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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11/content_70491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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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11/content_70491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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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94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9213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520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32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57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3948亿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 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5074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2015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116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684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06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388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95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69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9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2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8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956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89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26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55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955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4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4733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2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969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61亿SDR,初次收入逆差238亿SDR,二次收入顺差5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429亿SDR。 按SDR计值,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63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394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161亿SDR,初次收入逆差705亿SDR,二次收入顺差11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506亿SDR。(完) 2025年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3948 1956 1429 贷方 2 82444 11565 8449 借方 3 -68496 -9609 -7020 1.A 货物和服务 4 15693 2201 1608 贷方 5 74819 10496 7668 借方 6 -59126 -8295 -6060 1.A.a 货物 7 19213 2695 1969 贷方 8 66934 9390 6860 借方 9 -47721 -6695 -4891 1.A.b 服务 10 -3520 -494 -361 贷方 11 7885 1106 808 借方 12 -11405 -1600 -1169 1.A.b.1 加工服务 13 200 28 20 贷方 14 254 36 26 借方 15 -55 -8 -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24 17 13 贷方 17 277 39 28 借方 18 -153 -21 -16 1.A.b.3 运输 19 -930 -131 -95 贷方 20 2259 317 231 借方 21 -3189 -447 -327 1.A.b.4 旅行 22 -3589 -503 -368 贷方 23 989 139 101 借方 24 -4578 -642 -469 1.A.b.5 建设 25 156 22 16 贷方 26 343 48 35 借方 27 -187 -26 -19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06 -29 -21 贷方 29 43 6 4 借方 30 -249 -35 -26 1.A.b.7 金融服务 31 -4 -1 0 贷方 32 61 9 6 借方 33 -65 -9 -7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58 -78 -57 贷方 35 328 46 34 借方 36 -886 -124 -91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542 76 56 贷方 38 1265 177 130 借方 39 -723 -101 -74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55 120 88 贷方 41 2008 282 206 借方 42 -1154 -162 -118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5 -9 -7 贷方 44 32 4 3 借方 45 -97 -14 -10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3 -6 -4 贷方 47 26 4 3 借方 48 -69 -10 -7 1.B 初次收入 49 -2324 -326 -238 贷方 50 6625 929 679 借方 51 -8949 -1256 -917 1.C 二次收入 52 579 81 59 贷方 53 1000 140 103 借方 54 -421 -59 -4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3948 -1956 -1429 2.1 资本账户 56 7 1 1 贷方 57 9 1 1 借方 58 -2 0 0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3955 -1957 -143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4795 -2075 -1516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242 -314 -230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842 -399 -291 2.2.1.1.1.1 股权 63 -2867 -402 -294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25 3 2 2.2.1.1.2 直接投资负债 65 600 85 62 2.2.1.1.2.1 股权 66 991 140 102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390 -55 -40 2.2.2 储备资产 68 839 118 86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13 -2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4 1 0 2.2.2.4 外汇储备 72 848 119 87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5年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209亿美元(折约1490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年前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35074 4898 3639 贷方 2 231370 32296 23983 借方 3 -196296 -27399 -20345 1.A 货物和服务 4 40849 5704 4234 贷方 5 211241 29486 21900 借方 6 -170391 -23782 -17666 1.A.a 货物 7 52015 7262 5394 贷方 8 188893 26366 19582 借方 9 -136878 -19105 -14188 1.A.b 服务 10 -11166 -1558 -1161 贷方 11 22347 3119 2318 借方 12 -33513 -4677 -3478 1.A.b.1 加工服务 13 561 78 58 贷方 14 689 96 71 借方 15 -128 -18 -1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315 44 33 贷方 17 738 103 76 借方 18 -422 -59 -44 1.A.b.3 运输 19 -2641 -369 -274 贷方 20 6443 899 668 借方 21 -9085 -1268 -942 1.A.b.4 旅行 22 -10908 -1522 -1135 贷方 23 2738 382 284 借方 24 -13646 -1905 -1418 1.A.b.5 建设 25 370 52 38 贷方 26 882 123 91 借方 27 -512 -71 -5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756 -106 -78 贷方 29 155 22 16 借方 30 -911 -127 -95 1.A.b.7 金融服务 31 11 2 1 贷方 32 222 31 23 借方 33 -211 -29 -22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1872 -261 -194 贷方 35 673 94 70 借方 36 -2545 -355 -264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452 203 150 贷方 38 3700 516 384 借方 39 -2247 -314 -23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537 354 264 贷方 41 5916 826 614 借方 42 -3378 -472 -350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151 -21 -16 贷方 44 113 16 12 借方 45 -264 -37 -27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83 -12 -9 贷方 47 79 11 8 借方 48 -162 -23 -17 1.B 初次收入 49 -6844 -955 -705 贷方 50 17794 2484 1842 借方 51 -24639 -3440 -2547 1.C 二次收入 52 1069 149 110 贷方 53 2335 326 242 借方 54 -1266 -177 -13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5 -33885 -4733 -3506 2.1 资本账户 56 -3 0 0 贷方 57 12 2 1 借方 58 -15 -2 -2 2.2 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9 -33881 -4732 -350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60 -37642 -5257 -3900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5589 -780 -583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8479 -1184 -882 2.2.1.1.1.1 股权 63 -7192 -1004 -746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1287 -179 -137 2.2.1.1.2 直接投资负债 65 2889 404 299 2.2.1.1.2.1 股权 66 3812 532 396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922 -129 -97 2.2.2 储备资产 68 3761 524 