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1年9月30日) 2021-10-08/sichuan/2021/1009/1706.html
-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坚持风险中性原则有效管理汇率风险,以实际行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内江市中心支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辖内5家银行召开了汇率避险工作推进会。会上,中心支局通报汇率避险活动开展情况,指出辖内目前外汇衍生品签约总量和履约总量虽有提升,但存在企业集中度过高、中小微型企业参与度低等问题。提出三项举措:一是根据进出口实绩梳理重点企业清单,多形式强化宣传引导力度;二是针对重点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汇率避险方案进行重点突破;三是鼓励银行用担保公司、关联公司的授信额度解决中小微型企业无授信额度或缴纳保证金的问题。同时中心支局按银行制定的任务分解时间表,按表索骥,深度参与,挂图作战,务实督导,力保“便企利民”行动实效。 2021-09-29/sichuan/2021/0929/1703.html
-
为有效解决涉外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及银行融资风控难等问题,泸州市中心支局指导泸州建行依托外汇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为辖内家具出口小微企业办理出口应收账款融资14.4万元人民币。这是泸州首笔基于区块链技术下的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该业务的成功办理,标志着泸州涉外企业出口融资进入“区块链时代”,企业融资将会更加高效、便捷。泸州市中心支局将继续推广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业务,总结和复制成功经验,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10-08/sichuan/2021/1008/1705.html
-
为积极支持自贡市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自贡市中心支局牵头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创新推出“彩灯文化经营快贷”“彩灯e 贷”“跨境快贷-退税贷”等多款彩灯文化企业专属信贷产品,实现申报流程便捷化、受理审核数字化,有效缓解制约企业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相关做法通过《商务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首批创新实践案例的函》发文向全国推广,作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的首批13个创新实践案例之一。 2021-09-27/sichuan/2021/0927/1701.html
-
近日,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业务工作作用,持续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汇率避险工具应用等工作要求,遂宁市中心支局联合工商银行遂宁市分行深入外资外贸企业开展“学党史送金融知识上门 办实事助企业纾困解忧”主题党日活动。活动调研了2家外资外贸企业,遂宁市中心支局向企业详细介绍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和经常项目便利化相关政策,引导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理念。 2021-09-30/sichuan/2021/0930/1704.html
-
近日,甘孜州中心支局组织辖内外汇银行工作人员赴康定市第三中学开展“外汇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重点向老师、同学宣讲了个人外汇业务知识、网络炒汇风险提示及案例,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合法合规外汇,高度警惕网络炒汇的迷惑性和欺骗性,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护个人财产安全。 2021-09-24/sichuan/2021/0924/1699.html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2月,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81.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6月,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63.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至2019年11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198.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7笔,金额合计141.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上海籍梅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梅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4笔,金额合计44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7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境外个人曾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1月,曾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2笔,金额合计747.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54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福建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3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笔,金额合计176.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北京籍邓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邓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28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上海籍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428.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11-02/sichuan/2021/1102/1729.html
-
为支持成渝双城经济圈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跨境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拟在成渝地区实施外债便利化试点,试点内容包括:成渝地区异地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成渝地区异地办理外债非资金划转类外债提款和还本付息备案;成渝地区跨国公司异地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作为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合作银行。 根据相关规定,四川省分局草拟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成渝外债便利化试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 求意见稿》,见附件)。《征求意见稿》共计12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推动试点业务在成渝地区尽快落地实施,特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至7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5日。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南二段15号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资本项目管理处; 2.电子邮件:342855049@QQ.com; 3.传真:028-85261518。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成渝外债便利化试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1-11-09/sichuan/2021/1109/1735.html
-
为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促进涉外经济健康发展,广元市中心支局联合外汇指定银行开展以“诚信经营保稳定,合规用汇促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折页、电子海报等方式加强对地下钱庄、非法网络炒汇、跨境赌博危害的宣传力度,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促进公众筑牢守法意识。广泛宣传“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系列知识和避险产品,印制汇率避险宣传手册,并由专人负责对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和产品介绍,引导企业提升汇率避险意识,合理运用衍生产品管理汇率风险,保持财务状况稳健和可持续性。普及个人用汇常识,提示违法违规交易风险和危害,引导个人选择正规渠道进行投资理财。引导公众关注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重要外汇数据和政策发布解读,便利社会主体合规办理外汇业务,提升市场主体合规用汇意识,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外汇市场氛围。 2021-11-03/sichuan/2021/1103/1730.html
-
为进一步宣传个人外汇便利化政策,逐步推进辖内个人外汇双向便利化进程,内江市中心支局利用诚信兴商宣传月契机,针对内江师范学院外籍师生较多的情况,组织辖内2家银行开展“诚实守信,合规用汇”的个人外汇政策宣讲。会上,中心支局针对上半年外籍老师提出的相同业务不同银行业务审核标准不一及宣传视角单一等问题,逐一做了结果反馈。一是内江中行已全面启用《个人外汇业务指南》(英文版),同时辖内银行一线人员加强了英语口语练习,能基本满足双语对话要求,政策引导渠道较为畅通。二是辖内已将境内非居民薪酬购付汇便利化政策落地落细,最大限度满足外籍教师薪酬购付汇和便利化需求。三是通过宣讲个人外汇分拆、非法买卖外汇等违规案例的性质及处罚结果,提示境外非居民合规用汇。本次活动畅通了汇银与外籍人员的沟通桥梁,提升了服务质效,树立了金融为民的良好形象。 2021-11-04/sichuan/2021/1104/1731.html