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搜索:
共有
80422
条结果
这是第 79710-79720 条。
[搜索用时:
95
毫秒]
排序:
按时间排序
按点击率排序
栏目:
请选择
机构职能
外汇新闻
政策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
统计数据
管理信息
机关党建
出版物
网上服务
公众交流
专题
时政要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开幕式9日晚在广东广州举行 习近平将出席开幕式并宣布运动会开幕
2025-11-10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11/content_7047504.htm
我国第一艘电磁弹射型航空母舰入列 习近平出席入列授旗仪式并登舰视察
2025-11-10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11/content_7047376.htm
习近平听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
2025-11-07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11/content_7047270.htm
李强对推进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重要批示
2025-11-10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11/content_7047447.htm
习近平会见国际奥委会主席考文垂和终身名誉主席巴赫
2025-11-10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11/content_7047531.htm
习近平致电祝贺比亚当选连任喀麦隆总统
2025-11-10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11/content_7047374.htm
习近平在广东省梅州市考察调研
2025-11-10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11/content_7047456.htm
一图读懂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实践之对外投资企业篇
2025-11-10
/guangdong/2025/1110/3106.html
(已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上海市分局、江苏省分局、山东省分局、湖北省分局、广东省分局、四川省分局、陕西省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重庆外汇管理部、浙江省分局、安徽省分局、湖南省分局、海南省分局、深圳市分局、青岛市分局、宁波市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精神,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部分区域开展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允许天津市分局、上海市分局、江苏省分局、山东省分局、湖北省分局、广东省分局、四川省分局、陕西省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重庆外汇管理部、浙江省分局、安徽省分局、湖南省分局、海南省分局、深圳市分局、青岛市分局、宁波市分局(以下简称试点分局)开展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二、前期已开展试点的上海市分局、江苏省分局、湖北省分局、广东省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重庆外汇管理部、海南省分局、深圳市分局、宁波市分局辖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天津市分局、山东省分局、四川省分局、陕西省分局、浙江省分局、安徽省分局、湖南省分局、青岛市分局辖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三、试点分局应按照附件《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指引(试行)》的要求组织开展试点,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外债风险防范,密切关注试点政策进展情况,定期将试点情况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指引(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2022-06-13
/guangdong/2022/0613/2311.html
(已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在广州市开展“科汇通”试点业务的通知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外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外资在广州市设立非企业科研机构,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决定在广州市开展“科汇通”试点业务,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反馈,联系电话:020-81322026。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4年12月26日
2025-01-06
/guangdong/2025/0114/2919.html
首页
上一页
7970
7971
7972
7973
7974
...
下一页
尾页
跳转
共约
80422
条结果,当前页:7972/8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