395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246 -34 -26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106 -15 -11 2.2.2.4 外汇储备 72 4113 573 431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1189 -165 -133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5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一、二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5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5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初步统计,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601亿美元(折约4304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11-21/jilin/2025/1121/2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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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于2022年在广州南沙率先启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经过三年多的探索优化,试点已成为支持涉外经济发展的重要“助推器”。2025年10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外汇资金结算 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推出试点扩围、流程简化、场景创新等九大举措,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迅速组织召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部署,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快便利化改革的工作要求,全力推动辖区高水平试点提速增效,确保辖区外贸企业第一时间知悉政策内容,尽早享受便利化改革政策红利。 ——政策赋能:建“诚信便利、合规自主”机制 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是“放管服”改革在外汇管理领域的深化,让合规优质外贸企业享受更高效的服务,同时通过科技赋能提升政策落地效率,推动跨境贸易结算从“能办”向“快办”“好办”转变。 近年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多措并举,大力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落地见效。一是强化组织统筹,建立横向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机制,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落实。二是拓宽政策传导,指导金融机构通过公众号、上门走访、专题宣讲等渠道推介政策,通过“政策找人”“服务上门”增强银企参与动力,解决企业实际经营难题。三是建立试点企业后备库,精准对接需求。例如,外汇局佛山市分局发起“千企”计划,筛选出1000家符合标准的大中小型企业纳入优质企业后备库,作为各银行下一步推动试点企业备案的重要参考,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效率。 截至2025年10月末,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辖区已累计办理试点业务56万笔,金额合计2194亿美元,实现了各行政区域、各贸易类别主体及各银行机构类型的全覆盖。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工作已成为连接政策与市场的重要纽带,试点企业反映单笔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办理时间基本上可压缩至10分钟以内,逐步构建了“企业越诚信、手续越便利;银行越合规,审核越自主”的自我约束和信用激励机制,为广东外贸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企业受益:享“秒申请、分钟办”红利 试点政策落地以来,广东各类外贸企业已切实感受到“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结算效率大幅提升,经营主体人力和时间成本显著下降,企业能够更加专注开拓市场、创新研发,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竞争力。推进会上,试点获得感引发企业热议。 佛山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智慧显示与交通产品,产品远销160多国,外销占比达88%。作为外向型科技企业,每月收付汇业务超百笔,过往到银行办理业务,需整理合同、报关单等几十份纸质材料,耗时1.5天左右。试点后,企业仅提交支付指令即可办理,外汇结算效率大幅提升,资金周转速度加快。 安德里茨(中国)有限公司是一家外资制造业企业,年跨境收付超3000笔。以往,纸质单证处理耗时耗力,如今在便利化政策与银行线上服务支持下,凭指令即可完成业务,单笔处理时间缩短80%,年节省约400小时。试点后,企业首次确认资金性质,后续通过汇入汇款自动解付实现“秒到账”,达成“无感”收汇,大幅降低成本。 ——银行发力:搭“高效智慧、合作共赢”平台 试点政策不仅惠及企业,也为银行提升展业水平,优化跨境金融服务质效提供了契机。试点银行通过流程优化、科技赋能、产品创新,构建起更高效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依托试点政策,向试点企业投入更多的产品和资源倾斜,推出“出海投资、安全收付、便利融资、财资管理、交易套保”五大服务体系,关注供应链出海、海外IPO等蕴含的业务机会,强化对客户账户开立、结算、汇兑、融资及全球现金管理等全方位多元化服务,不断挖掘“走出去”企业境外项目和营运资金需求。特别是针对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企业,提供“工银e秒达”“跨境e付通”“跨境e捷易”等全流程线上产品和方案,助力企业资金良性循环。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针对外贸企业,提供“跨境快贷”“线上结算”等产品,依托数字化技术,简化审批流程,助力企业快速获取出口融资支持,及时补充备货、物流、收汇等环节的资金缺口,有效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满足国际结算的需求。