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1393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1307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8月,银行结汇2118亿美元,售汇1971亿美元。2025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5886亿美元,累计售汇15765亿美元。 2025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5515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5284亿元人民币。2025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72219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6340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383亿美元,对外付款6350亿美元。2025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189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0665亿美元。 2025-09-19/sichuan/2025/0919/3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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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8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8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如何评价2025年8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情况? 答:8月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一是外汇市场交易保持活跃。8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1.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8%。其中,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跨境收支均有所增长,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稳步发展。二是外汇市场供求总体平衡。8月,跨境资金净流入32亿美元,银行结售汇顺差146亿美元。分项目看,货物贸易资金净流入保持稳定,外资总体净买入境内股票和债券,服务贸易和投资收益资金净流出由季节性高位回落。总的来看,当前我国外汇市场交易活跃,外汇供求基本平衡,市场预期保持稳定。 2025-09-19/sichuan/2025/0919/3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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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1.9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0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4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3万亿美元)。 2025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52.0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5.21万亿美元)。 2025-11-28/sichuan/2025/1128/3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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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居民身份证号430426********8974): 经调查,2024年6月至7月期间,你存在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三十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分局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元,处人民币29.689万元的罚款。 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汇罚〔2026〕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1号)第八十四条规定,我分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本,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 你应当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至我分局的行政罚没款代收代缴专户,账户名称:待报解外汇局罚没款收入,账号:912655001853504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我分局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电话:0731-84301802。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蔡锷中路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2026年3月30日 2026-03-30/hunan/2026/0330/2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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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全辖)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3-30/shandong/2026/0330/2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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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辖区各市分局(全辖)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3-30/shandong/2026/0330/27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