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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2015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法规清理工作。立法工作主要涉及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个人外汇管理、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投资银行间市场外汇账户管理等多方面规定,法规清理主要是对不适应业务发展和改革要求的部分外汇管理法规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在此基础上,为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了《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上对外公布。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布的外汇管理政策法规222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这也是外汇局连续6年定期更新并公布现行有效主要法规目录。 今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建立健全法规清理长效机制,坚持定期梳理更新《目录》,提高政策透明度,便利银行、企业、个人等了解和使用外汇管理法规,推进外汇管理依法行政,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完)。 2016-01-15/guangdong/2016/0115/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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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2日下午,外汇局珠海市中心支局在横琴新区规划建设展示厅举办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推进会。广东自贸区横琴片区管委会牛敬主任出席会议,外汇局珠海市中心支局陈志刚副局长、珠海市委赵力副秘书长在会上致辞,来自银行和企业的1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珠海市中心支局详细解读了外汇局广东省分局2015年12月21日发布的《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并与银行、企业代表进行交流互动。与会银行、企业代表表示本次政策推进会有助于社会公众对广东自贸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帮助银企掌握先机,加快发展外汇业务;同时承诺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诚信交易,共同打造横琴“诚信岛”。 近年来,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大力推进横琴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取得积极成效,横琴新区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横琴自贸区系列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的落地,必将进一步推动粤港澳融合发展,促进珠海乃至广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经济合作,助力横琴片区深化改革,更好发展。 2016-01-15/guangdong/2016/0115/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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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满足跨境交往中个人货币兑换的正常需要,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6〕11号,以下简称《规定》),完善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管理。 《规定》体现了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外币兑换服务的改革思路,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简政放权,取消事前市场准入管理,外汇局不再对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的外币兑换业务实施事前准入许可。二是转变监管方式,要求银行将外币代兑机构、自助兑换机管理前移和内化至内控管理中,合规、审慎开展外币兑换业务,外汇局重点加强对银行的事后和内控检查。三是明确业务范围,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主要定位于银行柜台业务的延伸,增强市场服务能力,丰富个人货币兑换的便利渠道。四是完善业务管理,防范洗钱风险,强调个人持外币现钞在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兑换人民币现钞时应遵守限额要求,不影响目前个人年度等值5万美元限额以内的正常结汇。五是推进法规整合,整合并废止了外币兑换业务的3部外汇管理法规,便利市场主体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16-05-27/guangdong/2016/0527/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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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6年第1号,以下简称《规定》),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放宽单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上限。不再对单家机构设置统一的投资额度上限,而是根据机构资产规模或管理的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作为其获取投资额度(基础额度)的依据。二是简化额度审批管理。对QFII机构基础额度内的额度申请采取备案管理;超过基础额度的,才需外汇局审批。三是进一步便利资金汇出入。对QFII投资本金不再设置汇入期限要求;允许QFII开放式基金按日申购、赎回。四是将锁定期从一年缩短为三个月,保留资金分批、分期汇出要求,QFII每月汇出资金总规模不得超过境内资产的20%。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16-02-06/guangdong/2016/0206/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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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国际收支申报和结售汇统计数据报送质量,促进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机构标识码维护和特殊机构赋码申领工作,2015年12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惠州市中心支局召开外汇业务政策培训会议,辖内各县支局外汇管理股长和业务人员、惠州市各商业银行分(支)行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约60人参加会议。 会上,外汇局惠州市中心支局详细介绍了国际收支申报和结售汇统计有关内容,对国际收支申报和结售汇统计中容易犯错的地方进行重点说明,着重介绍了结售汇统计数据申报要点,并对金融机构办理金融机构标识码申领和维护、特殊机构赋码业务办理流程进行详细说明。 培训会议有效增强了商业银行对国际收支申报和结售汇统计工作的认识,使银行熟悉了金融机构标识码申领维护和特殊机构赋码申领流程,提升了银行国际收支申报和结售汇统计数据报送水平,有助于提升辖区国际收支申报和结售汇统计数据质量。 2015-12-14/guangdong/2015/1214/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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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建设,帮助自贸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企业解决到外汇局办理业务路途远等困难,广东省分局积极探索便民新举措,由银行代理企业办理部分经常项目业务,包括“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及其变更、企业外汇账户基本信息备案、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管理员密码领取等业务申请。 在总局指导下,广东省分局制定了该项便民措施的操作规程,并于2015年12月21日正式启动。当天受理了3家银行代理4家企业提交的名录登记等业务申请,并当场予以办理。 广东省分局实行的便民措施受到了自贸区企业和银行的高度赞扬,认为此举切实提高了自贸区企业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办理的便利化程度,为企业节省3个多小时的业务办理路途时间和相应的经营成本。 2015-12-24/guangdong/2015/1224/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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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李升高副局长前往肇庆市中心支局开展调研,组织召开中心支局分管副局长座谈会,并参加分局外汇检查业务技能培训班。 李升高副局长认真听取了分管副局长对外汇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出基层外汇局要坚持以简政放权为主线,着力推动外汇管理方式转变;以贸易投资便利化为主线,着力增强外汇管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以坚守风险底线为主线,着力增强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能力,并一手抓“推改革”,一手抓“防风险”。 