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针对中小微外贸企业规模小、资金周转灵活的特点,专门推出服务中小外贸企业的“出口E融”产品。基于客户海关进出口、国际收支、税务等数据信息,实现客户授信的线上化、模型化纯信用审批,满足企业的出口融资需求。同时,对高水平试点企业提供绿色审批通道,做到“快审快贷”,让企业能够“贷得快、用得好”。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加快扩大试点覆盖面,将更多合规经营、信用良好的外贸企业纳入试点范围,重点向粤东西北区域、中小微外贸企业倾斜,指导银行进一步丰富“便利化+”服务场景,推动跨境结算与科技创新、绿色贸易、乡村振兴等领域深度融合,让开放红利惠及更广范围,让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广东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推动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5-11-21/guangdong/2025/1120/3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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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7362亿元,同比增长6%。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3744亿元,进口17062亿元,顺差6682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680亿元,进口3876亿元,逆差119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891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69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78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8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718亿美元,进口2946亿美元,顺差77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9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487 772 贷方 26424 3718 借方 -20938 -2946 1.货物贸易差额 6682 940 贷方 23744 3341 借方 -17062 -2401 2.服务贸易差额 -1196 -168 贷方 2680 377 借方 -3876 -545 2.1加工服务差额 73 10 贷方 91 13 借方 -19 -3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41 6 贷方 108 15 借方 -68 -10 2.3运输差额 -324 -46 贷方 773 109 借方 -1097 -154 2.4旅行差额 -1189 -167 贷方 351 49 借方 -1540 -217 2.5建设差额 60 8 贷方 124 17 借方 -64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17 -17 贷方 -11 -2 借方 -107 -15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4 1 借方 -8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76 -25 贷方 97 14 借方 -273 -3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92 27 贷方 437 61 借方 -245 -3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94 41 贷方 686 96 借方 -392 -5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11 2 借方 -37 -5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8 -3 贷方 9 1 借方 -27 -4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11-21/jilin/2025/1121/2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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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自贸区)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其他法人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各村镇银行,上海市各外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推动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决定在上海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支持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现将《上海市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业务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反馈。 联系电话:58845052 附件:《上海市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2025年11月14日 2025-11-21/shanghai/2025/1121/2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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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433亿美元,较9月末上升47亿美元,升幅为0.14%。 2025年10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11-21/jilin/2025/1121/2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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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外汇》2025年第4期 作者:孙炜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超长期汇率风险避险困局,是伴随外贸行业的发展进而实体经济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结构和交易期限需求变化产生的,需要监管部门、银行机构和外贸企业同向发力、同题共答。