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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分局组织召开2014年年中外汇管理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学习贯彻总局易纲局长在2014年分局长高级研修班上的讲话。分局匡国建副局长在会上做工作报告,分局机关各处室及辖内各中心支局、支局的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广东省分局将按照总局会议要求,深入贯彻外汇管理“五个转变”,认真落实各项外汇改革措施,努力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防范外汇收支风险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会议明确了下半年广东外汇管理工作的思路和安排:一是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有序推进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提升大型企业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探索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企业的差异化管理措施,进一步巩固完善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成果。积极落实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新政策,使辖内市场主体尽快分享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等政策红利。二是有效提升监测分析水平。从工作机制、系统操作、指标体系、分析方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探索,不断强化数据分析的系统性、关联性和延展性,提升形势监测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科学性,切实发挥监测分析在宏观风险防控与事后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切实提高事后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人员配置、改进工作方法、细化操作步骤,建立地方敏感样本库与定点联系制度,充分发挥非现场核查的“摄像头”作用,对可疑情况、异常线索进行深入细致的现场核查,并合理利用分类管理和外汇检查等手段实施有效监管,切实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效能。四是加快探索实践主体监管。通过业务技能培训,培养一批精业务、懂监测、能调研的复合型主体监管人才。推动分局内部各部门、各业务条线、各监测系统间的数据与信息共享,全面掌握市场主体的经营状况、资金运作及合规性等信息。进一步强化与商务、海关、税务及工商等部门的联系,获取市场主体的更多信息,不断提升主体监管效果。 2014-08-22/guangdong/2014/0822/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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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局认真开展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新政策的宣传培训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统一简称新政策),并于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为保证新政策的顺利实施,广东省分局积极开展新政策的宣传培训,发挥媒体的正能量,释放改革红利。一是积极开展多层次的业务培训,确保新政策落到实处。据统计,截至8月31日,广东省分局及辖内各中心支局已组织超过55场培训,省内各级外汇局、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服务贸易涉外企业均参加了政策培训,培训人数超过2500多人,有力保障了辖内银行、企业能够第一时间知晓改革信息、理解改革意图、掌握改革内容、适应改革变化,并能用足、用好改革的各项便利措施,积极释放改革红利。二是主动通过各种媒体对新政进行宣传。主动在省级、市级媒体及网络发布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新闻稿,第一时间让社会公众知悉改革内容。据统计,金融时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新华网、网易财经、南方网等多家在广东具有高度影响力的媒体对广东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进行了报道,积极宣传改革措施,突显改革后新政策的便利性。三是设立咨询热线并在广东省分局互联网站对外公布,积极为银行企业释难解惑。据不完全统计,咨询电话公布后,每天接听咨询电话约30余次,解答了银行、企业不少疑难。 通过上述措施,政府部门、各级外汇局、金融机构和涉外企业加深了对新政策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力地保障了新政策的顺利贯彻实施。 2013-09-26/guangdong/2013/0926/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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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诚信兴商宣传的社会影响力,扩大外汇政策宣传覆盖范围,提高社会公众对外汇业务的认识和对政策的了解,增强涉汇主体依法合规办理外汇业务意识,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紧跟形势,周密安排,以个人为重点宣传对象,开展了2项诚信兴商暨外汇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一、对内联合,提高部门协同工作效率 4月27日,东莞市中心支局联合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部分科室一行10人共赴辖区石龙镇步行街开展外汇政策宣传及征信宣传活动。宣传人员走上街头,派发诚信兴商外汇政策法规小册子近200份,并通过现场解答民众疑问等方式对外汇法规进行了讲解。此次联合宣传活动,提高了宣传效率,降低了宣传成本,尤其通过“绑定”如何安全使用银行卡这一涉及民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宣传,借助其吸引的大量民众,宣传人员积极主动向前介绍外汇政策法规,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向外借力,发挥关卡阵地宣传作用 4月26日,东莞市中心支局商辖区海关部门共派人员赴东莞火车站进出境关卡进行“阵地式”外汇政策宣传。关卡现场等待出境列车的旅客近百人,外汇检查人员与海关人员一起向他们发放了外汇政策宣传小册子,现场解答了关于旅客出入境随身携带外币的相关政策法规等问题,现场气氛热烈、交流融洽。旅客反映由于自身对相关政策不了解,往往随身携带的外币金额超过了规定额度,对通关造成了极大的不便,甚至要接受处罚。本次现场在游客身边宣传外汇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普及了外汇知识,另一方面也对非法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的不法分子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2013-05-08/guangdong/2013/0508/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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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8日,2014年“中银杯”广东省银行业国际收支业务技能竞赛总决赛在广州举行。