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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240718-9-2025-0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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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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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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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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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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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自贸区)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其他法人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各村镇银行,上海市各外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推动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决定在上海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支持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现将《上海市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业务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反馈。
联系电话:58845052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