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实现跨越式发展,已连续多年保持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当前我国外贸出口订单多以外币结算,采购端多以本币计价,币种错配形成的汇率风险直接影响涉外企业的经营损益。近年来,随着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监管的持续宣导,汇率风险中性理念逐步被企业所接受,我国整体外汇套保率不断提升。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受企业自身内部对冲难、部分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机制不足等因素影响,超长期(通常指3年期以上)汇率避险市场呈现出比较明显的供需失衡。如何满足企业超长期汇率避险需求,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企业超长期汇率风险来源 一是我国外贸结构调整,出口产品升级。根据我国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2024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3.85万亿元,出口规模首次突破25万亿元,创历史新高。从出口产品结构看,已逐渐从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转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品,如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和新能源汽车等,其中集成电路、家用电器、汽车、船舶、液晶平板显示模组、通用机械设备等品类出口实现了两位数的同比增幅,成为拉动我国外贸增长的关键力量。 二是出口企业订单多以美元结算,而采购端以人民币结算。当前我国企业签订合同时多以美元作为计价、结算币种,如表1、表2所示,美元在我国涉外交易的外币收入中占比达到90%以上,在外币支出中占比达到80%以上。同时,为了准确预测和控制成本,便于财务预算和规划,出口企业的原材料和生产成本多以人民币结算。 三是订单式生产模式面临的汇率风险更加突出。在全球贸易格局中,船舶、航空、机械设备等外贸行业普遍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这类模式以客户订单为生产起点,接到订单后企业开始组织生产,实际收款则分布在从订单签署到实际交货长达数年的时间周期内。此类订单具有交易金额大、生产周期长的特点。订单签署时,由于超长期限汇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企业面临较大汇率风险。以2017年到2023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情况为例,间隔3年的汇率最大升值幅度为8.26%,最大贬值幅度为9.54%;间隔5年的汇率最大升值幅度为8.70%,最大贬值幅度为11.89%。如果订单签署后对于未来收款部分的汇率风险未能有效管理,那么实际收款时可能形成较大的汇兑损益,而如果选择期初即锁定未来汇率,当前市场条件下利差成本又使得一些企业难以接受。对于依赖订单式生产的外贸企业而言,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此类超长期汇率风险,对企业的财务决策形成一定困扰。 企业超长期汇率避险遇到的困局 一是企业自身内部对冲困难,实体企业整体供需亦不平衡。内部对冲是指通过持有相同币种的外币债务或债权、调整收支周期,将外币债权与债务相抵来降低企业外汇风险敞口。从实际情况来看,许多企业内部对冲的实施难度较高。以船舶企业为例,因“内建外销”经营模式,生产成本以人民币计价结算,销售收入又以美元为主,内部对冲手段有限。从市场整体来看,伴随我国外贸产业升级,中长期结汇方向汇率避险需求显著增加,而同期限购汇业务的需求相对较少。仍以比较有代表性的船舶行业为例,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统计数据表明,2024年全国造船新接订单量高达11305万载重吨,同比增长幅度达到58.8%,其中出口船舶占新接订单量的91.5%。目前建造一艘大型船舶的制造时间为一年左右,由于船舶行业是以销定产,一般船厂保持三年滚动生产计划,从订单签约到开始排产生产,再到生产下水,最后完工交付往往需要2—4年的时间,在订单需求旺盛的情况下,甚至有些订单要排到5年以上。与中长期结汇需求相比,由进口订单形成的中长期购汇需求相对较少。我国是全球制造业的重要基地,进口产品主要有电子元件类、原油、铁矿等,从签订采购订单到付汇结算周期相对较短,一般为1年以内。超长期远期结售汇市场的供需目前存在不平衡的现象。 二是部分企业超长期订单汇率风险管理机制存在不足。一方面是由于重视程度不足,未能充分意识到相关风险,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态势日益明显的大环境下,社会整体汇率风险中性意识不断增强,但仍存在部分企业对中长期订单汇率风险重视程度不足,持有较大单边敞口的情况。一旦订单周期内汇率走势与企业的预期相悖,可能会导致企业成本上升、利润下降;另一方面是由于传统结算机制缺乏汇率风险或成本分担机制,未能将汇率风险纳入企业整体成本进行考虑。 三是中长期汇率避险市场流动性不足。在企业汇率风险管理领域,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扮演着关键角色,从2005年“7·21”汇改算起,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我国外汇市场无论从交易规模、交易品种、交易时间、市场参与主体等量化指标,还是从交易系统、清算系统、风险缓释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来看,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以交易品种为例,我国银行间市场从最初的只有即期,发展到当前涵盖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期权及其组合的全产品人民币外汇产品谱系,与国际外汇市场基本接轨。然而,在市场整体发展的同时,我国中长期汇率避险市场的流动性明显不足。根据银行间交易数据披露,2015年“8·11”汇改至今,1年以上掉期产品年均交易量仅为450亿美元,在掉期市场的占比仅为0.26%左右(见表3),侧面印证了中长期汇率避险工具的欠缺。形成这一现象的表面原因是金融机构报价能力不足,交易不活跃,本质则在于当前我国整体金融市场在超长期限产品方面的市场化程度不足。如果没有活跃的中长期利率交易市场,金融机构就很难报出中长期的汇率产品价格,即便金融机构选择自身承担风险给企业提供避险服务,其所收取的流动性和风险溢价也很难匹配企业预期,且金融机构由此形成的风险敞口也无法得到有效对冲,即市场整体的风险并未减少,而只是从企业转嫁到了金融机构。 超长期汇率避险破局:任重而道远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特定行业和领域出现的超长期汇率风险避险困局,属于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或者说原有问题在新的宏观经济金融环境下的放大,属于“成长的烦恼”。