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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7.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93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6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6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2.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10.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8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1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5万亿美元)。 2026-03-05/heilongjiang/2026/0305/2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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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蛇辞旧岁,骏马迎新春。近日,为切实做好新春金融服务保障,持续提升县域群众金融外汇素养与风险防范能力,眉山市分局仁寿营业管理部联合县财政局、县金监支局,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在仁寿县湿地公园开展金融外汇知识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紧紧围绕“合规扬帆 汇惠陵州”主题,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正规兑换渠道、地下钱庄风险等实用金融外汇知识。面对现场群众的各类疑问,金融志愿者用接地气、听得懂的话语进行“一对一”细致解答,将专业金融知识转化为新春“平安礼”,让金融服务更有温度、更贴民心。 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外汇知识等宣传资料100余份,服务群众200余人,有效提升了群众金融外汇知识水平。下一步,仁寿营业管理部将组织辖内银行机构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金融外汇知识宣传,不断提升县域外汇服务质效,为推动高水平开放,助力县域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2026-03-02/sichuan/2026/0302/3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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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7.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93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6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6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2.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10.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8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1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5万亿美元)。 2026-02-27/sichuan/2026/0227/3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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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6年1月) 2026-03-05/heilongjiang/2026/0305/2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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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外汇管理政策宣导,提升边境地区市场主体合规用汇意识,2026年2月12日,崇左市分局龙州营业管理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龙州县水口镇,以外汇服务推广、政策法规宣讲、园区长效宣传为重点,开展外汇管理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一方面通过“摆摊设点”推广“汇小二”智能体。联合桂林银行水口支行在街道边设立咨询服务点,面向群众讲解、演示“汇小二”智能体功能模块和应用场景,指导个体工商户、边民关注并使用“汇小二”智能体,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外汇服务数字化获得感。另一方面深入走访商铺,向经营主体发放宣传折页,结合近年来打击“边境黄牛”、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典型案例,详细讲解非法兑换外币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引导商户自觉抵制“黑市”交易,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办理外币兑换业务。此外,为增强对边贸落地加工企业与产业园区经营主体的持续宣导,崇左市分局龙州营业管理部积极对接水口边贸扶贫产业园区,通过在园区悬挂宣传横幅,引导园区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强化合规经营意识。 下一步,崇左市分局龙州营业管理部将继续坚持“服务+监管”并重,常态化开展外汇知识普及活动,持续擦亮“汇小二”服务品牌,为边境地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外汇市场环境。 2026-02-13/guangxi/2026/0213/3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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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6年1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6年1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新年伊始,请问我国外汇市场形势如何?有何变化? 答:今年以来,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和分化加大,我国外汇市场继续稳健运行。跨境资金保持净流入,规模较上月有所回落。1月,银行结售汇顺差、企业和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较上月分别下降20%和28%。受季节性等因素影响,岁末年初企业收款和结汇增加较快,随着需求逐步释放,近期企业收款和结汇增长放缓。从主要渠道看,1月,货物贸易项下资金净流入较上月下降27%,服务贸易项下资金净流出增长23%,证券投资项下资金净流入保持稳定。总的来看,我国外汇市场交易活跃、预期平稳,跨境资金流动更趋稳定。 2026-03-05/neimenggu/2026/0305/2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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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提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服务的网点信息(分地区) 2026-03-05/guangdong/2026/0303/3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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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7.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93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6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6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2.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10.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8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1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5万亿美元)。 2026-03-05/neimenggu/2026/0305/2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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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 2026-03-02/heilongjiang/2026/0302/2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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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银 监 会 证 监 会 保 监 会 外 汇 局 2015 年12月11日 附件 浙江省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等文件要求,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以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为主线,通过局部地区先行试点,加快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充分发挥民间资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融资保障机制,拓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为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科学规划。按照金融运行规律和实体经济发展现实需求,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精心拟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方案,先易后难,分阶段有序推进。 先行先试,重点突破。积极化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探索建立高效、便捷、可持续、可复制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试点改革创新举措,重点突破,由点及面。