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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个人外汇政策宣传工作,提升境内外籍人士用汇便利性,内江市中心支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合内江中行、农行走进内江师院,与32名外籍师生开展“个人外汇政策宣传进校园”座谈会。 汇银双方宣讲个人购付汇、跨境汇出汇入、外币现钞存取等知识,介绍境内非居民薪酬收入购汇办理便利化流程,提示个人外汇分拆、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金融活动的性质及影响,与会人员开展互动交流和现场答疑。本次座谈,解决了外籍人员办理业务的疑惑,提高了外籍人员对我国个人外汇政策法规的认识,增强风险识别和风险预防能力,受到校方和外籍人员好评。 2021-11-11/sichuan/2021/1111/1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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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辖内外贸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理念,积极运用银行汇率避险产品和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有效降低成本、锁定利润,甘孜州中心支局联合地方商务局、财政局等七个部门出台《金融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指导银行适当降低外汇衍生品保证金比例,让利于企业。对采用外汇衍生品进行汇率避险的外贸企业,对其外汇衍生品履约金额按50元/万美元的标准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对跨境人民币在州内银行结算量达到500万元以上,且结算量年排名靠前的2家企业给予1万元的奖励。 2021-11-18/sichuan/2021/1118/1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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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践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及“行长跑流程”相关要求,本着“优服务、解难题、促发展”的目的,德阳市广汉支局实地走访辖内部分涉外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外贸进出口、融资需求等情况,宣传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跨境区块链服务平台业务、汇率避险产品等知识。 德阳市广汉支局立足履职实际,深刻把握“金融为民”本质,把服务送到县域涉外企业最需处、群众心坎上,真正“办实事”,以实际成效增强群众和企业的金融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1-11-10/sichuan/2021/1110/1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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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做好第二批非金融企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工作,攀枝花市中心支局及时针对名单中新增申报主体开展政策培训及辅导。下发直接申报相关制度文件至企业负责人,指导企业通过中国外汇网进行视频培训学习,做好直接申报报送前准备工作。 2021-11-16/sichuan/2021/1116/1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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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外汇管理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确保依法行政,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应在《条例》处罚幅度内,按照本办法作出行政罚款处罚决定。 第三条 外汇局实施行政处罚应遵循公正、公开原则。 外汇局实施行政处罚应遵循过罚相当原则,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与外汇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外汇局实施行政处罚应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第四条 外汇局实施行政处罚按照法定不予处罚情节、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较轻情节、一般情节、较重情节和严重情节的划分,适用不同处罚幅度。 第五条 一个外汇违规行为同时具备多个量罚情节的,按以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一)同时具备多类情节的,应依据各情节所对应的处罚幅度进行综合权衡后作出相应处罚; (二)同时具备多个同类情节的,不得根据多个情节作出超出该类情节处罚幅度的处罚。 第六条 本办法仅对罚款进行规定,不影响其他行政处罚和措施的适用,需对当事人实施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吊销业务许可证、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责令改正、责令限期调回外汇、责令予以回兑等《条例》规定的其他行政决定的,应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外汇局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 量罚情节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对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第九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三)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四)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五)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十条 根据外汇管理政策和外汇执法实践,符合下列情形,且具备两项以上的,按较轻情节对应的处罚幅度进行处罚: (一)外汇违规行为被发现前,当事人及时整改的; (二)初次实施外汇违规行为且危害后果较小的; (三)违规行为情节轻微且危害后果较小的; (四)积极主动配合检查或调查的; (五)交易背景真实或用途合理的; (六)利于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保护的; (七)其他较轻情节的情形。 第十一条 具备第十条一项情形的,在一般情节量罚区间下限到中间值(不含)之间进行处罚,不具备第十条情形的,在中间值到上限(不含)之间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根据外汇管理政策和外汇执法实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较重情节对应的处罚幅度进行处罚: (一)违规情节恶劣的; (二)故意实施外汇违规行为,造成危害后果较大的; (三)多次实施外汇违规行为的; (四)故意伪造、隐匿、转移、损毁与外汇违规行为有关的交易单证等证据或隐匿、转移违规资金等涉案财产的; (五)不配合外汇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或隐瞒事实妨碍监督检查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有关公文的; (七)涉及非法套利活动金额较大的; (八)对外汇数据统计质量或监管效果影响较大的; (九)教唆或利用未成年人实施外汇违规行为的; (十)其他较重情节的情形。 