本质上来看,这属于要素市场供求关系的问题,目前来看体现为需求明显增长而供给相对不足:一是企业自身无法形成有效的内部对冲,二是实业界超长期远期结汇需求增长明显而同等期限和体量的远期购汇需求很少、客盘无法形成对冲,三是国内金融机构作为金融媒介,在整体客盘无法形成对冲的情况下,在短时间内无法通过现有金融产品的简单拆分、组合对接企业汇率避险需求。 如前文所述,我国外汇市场的避险产品是从简单的即期逐步发展到当前的全谱系,在此过程中我们也曾经面临过期限困扰,外汇产品的市场流动性也是逐步从1个月、3个月、6个月扩展到1年、2年甚至3年,这是我国整个汇率、利率市场不断向前发展的一个过程。当前突出的超长期汇率避险难题和挑战,如果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角度来看,就是超远期汇率定价面临的挑战,如何应对和破解,需要监管部门、银行机构和外贸企业同向发力、同题共答。 坚持汇率风险中性理念 在汇率市场化持续推进的过程中,人民币汇率的双向波动将成为常态。经过近几年监管和金融机构的宣导,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已经得到市场一定认可,其在降低社会整体汇率风险敞口方面的作用也得到了验证,未来这一理念仍需坚持。应当继续鼓励企业建立合理的汇率风险管理体系,把汇率波动纳入日常的财务决策,摒弃单边押注,在内部风险对冲的基础上,运用合理的衍生产品工具进行汇率风险防范。 优化合同结算机制和条款 随着我国国际贸易发展到一定阶段,特别是在出口企业规模、期限和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传统以美元为主的外贸结算机制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以便能够使企业在结算环节纳入汇率风险以及成本分担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转嫁、分散承接超长期订单面临的汇率风险。 一是企业签订中长期出口合同,可以与客户协商采用人民币结算,减少汇率波动对收入的不确定影响,从源头上消除汇率风险。二是针对框架性长约合同,企业可以在合同中设置价格调整机制,根据汇率波动幅度来调整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以便在汇率剧烈波动时减轻潜在的损失。例如,约定当汇率波动超过一定范围(如±5%)时,产品价格相应地进行一定比例(如汇率波动幅度的80%)的调整。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双方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利益损失,使合同在汇率变化环境下更具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完善金融市场建设 在当前企业中长期避险需求日益增长,而企业自身内部对冲不足、实业界整体供需不平衡的大背景下,为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水平,市场各参与主体需紧密协作,持续推进金融市场建设,多管齐下加强中长期汇率避险产品供给,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建议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持续推进汇利率市场化改革。超长期汇率避险困局表面上是金融机构报价不积极、衍生产品市场流动性不足,本质上则是与此相配套的境内本外币利率曲线不完善,在此市场条件下,金融机构无法通过有效的金融工具组合、拆分对冲超长期汇率风险。基础要素市场的完善并非一日之功,但却是金融市场深度发展的必备条件,当前市场环境下,超长期汇率避险需求的增加以及供需的失衡使得该问题得以暴露,我们更需坚定金融市场的深化改革。 二是提升市场参与主体活跃度。针对目前1年期以上外汇衍生品流动性不足的问题,监管机构可通过设立专项评估等考核方式,激励更多金融机构参与中长期外汇交易,提升市场深度,增强市场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可以考虑对于3年以上超长期、甚至1年以上长期限交易给予金融机构交易手续费减免,并通过金融机构传导到企业端,切实减轻企业的对冲成本,提高企业参与汇率风险管理的积极性。 三是允许境内金融机构参与离岸人民币外汇市场。当前,在岸和离岸两个市场、两套价格并存,建议允许境内主要做市商银行适度参与离岸人民币外汇市场,在“引进来”的同时“走出去”,充分发挥做市商对于外汇市场大幅波动、价差过宽的平抑作用,助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不断完善。由此可以解决部分企业出于价格偏离等因素考虑,主动或被动选择在离岸市场进行汇率风险管理的现象。境内商业银行通过参与离岸市场,可充分发挥金融媒介作用,一方面依托合理的产品和价格,承接境内企业汇率避险需求,将此类业务留在境内,有力促进国内外汇市场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可加强在岸离岸外汇市场的高效联通,借鉴离岸市场在超长期限金融市场发展方面的经验。 2025-07-29/safe/2025/0729/26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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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外汇》2025年第4期 作者:赵鹰 丁碧莹 我国在汇率制度建设、资本项目开放等方面,与成熟外汇市场存在差异,因此在参考国际经验的同时,仍需立足我国市场特点,金融机构、企业客户、监管部门协同发力,提升超长期汇率风险管理专业水平,共同推动境内汇率避险产品体系建设。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的深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成果显著,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动日益活跃,进出口目的地多样化、产业布局全球化,对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企业不仅需要应对传统贸易结算的短期波动,还需直面跨境产业链布局衍生出的长期结构性风险。 笔者所讨论的超长期汇率风险,指期限超过3年的外汇风险敞口,主要来源包括:一是长期合同产生的外币收支,如船企等生产周期较长的企业因外销订单产生的长期外币收入、境外承包工程企业因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产生的长期外币收支等。二是外币投融资行为产生的资产负债币种错配,如境内企业外币贷款、海外发债、境外债券投资等。三是海外投资运营行为产生的资产负债币种错配,如企业境外投资建厂、收购并购或开展长期经营行为形成的外币资产与收入等。 在实践中,超长期汇率避险存在诸多难点:一是受汇率波动影响大。汇率波动性与时间周期直接相关,企业外汇风险敞口存续时间越长,汇率发生不利变动的可能性越大,若不及时采取风险管理措施,可能显著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现金流以及投资回报;二是影响因素更加复杂。