李升高副局长还到肇庆市中心支局开展调研,现场考察了肇庆市中心支局外汇服务窗口,走访慰问了外汇管理一线员工,体验了通过手机二维码开展外汇管理政策宣传的创新方式。 2015-12-24/guangdong/2015/1224/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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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跨国公司、发展总部经济是广东自贸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积极创新管理和服务思路,支持广东自贸区内跨国公司先行先试、实施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为企业立足广东、加快全球化发展提供助力。 一、主要做法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政策规定,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深圳市分局进一步细化了操作指引,积极采取一系列举措,推动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在广东自贸区先行先试、落地实施。具体做法是: (一)降低业务准入门槛。自贸区内上年度跨境收支规模5000万(含)美元以上的跨国公司或单一企业集团,无论中资还是外资,只要具有真实业务需求、规定的管理措施和手段、近三年无重大外汇违规行为,均可以开办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业务。 (二)创新跨国公司账户体系。跨国公司同时或单独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开展资金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 (三)增加企业境外融资渠道。跨国公司成员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所有跨国公司可在净资产1倍且资产负债率不超高75%的规模内融入境外资金。 (四)简化单证审核要求。银行机构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审核相关电子单证真实性后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 二、实践效果 截至2016年3月末,广东自贸区已有10家企业开展试点。一方面,试点企业可在8.3亿美元的额度内从境外融入资金,有效支持了企业经营和自贸区建设;另一方面,试点企业获得25.8亿美元向境外提供融资的额度,对自贸区企业“走出去”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推进了外汇管理方式转变。按照支持企业自主经营、自我约束的市场化改革导向,推行企业与境外融通资金额度“一次核定,每年登记”,改变了以往“分次核定,逐笔登记”的模式,企业可根据境内外资金需求状况随时调配资金。银行机构和企业可通过网银系统、接口程序等方式,实现电子单证的传输与审核,节约了纸质单证传输与留存成本,落实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于“降成本”的要求。 (二)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益。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开展,打通了境内外资金流动通道,建立境内成员企业和境外成员企业间的双向资金循环,方便企业国内、国外资金融通,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资金管控水平。例如南沙片区某港资纺织企业从境外母公司融入1100万美元的低成本资金,弥补了境内企业资金缺口。 (三)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通过境内外资金一体化调配运营,企业可以集中引入境外低成本资金,或将境内资金集中调往境外、拓展海外布局,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例如南沙片区某制造企业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向其澳门子公司放款400万美元,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调配成本较其子公司境外融资利率低2.7个百分点。 (四)促进了银行机构的国际化运营。银行机构为自贸区企业提供全球化、系统化的资金服务,对银行业服务的软、硬件提出更高要求。广东多家银行机构优化人员配置,改造信息系统、更新服务流程,国际结算、外汇交易、跨境融资等方面的业务处理效率大幅提高。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帮助广东自贸区企业充分了解政策、有效运用政策,支持跨国公司优化资金管理模式,让更多的企业分享改革红利。同时,引导银行机构提升国际业务经营和服务水平,为跨国公司提供全球化金融服务,支持广东自贸区企业进一步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2016-05-03/guangdong/2016/0503/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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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上午,广东省副省长蓝佛安莅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调研并召开座谈会,省政府副秘书长林积、省金融办主任刘文通陪同,广州分行行级领导及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局长王景武对蓝佛安副省长一行莅临分行调研表示欢迎,并汇报了近年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支持广东实体经济发展的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王景武行长表示,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根据中央和总行、总局的战略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继续引导全省金融机构立足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为支持广东经济转型升级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蓝佛安副省长感谢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外汇局广东省分局长期以来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蓝佛安副省长指出,人民银行是金融体系的核心,在金融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组织协调作用。近年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站在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思考金融问题,谋划金融工作,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输血造血”,为推动广东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广东有效发挥“两个支撑”作用、顺利兑现“两个高于”承诺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希望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继续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做好金融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支持对外开放交流等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016-05-03/guangdong/2016/0503/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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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辖区企业熟悉和理解涉外收支政策,规范国际贸易收支行为,促进对外贸易投资便利化,助力揭阳市涉外经济健康持续发展,5月7日上午,人民银行揭阳市中心支行、外汇局揭阳市中心支局、揭阳市商务局、揭阳市外经贸企业协会联合举办了揭阳市跨境人民币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业务宣讲会。人民银行揭阳市中心支行、外汇局揭阳市中心支局、揭阳市商务局、市外经贸协会的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市直各商业银行主管行领导和国际结算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负责人,市外经贸企业及市对德欧合作百人团企业负责人等共计300余人参会。 会议讲解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及外贸企业业务办理过程中应关注问题,详细解读了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框架和最新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政策,并结合六个案例就货物贸易外汇结算产品及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等方面内容进行政策宣讲。外汇局揭阳市中心支局工作人员现场派发《外汇管理政策宣传手册》等资料600多份,积极向参会人员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外汇业务、国际收支申报等知识。 与会代表对宣讲会给予了高度评价。此次宣讲会还是揭阳市外贸政策宣传系列活动的第一场,揭阳市电视台、揭阳日报分别进行了报道。 2016-05-17/guangdong/2016/0517/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