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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12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165亿美元,较11月末上升380亿美元,升幅为1.2%。 12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稳定,市场交易理性有序。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苗进展、主要国家货币及财政政策等影响,美元指数下跌,非美元货币及主要国家资产价格均有上涨。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增加,加上资产价格上涨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展望未来,世界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疫情冲击导致的衍生风险不容忽视,国际金融市场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但我国外汇市场有条件继续保持平稳、均衡运行,外汇储备规模也将总体稳定。 2021-01-08/zhejiang/2021/0108/1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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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刚才刘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当前形势,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将在国务院金融委统筹指导下,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中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建设与管理实践”,给大家做个汇报。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社会对危机的成因和教训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金融机构的个体稳健并不代表金融系统的整体稳健,维护系统性金融稳定,需要弥补微观审慎监管的不足,防范金融体系顺周期变化以及风险跨机构、跨市场、跨部门和跨境传染带来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并尽可能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在G20框架内,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清算银行(BIS)、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等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致力于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其中,核心内容就是建立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大宏观审慎政策实施力度,从而增强全球金融体系的韧性和稳健性,提高应对冲击的逆周期调节能力。 此次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主要经济体普遍采取降低逆周期资本缓冲、流动性要求等政策举措,及时释放宏观审慎政策缓冲,发挥了良好作用。据国际金融协会统计,截至2020年8月,包括G20成员在内的33个国家和地区,针对银行部门共实施了500多项审慎政策措施以应对疫情冲击,其中具有宏观审慎特征的政策措施占比达到60%左右。 我国在宏观审慎政策方面的探索实践起步较早。2003年,人民银行在房地产金融领域首次引入最低首付比例政策,并根据形势变化,多次逆周期调整最低首付比例要求。2010年,人民银行引入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并于2016年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MPA),将信贷投放与金融机构资本水平及经济增长相联系,有效促进了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宏观审慎管理工作。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2019年初,党中央、国务院批定的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人民银行负责宏观审慎管理的职能,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并批准设立了宏观审慎管理局。 近年来,我们认真履行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职责,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我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实践经验,研究编制《宏观审慎政策指引》,围绕政策目标、系统性风险监测评估、政策工具箱,政策传导等要点,健全宏观审慎治理机制,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2020年9月,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正式建立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初始缓冲资本比率设定为0。 二是有序推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2018年11月,人民银行联合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确立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测、监管和风险处置的总体制度框架。 在总体制度框架下,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制定了《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明确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方法、评估范围、评估流程,从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四个维度确立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指标体系,目前已完成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拟于近期发布。 正在制定《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从附加资本、杠杆率、大额风险暴露、公司治理、恢复和处置计划、信息披露和数据报送等方面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监管要求。 评估办法和附加监管规定发布后,我们将会同银保监会,认真开展评估工作,及时发布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及配套附加监管实施方案。 此外,为健全我国银行业风险处置机制,我们起草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对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比率、构成及监督检查、信息披露等提出要求。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2020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明确非金融企业控股或实际控制两类或者两类以上金融机构,具有规定情形的,应当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遵循宏观审慎管理理念,坚持总体分业经营为主的原则,以并表为基础,对金融控股公司资本、行为及风险进行全面、持续、穿透式监管。 四是开展重点领域宏观审慎管理。2020年2月,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工作方案》,明确将金融资产登记托管系统、清算结算系统、交易设施、交易报告库、重要支付系统、基础征信系统等六类设施及其运营机构,纳入统筹监管范围,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优化设施布局,健全治理机制。 推动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根据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和“稳地价、稳房价和稳预期”的需要,研究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居民债务收入比、房地产贷款风险权重等宏观审慎政策工具,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探索开展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根据外汇市场和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动态调整外汇风险准备金率和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系数。 相比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的理论与实践总体上起步不久,各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都还在不断健全完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筹指导下,认真履行宏观审慎政策牵头职责,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双支柱调控框架,支持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一是持续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适时发布《宏观审慎政策指引》,完善我国宏观审慎政策的总体设计和治理机制。继续加强重点领域宏观审慎管理工作,不断丰富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并制定工具启用、校准和退出机制。 二是完善系统性风险监测评估体系。重点健全房地产金融、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影子银行以及跨境资金流动等重点领域宏观审慎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分步实施宏观审慎压力测试并将其制度化。 三是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强化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建立我国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证券机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制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恢复和处置计划。