由于企业超长期外汇风险敞口对利率变动更敏感,企业开展风险管理时需做好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的双重应对;三是敞口不确定性较高。超长期外汇风险敞口易在存续期间发生金额与期限的变动,预测难度较大,企业需对敞口进行动态管理,并可能承担对冲工具的期限错配风险;四是套保成本相对较高。受即期汇率波动、对冲工具市场流动性、企业资质等因素影响,企业在开展超长期汇率风险管理时,可能承担较高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溢价。 境内超长期外汇衍生品市场现状 银行间市场承载各类外汇产品的价格发现功能,银行间市场与柜台市场联动效应显著。近年来,我国境内人民币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迅速,已形成包括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期权及其组合等在内的产品体系,且随着市场深度、广度不断拓展,交易规模持续扩大。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数据,1年期以上银行间市场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量从2015年的143亿美元,增长至2024年的718亿美元;在交易品种方面,2024年1年期以上远期、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期权的银行间交易量占比分别为6%、92%和2%。 虽然外汇市场交易量显著增长,但是相较于1年以内期限而言,超长期限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稍显滞后。首先,表现为银行间交易并不活跃,市场报价与成交相对较少,5年期以上鲜少有报价及成交。2024年,超长期外汇衍生品在银行间衍生品交易总量中的占比仅为0.3%。其次,近年来在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银行间市场参与主体不断丰富,但中资商业银行仍是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主力。因超长期外汇衍生品市值波动大、额度占用高,多数产品采用全额清算方式交割,且易受内部考核、资本约束等方面限制,导致中资商业银行开展自营及做市超长期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意愿相对不足,交易多为对客平盘。外资行报价意愿更强,但有授信的交易对手稍显不足,交易规模受限。最后,超长期产品买卖价差较大。以外汇掉期为例,2024年银行间1年期人民币对美元外汇掉期平均买卖价差约为10个基点(按订单撮合模式收盘价测算),2年期平均价差约为100个基点,3年期平均价差扩大至150个基点左右。 企业日益增长的超长期避险需求与目前境内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现状存在一定的落差,若不能有效突破超长期产品的流动性、报价活跃性、参与主体多样性等瓶颈,境内市场将难以解决客户需求问题。 国际市场中的超长期外汇衍生品与汇率避险经验 国际市场中的外汇衍生品发展与全球化进程紧密相关。上世纪90年代,全球化加速以及随之增长的企业汇率避险需求,推动国际投行不断开发汇率避险工具并拓展交易期限,但起初同样存在着超长期外汇衍生品市场参与者相对有限、市场深度不足问题。21世纪初,中央清算机制的引入、电子交易平台的兴起、标准化衍生品的发展、长期投资者的参与,对活跃超长期外汇衍生品,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 由于成熟外汇市场的外汇衍生品品种相对丰富,且支持的交易期限较长,企业得以根据现金流特征及自身风险偏好,选择合适的对冲工具管理其超长期外汇敞口,如使用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管理3—5年期外币收支产生的汇率风险;使用货币掉期比较不同币种转换后的综合融资成本,选择最佳筹资方案,降低利息支出。例如,某美国公司在欧洲处于低利率环境时发行了10年期欧元债券,同时利用货币掉期将现金流支出转换为美元,规避了外币债务带来的财务不确定性。 实践中,国际企业通常同时运用多种长期汇率避险策略,在难以通过衍生品实现有效套保,或部分衍生品市场流动性不佳时,可通过以下方式管理其外汇风险敞口。 一是自然对冲。自然对冲是指通过保持外汇收入和支出的币种一致,达到降低或消除外汇风险敞口的目的。企业将汇率风险管理融入企业经营战略,通过调整经营活动布局、结算方式、融资模式等,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企业经营波动的影响。具体方式包括:产业链本币结算;匹配设备采购与出口收汇周期;产业链本地化,如将生产基地转移至海外,将海外收入用于当地原材料采购以及工资支付;融资结构优化,如在长期获得外币收入时,选择同币种进行融资,等等。 自然对冲是跨国企业管理包括超长期在内的各类外汇风险敞口的重要方法,也被进出口企业所采用,如日韩船企在船舶市场行情较好、企业订单较充足时,尽可能与船东争取使用本国货币签订造船合同,以减少币种错配,规避汇率风险,并争取采用“前多后少”的支付方式,降低超长期外汇敞口比重。 二是滚动对冲。对于金额相对固定的超长期外汇风险敞口,企业可在综合评估汇率风险和会计风险的基础上,使用1年以内期限的对冲工具滚动锁定汇率风险。滚动对冲的优势包括:因使用的对冲工具期限更短、流动性更好,企业往往能获得更好的价格;能够结合敞口变动与市场环境变化,灵活调整头寸,选择建仓时机,降低过度套保或套保不足的风险。长期机构投资者常使用滚动对冲的方法规避投资组合的汇率风险,但对一般企业而言,滚动对冲局限性体现在:由于到期续做时套保成本可能发生变化,企业需承担一定的展期风险;企业使用的外汇衍生品期限与外汇敞口期限不一致,可能导致操作不符合套保有效性要求,无法使用套期保值会计进行记账。 三是浮动定价与风险分担。企业可通过浮动定价、风险分担等方式,采用与汇率挂钩的产品定价策略,或在合同中嵌入汇率相关条款,转移或分散其超长期外汇风险敞口。如欧洲石油公司在与部分航空公司签订长期供应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固定的外汇转换机制,规避汇率风险。哥伦比亚、秘鲁、印尼等新兴市场国家为吸引外资参与其本土基建项目投资,通过引入政府投资基金等第三方机构,为项目的外币支付提供担保,或约定在本国货币大幅贬值超过某一阈值时,由上述机构承担额外的外币利息支出,以降低或转移项目公司的超长期汇率风险。第三方主体往往可借助其资质或渠道优势获得更好的外币融资条件,对超长期外汇风险敞口进行集中管理。 四是多元化经营。企业可拓展多元化布局,通过市场开拓,减少对单一结算币种的过度依赖。如韩国船企为应对美元贬值风险,在提升美元订单套保比例的同时,增加欧元签约计价合同比重,并扩大对中欧等地区非船产品出口,避免超长期外汇风险敞口过于向美元集中。 对超长期汇率避险思考及相关建议 超长期汇率避险是企业开展全面汇率风险管理、践行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的重要一环。