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辖区企业等市场主体切实享受外汇改革便利化措施,吐鲁番市中心支局结合不同企业类型和对外贸易投融资情况,对辖内涉汇企业开展了落实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实施情况调研。 调查企业就自身实际经营状况、经营困难,以及外汇管理改革政策和便利化措施在实施过程中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做了积极反馈,同时就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政策疑惑和提升银行办理外汇业务能力进行了咨询和建议。吐鲁番中心支局结合企业政策疑惑有针对性的宣传了外汇改革政策和便利化措施,及时解答了企业所询问题,并就其存在的困难积极协调银行予以沟通解决,得到了企业好评。 2020-10-20/xinjiang/2020/1020/1049.html
-
面对外贸企业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工行霍尔果斯支行积极利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快速完成融资受理、报关单审核、额度查验等流程,实现了贸易融资业务快速审核投放。近日,工行霍尔果斯支行为辖内一家外贸企业办理出口应收账款贸易融资业务,成为伊犁辖区第二笔借助该平台办理的贸易融资业务。 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在伊犁落地开花,通过利用区块链技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既解决了中小外贸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少,难以提供有效质押物的问题,也为银行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审核渠道,有效降低融资风险,极大提高了银行业务办理效率。 2020-11-02/xinjiang/2020/1102/1056.html
-
在哈密外汇局的协调指导下,辖区农行为某小微外贸企业办理择期结汇业务2万美元,实现了外汇衍生交易业务零的突破。 在当前美元汇率持续下行的影响下,企业为了降低汇率损失,与农行约定对20天后可能收到的出口硫化钠合同项下的收汇进行汇率提前锁定,同时因未来收到外汇的时间不定,故选择择期方式进行交割。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外汇局引导金融机构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降低运营成本,有效提升了辖区外汇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 2020-10-22/xinjiang/2020/1022/1050.html
-
为响应各自律成员行对学习外汇政策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新疆辖区银行外汇从业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促进新疆辖区外汇业务有序发展,2020年8月23日上午,新疆外汇与跨境人民币展业自律机制邀请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专家举办乌鲁木齐地区外汇政策线上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了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和资本业务管理政策,课程安排紧凑、内容充实。乌鲁木齐地区约30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2020-10-29/xinjiang/2020/1029/1054.html
-
新疆局部爆发二次疫情以来,为推进金融外汇支持新疆涉外经济恢复发展,9月18日下午,新疆外汇和跨境人民币展业自律机制举办了2020年度“外汇服务进企业”线上推介会。自律机制各家成员行诚邀当地200余家涉外企业参加。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新疆分公司相关专家出席并做精彩宣讲。 2020-10-30/xinjiang/2020/1030/1055.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2月,银行结汇16597亿元人民币,售汇1224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4358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2537亿美元,售汇1871亿美元,结售汇顺差666亿美元。 2020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14100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3022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0783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20493亿美元,累计售汇1890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587亿美元。 2020 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4351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0815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3536亿元人民币。2020年1-12月,银行代客累 计涉外收入303394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95548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784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0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251亿美元,对外付款471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540亿美元。2020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4124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295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169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 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 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 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 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 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 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 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 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 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 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 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 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 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21-01-28/xinjiang/2021/0128/1119.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汇发﹝2021﹞1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指引》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作为2005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建立做市商制度,此后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先后于2010年和2013年进行了修订完善。 目前,做市商已成为我国外汇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对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不断推进,做市商制度也亟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修订《指引》,着力提升市场报价质量和交易行为规范性,更好促进外汇市场有序发展。 问:此次《指引》修订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此次《指引》修订主要遵循动态竞争、奖优罚劣、规模稳定、标准透明、公开公平的原则,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优化做市商结构。发挥综合做市商优势,不再分产品设置做市商,鼓励做市商提高各产品综合交易和做市能力。 二是简政放权,下放尝试做市机构的准入退出管理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降低准入门槛,支持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报价和提供流动性。 三是规范做市交易行为。加强对做市商日常监测、考核和评估,引导做市商减少对交易量的依赖,注重报价质量的提升和流动性的提供。 四是强调做市商责任。明确做市商应依法履行的义务,包括报价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的浮动幅度、遵守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相关自律规范、积极引导客户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等,进一步强化做市商依法做市、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 问:完善做市商制度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有什么影响? 答:一是市场结构将更加合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将在延续“做市商—尝试做市机构—普通机构”竞争性三级分层体系的基础上并实现结构优化。第一层为类型多样、做市能力较强的综合做市商。根据当前外汇市场发展情况,现阶段做市商数量暂定25家,未来将根据外汇市场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第二层为数量较多、比较活跃的分产品尝试做市机构。第三层为数量众多的普通机构。 二是市场流动性将更加充分。优化做市商结构、扩充做市力量、规范做市交易行为等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做市商报价质量和流动性供应水平。 2021-01-21/xinjiang/2021/0120/1113.html
-
为持续落实“六稳”“六保”政策,以实际行动深入推进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哈密市中心支局积极主动联系辖内外贸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近期,在了解到新疆部分口岸出现货物严重积压后,哈密中心支局第一时间展开调研,了解辖内外贸企业受影响的情况。 经调研发现,辖内某外贸企业长期经阿拉山口口岸出口货物,此次口岸拥堵对其经营造成较大影响,企业经营困难加剧,急需出口货物缓解资金压力。在了解到情况后,哈密市中心支局第一时间采取针对性措施,一是迅速向上级局及地方政府反映情况;二是与市商务局、海关等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并保持对企业的持续关注;三是积极协调辖区外汇指定银行与企业进行对接,对相关贷款还款受影响情况进行评估,并协调银行视情况对贷款进行延期,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2021-01-19/xinjiang/2021/0119/1110.html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外汇管理行政许可行为,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号公告,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等流程。二是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增加在线办理行政许可等内容。三是简化行政许可材料要求,明确依法能够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得或外汇管理系统内部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四是规范行政许可公开工作,明确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开要求。 《实施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同时废止。(完) 2021-01-25/xinjiang/2021/0125/1114.html
-
为促进外汇市场可持续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汇发﹝2021﹞1号,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 《指引》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做市商结构,发挥综合做市商优势,不再分产品设置做市商。二是简政放权,下放尝试做市机构的准入退出管理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丰富市场报价机构。三是规范做市交易行为,引导做市商减少对交易量的依赖,注重报价质量的提升和流动性的提供。四是明确做市商应依法履行的义务,强化其依法做市、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外汇市场改革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完) 2021-01-20/xinjiang/2021/0120/11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