第十三条 违反《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严重情节对应的处罚幅度进行处罚: (一)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 (二)严重影响外汇管理政策实施效果或对国际收支平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三)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涉及恐怖活动、毒品、走私、洗钱、恶意逃骗税等犯罪活动的; (五)金融机构违规案件中,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主谋实施或参与、教唆实施外汇违规行为或知悉外汇违规行为仍为其办理的; (六)多次实施外汇违规行为,性质恶劣,拒不改正的; (七)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第三章 罚款幅度 第十四条 行政罚款幅度,参照《罚款幅度裁量区间》执行(附后)。 第十五条 以违法所得计算处罚金额的,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将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计为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金融机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在处罚金融机构的同时,对金融机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金融机构违反《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 (二)金融机构违反《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且具备本办法规定较重或严重情形的; (三)金融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而故意违规,或通过胁迫、串通、教唆等行为促使其他主体违规的; (四)金融机构违规行为导致国家利益发生重大损失,或在一定范围内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述“以上”“以下”皆包含本数。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罚款幅度裁量区间 罚款幅度裁量区间 2021-11-25/sichuan/2021/1125/1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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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中心支局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以组织领导为基调、优化服务为基石、制度建设为基准,全面推动个人外汇业务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打造个人外汇业务示范网点为契机,将党史学习与履职实际高效结合,推动全州外汇条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二是积极履职尽责,推广示范网点建设成果全辖共享,形成常见业务联通特殊业务、个人业务促进对公业务的外汇管理正向闭环。 提升服务能力。一是督导银行搭建业务考试为门槛、以岗代训为基础、自主学习为常态、行业培训为延伸、专题培训为补充的多层次学习培训架构,全面提升全辖外汇从业人员业务操作技能、政策法规知识、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建立外汇局“搭台”、银行“唱戏”的双主体宣传机制,立足留学、旅游、境外消费等热点业务,制作宣传资料,进入社区、学校开展宣传。 完善制度建设。中心支局结合外汇形势变化和政策法规调整,指导银行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完善内部交叉检查和风险控制机制、违规整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倡导合规经营;以提升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保障真实业务需求为落脚点,督导辖内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客户沟通与申诉处理机制,明确客户沟通联系责任人,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规范投诉处理流程,有效防范潜在负面舆情。 2021-11-26/sichuan/2021/1126/1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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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内江市中心支局结合县域个人外汇示范网点创建工作,组织人员对资中中行营业部个人外汇服务质效进行了明查暗访,即“暗访”政策执行、业务展业和服务能力,“明查”政策传导和队伍建设。通过座谈,与银行人员共同探讨个人外汇业务拓展的难点、堵点及对策,鼓励银行强化内部机制建设,大力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政策水平,用专业化、差异化、便利化的服务形态赢得客户口碑,促进个人外汇业务高质量发展。 2021-11-23/sichuan/2021/1123/17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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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填报质量,内江市中心支局对辖内5家样本企业及4家银行开展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业务专项培训,参会人员达20余人。会上,中心支局以《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及业务指引为基础,逐项讲解指标含义、填报原则;以单位基本情况表填报内容不准确、多项数据填报不准确等6类问题为案例,深刻剖析产生原因。本次现场培训增强了企业重视程度,解决了填报中的“疑难杂症”,为提升填报质量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021-11-30/sichuan/2021/1130/1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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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攀枝花市中心支局联合银警开展网络安全及保密知识互训,扎实推进网络安全主题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安全保密规章制度、解读《网络安全法》、讲授网络安全注意事项、观看网络安全和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中心支局网络安全和保密法纪意识,提升外管系统人员网络信息安全和保密技术防范能力。 2021-11-22/sichuan/2021/1122/1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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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涉外重点企业外汇金融服务,自贡市中心支局夏再权副局长带队,会同海关、银行走访自贡出口龙头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外贸情况,回应企业外汇金融诉求,并就企业如何做大对外贸易规模、如何防控汇率风险、如何实现收付汇业务便利化提出了建议意见。 2021-11-24/sichuan/2021/1124/1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