拓展境内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限,活跃超长期外汇衍生品市场,对于服务实体经济,维护外贸产业链安全,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提升我国金融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在汇率制度建设、资本项目开放等方面,与成熟外汇市场存在差异,因此在参考国际经验的同时,仍需立足我国市场特点,金融机构、企业客户、监管部门协同发力,提升超长期汇率风险管理专业水平,共同推动境内汇率避险产品体系建设。 金融机构层面 一是强化对客超长期汇率避险服务能力。针对大型跨国企业与中小外贸企业的差异化需求,为客户定制超长期汇率避险服务方案。同时,强化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导,丰富超长期外汇避险客群,发掘不同交易方向客户需求,匹配客户的长期外币资金供需。 二是完善超长期外汇衍生品定价和估值体系。积极研究超长期外汇衍生品定价,依托金融机构内部资金定价体系,通过跨市场对冲、定价模型创新等方式,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价格。 三是优化超长期外汇衍生品交易内部风险管理及内控机制,提升交易管理精细化水平。对于缺少市场报价确需金融机构自持的敞口,通过推迟、滚动平盘等方式进行管理,并灵活运用各类汇率、利率工具对复杂产品进行分解,在有效化解风险的前提下,优先满足客户的交易实需。 企业客户层面 一是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将超长期汇率风险纳入财务决策。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及利润不确定性作为开展长期限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标,保障企业稳健经营。提升相关业务人员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培养既理解公司业务,又能合理使用套保产品的专业人才。 二是建立有效的超长期外汇风险管理体系。提升汇率管理灵活性,综合运用各类避险策略管理超长期外汇风险敞口。积极使用自然对冲策略,通过调整自身资产负债和收支结构,降低超长期外汇风险敞口,减少对金融工具的过度依赖。在使用外汇衍生品进行汇率避险时,遵循简单适用原则,结合企业自身业务特点、财务状况及现金流特征,选择与风险管理目标相匹配的对冲工具。优先使用静态对冲,设置合理的对冲比例。建立动态评估机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定期评估汇率避险有效性,适时调整风险管理策略。 三是正确认识套保成本。对于期限较长的外汇风险敞口,利率风险管理是汇率避险的组成部分。2022年以来,我国与美国等发达经济体利差持续倒挂,超长期外币收款锁汇需要支付相对较高的掉期成本。企业需要适应市场变化,对套保成本进行合理评估,做好内部沟通,在执行套保策略时坚守纪律性,不将未来汇率作为套保效果的评判依据。 配套支持措施层面 一是活跃超长期外汇衍生品交易。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吸引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人民币资产,进一步优化相关外汇风险管理政策。持续丰富市场参与主体,研究引入保险公司、养老金、主权基金等长期资金管理者,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超长期外汇衍生品市场,提升市场活跃度。 二是持续优化监管制度及配套支持措施。研究做市激励及专项考核政策,通过保证金部分豁免、下调超长期交易手续费、上调做市报价计算权重等措施,激发超长期外汇衍生品报价积极性。 三是推进超长期外汇衍生品产品建设。支持更灵活的交易要素选择,更好匹配市场参与者需求。进一步丰富超长期外汇衍生品标准化产品序列,优化价格发现,提升市场流动性。提升交易后环节支持,拓展中央对手清算产品范围和支持期限,减少衍生品交易的信用风险占用,提高清算效率。 2025-07-29/safe/2025/0729/26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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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285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1630亿元,进口15217亿元,顺差6413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607亿元,进口3404亿元,逆差797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51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705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92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5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416亿美元,进口2625亿美元,顺差79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616 792 贷方 24237 3416 借方 -18621 -2625 1.货物贸易差额 6413 904 贷方 21630 3049 借方 -15217 -2145 2.服务贸易差额 -797 -112 贷方 2607 367 借方 -3404 -480 2.1加工服务差额 57 8 贷方 73 10 借方 -16 -2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3 5 贷方 81 11 借方 -49 -7 2.3运输差额 -331 -47 贷方 687 97 借方 -1018 -143 2.4旅行差额 -959 -135 贷方 396 56 借方 -1355 -191 2.5建设差额 89 13 贷方 135 19 借方 -47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4 -8 贷方 2 0 借方 -55 -8 2.7金融服务差额 -5 -1 贷方 2 0 借方 -7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0 -16 贷方 131 19 借方 -241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94 27 贷方 426 60 借方 -232 -33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13 44 贷方 652 92 借方 -340 -4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8 -2 贷方 13 2 借方 -30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5 -1 贷方 9 1 借方 -15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12-02/hainan/2025/1202/2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