竞赛活动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总工会联合主办,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承办。国家外汇局国际收支司副司长王春英,分行行长、省分局局长王景武,分行副行长、省分局副局长匡国建,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廖汝捷等莅临现场指导。 此次竞赛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十二五”期间业务竞赛活动规划》部署、推进广东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建设的创新举措。竞赛采取了业务竞赛的方式,积极动员了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学习国际收支制度,宣传国际收支原则理念,对于助力广东营造良好的国际收支统计环境、保障地方经济金融安全,提升广东辖区国际收支和外汇管理水平、支持广东经贸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竞赛活动历时三个月时间,得到了全省外汇局系统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全省共有4000余人次参加了比赛,经过选拔赛、半决赛的层层选拔,最终10支代表队和20名选手脱颖而出进入总决赛。经过激烈角逐,最终中国银行广州代表队、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陈佳颖分获团体第一名和个人第一名,建设银行广州代表队、工商银行广州代表队、东莞地区代表队、梅州地区代表队、湛江地区代表队分获团体二至六名,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邓巧雯、中国银行东莞分行刘小燕、兴业银行广州增城支行刘林兵、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陆爽分获个人二至五名。 2014-11-24/guangdong/2014/1124/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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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改革,简化外保内贷(境外担保境内贷款)业务手续,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下发《关于在部分地区试行小额外保内贷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40号),批准广东省等地区首批试点开展境内企业小额外保内贷业务。 开展该业务试点后,广东省企业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直接办理小额外保内贷业务:一个日历年内单家企业小额外保内贷项下贷款签约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在任一时点,小额外保内贷项下贷款未偿本金余额均不超过该企业上年末净资产。企业外保内贷项下借用资金应用于企业经营范围内正常的生产经营开支。如果发生境外担保履约,企业无须办理外债登记,也不占用企业短期外债额度。中资企业办理外保内贷业务若不符合上述条件,仍应按照相关规定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外保内贷额度。 该项试点政策有利于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尤其是有外资和外贸背景的中资企业扩宽融资渠道,解决企业因境内担保不足而无法获得融资的难题,降低外商投资企业因外保内贷履约额超出其可借债规模而面临处罚的风险。同时,境内银行可以利用该优惠政策加强国际金融合作,创新信贷产品,开拓业务市场。 2013-11-14/guangdong/2013/1114/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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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外汇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5月2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辖内梅州市中心支局(以下简称“梅州中支”)到嘉应学院开展外汇政策法规、国际收支知识、诚信兴商宣传等送金融知识进行校园活动,加强了外汇局与高校之间的合作,得到了学校师生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嘉应学院邱国锋校长,梅州市中心支局李新耀局长,梅州中支部分业务骨干及嘉应学院师生、金融机构代表等共1000多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据了解,今年以来,梅州中支高度重视外汇政策、诚信兴商、国际收支业务知识等外汇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是该局在嘉应学院迎来百年校庆之际,结合中心支行“金融知识进校园——金融维权志愿行”启动仪式暨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与嘉应学院合作共建金融服务站挂牌仪式,继开展送外汇知识到银企活动后的又一重大外汇宣传举措。 整场活动共进行了2场知识讲座,派发资料2000多份,接受咨询100多人次。据悉,该局还将依托金融服务站建立外汇知识宣传长效机制,对于扩大外汇宣传效果,提高学生外汇意识和树立诚信理念等具有重要促进意义。 2013-05-08/guangdong/2013/0508/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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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更好的经商环境,倡导企业合法合规诚信经商,推动企业共同创造和谐经营氛围;2013年8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辖内河源市中心支局在河源紫金县临江工业园区开展了诚信兴商的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在临江工业园拉起了宣传横幅,搭起了宣传摊点,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活动通过现场讲解、现场答疑、派发资料和印有诚信兴商的环保袋、张贴海报等方式吸引了众多企业工作人员前来了解和咨询。工作人员亲切地向来往咨询人员介绍诚信兴商有关知识,得到了赞同和肯定。 此次宣传活动,有效助推了企业对诚信兴商的认同,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企业经营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13-09-26/guangdong/2013/0926/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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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10月30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在东莞签署《共同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广东省政府李捍东副秘书长,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外汇局省分局局长王景武,分行副行长、省分局副局长匡国建,东莞市委书记徐建华、常务副市长梁国英、副市长贺宇、市政府党组成员冷晓明,省金融办、省外经贸厅及部分金融机构及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仪式。 