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配套细则,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 四是做好宏观审慎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强宏观审慎政策和货币政策、微观审慎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政策合力。加强宏观审慎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等的协调配合,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最后,预祝本届金融街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2020-10-22/zhejiang/2020/1022/1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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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外汇局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有关工作。外汇局各位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一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沉着有力应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取得了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展现了卓越的政治领导能力和有效的国家治理能力,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会议认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要历史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深入总结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准确分析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系统擘画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建议》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纲领性文件,是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指南,对于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外汇局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切实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外汇局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推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改革完善与新发展格局下高水平双向开放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观念,有序推进高水平资本项目开放,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有效防范化解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保证外汇储备的安全、保值和增值。要坚持加强外汇局系统党的建设,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完) 2020-11-04/zhejiang/2020/1104/1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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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8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0年8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0年8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8月份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一是银行结售汇逆差38亿美元,同比收窄29%。综合考虑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外汇买卖、银行外汇头寸变动等因素,外汇市场供求总体平衡。二是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127亿美元,处于近期较高水平。三是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8月末为31646亿美元,较7月末增加102亿美元。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继续呈现积极变化。一是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上升。8月,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同比增长1.1倍,其中货物贸易收入上升2.6%,支出减少3.1%。二是企业分红派息季节性高峰结束。8月,收益和经常转移结售汇逆差环比下降34%,主要是投资收益购汇减少39%。三是外资流入境内债券市场维持高位。8月,境外投资者净增持境内债券210亿美元,规模高于历史平均水平。 当前,外部环境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但我国制度优势显著,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大,将为我国外汇市场保持稳定提供根本性支撑。我国将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我国经常账户总体维持在合理区间。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推进,有助于跨境资本均衡流动。外汇市场发展更加成熟,交易行为理性有序,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将继续发挥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 2020-09-21/zhejiang/2020/0921/1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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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0年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07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7%,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三季度经常账户顺差942亿美元,在国内经济运行持续稳定恢复、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推动下,跨境资金的双向流动更加活跃。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增长。2020年三季度,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554亿美元,同比增长27%。其中,出口和进口同比分别增长9%和5%,表明在国内疫情有效防控和经济稳步恢复下,货物贸易持续改善。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收窄。2020年三季度,服务贸易逆差404亿美元,同比收窄44%。其中,旅行逆差286亿美元,同比收窄50%;运输逆差114亿美元,同比收窄32%。环比来看,旅行支出随着境外开学季的到来较二季度回升,运输收入和支出随着货物贸易持续改善环比也有所增长。 三是直接投资持续净流入,证券市场双向资金流动更加活跃。2020年三季度,直接投资顺差239亿美元,其中对外直接投资332亿美元,来华直接投资571亿美元,同比和环比均有所增长。证券市场方面,三季度,境外投资境内证券逾700亿美元,我国对外证券投资逾300亿美元。 预计我国国际收支将继续呈现总体稳定、基本平衡的格局。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发展韧性强劲,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在加快形成,为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提供有力支持。 2020-11-09/zhejiang/2020/1109/1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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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8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646亿美元,较7月末上升102亿美元,升幅为0.3%。 8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平稳,外汇供求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总体上涨,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有所上升。 当前,全球疫情尚未得到全面控制,国际经济金融领域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但我国经济稳定恢复、向好态势持续发展,继续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行更高水平开放,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继续支持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 2020-09-07/zhejiang/2020/0907/1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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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中国债券市场整体开放,统一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进一步便利投资交易,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bhz@pbc.gov.cn或zb-sc@mail.safe.