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对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引导作用,加强担保和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风险补偿、创新激励等措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导向,完善经营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和效率。 突出特点,探索经验。立足台州比较优势,探索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效途径。通过模式创新、人才培训、机构延伸,辐射、带动、引领并惠及其他地区,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积累经验。 (三)主要目标。通过3至5年的努力,显著提高小微企业融资覆盖率,降低融资成本,扩大融资规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打造融资便捷、服务高效、创新活跃、惠及民生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及时总结评估、适时复制推广,为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二、主要任务 (一)支持小微企业提质升级。完善创业辅导培育机制,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培育企业家精神,发挥资本推动作用,提高创业创新效率。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小微企业工艺技术、产品质量和品牌升级。鼓励小微企业优化公司治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运营效率、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加强电子商务基础建设,为小微企业经营创新搭建高效便利的服务平台,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完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整合重构现有金融机构同城网点,加快设立依托社区、商圈、产业集群的社区银行、专营支行,实行专营化、差异化、个性化服务。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辖内分支机构的小微企业专项信贷支持。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延伸服务网点,下沉服务重点,落实新设县域分支机构信贷投放承诺制度,创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大力支持台州市民营城市商业银行做专、做精、做强。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外资银行。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参与增资扩股。扩大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覆盖面。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鼓励优质小额贷款公司拓宽资金渠道。建立健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评价机制。 (三)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快研发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的新型金融产品,扩大特色产品的运用和再创新。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金融产品查询平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设立金融超市、金融便利店等。改进微贷技术,探索建立小微企业审贷评分模型与机制。完善网络信贷业务模式,积极探索传统微贷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加强银行与电商合作,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探索形式多样的还款方式。大力推广网上支付和手机支付等业务模式。推动金融集成电路(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鼓励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创新应用。支持网络支付业务创新和领域拓展,探索互联网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新模式和新途径。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外汇业务创新,开展或合作开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品业务等试点,开展出口保单质押融资。 (四)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成长型、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区域集优票据、公司债券等,鼓励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探索跨境融资模式创新。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加快资产兼并重组,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充分利用浙江省内现有的股权、产权交易场所,推进未上市小微企业改制、综合产权转让和融资。探索设立民间资本与小微企业对接的民间融资服务中心。 (五)健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和保险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台州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功能。积极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完善担保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商业性和政策性相结合的保险体系,推动银行、保险共同探索小微贷款保险机制,深化银保企合作。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险覆盖面,创新适合小微企业的组合保险产品,发挥保单对贷款的增信作用。探索建立小微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利息或担保费用补贴制度。建立政府性金融业发展基金,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为风险分担、补偿提供保障。 (六)推进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着力打造信用高地。推进地方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与共享,以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载体,以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小微经营主体为对象,归集、整合各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深化平台信息服务、信用评价等服务应用,建立共享、辅导、评价、增信、培育、服务机制,推广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等区域信用创建,深化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 (七)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交流合作。完善海峡两岸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交流机制,加强两岸金融人才交流和培养。积极争取台湾金融教育、培训机构落户台州,借鉴吸收台湾金融业服务小微企业的先进经营管理经验和理念。引进台资金融机构,探索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证券投资咨询研究机构。 (八)完善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提升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和服务质量。建立地方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和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责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加强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的动态监测,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编制小微金融指数,发挥小微金融指数的风向标作用。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研究制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在国务院相关部门指导下,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形成省、市、县(市、区)统一协调、分头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政策支持。在国家金融政策框架下,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积极推进同业存单、信贷资产证券化、小微企业金融债等业务;开通绿色通道,优化考核标准、审批流程,提高合格审慎评估、备案与发行频率。支持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成效突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存款准备金率、合意贷款、业务准入、业务创新、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倾斜。改革试点试验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重大政策突破事项,根据“一事一报”原则,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三)加强考核督查。建立目标责任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将创新试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完善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四)加强人才保障。创新高端金融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建立小微金融研究院。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好特色培训学院,加大职业培训投入,深化与高等院校合作,积极培养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业人才。 2015-12-28/hainan/2015/1228/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