2013-11-14/guangdong/2013/1114/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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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召开2016年工作会议暨广东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总行、总局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总结了分行2015年工作,研究部署了2016年工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级领导,营管部副主任,分行机关各处部室及各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直属支行行长、外汇局副局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县(市)支行领导班子及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王景武行长指出,2016年分行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总行、总局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大力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全力支持广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体要求是:一要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培育金融发展新动力;二要坚持协调发展理念,优化金融供给结构;三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四要坚持开放发展理念,推动金融双向开放;五要坚持共享发展理念,补齐金融发展短板。 王景武行长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扎实做好2016年分行各项工作:一是有效落实稳健的货币信贷政策,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发展;二是结合广东自贸区建设,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三是提升本外币管理水平,促进投融资便利化;四是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五是改进金融管理,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六是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七是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夯实基层行履职基础;八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李升高副局长在会上总结了2015年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的工作,并就做好2016年广东外汇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一要认识要到位,清醒认识当前外汇收支形势;二要不断优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手段;三要进一步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四要积极探索银行等重点主体的监管新模式;五要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六要进一步发挥跨部门联合监管的作用;七要积极落实自贸区外汇管理各项政策;八要积极推进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九要强化内控,进一步提升履职水平。 2016-02-06/guangdong/2016/0206/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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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与广东省自贸办在广州联合召开金融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会。省政府陈云贤副省长、省自贸办郑建荣主任、分行王景武行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李思敏副行长主持会议,香港特区政府驻粤代表、澳门金融管理局代表,省政府有关部门,省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广州、深圳、珠海市有关部门,广东自贸区广州南沙、深圳前海蛇口、珠海横琴片区管委会,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中心支行,省内各金融机构、相关企业负责人共700余人出席会议。 陈云贤副省长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和实施,为广东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明确了方向和具体任务,对广东省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全省各相关部门、单位及金融系统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加强协调,在推动《指导意见》落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营造良好配套环境、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做好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工作。 王景武行长表示,《指导意见》创新力度大、亮点多、措施实,在深化与港澳金融业合作、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促进金融与科技、产业融合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改革任务和措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对全省金融机构的引导和组织,重点强化规则完善、组织实施、基础建设、成效评估和风险防控,扎实推进《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共同将广东自贸区打造成为金融改革创新、对外开放的先行区、试验区和示范区。 会议期间还举办了金融机构与企业的业务合作签约仪式,签约项目共19个,金额合计2312亿元,合作项目涵盖跨境人民币双向融资、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金融同业合作、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非银行金融机构跨境人民币业务、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业务、跨国企业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等业务。 2015-12-16/guangdong/2015/1216/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