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资金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6A04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货币合作处(邮政编码:100032)或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资本市场处(邮政编码:10004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资金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63; 010-6840234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 2020-09-25/zhejiang/2020/0925/1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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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9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9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426亿美元,较8月末下降220亿美元,降幅为0.7%。 9月,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国际金融市场上,受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反复、主要国家货币和财政政策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上涨,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有所下降。 当前,境外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但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我国经济潜力足、韧性大、活力强、回旋空间大、政策工具多的基本特点没有变,我国发展具有的多方面优势和条件没有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 2020-10-10/zhejiang/2020/1010/1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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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配置人民币债券资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mi@pbc.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邮编:100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公告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 010-6601642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 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9月2日 2020-09-03/zhejiang/2020/0903/1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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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充分考虑今年以来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在坚持资管新规政策框架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审慎研究决定,延长《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过渡期至2021年底,同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平稳有序推进资管行业规范发展。对此,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各方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为什么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适当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是从疫情常态化防控出发,做好“六稳”和“六保”工作的具体举措。一是推动资管存量业务整改平稳进行。新冠肺炎疫情从资金端和资产端,对资管业务产生了双向冲击,尤其是在资产端,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难加大,一些投资项目原有还款安排面临调整。适当延长过渡期,能够缓解疫情对资管业务的冲击,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整改压力。二是为金融机构培育规范的资管产品提供宽松环境。过渡期适当延长,能够为资管机构进一步提升新产品投研和创新能力,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长期资金培育,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有利于支持资管产品加大对各类合规资产的配置力度。 二、过渡期延长1年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一是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平衡。延长过渡期1年,更多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可自然到期,有助于避免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对金融机构带来的压力。二是过渡期也不宜延长过多。过渡期安排的初衷是确保资管业务顺利转型,实现老产品向新产品的平稳过渡。将过渡期延长1年,可以鼓励金融机构“跳起来摘桃子”,在对冲疫情影响的同时,推动金融机构早整改、早转型。三是最大化政策效用。过渡期延长1年,能够较好统筹存量业务整改和创新业务发展的关系,通过资管业务的转型升级,带动存量资产的规范整改。 三、过渡期延长1年,有哪些主要政策安排? 为稳妥推进资管业务整改规范工作,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过渡期适当延长+个案处理”的政策安排。主要包括:一是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至2021年底,在锁定2019年底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二是对于2021年底前仍难以完全整改到位的个别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说明原因并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个案处理,列明处置明细方案,逐月监测实施,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健全存量资产处置的配套支持措施。鼓励采取新产品承接、市场化转让、合同变更、回表等多种方式有序处置存量资产。允许类信贷资产在符合信贷条件的情况下回表,并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已违约的类信贷资产回表后,可通过核销、批量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鼓励通过市场化转让等多种方式处置股权类资产。稳妥处置银行理财投资的存量股票资产,避免以单纯卖出的方式进行整改。优化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发行环境,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资本实力。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提升新产品接续能力,引导资管行业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四、如何确保整改工作在过渡期内平稳有序推进实施? 一是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金融机构锁定待整改存量资产,自主调整整改计划,编制整改资产台账,实行清单制管理,过渡期内按季监测实施。二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或整改虽延至2021年底,但进度快于计划,能提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资本补充工具发行和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给予适当激励。对于未按计划如期在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除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采取惩罚措施外,视情采取监管谈话、监管通报、下发监管函、暂停开展业务、提高存款保险费率等措施。对于个别机构弄虚作假或选择性落实相关要求等行为,监管部门将采取监管处罚措施。三是强化监管协调,推动政策实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资管业务整改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统筹协调,为整改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延长过渡期是否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 此次过渡期延长的政策安排,综合考虑了疫情冲击、宏观环境、市场影响、实体经济融资等因素,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作出的决定,坚持了资管新规治理金融乱象、规范健康发展的初心和底线,不涉及资管业务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并不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这种安排,一方面,有利于巩固前期化解风险的成果,推进资管业务持续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有助于缓解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稳定对实体经济的融资供给,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认真督促金融机构做好过渡期规范整改工作,推动资管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020-08-04/zhejiang/2020/0804/1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